书城宗教圣经故事:爱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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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传教之父威廉克理(1)

路德与加尔文非常强调上帝的主权,认定上帝国度的扩展只能由他亲自拣选推动,人除了祈祷以外,便无能为力,故改正教的传教意识本已不强烈:加上宗教改革深受民族主义的影响,因此布道事工也颇受狭隘的民族自我中心思想所限制。除莫拉维运动的参与者有向外布道的观念外,宪制的宗教改革者大都没有清晰的传教与布道意识,他们也不曾推动任何跨文化的传教工作。改正教的海外传教思想和行动起步甚晚,远比天主教所做的逊色。

天主教的海外传教传统源远流长,这当然与它强调教会的普世性有密切关系。自古以来,大公教会就宣称它是人间唯一的得救门径,任何人必须加入,否则不能得救,福音广传自是它的首要任务。且不再翻提早期罗马教会派遣传教士到英伦传教,中世纪不少修会以向外传教为其职志这些陈年旧账;单在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在其改革运动中,成立了一个重要的传教修会:耶稣会(耶稣会的海外传教工作非常出色,更派遣传教士远渡到中国,当中包括有名的利玛窦、汤若望等),改正教的传教工作自然是望尘莫及了。

当然我们也得指出,天主教的传教工作得以扩展,与当时的国际形势不无关系。在十六世纪时,世界上举足轻重的海权国家(seaPower)都是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及葡萄牙是个中代表。随著西班牙及葡萄牙的舰队远征非洲、拉丁美洲及亚洲,天主教的势力亦伸展到这些地方,开始传教及植会工作。笃信改正教的海权国家要到十七世纪末才告出现,包括荷兰、英国等,她们逐渐取代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领导位置,成为新的海上霸主。改正教海权国家的兴起比天主教的来得晚,故改正教的传教工作亦相继出现得较迟。这个巧合的现象是否意味传教事业与政治、军事、经济等拓展,存在著某种因果关系呢?传教活动与帝国主义侵略活动是互相呼应、甚或是同一个扩张计划的不同部分吗?我的答案既是又否。

要将传教活动与帝国主义活动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

若纯粹从信仰的角度说,海外传教事业之所以能启动,实取决於以下两个政治经济因素:第一,教会是否有普世的识见。倘若我是葡萄牙的国民,而国家正处於向外扩张的时期,国旗插遍了全球各地,这无疑使将我的国际视野扩阔了。惟有首先具备对世界的认识,才能有关怀普世的福音工作。第二,海外传教工作的推动需要有足够的支援,这包括经济及军事两方面。没有雄厚的经济支持,根本维持不了昂贵的海外传教事工。我们不可将现今海空交通发达的情况,套人十八世纪的社会场景中,在那时候,远洋航行不单风险基大,费用也非常高昂。

此外,没有足够的军事实力以为保护,海外传教工作亦是难以开展的。究其原因有三:其一先进的航海技术是随商业经济及军事扩张而发展的;其二,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护航,船队也难以安全抵达目的地,更遑论从事传教了;其三,传教工作大多首先在母国所霸占的殖民地进行,故母国籍军事和经济力量开辟的疆域愈大,供传教士驰骋的空间便愈广阔。如此看来,欧美的海外传教,与军事和经济的扩张,的确是分不开的。

英国是十八世纪最强大的海权国家,大不列颠国(GreatBritain)有[日不落国] 的美誉,国旗遍布世界各地,独领风骚。

故她在这个世纪亦成为传教士的最大输出国。传教活动与海外的政治与经济扩张有密切的关系,这是不能否认的历史事实。

不过,我开展传教事工的原初动机是纯粹宗教性的,就是要实践耶稣基督所颁布的大使命; 传教士在这个福音使命的感召下,离开他们熟悉的社会和文化,踏足一个完全陌生的传教工场,并摆上一切包括性命在内的重大代价。至今并无证据显示改正教的差会与传教士曾被政府授予任何的政治或经济任务,而传教士在工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亦毋须向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交代。因此,所有关於传教士为殖民主义者的指控都是臆测的。个别传教士也许出於民族感情或其他考虑,曾在传教工场上参与其母国的政治及经济活动,但这样的事件只能说是偶然的、独立的,绝对不是按照某个既定的侵略计划而有的行动。事实上,在殖民地拓展的早期,由政客与商人所组成的殖民者,大都不欢迎传教士到来,惟恐传教士会妨碍他们对被统治者的肆意盘剥呢!虽然来自相同国家,传教士与殖民者的利益却非一致的。

由於传教工作肇始於对外扩张的时期,故差会和传教土不可避免地分享了扩张主义的时代心态。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将福音使命与文化征服混同起来,认定所有非西方基督教的民族和文化都不仅是落後的、野蛮的、无知的,更是属於魔鬼的;传教士的责任除了要改变这些人民的信仰外,也得启蒙他们愚味闭塞的思想,改造他们的社会和文化,使他们并入由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开化(civilizing)与基督教化(Christianizing) 是同一个使命的一体两面。1816年,美国国外布道理事会(American Board of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明文确定其对本土印第安人的传教立场:[让整个部落说英语,在生活习惯上开化,在宗教信仰上接受基督教] 。这样的传教观点为传教事工及日後建立的所谓[後进] 教会,带来无穷的祸患,至今仍未能彻底消除。

改正教大规模的海外传教事工要在1790年代才正式开始,其中一个重要的推动人物是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1761-1834)。

威廉克理被称为近代传教之父。

他於1761年8月17日生於英国的诺定顿(Northampton)。

年少时在圣公会接受水礼和坚信礼,但後来却加入了不奉国教派的行列:并於1783年重浸,成为加尔文派浸信会(CalvinisticBaptists)的信徒。浸信会分为两种:特殊浸信会(particularBaptists)及普通浸信会(general Baptists)。它们的分别在於前者相信加尔文派的有限救赎论,即耶稣基督的救赎仅是为少数预定得救的人而设;後者则相信耶稣基督的死是为了全世界所有人,故每个人都有机会得救。威氏属於前者,为加尔又派,这或可以扭转某些人对预定论者的一个普遍的误解,以为加尔文派既然主张上帝已经预定甚麽人得救、甚麽人灭亡,那人便不用传福音,更不用从事传教工作了。

因著家贫的关系,威氏十二岁便辍学,从事鞋匠工作;但他一直自学不倦,修习希腊文、希伯来文与拉丁文,因而得以兼职教书;旋被邀请参与教会的讲台事奉,备受欢迎。後於1786年被按立,在一个乡村小教会担任牧职,但仍做鞋来帮补家计。

威廉克理很早便有向异教徒传福音的异象,对教会一直忽略这个使命而深感不满。他在1791年写成《基督徒当竭尽所能引领异教人民归正》( An Inquiry into the Obligation of Christians to useMeans for the Conversion of the Heathens)的小册子,指出耶稣颁布的大使命对今天的基督徒仍然有效,教会必须成立组织,派遣传教士。全书最有趣的地方,是他做了一个图表,列举了世界各地的疆域与人口,及其宗教信仰概况;虽然书中的数据非常不正确,譬如他估计中国(不包括西藏)当时只有人口六千万,便显然是错误的,但这仍是一个了不起的尝试。有人主张,这本小册子在推动改正教的传教运动方面的地位,类同马丁路德的《九十五条》对宗教改革的影响。

翌年5月30日,他在诺定顿的一次聚会中作了一篇重要的传教讲道,讲题一如前面的小册子。他用以赛亚书五十四章2至3节,宣称基督徒不能放弃上帝向普世传福音的命令,并说了「向上帝求大事,为上帝成大事」(expect great from God; attemptgreat things for God)这句名言。四个月後,威氏成立了「浸信会异域广传福音会」(The Particular Baptist Society forPropagating the Gospel among the Heathen),今日则简称为[浸信会传道会] (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还是一个由个别信徒自发组成的组织,与浸信会教会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