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传统文化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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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中外文化交流(2)

火药的发明是与中国古代炼丹家联系在一起的。中国人对火药的认识大约开始于魏晋时期。三国时期郑思远著《真元妙道要略》中有“以硫磺、雄黄合硝石并密烧之,焰起,烧手面及烬屋舍者”的记载。利用这些矿物制造火药则是在唐代。此间人们尽管也开始将火药用于军事领域,但当时中国人更多的是将火药用于制造爆竹、烟火。到了宋代,火药已在战争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于1132年造出了“火枪”,1259年造出了“突火枪”。当时的火枪用竹竿作把,筒内盛载火药,作战时点燃火药,使之喷射出去,后来又发明了原始的子弹,当时称为子窠。这种管形火器,就是近代枪炮的真正鼻祖。

早在唐代,硝作为火药的主要原料,就已在与印度、阿拉伯和波斯等国的贸易往来中外传,当时被称之为“中国雪”、“中国盐”。到13世纪,中国发明的火药在通商过程中经印度传到了阿拉伯国家。元军西征时又将火箭、火炮等火药武器传入阿拉伯国家。13至14世纪时,由阿拉伯人将其传人欧洲。欧洲各国第一次记载火药的年代,法国是在1338年,荷兰和比利时是在1339年,英国在1340年。欧洲得到火药以后,很快将其运用于军事方面。到19世纪初,火枪、火炮便在整个欧洲得到了普遍使用。火药与火器在欧洲的传播,为欧洲从冷兵器时代发展到热兵器时代奠定了物质基础。

4.指南针

指南针的发明与磁学知识紧密相关。早在《吕氏春秋》中就有了“磁石召铁”的记载。而就在这一时期,古人开始利用磁性识别方向,“立司南以端朝夕”。东汉王充《论衡·是应篇》也记载有“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之说。将指南针用于航海则是在宋代,至迟在十二世纪初。北宋人朱彧1119年成书的《萍洲可谈》记载:“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则观指南针。”宋代杰出的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对指南针发展的当时状况作了详尽的论述。沈括总结了四种指南针的装置方法。第一种是水浮法,将磁针浮于水面进行指南,虽然比较平稳,但容易动荡不定;第二种是指甲旋定法,将磁针置于指甲上,转动灵活,也容易滑落;第三种是碗唇旋定法,将磁针置于碗口边上,转动较灵活,但易滑落;第四种是缕旋法,用蚕丝将磁针悬挂起来,可达到转动灵活而又稳定。他还记载了人工授磁方法即“以磁石磨针锋,则能指南”。这种用人工制成磁体,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此外,古人还曾制出过“指南鱼”、“旱针”、“水针”。旱针、水针为近代指南针(罗盘针)的基本结构原理奠定了基础。

指南针传入欧洲的时间尚待确定。欧洲首次提到指南针是在1190年。指南针在欧洲的传播,不仅推动了欧洲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为欧洲的海外殖民扩张和海上霸权提供了技术保证。

5.丝绸

中国最早向欧洲输出的主要商品是丝绸,以至于中西交流通之路被称为“丝绸之路”,而闻名于世。其时间早在汉代以前。丝织品是汉朝输出的大宗物品,其中介是中亚与西亚的商人。而中国和西方交通的正式打开则是在张骞出使西域之后。《史记》中曾提到“黎轩”,大概是亚历山大城的简译,泛指罗马或希腊人的聚居地。中国古代文献中,又将罗马称为“大秦”。东汉任西域都护的班超,曾遣甘英出使大秦,因中途遭安息(古波斯,今伊朗境内)人的阻挠而未能直接与罗马人见面。但中国与罗马人的贸易却一直在进行。丝绸在当时欧洲是一种十分高级的奢侈品。在罗马,丝绸几乎与黄金同价,只有皇帝和少数富豪贵族才能享用。由于他们不了解丝绸的制作,因此对丝绸充满了神秘感。罗马博物学家普林尼在《自然史》中这样写道:“塞里斯(silks)因以从树林中产生的细丝而著名。此种灰色的乱丝是在树上生长的。当地人把丝取下,用水浸泡,加以梳理。妇女们再将细丝整理,织成绸缎,行销于世界。一切为了罗马的少女,可以用透明的薄纱表现她们的美。”直到公元552年后,丝绸的生产技术才传到欧洲。

6.陶瓷

陶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出现并广泛应用于中华大地。制作水平、烧成温度、选料用料、形成技术等方面在当时都达到了极其精湛的程度。陶器构成了后世瓷器的基础,成为后世瓷器当之无愧的先祖。瓷器的原料由正长石、高岭土和石英混合,配料比例严格,瓷器表面施有玻璃质釉,在1200℃左右的高温下焙烧而成。成品吸水率很低,烧成后的器皿质地坚硬,光洁度极高。

瓷器在世界上影响之大,以至于西方人在很早的时候就以瓷器作为中国的代称(China)。中国的瓷器大约在9世纪传入欧洲。到明代,中国的瓷器已成为重要的大宗出口商品,直到18世纪,欧洲人才成功地仿造出第一件坚硬的瓷器。尽管这样,长期以来,欧洲的瓷器仍无法与中国瓷器相媲美。

二 东亚汉字文化圈的形成

所谓汉字文化圈,是指中国、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共同的汉字文化因素。一般认为,它包括汉字、儒学、律令和中国化的佛教等四项文化因素。东亚汉字文化圈的形成是中国文化在朝鲜和日本传播的结果。早在秦汉时期,汉字以及汉字书籍就已传入朝鲜和日本地区。魏晋南北朝时期,东亚汉字文化圈形成的历史进程加快。这一时期,朝鲜半岛处于高句丽、百济和新罗三国鼎立时期,三个政权与中国诸政权的交往都非常频繁,其国王受到中国东晋及南北朝政权的册封,使文化交流得到很大发展。这时的日本列岛处于从分散走向统一的发展过程,通过与朝鲜半岛和中国的往来,积极地吸收汉文化。朝鲜和日本进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阶段后,更是大量吸收中国先进的文化成果,引进儒学经典并广开儒学教育,模仿中国的律令典制创立政治体制,引入中国化的佛教并广泛传播,与中国在文化上的关系极其紧密,形成了东亚汉字文化圈。宋明时期,中国与东亚两国的这种特殊的渊源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丰富。

(一)朝鲜

“朝鲜”一词最早见于《管子·揆度篇》。《史记》亦有周武王封箕子于朝鲜的记载。早在汉代,先秦时期的文史著作如《周易》、《尚书》、《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就通过郡县传入朝鲜地区。据文献和考古材料发现,至迟在公元前4—前3世纪的中国战国时期,汉字就已经传入朝鲜北部地区。高句丽“国初(公元前后)始用文字时,有人记事一百卷,名曰《留记》”。这种文字正是汉字。372年,高句丽小兽林王设立“太学”,将汉字字书和中国的经史著作作为教材,加强了对汉文化的吸收。由此,汉字教育开始在高句丽上层贵族阶层中普及。374年,百济迎请东晋人高兴为博士。高兴到百济后,以汉字编写了一部百济国史《书记》,可见百济在此前早已开始使用汉字。新罗沾解王时期(247-261),有一名为夫道的人即因善写汉字而著名。503年,新罗人即根据汉字意义定国号为“新罗”。显然,新罗国名的确立正是汉字教育在其统治阶层普及的结果。

随着汉字教育在朝鲜半岛的推行,儒学也随之传入。迟至6世纪初,儒学已传遍半岛三国,对他们的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的律令典制文化和中国佛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也传入了朝鲜半岛。

汉字传入后,东亚邻国为解决其与自身民族语言不统一问题,这些国家又相继找到了适合于自身民族语言特点的解读汉字方法。6世纪末,新罗国发明了利用汉字的音、义来标记新罗民族语言的“乡札标记法”。7世纪末,新罗统一朝鲜半岛后,在前法的基础上,系统地制定了借用汉字的音、义来标记朝鲜语的“吏读”方法,方便了汉字在朝鲜半岛的应用。

新罗一直以向唐朝派遣使节和留学生等方式吸收唐朝先进的文化。从大唐带回的大量汉文书籍,为强化新罗的社会政治制度提供了许多借鉴经验,同时也扩大了汉字的影响力。新罗统一朝鲜半岛后,儒学教育空前加强。682年,新罗设立“国学”机构,“其教授之法,以《周易》、《尚书》、《毛诗》、《春秋左氏传》、《文选》,分而为之业”[。788年,新罗又推行“读书三品出身制度”,即以熟悉儒家经典多寡来选拔国学外的书生为官。

曾经出使唐朝的金春秋在继新罗王位(即烈武王,654-660年在位)后,立即命令大臣以唐朝律令为蓝本修订刑律。据《三国史记》所载来看,新罗律法中的罪名与唐律别无二致。在中央政治制度方面,新罗依据唐朝的尚书省、御史台和六部设立了执事省、兵部、礼部、仓部、位和府、左右理方府、例作府、司正府等机构,从而完善了中央集权体制。新罗中央机构官员的设置也模仿唐制,设五级职官序列。地方制度方面,根据《周礼》和《尚书》中的“九州”之说,新罗统一全岛后将半岛划分为九州,设州、郡、县三级体制,中央分别派遣都督、太守、县令进行统治。在经济制度上,新罗也模仿唐朝的户籍、均田、租庸调制度,建立户籍、丁田与租庸调制。

佛教传入朝鲜的具体年代不详。隋唐时期,中国化的佛教已开始成为新罗社会的宗教信仰。新罗早在统一朝鲜半岛前,就设立了大书省主管佛教事务,并设“国统”领导整个教团,统一半岛后,新罗还在各州设专门的僧官——州统。

活字印刷术的广泛应用使得宋朝印刷的书籍超过了当时世界其他各国的总和。汉文书籍开始大量输入朝鲜,极大推动了儒家文化在朝鲜的广泛传播。朝鲜半岛在高丽国成宗王时期(982-992)加强了以国学为中心的儒学教育。10世纪末以来,不断向宋朝求书。宋朝皇帝先后将一些重要典籍,如《大藏经》、御制《秘藏诠》、《逍遥咏》、《莲花心轮》、《圣惠方》、《太平御览》、《册府元龟》、巾箱本“九经”(《周易》、《尚书》、《毛诗》、《春秋左传》、《礼记》、《周礼》、《孝经》、《论语》、《孟子》)及其他诸子著述、史地、阴阳、天文等书籍赠给高丽王朝。1109年,高丽王朝又在国学中专设“七斋”,讲授儒学经典。据《高丽史·志》记载:“睿宗(1109)四年七月,国学置七斋:《周易》曰丽泽,《尚书》曰待聘,《毛诗》曰敬德,《周礼》曰求仁,《戴礼》曰服膺,《春秋》曰良正,《武学》曰讲艺。”1116年,高丽王朝正式采用中国的经筵制度,安排儒臣在王宫专门为王室子弟讲授中国经史著作。

(二)日本

《汉书·地理志》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这是中国史书中最早提到日本的记载。此后,中国史书对“倭人”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相反,在日本本土,有关古代历史的记载却极为缺乏。直到江户时代,日本史家才注意从中国史书中寻找有关对倭人的记载,作为研究日本历史的根据。文献和考古材料已经证实,早在秦汉时期就有汉人移居日本,日本史家称为“渡来人”或“归化人”。出土的3世纪上半期倭马台国女王向曹魏王朝朝贡的“上表”全由汉字写成,可以推断从中国去的“渡来人”能够熟练运用汉字,书写公文。日本史书记载,285年(一说在405年左右)《论语》由百济传入日本。日本现有最早的史书《古事记》和《日本书纪》,均用汉字写成。这说明汉字不仅对日本影响颇深,而且在当时已达到了一种通用的程度。从《说文解字》的九千三百字到《康熙字典》的四万九千余字,几乎全部通行于日本。新村书所撰《辞苑》所附日本国字表仅134个,而且都是采用中国传统的六书造字法。日本在5世纪即出现了用汉字表示日文字音的词组,称为“假名”,意为“假借之字”,借用汉字的字形来“写”日本语言。8世纪中叶,假名已经在日本大量使用,如诗歌集《万叶集》中就大量使用假名。然而,一个汉字又可以表示不同的日文字母,给阅读带来了困难,经过长期应用才逐渐形成了每个日文字母由固定的汉字来表示。此外,由于汉字有楷体、草体之分,一些日本男子在应用中多用汉字楷体以及偏旁来表示日文字母,而闺中女子则常用汉字草体来标注日文字母,这就有了片假名和平假名的区别。这样,汉字与日本民族语言有机结合,促进了汉字在日本社会的广泛应用和深入普及。

516年开始,百济国轮换派遣五经博士前往日本,向大和朝廷贵族教授儒学经典。据现有的史料看,儒学大量传往日本并产生较大的影响,是在唐、宋、明三个朝代。唐朝政治经济鼎盛,文化高度发达,周边各国产生了对中国文化的巨大向心力。日本共派出19次遣唐使,深入学习和考察中国文化。日本通过向唐朝派遣使节和留学生等方式,直接考察和吸收中国文化的先进成果,形成了一股学习和模仿唐朝的高潮。他们从大唐带回的大量汉文书籍,不仅为本国的社会革新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济世良方,而且也增强了汉字的影响力。603年,日本圣德太子制定《官位十二阶》,就是按儒家所强调的“德”和“五常”(仁、义、礼、智、信)来命名的。604年,日本又颁布作为官吏政治和道德训纲的“十七条宪法”,皆选自《论语》、《中庸》、《礼记》、《管子》等著作,中国儒学的政治理念完全贯穿于其中。645年,日本所进行的“大化改新”也始终受儒学思想影响,尤其以儒学的“天命观”来强化天皇权威。天智天皇在位时期(662-671),日本仿照唐朝国学制度建立“大学寮”,大力推行儒学教育,其科目分为“明经道”和“算道”,其中“明经道”就是以儒学的“九经”(《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孝经》、《论语》)作为其教科书。宋明理学兴起后,也在日本广泛传播。在德川时代,官学多以朱子为宗,培养了大批通儒博经的儒士,使儒学普及到日本社会的中等阶层。除朱子学外,在日本影响最大的是王阳明学派。王学在日本与佛教禅宗及日本国有的神道思想相融合,塑造了具有近代意义的日本民族精神。

律令方面,日本早在大化改新之前就开始学习和效仿唐制。623年,从唐朝归国的日本留学生惠日等人向推古天皇上奏学习唐朝律令:“且其唐国者,法式备定之珍国也。常须达。”645年的大化改新即是仿照唐朝的中央集权制度进行政治、经济改革。到718年颁布《养老律令》时,日本基本完成了一系列以唐朝律令为模式的政治改革。《养老律令》分律为十二篇,篇名与《唐律疏议》完全相同,其刑名和罪名也与唐律相同或相近。中央官制在模仿唐令的基础上略有变通,设二官八省一台,其职能与三省六部、大府寺和御史台几乎一一对应。地方制度分国、郡、里三级,大体仿照唐朝的道、州、县三级地方制度。经济制度方面日本也效仿唐制建立户籍制、计帐制、班田制、租庸调制。据研究,日本班田令中73%的条文直接搬自唐均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