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朱自清散文经典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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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你  我(11)

这种话或者太质直了,多少带有宣传的意味,和篇中别的部分不同;但话里面却有重量,值得我们几番地凝想。我们可以说这寥寥的几行实为全篇的核心,而且作诗的缘起也在这里了。这不仅我据全诗推论是如此,我还可以请作者自己为我作证。我曾见过这篇诗的原稿,他在第一页的边上写出全篇的大旨,短短的只一行多些,正是这一番意思。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番意思,因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实在是真能爱这世界的,他实在是真能认识“生之尊严”的。

他说:

“但人类求生是为的相乐,

不是相呴相濡的苟活着。

既然恶魔所给我们精神感受的痛苦已多,

更该一方去求得神赐我们本能的享乐。

然而我是重视本能的受伤之鸟,

我便在实生活上甘心落伍了!”

他以为“本能的享乐尤重过种族的繁殖”;人固要有“灵的扩张”,也要“补充灵的实质”。他以为

“这生活的两面,

我们所能实感着的,有时更有价值!”

但一般人不能明白这“本能的享乐”的意味,只“各人求着宴安”,“结果快乐更增进了衰弱”而

“羸弱是百罪之源,

阴霾常潜在不健全的心里。”

所以他有时宁可说:

“生命的事实,

我们所能感觉得到的,

我终觉比灵魂更重要呢。”

他既然如此地“拥护生之尊严”,他的理想国自然是在地上;他想会有一种超人出现在这地上,创造人间的天国。他想只有理会得“本能的享乐”的人,才能够彼此相乐,才能够彼此相爱;因为在“健全”的心里是没有阴霾的潜在的。只有这班人,能够从魔王手里夺回我们的世界。作者的思想是受了尼采的影响的;他说“本能的享乐”,说“离开现实便没有神秘”,说“健全的人格”,我们可以说都是从尼采“超人就是地的意义”一语蜕化而出。但作者的超人──他用“健全的人格”的名词──究竟是怎样一种人格呢?我让他自己说:

“你须向武士去找健全的人格;

你须向壮硕像婴儿一般的去认识纯真的美。

你莫接近狂人,会使你也受了病的心理;

你莫过信那日夜思想的哲学者,

他们只会制造些诈伪的辩语。”

这是他的超人观的正负两面。他又说:

“我们所要创造的,不可使有丝毫不全;

真和美便是善,不是亏蚀的。”

这却是另一面了。他因为盼望超人的出现,所以主张“人母”的新责任:

“这些‘新生’,正仗着你们慈爱的选择;

这庄严无上的权威,正在你们丰腴的手里。”

但他的超人观似乎是以民族为出发点的,这却和尼采大大不同了!

作者虽盼望着超人的出现,但他自己只想做尼采所说的“桥梁”,只企图着尼采所说的“过渡和没落”。因为

“我所有的不幸,无可救药!

我是──

心灵的被创者,

体力的受病者,

放荡不事生产者,

时间的浪费者;

──所有弱者一切的悲哀,

都灌满了我的全生命!”

而且

“我的罪恶如同黑影,

它是永远不离我的!

痛苦便是我的血,

一点一点滴污了我的天真。”

他一面受着“世俗的夹拶”,一面受着“生存”的抽打和警告,他知道了怎样尊重他自己,完全他自己。

“自示孱弱的人,

反常想胜过了一切强者。”

他所以坚牢地执著自己,不肯让他慈爱的母亲和那美丽的孤女一步。我最爱他这一节话:

“既不完全,

便宁可毁灭;

不能升腾,

便甘心沉溺;

美锦伤了蠹穴,

先把他焚裂;

钝的宝刀,

不如断折;

母亲:

我是不望超拔的了!”

他是不望超拔的了;他所以不需要怜悯,不需要一切,只向着一条路上走。

“除了自己毁灭,

便算不了完善。”

他所求的便是“毁灭”的完成,这是他的一切。所谓“毁灭”,尼采是给了“没落”的名字,尼采曾借了查拉图斯特拉的口说:

“我是爱那不知道没落以外有别条生路的人;因为那是想要超越的人。”

作者思想的价值,可以从这几句话里估定它。我说那主人公生于现在世界而做着将来世界的人,也便以这一点为立场。这自然也是尼采的影响。关于作者受了尼采的影响,我曾于读本篇原稿后和一个朋友说及。他后来写信告诉作者,据说他是甚愿承认的。

篇中那老人对主人公说:

“你的思想是何等剽疾不驯,

你的话语是何等刻核?”

这两句话用来批评全诗,是很适当的。作者是有深锐的理性和远到的眼光的人;他能觉察到人所不能觉察的。他的题材你或许会以为奇僻,或许会感着不习惯;但这都不要紧,你自然会渐渐觉到它的重量的。作者的选材,多少是站在“优生”的立场上。“优生”的概念是早就有了的,但作者将它情意化了,比人更深入一层,便另有一番声色。又加上尼采的超人观,价值就更见扩大了。在这一点上,作者是超出了一般人,是超出了这个时代。但他的理性的力量虽引导着他绝尘而驰,他的情意却不能跟随着他。你看他说:

“但我有透骨髓的奇哀至痛,

──却不在我所说的言语里!”

其实便是在他的言语里,那种一往情深缠绵无已的哀痛之意,也灼热可见。那无可奈何的光景,是很值得我们低徊留恋的。虽然他“常想胜过了一切弱者”,虽然他怎样的嘴硬,但中干的气象,荏弱的情调,是显然不曾能避免了的。因袭的网实在罩得太密了,凭你倔强,也总不能一下就全然挣脱了的。我们到底都是时代的儿子呀!我们以这样的见地来论作者,我想是很公平的。

1926年8月27日

《萍因遗稿》跋

冯延巳词:“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世说》:“司马太傅斋中夜坐。于时天月明净,都无纤翳。太傅叹以为佳。谢景重答曰:‘意谓乃不如微云点缀。’”

《惊梦》中杜丽娘唱:“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

世间有一种得已而不得已的事:风与水无干,却偏要去吹着。人与风与水无干,却偏要惦去着。其实吹了又怎样,惦着又怎样,当局者是不会想着的;只觉得点缀点缀也好而已。晴丝的袅娜,原是任运东西;她自己固然不想去管,怕也管不了的。晏同叔真有他的!“无可奈何”四个好轻巧的字,却能摄住了古今天下风风水水花花草草的魂儿!你说,“理他呢,过一会子就好了!”可是“好了也就了了”,你可甘心愿意?“凡蜜是一例酸的”,我们还不是得忍耐着!然而天下从此多事了。司马太傅戏谢景重曰:“强欲滓秽太清耶?”我们大约也只好担上这个罪名吧。萍因有知,当不河汉吾言。

《子恺画集》跋

子恺将画集的稿本寄给我,让我先睹为快,并让我选择一番。这是很感谢的!

这一集和第一集,显然的不同,便是不见了诗词句图,而只留着生活的速写。诗词句图,子恺所作。尽有好的;但比起他那些生活的速写来,似乎较有逊色。第一集出世后,颇见到听到一些评论,大概都如此说。本集索性专载生活的速写,却觉得精彩更多。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便是本集里有了工笔的作品。子恺告我,这是“摹虹儿”的。虹儿是日本的画家,有工笔的漫画集;子恺所摹,只是他的笔法,题材等等,还是他自己的。这是一种新鲜的趣味!落落不羁的子恺,也会得如此细腻风流,想起来真怪有意思的!集中几幅工笔画,我说没有一幅不妙。

集中所写,儿童和女子为多。我们知道子恺最善也最爱画杨柳与燕子;朋友平伯君甚至要送他“丰柳燕”的徽号。我猜这是因为他欢喜春天,所以紧紧的挽着她;至少不让她从他的笔底下溜过去。在春天里,他要开辟他的艺术的国土。最宜于艺术的国土的,物中有杨柳与燕子,人中便有儿童和女子。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将他们收入笔端了。

第一集里,如《花生米不满足》,《阿宝赤膊》,《穿了爸爸的衣服》,都是很好的儿童描写。但那些还只是神气好,还只是描写。本集所收,却能为儿童另行创造一个世界。《瞻瞻的脚踏车》,《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才小试其锋而已;至于《瞻瞻的四梦》,简直是“再团,再炼,再调和,好依着你我的意思重新造过”了。我为了儿童,也为了自己,张开两臂,欢迎这个新世界!另有《憧憬》一幅,虽是味儿不同,也是象征着新世界的。在那《虹的桥》里,有着无穷无穷的美丽的国,我们是不会知道的!

《三年前的花瓣》,《泪的伴侣》,似乎和第一集里《第三张笺》属于一类的,都很好。但《挑荠菜》,《春雨》,《断线鹞》,《卖花女》,《春昼》便自不同;这些是莫之为而为,无所为而为的一种静境,诗词中所有的。第一集中,只有《翠拂行人首》一幅,可以相比。我说这些简直是纯粹的诗。就中《断线鹞》一幅里倚楼的那女子,和那《卖花女》,最惹人梦思。我指前者给平伯君说,这是南方的女人。别一个朋友也指着后者告我,北方是看不见这种卖花的女郎的。

《东洋与西洋》便是现在的中国,真宽大的中国!《教育》,教育怎样呢?

方光焘君真像。《明日的讲义》是刘心如君。他老是从从容容的;第一集里的《编章者》,瞧那神儿!但是,《明日的讲义》可就苦了他也!我和他俩又好久不见了,看了画更惦着了。

想起写第一集的《代序》,现在已是一年零九天,真快哪!

1926年11月10日,在北京

《粤东之风》序

从民国六年,北京大学征集歌谣以来,歌谣的搜集成为一种风气,直到现在。梁实秋先生说,这是我们现今中国文学趋于浪漫的一个凭据。他说:

歌谣在文学里并不占最高的位置。中国现今有人极热心的搜集歌谣,这是对中国历来因袭的文学一个反抗,也是……“皈依自然”的精神的表现。(《浪漫的与古典的》三十七页。)

我想,不管他的论旨如何,他说的是实在情形;看了下面的刘半农先生的话,便可明白:

我以为若然文艺可以比作花的香,那么民歌的文艺,就可以比作野花的香。要是有时候,我们被纤丽的芝兰的香味熏得有些腻了,或者尤其不幸,被戴春林的香粉香,或者是Coty公司的香水香,熏得头痛得可以,那么,且让我们走到野外去,吸一点永远清新的野花香来醒醒神罢。(《瓦釜集》八十九页。)

这不但说明了那“反抗”是怎样的,并且将歌谣的文学的价值,也具体地估计出来。我们现在说起歌谣,是容易联想到新诗上去。这两者的关系,我想不宜夸张地说;刘先生的话,固然很有分寸,但周启明先生的所论,似乎更具体些:他以为歌谣“可以供诗的变迁的研究,或做新诗创作的参考”──从文艺方面看。

严格地说,我以为在文艺方面,歌谣只可以“供诗的变迁的研究”;我们将它看作原始的诗而加以衡量,是最公平的办法。因为是原始的“幼稚的文体”,“缺乏细腻的表现力”,如周先生在另一文里所说,所以“做新诗创作的参考”,我以为还当附带相当的条件才行。歌谣以声音的表现为主,意义的表现是不大重要的,所以除了曾经文人润色的以外,真正的民歌,字句大致很单调,描写也极简略,直致,若不用耳朵去听而用眼睛去看,有些竟是浅薄无聊之至。固然用耳朵去听,也只是那一套靡靡的调子,但究竟是一件完成的东西;从文字上看,却有时竟粗糙得不成东西。我也承认歌谣流行中有民众的修正,但这是没计划,没把握的;我也承认歌谣也有本来精练的,但这也只是偶然一见,不能常常如此。歌谣的好处却有一桩,就是率真,就是自然。这个境界,是诗里所不易有;即有,也已加过一番烹炼,与此只相近而不相同。刘半农先生比作“野花的香”,很是确当。但他说的“清新”,应是对诗而言,因为歌谣的自然是诗中所无,故说是“清新”;就歌谣的本身说,“清”是有的,“新”却很难说,──我宁可说,它的材料与思想,大都是有一定的类型的。

在浅陋的我看来,“念”过的歌谣里,北京的和客家的,艺术上比较要精美些。北京歌谣的风格是爽快简炼,念起来脆生生的;客家歌谣的风格是缠绵曲折,念起来袅袅有余情,这自然只是大体的区别。其他各处的未免松懈或平庸,无甚特色;就是吴歌,佳处也怕在声音而不在文字。

不过歌谣的研究,文艺只是一方面,此外还有民俗学,言语学,教育,音乐等方面。我所以单从文艺方面说,只是性之所近的缘故。歌谣在文艺里,诚然“不占最高的位置”,如梁先生所说;但并不因此失去研究的价值。在学术里,只要可以研究,喜欢研究的东西,我们不妨随便选择;若必计较高低,估量大小,那未免是势利的见解。从研究方面论,学术总应是平等的;这是我的相信。所以歌谣无论如何,该有它独立的价值,只要不夸张地,恰如其分地看去便好。

这册《粤东之风》,是罗香林先生几年来搜集的结果,便是上文说过的客家歌谣。近年来搜集客家歌谣的很多,罗先生的比较是最后的,最完备的,只看他《前经采集的成绩》一节,便可知道。他是歌谣流行最少的兴宁地方的人,居然有这样成绩,真是难能可贵。他除排比歌谣之外,还做了一个系统的研究。他将客家歌谣的各方面,一一论到;虽然其中有些处还待补充材料,但规模已具。就中论客家歌谣的背景,及其与客家诗人的关系,最可注意;《前经采集的成绩》一节里罗列的书目,也颇有用。

就书中所录的歌谣看来,约有二种特色:一是比体极多,二是谐音的双关语极多。这两种都是六朝时“吴声歌曲”的风格,当时是很普遍的。现在吴歌里却少此种,反盛行于客家歌谣里,正是可以研究的事。“吴声歌曲”的“缠绵宛转”是我们所共赏;客家歌谣的妙处,也正在此。这种风格,在恋歌里尤多,──其实歌谣里,恋歌总是占大多数──也与“吴声歌曲”一样。这与北京歌谣之多用赋体,措语洒落,恰是一个很好的对比,各有各的胜境。

歌谣的研究,历史甚短。这种研究的范围,虽不算大,但要作总括的,贯通的处理,却也不是目前的事。现在只有先搜集材料随时作局部的整理。搜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分地,二是分题;分题的如“看见她”。分地之中,京语,吴语,粤语的最为重要,因为这三种方言,各有其特异之处,而产生的文学也很多。(说本胡适之先生)所以罗先生的工作,是极有分量的。这才是第一集,我盼望他继续做下去。

1928年5月31日晚,北京清华园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

──李健吾先生

我已经念完勒《一个兵和他的老婆》得故事。我说,健吾,真有你得!

我说,这个兵够人味儿。他是个粗透勒顶得粗人,可是他又是个机灵不过得人。瞧那位店东家两回想揭穿他俩得事儿,他怎们对付来着!还有,他奉勒营长得命令,却敲那位章老头儿──就是他得丈人勒──去敲他得竹杠得时候,恰巧他亲家说他将女儿玉子窝藏起来勒,他俩正闹得不得开交哪。你瞧,他会做得面面儿光;竹杠是敲上勒,却不是他丈人章老头儿!张冠李戴,才有趣哪。他有这们多得心眼儿,加上他那个当兵得大胆子,──真想不到──他敢带勒逃出来得章玉子,他得老婆,“重入家门”。这们着,他俩才成就勒美满得姻缘;不然,后来怎样,只有天知道啦。可是,顶要紧得,他是个有良心得人。要是他马房里第一回看见他老婆得时候,也像他那三个弟兄得性儿,那可不什么都完啦;压根儿这本书也就甭写拉。所以我说这个兵够人味儿。他有一个健康得身子,还有一颗健康的心。可是,健吾,咱们真有过这么胆儿大,心儿细,性儿好得兵?你相信?不论你怎们回答,我觉得这不是现在真有得人;这是你笔底下造出来得英雄。他没有兵们得坏处,只有他们得好处;不但有他们得好处,还有咱们得──干脆说你得──好处。这们凑合起来,他才是个可爱得人。至于章玉子,他得老婆,那女得多少有点古怪。但是她得天真烂漫,也可爱得;做他那样子得人得老婆,她倒也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