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晋商:中国第一商帮的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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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高楼深处锁斜阳——晋商的未落之因(3)

动,肯定也动了,不过,不是向前动,而是原地踏步甚而倒退一步。转回到过去,他们认为此时的危机与“长毛作乱”一样,虽然巨大但终会过去,亏损甚至撤庄会随着时局平稳而好转和恢复。孰不知,此一时彼一时,处于外国银行和大清银行的两面夹击之中,票业已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若不断然变革,那连补救的机会也都没有了。但他们不相信时势变化,不相信各地的吁请是实情,只凭已经过时的经验就想应对危局,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5.用人:失一士而商亡

1914年阴历9月,发生了一件令山西票号及全中国商界都永远难以忘怀的事情。号称“天下第一票号”的日升昌轰然倒闭了。初创时,它曾像一轮红日一样升腾,辉煌无比,败落时,却也用一末残阳苦诉着自己的无奈。

资金雄厚、信誉卓著的日升昌票号,为何这么快、这么早、这么惨地走向倒闭呢?

据《大公报》分析:“所以关闭如此之速者,尚有种种之近因。第一种原因为广西之官款……第二,该号之正经理为郭斗南,副经理为梁怀文,就资格论梁应居正。惟梁为人公正朴实,自革命后对于东家提用款项极力阻止,因而不得东家之欢心,梁无耐遂于去岁出号。梁在号中素为大家所推崇,梁去人心亦为之瓦解。第三,京号之股东(应为经理)有赵邦彦者,因号事吃紧,托病回晋,一去不归。代理人侯垣(侯资格甚浅,又因作保合盛元一案,合盛之执事人逃匿无踪,检察厅屡向侯垣索人,如无被保人即将保人押起等语。侯外遭检察厅之逼迫,内受各债主之追索)遂私携带伙友账簿逃归。有此三种近因,二百余年之日升昌,遂乃一败涂地矣。”不难看出,日升昌开始倒闭的直接原因是用人失误!

首先,选聘赵邦彦这样一个不能独当一面,遇难即退,既无才干又无勇气的人,在面临危机之时去充任至为重要的北京分号经理,无疑是其总经理和东家用人的一大失误。其次,在极不称职的赵邦彦“托病回晋,一去不归”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再派一位“资格甚浅”的侯垣接替。正由于侯垣“资格甚浅”才冒然牵涉到“作保合盛元一案”,成为日升昌开始倒闭的最直接的原因。同样,这位侯垣与赵邦彦一样,遇难不是设法周旋,寻求解决的良方,而同样是逃之夭夭。这无疑是其总经理和东家用人的第二大失误。

那么,在连连用人失误、危及整个票号生存的危急关头,郭斗南作为“总领号事”的总经理,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呢?“该号之正经理郭斗南见事不祥,托辞觅取,逃避无踪,故外间有郭已投井之谣传……此处之各执事人,更纷然若鸟兽散矣。”北京分号经理一个个都逃跑了,连总经理也“逃避无踪”,日升昌又怎能不倒闭呢?

“其副经理梁怀文已经辞号年余,闻此消息知东家李五典等破产在即,无人出来料理,心不自安,乃挺身而出,自谓年已六旬,久蒙东家豢养,今当急难,若袖手旁观,良心何在,乃随同冀体敬等四人投往县中,来京料理债务之。”(《大公报》1915年1月23日)在“今当急难”之时,一个“逃避无踪”,一个挺身而出,对比是如此的强烈,差别是如此的明显,选聘错了总经理是日升昌最大的失误!

郭斗南虽能“得东家之欢心”而任总经理,但既无总经理之才又无总经理之德,在“今当急难”之时,不顾号事,竟一逃了之,是一点也不称职的。由此可见,他既能“对于东家提用款项”提供方便,其他违犯号规的事肯定也干了不少。比如像接连选用赵邦彦、侯垣这样和他一样毫无责任感的人,其中的“方便”还会少吗?

而用人失误的根子在东家李五典身上!

他明知梁怀文“为人公正朴实”,“在号中素为大家所推崇”,“论资格应居正”,却弃梁怀文,而让郭斗南做总经理。显然,在对票号经营和发展有决定影响的总经理聘任上,东家李五典私心起了关键作用。他仅仅看到了郭斗南会以违号规提款讨自己欢心,对于他的无能和缺德缺乏应有的预防和制止。以致于造成了票号内“人心为之瓦解”的严重后果。在“今当急难”之际“纷然若鸟兽散”的,正是那些平时会讨“东家之欢心”,为东家违犯号规提供方便,更为自己违犯号规设置掩护的人。

因此,用人当用那些“公正朴实”之人,“素为大家所推崇”之人,知恩图报、“心不自安”之人,决不能用背信弃义、违背良心的人。

品德和才能同等重要。

如果东家李五典在总经理聘任上,能量才录用,出于公心,让梁怀文做总经理,那日升昌可能就是另一种局面了。梁怀文是一位正直且极有才干的人,他做总经理,赵邦彦、侯垣之流就绝不会受到重用。那来自北京分号的危机,也许根本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能得到很好的控制。

如果东家李五典能够洁身自好,自己不带头违犯号规,而是让藏有私心的赵邦彦等人“出号”,那何至于“人心为之瓦解”,“纷然若鸟兽散”呢?

公生廉,廉生威。东家李五典用人不公在前,郭斗南等误号事于后,也算得上因果报应吧!

所幸的是,尚有梁怀文这样有良心、有才干的人为日升昌善后。当时,梁怀文等抵京“辗转两月,开会数次,与在京各债权筹商办法,再三斟酌,与其破产于债权无甚裨益,何如别开生路或有挽回之望。”(《天津商会档案》1914年)

希望总是有的,全在于争取。

梁怀文等的努力没有白费。“京外债权人多数赞成复业”,给濒临倒闭的日升昌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无疑全赖梁怀文之功!

《中央银行月报》对此已有公论:“更有票号一家倒而复起者,为日升昌。日升昌本于民国五年倒闭,所欠外款约二百万,经理逃避。赖副经理梁怀文君出面与债权人周旋,开诚布告,和盘托出。除将东家李姓宣告破产外,复将该号内外财产清理明白,尽其所有交代债权。于是债权人感其诚恳,佩其正直,遂将该号财产仍托梁君经理,恢复营业,票号首创者日升昌之招牌因以保全。”

由此可见,成在用人,败在用人,实乃千古不移之至理名言。

从现实的角度讲,当今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不仅要有经营才干,还要有良好的品德,两者缺一不可。

人才能够兴业,庸才只会毁业,有些晋商中很多票号之所以败落,大都与日升昌相似,犯了用人上的错误。

6.取利丧身:国难财可以发吗?

在晋商发展史上,有这样一种特别奇怪的现象,让人感慨万千。那就是,民族危难越深重,晋商似乎就越发达。

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赔款加上所谓的赎辽费共约二亿多两白银,在财政人不敷出、国库空虚的情况下,清政府靠举借外债偿还了这笔对日赔款。这便是所谓的“俄法借款”和“英德借款”。

清廷在1895年和1896年两次向俄法英德等国银行借款折合白银一亿九千多万两,支付了前两次赔款。后来,感到这几国银行是在趁机勒索,便筹发行内债券,“昭信股票”就出笼了。但由于认股有限,同时,由于“英德续借款”又借了一亿多两白银,对日赔款才算全部赔清了。

那么,这么多的外债,又如何尝还呢?

“臣等昼夜焦思,万不得已计,惟有先将俄法英德二款本息,由臣部库与各省及各海关分别认还,庶几犹足集事。拟以每年应还俄法英德二款作为一千二百万计算,先尽部库内有之西征洋款改为加放俸饷一款,并新筹之盐斤加价一款,及应提之广东闱姓捐输一款,三款内凑银二百万两,各省司库分认五百万两作抵外,下余……而派令各海关分认五百万两,量其物力定以等差,开具清单,恭呈御览……”(《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二十六下)这样,就等于把战败赔款的负担全部转嫁到老百姓身上了。这就是腐败无能的清廷所谓的“皇恩浩荡”吧!只要能克扣就克扣,只要能加征就加征,“于各省所收地丁、盐课、货厘、杂税及各海关所收洋税、洋药税厘项下,除常年应解京饷、东北边防经费、甘肃新饷、筹备饷需、加放俸饷、加复俸饷、旗兵加饷、因本加饷、备荒经费、内务府经费、税务司经费、本关经费、出使经费等项仍照常分别批解留支外,其余无论何款,俱准酌量提划,各照分认数目按期解交江海关道汇总付款。”(《同上》)

分摊的直接后果就是各地方官员的负担加重了,而各地官员应对的方法就只会是搜刮民众。以第一期总数为一千二百万两赔款的分摊中,摊派还款最多的广东为例:仅盐斤加价就多达十万两,地丁盐课、盐货厘等多达六十二万两,捐输多达四十八万两,加放俸饷十万两,总共多达一百三十万两。其他地方虽总数没有广东多,而各项征收都在成倍增加,百姓之苦可想而知了。

犹如抽血一样,百姓之血就这样一点一点被抽走了。

而获暴利的,首先不用说是列强了。日本依恃武力一次就掠夺二亿多两白银,无疑比强盗还强盗。其国势的日益强大,显然,有赖于此次“大输血”。俄法英德四国虽未动武,却挟银勒索,获利不见得比日本少。

除列强外,票号便是最大的获利者。前文虽已提到过战乱给晋商带去的是破坏,但面对这种破坏,“聪明”的晋商却能于火中取栗。

战前,清廷曾多次明令禁止票号汇兑官款,或仅仅只默许部分地方的官款交票号汇兑,相当多的官款仍按老办法现银解运。

但这次变了。

还外债皆集中于江海关,有两难不得不依靠票号:一是外债不同于内债,是绝对不可拖延或抵赖的。拖延日期就要加罚金,洋人的淫威会让清廷惧怕万分。因此,按过去的现银解运肯定难以准时,惟有交票号汇兑才不会延误。票号汇兑的便捷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向票号借垫。尽管各地都分摊了认还的银两数额,但这只是纸上的数字,要想一一变为白花花的现银,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在税捐本身就已极重的情况下,再成倍加收,老百姓身上会有多少血汗,能供如此疯狂地吸榨呢?

但还外债是一两银子都不能少的。

而摊派认还的款总又收不上来,怎么办呢?

向票号借垫!先应对外债,等各种摊派认还银两收齐了,再还票号。这样,汇兑分摊债款,就基本上由各地票号包揽了。

四川的还款,由协同庆等票号承汇。在四川总督奎俊奏为汇解俄法借款本息片中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兹查光绪二十五年限期已届,奴才督饬司道竭力筹措,凑得司库裁减兵丁节省银二万两,减扣六分平银一万两,截留滇饷案内二十五年捐输二万两,加增税契银三万四千两,盐库盐筋加价银三万两,官运局盐筋加价银十万两,重庆关洋税银二万两,共银二十三万四千两,由司体铸。库码一付,于二月十八日支交协同庆等商号承领,限令三月十七日解赴江海关交收。”(《军录》财政类卷号46—48)从这笔款项的来源不难看出,这位总督大人是如何减扣、截留、加增各种税捐的了。而刻意盘剥百姓成为官员和政权的职责的时候,其腐败、丑恶就达到了极端。

惟有票号,能在汇兑这类债款中获利。

说票号在发国难财,一点也不为过。

与协同庆票号承汇四川债款一样,同庆丰票号承汇了云南的、百川通承汇了广西的、合盛元承汇了安徽的,蔚盛长承汇了江西的,乾盛亨、协同庆、蔚泰厚共同承汇了湖南的,蔚泰厚、源丰润承汇了福建的,蔚盛长、新泰厚、日升昌共同承汇了河南的,合盛元、蔚盛长、日升冒共同承汇了山西的……几乎各地的分摊还款都被票号包揽,这些“大宗业务”都是甲午战败的直接“战果”。在老百姓被敲诈勒索的时候,票号却“业务”剧增,获利丰厚,不是发“国难财”是什么?

而“庚子之变”,国难益深。《辛丑条约》赔款达四点五亿两白银,成为列强对中国最大的一笔勒索。

与《马关条约》对日赔款一样,清廷还债的办法仍旧是依样画葫芦,大借外债。四点五亿两白银的赔款转变成为年息四厘、借期三十九年的外债,就增加了一倍多,本息高达九点八亿两了。按当时中国的人口分摊,等于每人被勒索了二两白银。

挟款侵权,英、德、俄、法等国在成为清廷最大的债主的时候,还攫取了中国的海关税、常关税及盐税和厘金的征收与支配权。名义上是以这些税收作为还借贷的保证,实际上列强借此控制了中国的财政和金融,进而操纵政治,国家的主权横遭侵害,人民的灾难更加深重了。

庚子赔款再加上还日本的“四国”借款等,共八项借款,总数多达十几亿两白银。“据全权大臣先后来电并还款表一纸,计此赔款论定四万五千万两,前数年每年本利银一千八百八十二万九千五百两,嗣后按年递加,每年二千余万两及三干余万两不等。光绪三十九年止,总共本利银九万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另有允缓半年付利银九百万两,分三年带交,由西历明年正月初一日,即华历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照数付足。款目之巨,旷古罕闻;限期之迫,转瞬即届。就中国目前财力而论,实属万不能堪。然和议既成,赔款既定,无论如何窘急,必须竭力支持。”

票号在汇兑中,所获利一为汇费,二为得空期放贷的利息,三为平色。究竟有多少呢?1906年,是票号发展的极盛时期。这一年,各票号汇兑总额约在八亿两多。其中,仅日升昌票号一家就多达三千多万两。可见数额之巨大。而汇费也就更多了:同治年间,“适值军务未靖,路途多有阻滞”,由奥海关汇兑京饷,“议定每千两给汇费银四十两”,后增加到了六十五两。到了光绪年间,汇兑京饷汇费每千两仍在四十多两左右不定。汇兑江海关的赔款汇费,“广东至上海,每万汇费二百两,浙江汇上海,每万汇费六十两……其山东;福建、广西三省汇上海之费,尚未议有定章……至借用商号银两,每月以一分五厘利息……(《军录》财政类卷号三十五,光绪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汇费是根据距上海的距离及数额议定的。各地差别很大,比如光绪二十六年安徽汇往上海,每万两汇费为九十两;同年,广西汇往上海,每万两汇费为二百两。广西是安徽汇费的两倍还多。这其中,除必要的支出之外,便是纯利润了,像日升昌的总汇额达三千多万两,那毛利一算便知了。

茬子三二夏、三事夏蓑暮黾:适蔓篡万、数十万前言款,按月息六七厘的利息放出,获利之多,可想而知。而存期越长,获利就越多。从1904年开始,虽然存官款开始计息,存贷的利率之差仍不小,再加上平色所得,票号在承汇赔款中,所获暴利就成了天文数字了。

这样的暴富,对票号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了。但对百姓和国家而言,这样的赔款越少越好,最好没有。倾国家民族之财、之命脉,断送的,不仅仅是根基,更有生机和希望。

全民备受困苦、备遭灾祸之际,独独票号从中渔利,决非民族之福!

而随着造成这一切灾难的制度的毁灭,这样的“业务”也就无从做起了。

现实给晋商也给所有的商人上了一堂课:发“国难财”是难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