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挖历史(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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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鞋子 脚与民国婚姻

蒋丰

中国人往往爱用一句俗话来形容婚姻,叫做“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这脚和婚姻啊,还真是有着分不开的联系。在那个“想象中美好”的民国时代,就有这么几桩小脚跟婚姻的糊涂案。

比如鲁迅的遗物——朱安。在婚前,朱安就知道鲁迅喜欢大脚。所以在结婚当天,她故意穿了一双大鞋,还给鞋里面塞上棉花。谁料,就在朱安下轿时鞋子滑掉,露出了其小脚的真相,让鲁迅愣在当场。

蜜月期间,鲁迅教邻家的一对小姐妹做运动。这让不受老公待见的朱安看在眼中十分羡慕,于是就跟在一旁,也模仿着活动身体,想博取鲁迅的喜欢。然而她那一双小脚,令原本就矮小的身体扭动起来更显滑稽,不舒展也毫无平衡感。反被鲁迅嫌恶,索性别过脸去不再看她。婚后第四天,急于挣脱这双小脚的鲁迅就借口学业繁重,携其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从此,庭院深深深几许,一个花季少妇,却无计留春住。

与朱安有相同遭遇的还有郭沫若的原配张琼花。1921年,20岁的张琼花出嫁了。当她从喜轿中满怀娇羞,颤巍巍地走出时,等待中的男子竟瞬间面如死灰,死死地盯住她红裙下的那双小脚。

在原本该教新郎恣意怜爱的新婚之夜,张琼花身边唯有红烛陪其落泪。而她一生的良人,却在另一厢品读起了《庄子》。

朱安的丈夫在婚后第四天出走,张琼花的丈夫呢,则只多待了一天,也离家去了东京。这一去,就是二十载光阴。天井旁乱红飞过,深院里寂寞梧桐。张琼花的韶华被秋风横扫,心里却还怀有一丝未泯灭的念想。

能说是同人不同命吗?有因小脚而遭弃的原配,也有因小脚而受宠的正房。

民国大腕辜鸿铭就雅爱小脚,认为“三寸金莲是手段,而肥臀是目的,这样会使血往下行时越走越窄,走投无路之下,只好倒流洄漩在臀部,从而促使臀肥股胖。”于是,肥臀加小脚,款摆生姿,媚态横生,引人遐思。

辜鸿铭还有一套品味小脚的七字诀:瘦、小、尖、弯、委、软、正。而他的正房淑姑,就完全符合他的审美理想,有一双辜鸿铭欲罢不能的盈盈小脚。辜鸿铭在写作时,经常会将淑姑唤到身边,让她脱去鞋袜,供自己赏玩闻肉香,并将之称为“兴奋剂”。每当文思枯竭时,只要有淑姑小脚在手,他便能下笔千言。甚至还为这双小脚做诗一首,“春云重裹避金灯,自缚如蚕感不胜。只为琼钩郎喜瘦,几番缣约小于菱。”脚上没有春秋,淑姑自是不必担心色衰而爱弛了。

妾侍也有凭小脚而“平步青云”的。比如袁世凯的第五房姨太杨氏。杨氏原是天津杨柳青人,出身小户人家,且姿色平平。但她缠得一双好小脚,就如同民国时期的苏州山歌一样,“又好像五月端阳三角粽,又是香来又是甜;又好比六月之中香佛手,还带玲珑还带尖。”再加上杨氏很有管家才能,又兼口巧心细,遇事果断。哄得袁世凯索性将家中日常生活,都交由杨氏一手经管。真是得宠如西门府中潘金莲,做事如贾府里的王熙凤。

同为小脚,但这淑姑、杨氏的境遇和朱张两人相比,真是令人感慨唏嘘。

一双小脚,却敢“踩在”老公头上的奇女人也有。那就是胡适的白头发妻江冬秀。

作为留美学士,胡适在得知未婚妻“已不缠足”时,立即回信鼓励,希望“在家乡提倡放足,为一乡除此恶习”。可惜,那时江冬秀已年有二十,足骨早已裹得变形,虽然放开,却再也无法恢复到天足模样。后来,胡适在一次以《白话文运动》为题的讲演中,一方面主张学白话文“应该从活的语言下手”,一方面坦诚地说,“我们是从古文里走出来的,但如同旧时女人的小脚解放,无论怎样解放,断不能和天足媲美。有人说我的白话文写得好,其实是解放后的小脚,鞋子里却装满了棉花”。很显然,这都是从江冬秀那里得到的“灵感”,以及痛苦的“领悟”。

与鲁迅、郁达夫、傅斯年等人相比,坚持娶小脚老婆,且不离不弃的胡适,被李敖称为“伟大”。而主张自由恋爱的陈独秀却气得乱拍桌子,对胡适说:“你要认我是个朋友,你今天就跟你的老婆离婚。这么丑的老婆,这么小脚的老婆,没有文化,没有思想,你居然能够容忍,证明你不是我的朋友。你如果是我的朋友,马上就和她离婚!”而胡适却坦然地回答:“其实我现在的婚姻,对我没有什么吃亏,也很好。”——这真应了那句俗话,“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作者简介:蒋丰,1959年出生,北京人,旅日社评作家,《日本新华侨报》总编辑,《人民日报海外版日本月刊》总编辑。同时,还是凤凰卫视、深圳卫视等多家电视台的评论员。出版《日本国会议员谈中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