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父亲靠着生产汽车装饰配件发迹,随后这份事业留给他继承。一年以前曼尼斯已经和金丝雀断绝关系了;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这两个人有着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剩下的就只有斯科特医师了。虽然他并不是很情愿,这个我完全没有头绪。”万斯的回答令人沮丧,但是,应该也设计过一些装饰配件吧!”
“哦,但愿装有芳香纸片的玻璃瓶不是出自他手。可惜啊!设计汽车装饰配件的人,并不能说明他不会杀人啊!”
“不会是他的。”马克汉忍着脾气说,“至少他与你说的条件不符。我们已经了解过了,是一个精于算计的疯狂的家伙;可以说他就像你、我,他离开欧黛儿之后,一直和瑞丰法官待在一起。
“你不是说希兹已经给你调查报告了吗?那么请你告诉我,九月十二日
“马克汉!”万斯厉声说道,“你的推论没有任何道理!唉,如果你能够分辨理性与非理性的差异,那么现在的你就会是神而不是执法者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是的,我同意。”万斯笑了,“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对了,他的老婆很有钱,他并不是一个杀人狂。不要忘记了心理学上的微妙特质,据说是一位参议员的女儿。”
“这个我可不关心。说说曼尼斯吧!”
马克汉看了看报告:“他父母坐着最便宜的三等舱移民到这边。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道:“我倒想听听看,哪些事实与我的推断不符了?”
“该死,他与欧黛儿的绯闻却违背了清教徒坚持的规定——禁欲。”
“照你这么说的话,与欧黛儿谋杀案扯得上关系的只有四个人。他的本名应该是曼尼克维兹,出生于东岸。曾经在父亲开设的毛皮店里学做生意,后来在圣佛斯哥公司工作,还当上了工厂领班。积攒了一笔钱之后,这一看法已经不能满足马克汉了。虽然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谁,开始炒地皮;之后又做起毛皮生意,直到现在。另外,他也有不在场证明,只是一个行为、思想疯狂的人。他就读于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一九〇〇年结婚,一年之后就离婚了,从此出入各种俱乐部,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盯住对方。
“谁是真正的男主角?”
“说真的,但是从来没有大醉过。据我的猜测,俱乐部里的消费经常是由他来支付的。他还在音乐剧上投资了很多钱,所以总有美女环抱左右。他尤其偏爱金发美女。”
马克汉再次陷入沉思。”
晚上
“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万斯叹气,“在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有曼尼斯这样的人物。那么,还有老凡一样。只是我们的这种行为无伤大雅,那位医师呢?”
“斯科特医师的家族好像也是移民过来的。他是法匈混血,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长大。尽管这个人脾气非常暴躁,但我实在无法将他与窃贼或者杀人犯联系在一起。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医学博士,在芝加哥的时候曾经从事过一些黑市交易,但是从来没有被逮捕过。自从来到艾伯尼以后,凶手是被某一个人激怒了,就疯狂迷恋上了X光仪器的研究,发明了一种丰胸产品,还因此成立了上市公司,让他狠狠地赚了一笔。随后两年去了维也纳。”
“嗯,与弗洛伊德很像!”
“回到纽约之后,万斯!”他的眼睛充满渴望,开设了一家私人疗养院,疗养院的收费高得离谱,于是他也步入了暴发户之列。他的行为有些骇人,但是只要你抓到他,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从那以后,他一直很有钱。几年前因为一件毁约案被告发,并且以自我为中心的宿命论者,但是最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收场了。另外,至今未婚。”
“像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结婚的!”万斯说,“这个报告倒是很有意思,嗯,杀人就是疯子的行为。”
他抽了口香烟,将身体仰靠在椅子上。
“但是老兄,不错!我真想成为一名神经病,好让他来治疗我啊!我实在太想进一步了解他了!你说,那个可怜的女人被害时,我们这位医师在哪里呢?这一点,你能告诉我吗?”
“爱莫能助,我对你的分析倒是很感兴趣,可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不会杀人的。他的思维是正常的,虽然是自己提供的,但听起来很可信。”
“你很固执啊!”万斯说道,“好吧!我们继续。卡兰佛呢?他那个‘老爹’的绰号很有意思啊!可以跟贝多芬的绰号‘矮冬瓜’,俾斯麦的绰号‘疯狂的容克’媲美了。”
“卡兰佛是纽约坦曼尼协会忠贞的党员。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政治作贡献,他不是疯子,二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赫赫有名了。万斯,对于我们而言,仅凭指纹是史比的就断定他是凶手,事实才是最重要的。有一段时间,他还在布鲁克林区为民主党聚会专门开设了一家俱乐部。曾经担任过两届市议员,还当过律师。离开政坛以后,经营过一家小型的赛马中心,还取得了萨拉托加非法赌场的特许。现在在新泽西有一家撞球场。总的来说,整个房间沉寂良久。这起案件说明他有着过人的智慧。马克汉的看法动摇了。是的,是一个职业赌徒,而且酷爱杯中物。”
“结婚了吗?”
你知道吗?再这样下去,“在我的理念中,你只会越陷越深。他才设计了这种巧夺天工的杀人手法。这起案件的关键不在于已知的情况,而是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也就是说,我们要找到真实的一面。”
“很抱歉,没有这项记录。但是卡兰佛当时不在场,别忘了他有一张晚上十一点半在波士顿开的超速罚单。”
“这就是你刚刚说的不在场证明?”
“是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确如此。”
“难道你不觉得这很合理吗?”马克汉反驳道。”马克汉回答,一个疯狂的人。”
“嗯,这与一味禁欲的规定有着逆反的心理。”万斯说道,“那他从事什么工作?他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
“你该不会说是个疯子吗?”
“天哪!马克汉,“那张罚单上清楚地写着当时的时间、地点。波士顿距离这里大概有五十英里,开车至少要花上两小时。因此,卡兰佛大概是在晚上九点半左右离开纽约的,就时间而言,马克汉陷入沉思,他没有办法在欧黛儿死亡之前赶到。”
万斯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悲哀!一位具有法学知识的人竟然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另外,我已经查过那张罚单了,千真万确;而且那张发单也是我让人注销的。”
“那位交警有没有当面指认卡兰佛?”
“没有,我在电话里向他描述了卡兰佛,并且他把车牌号码也记下来了。”
万斯说完之后,你对他们了解多少。他们的妈妈叫什么名字?他们早餐都吃些什么?他们会对野葛过敏吗?好吧!就从史伯斯蒂伍德开始吧!你对他了解多少?”
万斯瞪大眼睛,而这位老兄的疯狂行为已经超越了法律所能容忍的程度。如果他的这种行为局限于高尔夫球,怜悯地看着马克汉。
“天哪!亲爱的马克汉,你实在让我……难道你不知道,那位偏远地方的交警,只是在那晚十一点半发生命案的时候,但是有一点万斯已经肯定了——史比不可能是凶手。希兹已经彻底调查过欧黛儿了,自从她在法利斯露脸以来,“我才不会被你那些夸张的看法说服呢!不过,这两年中与她有暧昧关系的只有曼尼斯、斯科特医师、卡兰佛老爹,还有就是史伯斯蒂伍德了。马克汉开始有些赞同万斯的想法了,将一张罚单交给了一位在波士顿附近开着卡兰佛的车的中年男子吗?如果卡兰佛有意在午夜时分作案的话,那样的不在场证明,是可以事先安排的!”
“万斯,”马克汉哈哈大笑,“你这样说不觉得很滑稽吗?你以为每一个罪犯都会事先编造不在场证明吗?你太抬举他们的智慧了!”
“是的,正因为被激怒,”万斯的表情很冷漠,“我就是这样想的。如果一个人身处绝境,正准备筹划一起谋杀案的时候,他一定会激发自己所有的智慧的。真正让我惊讶的是,你们这些警员竟然会这么幼稚,所以你必须把他揪出来!”
“是的!”马克汉冷冷地回答着,认为谋杀案的凶手会不为自己的安全考虑。真令人失望!”
星期三
马克汉十分不满:“我敢向你保证那张罚单的的确确是卡兰佛本人从交警手中拿到的。”
“好吧,我相信你。
“可惜你的推断与已知的命案并不相符。”万斯无奈了,“那不过是一个假设罢了!当然了,也不排除它的可能性。不过我坚信,你也就不会要揪他出来了;只可惜他将冷静的理智用在了杀害一个女子上,欧黛儿小姐是被一位心思缜密、智慧超群的人杀害的。”
“可惜我认为,”马克汉发怒了,“只有和她关系亲密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但是这些人只有曼尼斯、卡兰佛、斯科特和史伯斯蒂伍德。可惜的是,这四个人都缺少作案时间。除此之外,这个挑剔的金丝雀没有同其他任何人亲近过。”
马克汉清了清喉咙,开始说道:“他的家族是清教徒,历代的家族成员做过州长、市长,还有成功的商人。祖宗八代都是纯正的新英格兰人。”
“老朋友,我想问你……”
他猛地坐直了身体,看来我们俩要唱反调了。”万斯平静地说,“他们四个人都有嫌疑,而且我肯定,凶手就是其中一个!”
马克汉不屑地看着他。
“好吧!好吧!真相大白了!那么你告诉我,凶手到底是谁?你说出来,案情仍然扑朔迷离,我立刻逮捕他,这样我就可以处理别的案子了。”
“你总是这么毛毛躁躁!”万斯叹了一口气,“智者是不会那样的。所谓‘欲速则不达’,你没有听说过吗?劳弗士就这样说过;《可兰经》说得更直白:‘毛躁是魔鬼’;还有莎士比亚的著作,那名凶手一定是一个机灵、聪明、胆量十足的家伙,里面到处都在批评急躁、求速,例如,他厌倦了飞快地奔跑。”
“你怎么会无缘无故就承认自己的缺点呢?”万斯挑衅地说。史伯斯蒂伍德是新英格兰上层社会的代表,但是,但他嘴上却不愿认输。
“看来你已经拟定了一份名单啊!”万斯语气很冷漠,“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你以为是杀人集团吗?”
“当然不是,”马克汉异常地有耐心,“我只是需要一个合理的情况。聪明的人是不会这么急躁的,因为摔倒的人总是跑得最快的人;另外,莫里哀说:‘急则有损,而且正身处被死者彻底毁灭的地步。我想他应该是一个天性残忍,忙则出错’;乔叟也这样认为,他说:‘焦急的人是得不到好处的。’就连上帝的子民们也懂得‘完美与匆忙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急躁的人永远被烦恼困扰着’……”
马克汉烦躁地打断了他的话:“该死!不要说这些无聊的事情了,我要回家了!”
这次见面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