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白话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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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讼卦

讼卦,由下坎上乾组成,卦形作“”,象征“争讼”。上卦“乾”为天,下卦“坎”为水。天西转,水东流:两者背道而行,喻示事物不和睦而“争讼”。全卦展示了置身讼事、审理讼事时必须明了的诸方面规律或道理,重在诫人止讼免争。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译文讼卦:内心诚实,克制、警惕。中途停止是吉祥的,争讼到底有凶险。利于出现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

《彖传》说:讼卦:上卦为乾,乾为刚,下卦为坎,坎为险。为人外刚健而内阴险,这是喜斗好争之性,也是讼的卦象。讼卦辞说:“人虽有诚信之德,但须警惕戒惧,之所以中间吉利。”因九五、九二之爻居于上下卦的中位,象征刚健之人得中正之道。“后来凶险”,因为诉讼终不获胜。“有利于会见贵族王公”,因为九五、九二之爻象表明其人得中正之道,必获贵人之助。“不利于涉水过河”,恐怕坠入深渊。

《象传》说:上卦为乾,乾为天;下卦为坎,坎为水,天水隔绝,流向相背,事理乖舛,这是讼卦的卦象。君子观此卦象,以杜绝争讼为意,从而在谋事之初必须慎之又慎。

解读讼卦上乾下坎,上为天,下为水。日月星辰等天体从东往西转,地上的江河水流则从西往东流,二者是反方向运行的。古人直观自然,看到这一现象,联想到在反向中存在着矛盾,预示着争讼的可能。因此,善于谋事的君子从一开始就仔细思考,如何协调矛盾,防止争讼的产生。讼卦不是教人如何争讼,而是告诫人止讼息争。如何做呢?

首先,要保持内心诚实,尊重事实而不感情用事,这就是立足于“孚”。其次,警惕因一时之忿而失去理智,努力从自己这一方平息争讼。第三,确实非争不可时,也要适可而止,见好便收,最好中途退出争讼,这是最吉祥的结局。如果一意孤行,争讼到底,即使在形式上把官司打赢了,也只能是相争结怨,仍然是凶,这就叫“终凶”。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译文初六: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稍有过错,最后还是吉利的。

《象传》说:做事不能持之以恒,说明官司不可能长久打下去。虽然稍有过错,但争讼双方的是非曲直终将辨别清楚。

解读在争端未起之前就认识清楚双方的实力,虽小有言语磨擦,但尽力化之于无形,不至于发展成讼。这是很明智的决策,不要因小小的事端与人争讼,避免长久纠缠会得到吉利。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上讼下,患至掇也。

译文九二:争讼没有成功,归到采邑,他的三百户邑人(邑中奴隶)可以免灾。

《象传》说:讼事失败,逃窜回家。在下之人与在上之人争讼,败讼而归,势在必然。幸好灾难没有进一步扩大。

解读争讼失利,要及时中止以免祸。九二与九五处于相对位置,两刚相遇而不相应,造成争讼。九二居下,失败无疑。九二以阳爻处于阴位,又在坎险之中,地位和形势都极为不利;九五以阳居阳,又是君位,势不可敌,九二怎么是它的对手!九二与它争讼,根本就无法进行,必然吃亏,招来的祸患将俯拾皆是。幸亏九二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发现官司不能再打下去,于是立即打退堂鼓,火速退出争讼,这种急流勇退的行为是不容易的,也十分明智。亏得他在急处抽身,使得他的邑人三百户得以免祸。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译文六三:依赖先人遗业过活。守持正道以防危险,终将吉祥。或辅助君王的事业,不以成功自居。

《象传》说:依赖先人遗业过活,因为六三爻象表明,居于九四之下,只有凭借祖上余荫才获吉利。

解读《老子》中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就是“柔弱胜刚强”的道理。柔弱者陷入争讼,是陷入进退两难的是非之地。只有安分守己,与人无争,处危境而知防危虑险,才能保持旧禄不失,获得吉祥。即使从事君王委派之事,取得成绩也不敢自己居功,能这样小心谨慎就差不多了。即便对方咄咄逼人,很难对付,但甘居下风的柔弱者,不与它相争。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场讼事终于作罢。这就是所谓争未必得,不争未必失。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译文九四:争讼失利,回到家里,遵从王命,改变态度安守正道,终得平安。

《象传》说: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安守正道,不会再受损失。

解读九四表明,阳刚好争之人,一旦认识到真理不在自己这一边,自己在道义上失败了,赶快回头转弯,改变态度,仍可归于正理正道,修正自己的行为,按常规常理说话。这种改弦易辙,修正错误的做法,会带来吉祥的结局。经过“复”(回头)和“渝”(改变),终于变刚为柔,化讼为和。能够改过当然是吉祥之兆。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译文九五:争讼得胜,大吉。

《象传》说:争讼得胜,大吉,是因为九五之爻以阳刚居中正之位,象征人守中正之道,故大吉。

解读九五之爻以阳刚居中正之位,这表示大人得位,以公正的态度处理诉讼,就争讼而言,这是理想的情况了,所以说大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译文上九:或许会得到赏赐官服佩带,但是一天之内被剥夺三次。

《象传》说:由于争讼而得到赏赐官服佩带,也是不值得尊敬的。

解读上九象征恃强争讼到底而不知悔改的人,即便他因此而得到升官之赏,但是这完全是由于偶尔遇上了退让不争的人而已。一般来说,这种强讼不止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所以爻辞在“锡之以鞶带”之前加了一个“或”字,表示偶然性。即使如此,这种通过争讼而获得的高官厚禄也是极不光彩的,必然受到舆论谴责,结果还是保不住,甚至在一天之内被君王连下三道命令加以剥夺。很快便弄得身败名裂。这完全是咎由自取。上九所得到的恶果,正好印证了卦辞和《彖传》中所强调的“终凶,讼不可成也”的告诫。可见,整个讼卦不是教人如何争讼,而是教人息争止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