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怪案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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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被“软禁”的军人(2)

主顾将他的问题推向了我。显然聪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此案其实不很难,全部情况仅有几个可能的解释。可尽管如此,它仍有特别新鲜的地方,因此我将它整理记录下了。

我问他:“上校家共有几个仆人?”

“好像只有老拉尔夫和妻子两人。”

“花园中再没别的仆人了吗?”

“没了,我就见过那个穿黑衣服的矮男人,但他又不像是仆人。”

“噢。那你是否看到过有从一个房子到另一个房子送饭的情况呢?”

“通过你的提醒,我想起有一次拉尔夫提着篮子走向那座房子的方向,但那时没想里面可能装什么东西,也许是送饭的!”

“你向当地人打听过戈弗雷的情况吗?”

“打听过。我向附近的居民及火车站长都打听了。他们都说戈弗雷航海周游世界去了。他们都知道他曾回过家,可不久就又走了,对于他的旅行,看来大家都接受了。”

“你向他们说过你的怀疑吗?”

“没有。”

“这就对了。看来这事还得调查一回,咱们一起去图克斯伯庄园一趟吧。”

“什么时候?”

“下星期一吧。我这几天还有另外一个案子。”

一个星期后,我和多德去了图克斯伯。在火车路过伊斯区时,将一个严肃寡言、沉稳强壮的绅士接上了车,我提前就约好了他。

我没向多德解释太多,只说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可能会对我们有帮助。

也许诸位读者在华生的记录里了解了我的行事方式。就是我不想在调查一个案子时,太早地将我的想法说出。多德好像觉得挺怪,可他也没多问,我在火车上问了多德一些问题,主要是想让那个同伴听的。

“从窗户里看到你朋友的脸,你能肯定那不是和他长得很像,而确实是他的脸吗?”

“我敢确定绝对就是他。”

“好像你说他的样子有点怪。”

“是的。我发现他的脸色白得简直不正常,以前我从没见过这种白脸人。”

“整张脸都是很白的吗?”

“好像不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额头部分最白。”

我的侦查已有了进展,再有一个小情况可能就会真相大白了。

一段长途旅行后,我们到了图克斯伯庄园,开门的是老管家拉尔夫。我让老朋友在马车上等候我们的消息,多德和我却径直走向客厅。拉尔夫穿着传统的灰上衣和褐色裤子,是个高大、多皱纹的老头子,只有一点特别之处,那就是他戴着付黄皮手套,见到我们,他马上脱下手套放在了门厅的桌上。我闻到屋里有种不明显的刺激性气味,这气味好像就是放手套的那张桌子散发出的。我把帽子往桌上一放,又故意碰到地上,拾帽子时趁机闻了一下手套,这怪味确实是从手套中发出的。

“快给警察打电话,说咱们这儿有强盗。”已经完成了侦查。看来写故事我的确不如华生,他肯定最后才会写出这样的细节,来吸引读者,可我只会这样写。

上校听到通报后,怒气冲冲地来了。一进门,就将我们的名片撕碎扔在了地上。

“多管闲事!我已警告过你了,这儿不欢迎你!你假如还敢没经允许就来这儿,我有使用武力的权利,我不会对你客气的!”他又转向我,“先生,我同样警告你,去别处演你的把戏吧,我这儿不需要,快给我滚!”

多德很坚定地说:“我们不走,戈弗雷除非亲自告诉我他没被软禁。”

上校更愤怒了,他大叫:“快给警察打电话,说咱们这儿有强盗。”

我赶忙说:“且慢,上校,当然在你的私人住宅,你完全可以这么做,可我也想让你清楚,我们到这儿来完全是出于对你儿子的关心。但愿您愿意和我私下谈几分钟,你会改变看法的。”

“我不想和你废话,拉尔夫,快打电话啊!”

我说:“请稍等,如果警察来了,结果肯定是你不愿看到的。”我掏出笔记本,撕下一页,匆匆写了两个字。我把纸递给他:“你先看看这吧。”

上校很不情愿地看了一下纸,但他马上吃惊地瞪着眼睛呆住了。

他无力地问:“你怎么知道?”

“我的职业就是干这个的。”

上校坐在了一把椅子上,手臂无力地垂着。很久,他无奈地说:

“那好,你们非要见我的儿子,那就见吧。是你们非要这么做,那我不管了。拉尔夫,通知少爷和肯特先生,一会儿我们过去。”

几分钟后,我们绕过曲折的小径,来到那神秘的房子前,一位留有短须的黑衣男子站在门口对上校说:

“怎么回事?上校,咱们的计划全被搅乱了。”

“我也不清楚,我已没办法阻止,福尔摩斯迫使我这么做。怎么样,戈弗雷还好吧?”

他说:“很好,他在里边。”并将我们带入了陈设很简单但很宽敞整洁的房间。一个人正背朝壁炉在那儿站着。我的主顾多德看到他,马上奔去把手伸向他。

多德先生说:“啊!终于见到你了,我的朋友!”

那人挥手退了几步说:“不要过来碰我。”

“亲爱的詹姆斯,你肯定奇怪我的样子,确实,我不再是那个优秀的骑手,英勇的战士了。”

戈弗雷说话时,我仔细看了一下他。能看出原来他肯定是个很漂亮的小伙子,五官端正,但他的脸现在确实很异常。他本应是被非洲的阳光晒得很健康的黝黑,可现在黝黑的皮肤却掺和着许多块白斑,看着很怪。

他接着说:“这就是我不见客的原因,我不忌讳你。可你的同伴——”

“戈弗雷,我就是担心你的安全。你那天夜间站在我窗外,我看见了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拉尔夫和我说你来了,我不由得想见见你,但我不想你看见我,听到窗户响后,我只好跑回这屋子。”

“那何必呢?”

他边说边点了支香烟:“这事说来话长,得从在战场上我受伤讲起,在那次战斗中,你记得我中弹了吧?”

“我只是听说,可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

“中弹后,我就没和部队联系上。迷迷糊糊地趴上马背,由那马驮了我几里路,我后来从马上掉下并昏了过去。

“我醒来时,天已很黑了,吹着刺骨的寒风。我非常虚弱,挣扎着艰难地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周围,却发现不远处有相当大的一座房子。我当时只有一个设法到那房子找点温暖的念头,我实在冷得、疼得、累得都坚持不住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走近那房子。我爬上了台阶,从一个大敞着的门走了进去,进了间有好几张床的大屋子,我立刻不顾一切地倒在一张床上,床上已铺好了被子,拉过被子蒙住头,我立刻睡着了。

“天大亮了我才醒来。阳光从宽大无比的窗子照了进来,这大宿舍更明亮了。我面前站着个怪人,他的脑袋奇大无比,个子却矮如侏儒,嘴里好像嘟囔着荷兰话,边说边挥着他的巨手。他身后却站着许多和他一样的丑八怪,不是笨重臃肿就是奇形怪状。我以为自己到了地狱了。

“他们看来全不会英语,可情况非得讲清楚,那领头的小个子好像很生气,他边怪叫着边往下扯我,根本不管我正向外流血的伤口。此时听见嘈杂声,一个年长的像负责人模样的男人走进来了,用荷兰话把他责备了几句,那小个子松开了手。后来他转向我,惊讶得睁大眼睛看着我。

“他问道:‘你怎么到这儿了?先不要动,你肩上的伤口需要处理。我是医生,我立刻给你找人包扎。但年轻人!在这儿不比在战场上好多少,这儿是麻疯病院,而你却在麻疯病人床上睡了一夜。’

“天啊,詹姆斯,还用说别的吗?那天晚上因为战火病人才被疏散到别处,可第二天,因为英军来了,他们又回到了医院。我后来被医生放在一间单独病房中,有人细心地照顾我,大概一个星期后,将我送到了南部的总医院。

“肩伤痊愈后,我回了家。我还以为侥幸能逃过了这场悲剧。可回家不多天,我脸上就出现了白斑,并且越来越多,面积也越来越大,我终于被传染上了。有什么办法呢?如果和不认识的人一起住在麻疯病院,不见天日,我和我的亲人都不希望这样。因此我们想了个办法,对外假装我去旅行了,可我却在家静养,我们住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家中又没别人,那两个老仆又是完全可以相信的,而肯特医生,他愿意照顾并和我一块住。这就很简单了。但这事须绝对保密,一旦传出去,尽管在穷乡僻壤,同样会引起一场大风波的。因此我就没告诉你。可,父亲今天为什么忽然让步了呢?”

上校指着我说:“就因为这位先生。”他将我写着“麻疯”的纸打开。“他已经清楚怎么回事了,除了全告诉他,还能做什么呢?”

我说:“你告诉我就对了。肯特医生,这样看来只有你诊视病人,我想,假如有几个专家来一起看,那病情是否会好得更快呢?”

他有点不高兴了:“你是不信任我?”

“不是我怀疑你的能力。只是此病和一般病不一样,假如能听一下专家的意见一定会很有帮助的。以我的了解,你们不会诊的原因是怕有外来压力迫使你们将病人送往麻疯病院。”

上校说:“确实如此。”

“你们的心情我很理解。我今天带来了一位你们可以完全信任的朋友。我曾为他办过事,因此他今天来是以一个朋友而非专家的身份提供些参考意见。他就是桑德斯爵士。”

听到这位专家的名字,肯特脸上马上露出了惊喜,好像是被新提拔的下级军官会见总统一样。

他说:“能见到医学界权威,真是我的荣幸。”

“那我就将桑德斯爵士请来吧。现在他正在门外车里等着。上校,我看咱们就去你的书房吧,我想你也想听我向你解释这一切吧。”

在书房中,我给包括戈弗雷母亲在内的几个听众分析了我的看法。

“我是在一种假设上建立我的方法:当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结论后,就必然剩下了事实。或许会剩下几种解释,假如这样,那么就要仔细地确认,直到只剩下一种有足够证据来支持的解释。在这个案子上,我一开始猜测有三种可能:第一,认为他是因为犯罪而逃避惩罚,第二,是精神错乱但不想住疯人院,第三,是因疾病而需被隔离。仅有这几种可能。那咱们来比较一下。

“犯罪首先被排除。这个地区我知道没有未被侦破的案件,假如说是仍没暴露出的犯罪,那主人公应被远送而不应在家中隐匿。因此可以排除此种可能。

“精神错乱的可能性稍大一些。小屋中第二个人可能就是看管者,这种假设也可由他出来后把门锁上得出。可这年轻人却在晚上偷看他的朋友,因此可知看管不很严。多德先生,你是否记得我问你肯特读什么报纸?假如是医学方面的杂志,那会更易分析。可大家知道,英国有规定,只要是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也可以把精神病患者留在家里,没必要拼命保守秘密。因此这种可能也排除了。

“那就只有最后一个解释了,即年轻人得了种极严重的传染病。我便马上想到了麻疯。麻疯病在南非很多,戈弗雷很可能在南非生活时传染上了此病,他不愿住麻疯病院,因此家人用了此方法。只要酬劳合适,是很容易找一位医生去照顾病人的。病人晚上的行动当然没必要限制那么严。最重要的事是,有麻疯病的人,肤色变白是很明显的特征。此结论有很充足的论据,因此我事先邀请了医学专家桑德斯爵士。我刚到这儿时,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所戴的手套上有消毒药水的气味,这就更确定了。”

就在我侃侃而谈时,桑德斯爵士开门进来了。那向来严肃的面孔,破例地有了笑容,他过来握住了上校的手。

他说:“很高兴我能带给你一个好消息,戈弗雷患的不是麻疯病。”

人们都大吃一惊:“什么?”

“他的病表面症状像麻疯,医学上叫鱼鳞癣。此病影响容貌,且持续时间长,可很有希望能治好,更重要的是它绝对不传染。

“确实太巧了。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在麻疯病院呆过后,心里一直有一种恐惧,因恐惧心理而产生一种生理反应,把自己所恐惧的东西模拟了。总而言之,他肯定不是麻疯病人。”

还会有比这更令人激动的消息吗?戈弗雷的母亲由于兴奋而晕过去了。她可以由肯特继续护理,这样一来,他不会马上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