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爱情与婚姻卷(全球华语小说大系)
1699400000029

第29章 当情人已成往事(4)

我皱着眉,听着龙丽的谬论,心想,这一阵她真是中毒愈发的深了。

“你看看那些画,你像他这样看过我吗?”

我转过头又去看那些画,是的,在画中,龙丽是那么美丽,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年轻人发现了我熟视无睹没有发现的东西。但在这个时代,我已经变得狡猾而警惕多了,我没有那么容易被人蒙骗。我盯着画中的龙丽看了一会儿又转向现实中的龙丽说:“画是画得不错,但从这些画中,我就敢跟你打赌,这个人一定对你另有所图。”

和龙丽的谈话结束后,我有一种无可置疑的挫败感。这种挫败感我真的从来没有过。在我和龙丽的交往过程中,我有过伤心、痛苦,也有过疲惫和厌烦,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手足无措般的失落。如果我是一株植物,她就是另一株,多少年来我们彼此就在周围,不管我是否视而不见。但是突然之间,她腾空而起,倏忽消失,我看见那些突如其来的空白,心中的感受实在难以名状。

你的裙裾/宛如刚落幕的音乐缓缓而下/我站在这孤独的星体/看着你默默离去……

这大概是我在大学时读到的某首诗的片断。整首诗的情景我忘记了,唯有那种分离的孤寂我还牢牢记着。也许有些人淡淡的会陪你一生,而有些人与你再热烈也终究会成为过客,我想。

在考古研究所的门口我停住了脚步。整个偌大的院落都是那种老式的陈旧建筑,绿色的常春藤密密地缠在楼宇之上,有一种肃穆和沉静。我是跟随一群考古爱好者来到研究所的,近些年考古热的不断升温,使考古爱好者成几何倍数的增长。研究所为了扩大其工作的社会知名度,进而募集资金,也定期举办展览和工作报告会,邀请爱好者们前来。

我跟着爱好者们先看了一会儿一个新石器时代的展览,然后就去听一个老外讲南非的岩画,途中,我按事前计划,离开领路的向导,直奔一幢式样普通的楼房而去。一层深出,那个工作室的门虚掩着,我推门而入,这是一个有些破旧的工作室,门窗紧闭,采光不太好,屋内各种架子上摆满我不认识的器物,每个角落似乎都洋溢着一股陈旧的霉味,唯一有些特色的是一面墙壁完全被一只书架代替,上面都是有关考古的书籍。古代,他们就是这样研究古代的,我想。

“您找谁?”一个年轻人从电脑前转过身问我。

“对不起,冒昧打扰,我只是一个爱好者。”我说。

“抱歉,我们这个部分也许会在不远的将来才对外开放。”小伙子礼貌地说。

“可是,我很有钱,而且我也对考古非常热爱。”我也礼貌地回答道。

小伙子会意地笑了起来,他点点头说:“那么,欢迎您,随便参观,我们目前还没有什么太保密的。不过我们的课题很有意义。”

我谦恭地笑着,眼光随即扫视着屋子。果然在门口处,我看到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研究室工作人员名字,刘星两个字赫然排在第一位,这是我调查了两个星期的结果,我打听到刘星就在这个考古研究所攻读博士,而且他这个星期有事出差在外。我和小伙子随口聊了起来,根据我所得到一些消息,现在研究所的一些课题,拨款严重不足,因此每个课题搞经费的任务就非常重,没有经费就等于无法生存。因此,在闲谈中我尽量表达了自己对考古的兴趣以及公司的资金实力,小伙子当然明白什么意思,他应我的要求,详细介绍了他们目前的工作。他的言谈话语中频频提到刘星,他说刘星是他的师兄也是这个课题的负责人,不仅引领着研究方向,还担负着筹措经费的重任。

龙丽喝酒挣的钱不会用在课题上吧,这也太匪夷所思了,我暗暗想。我渐渐把话题往刘星身上引,我特别想了解这个精明的年轻人在干什么。果然,谈到尽兴处,小伙子把我领到另一个屋子,我一进屋就愣住了,屋子里摆满了肖像,墙上、桌子上、椅子上到处都是,这一情景我确实似曾相识。

“您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肖像呢?”小伙子自问自答地说:“这就是我们遇到的那个古墓,墓主人大概是一个贵族,这是我们利用法医技术复原的逝者面容。目前我们还不能确定哪个更像他,他的面容有可能是其中之一,也可能是所有面容的综合。”

我认真地听着,觉得事情在某个点上接通了,但到底怎么接通,是什么接通了我根本弄不清。

“法医复原技术是比较先进的技术,当然,我师兄也有一种特别的嗜好,那就是他非常狂热地喜爱给人们画像,甭管是给逝去的人们还是活着的人们。”小伙子说道这儿还轻轻地笑了起来。

一头雾水。离开考古研究所时我就是这种感觉,但我无论如何能感受到事情走入了一个奇怪的方向,似乎龙丽坐在一只她自己都不能发觉的气球上,飞向另一个谁也不了解的空间。

钱和肖像,这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现实主义标的。但它们像两张具有魔力的扑克牌,虽然拿在我的手上,却无法琢磨出它们将变幻出什么?这件事让我思索良久,我承认作为商人惯有的疑心病是我的职业缺点,可这件事又太过独特,我确实感到后背的凉气,但猛一回头,那只意念中向我袭来的飞去来器又在空气之中悠然分解。

由于白天想得过多,晚上我的睡眠受到了影响。我频繁地做梦。梦中无数的纸币和肖像向我袭来。我还在一个潮湿的雨天,看到刘星坐在残缺的城墙之下,向我目光炯炯地笑着。我想问他一个问题,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我终于忍不住,在又一次失败的睡眠之后,再次找到龙丽。龙丽当时正坐在阳台上翘着腿看着徐徐降临的秋天,她大口大口地喝着啤酒,脸色非常苍白,但她的精神却轻松愉快。

“你喝的酒越来越高级了——”我从阳台中找到一箱外国啤酒,打开一瓶自己也喝起来。

“全是免费的,他们任我试喝,作为酒仙,我现在受到的礼遇越来越隆重。”龙丽似醉非醉有些得意地笑着,她眯缝着眼睛看着秋日的阳光。

“哪种酒你最喜欢?”我随口问道。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我真正最喜欢的酒似乎还没有找到,”龙丽微微皱起了眉,“我不知道我这一辈子是不是能找到。不过,我现在已经习惯于说好话或者说假话,凡是请我去喝的店,我都卖力地大声叫好,无论那些酒真好还是假好。”

“就是说,你也被世俗同化了。”我笑笑说。

“是啊,也许每个人为了他自己的事业,都要多多少少放弃一部分良心。”龙丽感慨道。

事业?你那算什么事业?我心里暗暗说。

“怎么样?”龙丽过了一会儿问我。

“一切正常。”我回答说。

龙丽知道我去做了调查,她当时默许时就显得胸有成竹,我喝了一会儿,还是下决心对她说,“离开他吧。”

“为什么?”龙丽转过头问。

“不知道。”我摇摇头。是的,没有理由,一切都似乎井井有条,没什么纰漏,但是作为商人,当他确知危险已经来临,而不知道危险在哪里时,那个危险可就是个大麻烦。

“老赵,你是在为我的新生活担心,别担心,我早晚会向你证明我的新生活是多么有意义。”龙丽笑嘻嘻地笑着说,我则无言以对,只好拿着酒猛灌起来。

当然,我不是一个轻易承认失败的人,特别是危险来临之际我怎能袖手旁观?那次无效的劝说之后,我逼着自己又行动起来。我再次找到龙丽的几位前情人,并没有询问上一次行动无疾而终的原因,而是赤裸裸地许以好处,打算把他们再一次鼓动起来。

这次,根据我对龙丽的了解,我还给他们各自设计了方案,有猛冲猛打的,有温柔浪漫的,他们分别依计而行。但是结果却更糟,面对他们的猖狂进攻,龙丽均一一婉言谢绝,连出都没出来,根本不接招。几个回合下来,失败的众人一致分析,估计这回龙丽是被那个年轻人彻底拿下了,就是说已经坠入情网,如果不出意外,这将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姐弟恋。

姐弟恋?这可太时髦了,我当时就极其纳闷极其失落地感叹。关键是龙丽似乎不再喜欢别的男人,她总不会从一而终吧,这可太滑稽了!奋战这么多年,她要她要一扫所有分母为快,这令我十分不解。

是呀,去调查一下那个年轻人吧,我们是不奉陪了,众人说完立刻作鸟兽散。他们的意思是不再费心费力,而是另找它蜜,这帮家伙真是太现实了。不过也不能怨他们,人到了三十多岁,考虑任何事情都已经非常理智,何况找人结婚的大事儿,一看没戏还不赶紧撤?谁还没事陪着玩,又搭时间又搭银子,这可不是年轻时谈恋爱。

就是在大家散场,我再一次大感溃败之后,有一天我竟然出其不意发现他们又悄悄组织起来。那一天晚上,我陪完客户去赴王老五们的牌局。我进门前,已经做好了会受到众人无情谩骂的准备,因为这回让他们等的时间实在太长,说好七点准时聚齐,可我上楼时已经十点半了。但是待我蹑手蹑脚一进门,却风平浪静,根本没人破口大骂,我正暗暗窃喜,却忽然发现,那三个人根本没支桌玩扎金花什么的等我,而是都在摆弄乐器。有电吉他、电贝斯、架子鼓,还有一个电子琴,这套东西可值些钱。

“怎么回事?”我惊讶地问大家,“什么情况?”

“等你呀,没事儿干,我们先练会儿。”大家说。

“练什么?不会是谁参加卡拉OK大赛吧。”我纳闷地又问。

“什么卡拉OK,我们哥儿几个要重塑人生,建设新生活,我们打算组织一支乐队,业余时间不打牌泡妞了,改卖唱了。”大家说。

“就你们?”我一听就哈哈笑起来,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真的,我们上学时都练过,有点业余水准。”大家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

“那,那谁是主音歌手?”我乐不可支地再问。

“龙丽呀——”大家一齐说,“这是龙丽的主意。”

我一听更是大吃一惊,马上叫道:“她会唱歌?她会唱歌我怎么不知道?”

“你是聋子和瞎子,你怎么能知道?”大家一齐反问道。

这叫什么事儿?也太天方夜谭的了。关键是这三个人没有半点羞耻感,我认为他们在争夺情人的战斗中已经先折了一阵,那他们现在应该同仇敌忾、卧薪尝胆,找个机会勾连枪拐子队杀情敌一个人仰马翻。如果没机会翻盘,怎么也得痛定思痛愤然回首绝尘而去再也不理龙丽,这也算男人做事。可他们居然心无芥蒂的重新聚集在龙丽周围,在她的率领下向着一个根本不是男女关系的目标奋力奔去。这也太无耻了,太没心没肺了?

我质问他们:“你们就不觉得丢人吗?”

“丢什么人?”大家反驳道。“这是个好主意啊,我们从来没想到生活能这么过?这太好了!”

在众人兴奋的欢歌笑语中,我极其失意的落败而回。我承认这回龙丽真的给了我一个惊讶。我自认我十分了解龙丽,但是最近的事儿却使我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我是个瞎子和聋子吗?是不是我对自己最靠近的人最视而不见?攻打龙丽这个堡垒的主要力量就被这么轻而易举的招安了。我本以为自己夹杂在千军万马中,手持长矛,正埋头向敌方冲去,谁想一回头却发觉自己是一个人在跑路。在我和龙丽长期的斗争中,我可从没这么落过下风,至少心理上从未这么失败。

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是领袖曾教导过我们的。一天晚上,我就抱着这种心态随风潜入夜,去完成自己孤独的赛跑。我悄悄坐在啤酒一条街尽头一个巨大的酒吧里。这个酒吧很有名,到了晚上人头攒动,声音鼎沸。我还特意化了化妆,带上一顶帽子,穿上一件风衣猫在角落里。这种环境我很熟,几年前我几乎天天泡在酒吧里,一喝多了就主动要求上去唱歌,刺激得下面的观众直喊下台。

演出开始了,果然是龙丽他们,他们先试着唱了一首,有点紧张,但是还不错。龙丽有些沙哑的烟酒嗓居然还博得了掌声。第二首,第三首依然不错。几首下来,他们就完全放开了,底下的听众也被挑动起来,掌声愈发热烈。这时,龙丽翻着歌篇,和他们商量了一下,一会儿前奏起来,我忽然发现这是一首我最喜欢的老歌《野百合也有春天》。音乐之中,龙丽舒缓而优美地唱起来,幽暗的灯光下,她的脸色显得异常苍白,头发在脑后像一只将要飞去的燕子一般盘着。就在这一刻,我忽然问自己这个成熟的妇人是我认识的那个龙丽吗?所有的嘈音似乎一下子远去,我只看见龙丽的嘴唇嚅动,吐出每一个我听不到声音却异常熟悉的字。

在疯狂的掌声中,一个人坐到了我面前,我一下子从恍惚中回到现实,定睛一看是刘星。

“赵先生怎么还乔装打扮?”刘星有些讥诮地问道。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摘下帽子,笑笑说:“还是让你们认出来了。”

“怎么样,据赵先生看,这算不算新的生活?”刘星认真地问,他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在镜片之后闪着光。

我知道他这是代表龙丽来问的。但这怎么回答呢?这确实是一种出乎意料的生活,但谁敢保证这是一种能够持续下去的正确的生活?

“是不是新生活我还不敢判定。”我说。“但我觉得你倒是有经济头脑。我与龙丽相处那么多年,从没想到过用她来挣钱。”

“那是你的问题。”刘星笑笑说。“因为你不知道她的价值所在。”

“我们只有挽救她,她才有价值。”我说,“不过,你似乎不在乎她是否会死去。”

刘星又讽刺地笑笑,他摇摇头说:“哥哥,你老了。你的观念太陈旧,你的错误就在于用你的标准去衡量她。其实你只需平等地对待她,而不能要求她的生活和你的一样。你让她感到不自由,不是有一句话嘛:不自由,毋宁死。”

我被刘星说得哑口无言,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早已厌烦了年轻时人们的夸夸其谈,所以我不善于在这些虚空的方面进行辩论,我觉得每天都在实实在在地谈价钱和利润,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你们将来怎么样我不管,但你别再让她喝酒,定期让她去医院检查。”我说。

“赵哥,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刘星振振有词地说,“她现在不是挺好的吗?你看她不当收银员了,她当了歌手,她现在每天能挣到钱,每天唱完这里的所有酒家都请她免费喝酒,她有了社会地位,所有人都尊重她,大家都叫她酒仙,这有什么不好?”

“可这是什么样的生活?能够持续多长时间,这样下去她一定会死掉的。”我真的有些愤怒。

“你敢保证你活的每一天都不是行尸走肉,都比别人更有意义吗?”刘星说,“其实幸福很容易,但大多数人都要求比别人幸福,这就难了。你就是按你的方式要求她和你一样或者比你以为的那种幸福更幸福,初衷是好的,但实际上是在杀她,KILL HER。”刘星说着做了一个扣动扳机的样子。

愤怒在我心中聚集起来,奇怪我很久没有这么激动了。我明白刘星的意思,他是在说,实际上龙丽最大的敌人不是酒,而是我!刘星看我有些激动,就以一种和解的姿态说:“算了,赵哥,我们观点不同,但我们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做不成朋友,视同陌路总可以吧,你也别再那么费劲地调查我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平静下来之后说:“小伙子,你别以为我傻,讲这些冠冕堂皇的事情没有用,我只想告诉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别以为做什么事别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