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阔的春日泽草原上方,不太高的地方,一轮硕大无朋的圆月,仿佛君临天地一般悬垂着。我被酒刺激的红肿的眼睛几乎无法逼视,不禁惨叫了一声,低下头来。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自己卑微的影子,在月光地上扭曲,颤抖。
我喘了半天气,才仓皇地抬起头,没瞧见那些卑微的夷奴,却看见河对岸,公主的红房子旁,同样是被月光照得白花花的地上,一群霓裳流彩的宫娥们,围着三个人……不,是两个人一个人偶,在舞动着,歌唱着。歌声在微风习习的草原上传出去很远很远。我痴痴地站着,直到那两人中的一个,一个云鬓高耸,黑发及肩,穿着白菊花样衣服的少女,从地下站起,亭亭玉立地站在场中。
歌声和着我脑海中的一切迷茫困惑,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流梳公主!
我知道,我张开嘴很难看,喝得大醉之后甚至可以说是猥琐,但我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大。我肆无忌惮地看着流梳公主。我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往这边看上一眼的。我佝偻着身躯,无意识地往河里走。
我看见公主站在月光下。但月光是照不亮她的,是她照亮了四周,从她那黑发上闪烁出的光芒,在黑沉沉的河里荡起一道又一道波浪;她的白菊花的衣裙,在夜色下发着清冷的光彩;那雪白的小手吸引了我的每一道目光,我几乎零乱了。
仲昆就站在她身旁。当公主的歌声响起时,机关人就开始舞蹈。他和着极其准确而飘逸的节拍,在娇小的公主身旁穿梭来往。公主清扬的歌声划过草原划过水面。我像是被击中,身子一歪半躺在冰冷的水中。我的意识迅速地陷于朦胧和混乱,只感到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苍白,公主的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出尘入云,仲昆的身形越来越飘忽不定……在彻底昏过去之前,我得出了一个决定和一个结论。
那个决定是我要迎娶流梳公主,而那个结论是,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被我推到了自己的前面。
“你去看公主了?”
二哥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一下就从头冷到了脚。
夷奴们慌乱地跪了下去。我心乱如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跪下。可是我不能。我只能弯腰低头站着,比趴在地下还难受。
二哥慢慢走到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所以更加惶恐。
“你居然去看公主。你好大胆!”
“我、我……我、我……”
二哥笑了起来,声音如同刮锅底儿一样刺耳,但我宁可他笑,因为通常他说的话比世上任何声音都刺耳。
果然,他说:“可惜呀,你也是去看戏的。公主没你的份,本来就没你的份儿。现在好了,有了新欢了,哈哈哈。”
我的心被刺得乱跳,不过反而镇定下来,索性去想待会儿把哪个夷奴拿来打死出气。一想到我怕二哥,现在趴在地下的夷奴们心里何尝不是怕得发抖?我都想笑出来。我真的笑出来了。
二哥围着我转,像是在打量自己的猎物,
“嘿嘿,二哥,您……”
“很高兴,是吧?还有乐的。”他连连冷笑着说,“索性我就上奏王,让他把公主下嫁给那小子得了。嘿嘿,嘿嘿。那是哪一家的长子?”
“偃家。”
“偃家?是哪一家?没有听说过。”
“只是国人,家道微寒。”我偷看二哥的表情。
那表情,就像是被蚂蟥叮了一口,二哥苍白瘦削的脸上肌肉一缩,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国人!怎么会是国人!地位寒微之人,你竟敢带入春日泽王邑!你好大的胆子!”
“是!是是!”
“你做事大胆!你混账!你、你小子还把大哥的征岚剑拔出来玩过吧?你不要小命了!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老大会放过你?谁动那把剑,谁就是死罪,那是王的赐剑!等到老大死了,剑还是要交回去的,那是御用的宝剑!”
二哥冲我脸上唾了一口,往日温文尔雅的大司徒风范一扫而光。
“等着瞧!老大就要从西狄回来……这回说是胜了,其实是败仗,正没地儿找出气呢,嘿嘿,嘿嘿!”
我额头上的汗“哒”的一声滴在青楠本地板上,似乎迅速蒸腾起一股轻烟。
二哥“呼哧呼哧”地喘了几口气,再一次用他的三角眼盯着我。
“你说,你跟我说。”
“什么……”
“你的那些玩意儿,是不是从那姓偃的小子那里弄来的,嗯?”
“不是!”
“别骗我,我都知道。”二哥根本就不相信我的回答,“我的人看见了。”
“听说,你们在春日泽,还用一个真人大小的傀儡给公主表演?”
我的头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连我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没有?”二哥哼的一声,“老三,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不讨厌人骗我。但我不许你骗我。”他的声音和我的心一起,寒下去,寒下去,“你说。你是想落我手里,还是想落在老大的手里,嗯?”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我的回答会是我愿意落在恶鬼的手里。
“二哥,二哥——”
二哥很欣赏地看着我惶恐地落下眼泪。他起码欣赏了半个时辰,我的声音都快沙哑了,他才冷笑着开了口。
“王,过两个月要举行郊祀大典,顺便迎接咱们老大凯旋。各方的诸侯都要贡上最新的宝物。这都是俗套,我知道。”
他凑近我的脸,恶狠狠地看着我的眼睛:“所以我要进贡最好的东西,老大吃了败仗,我贡上最好的,也许永远也没人能进贡的宝物,这一下老大就要被压下去了。老大被压下去,对你有好处,对吧?你的哥哥里头,除了我,还有谁照顾你?”
“你把那个东西给我弄来。”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我的脖子不由自主往下一缩。
“我就要那个东西。那是至宝。在那一天以前,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得到那个东西。”
我心里死一般的静寂,像河里的石头一样渐渐地坚硬冰冷起来。
二哥看了我一眼,确信我已经听懂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像一只捉弄完耗子的猫,一步一摇地走开了。
我很久都没有去云梦山和春日泽了。我把自己关在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地方。等我积攒起勇气去那里的时候,六月已经过去,秋天的金黄已经布满大地。
从来没有以如此的沉重的心情和如此坚定的决心走上云梦山。这两个月来,我变了很多。站在偃师的身边,我觉得自己形容枯槁,不堪一看。
偃师容光焕发。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两个月来,他们俩幽会的次数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月光下,和着仲昆的舞步唱歌。我很清楚。被我派去,然后回来被我打死的夷奴已经超过十人。
在山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可是真的面对他了,也不过就这么回事。我突然变得坦然。
“听说你们最近经常见面。怎么样,公主还喜欢仲昆吧?”
“嗯嗯!”偃师含笑着点头,他一点也没问起我当夜的不辞而别和这两个月来的经历。没关系,我也根本不打算解释。
“可惜呀。”我只是长叹着说。
“可惜?”
“是啊,”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你不会不知道她是公主吧?”
“她是公主。”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偃师的脸瞬间暗淡下来。很好,我喜欢。
“她是公主。公主的意思就是天子嫁女,公爵以上主婚,连主婚的都是公爵。”我瞥了他一眼,“你是什么?”
一股红潮直冲偃师的脑门。我就知道会这样。
“你现在什么都不是,”我拍拍他的手,“可我早就劝过你。如果你把你做的东西进奉给王,也许你早进了宫,做起御用大官来,那就勉强可以说得上了……可是你,唉——”
另一股红潮涌上了偃师的脑门。没关系,我也喜欢。我早就在想着这一天了。
“我不想……”
“你当然不想。我知道你不想。可是现在说这些有用吗?你喜欢公主吧?”
“嗯,可是……”
“可是公主也喜欢你。”我打断他的话,“公主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她只喜欢你。因为你不同寻常,是,我市侩,你呢,你住在云梦山上。你简直就是一团云。公主喜欢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我点点头说,“你也能给公主快乐。从来没有人能给公主快乐。你能。因为你聪明。你聪明得超越了时代。女孩子就喜欢这样的。”
一旦开了口,偃师从来没有说得过我的记录。我很痞,这就足够了。白云是不会和泥巴较劲的。我知道偃师说不过我。而且这一次,我抓住了他的软肋。虽然我的小命还在别人手里攥着,我却已经在另一边享受把别人玩弄于股掌的快乐。很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于这种快乐的向往,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
“还不晚。”我看着天边的红霞说。红霞的下面就是春日泽。
偃师没有看我。他愣愣地看着落日的方向。
“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你一下直升九重天,”我说,“仲昆!”
偃师的脸抽动了一下,可是还是望着天边。
“下个月,王就要郊祀,那是一年中最重大的日子,各方的诸侯都会云集都城,参加这盛会。盛会上展出各地送来的贡品,无非是些土特产,一点新意都没有。王看烦了,连送的人都烦了。可是今年郊祀会不一样。今年会是难忘的一年。因为在郊祀大典上,将会出现一场不同寻常的,从来没有过也许永远也不会再有的舞蹈。这场舞由王的幼女流梳公主亲自领唱,而舞者嘛……”
我偷眼看看偃师。他极力地忍耐,可嘴角还是在痉挛般地抽搐。
“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人造人,一个机关,一个傀儡。一个能动,能跳,能舞蹈,却又全是木棍皮革做成的舞者。仲昆!”
我放松了口气,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是的,王会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诸侯会目瞪口呆,百姓会吓得屁滚尿流。”
“只有你,阿偃。普天之下只有你做得到。以大周今日的国力,王如果听到西狄三十六国同时大举入侵,也会一笑置之。只有你和你的仲昆能让王感受世界的奇妙。你不知道,生活在明堂宫里的人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享受了。”
“所以这是数十年来无可比拟的盛事。王一定会大喜,一定会召见你。如果你求娶流梳公主的话……”偃师的眼里放出光来。
“一定会。”
这三个字,用尽了我这辈子全部的激情。
领我上台的宫女慌慌张张地没一点王家气派,我不由自主地跟着慌乱起来。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坐在离王那么近的位置。我紧紧抓着袍脚,生怕一脚踩到,头压得很低,以至于差点撞上站在台边主持大典的召公。
他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迅速安定下来。
然后我看见了大哥。几个月不见,大哥更黑、更瘦了。国人都以为他打了大胜仗,只有少数人知道其实是败得狼狈不堪。所以人人都可以望着他笑,望着他流露出崇拜的眼神,甚至跺他拉近乎,说恭贺大捷之类的套话,我不能。我知道要是看大哥的眼神稍有不对,他可能就会把我眼珠子抠出去。我尽量弯下腰,让大哥以为我是在行礼而没有看他。故意不看他,也是要倒霉的。
我一刻也不敢多待,赶紧坐到台边上自己的位置上去。从那个角落里恰好可以看得见屏风后面有些许动静。我看见不小心露出来的木剑的剑柄。
那是仲昆的佩剑。为了给王表演,仲昆已经习武了。
“为什么要仲昆练剑?”
“你以为王是什么?是小孩子吗?王威扬四海已经四十余年!前有化人大人带他游历天宫,后有西王母带他游历昆仑宫,什么稀罕的舞蹈声色没有见过?你在他的郊祀大典表演莺歌燕舞,王看了笑都懒得一笑!
“所以咱们要表演王最喜欢看的东西。最近,我大哥又在西狄大胜,因此这次郊祀其实是借今名义,慰劳三军,迎接我大哥凯旋的。这种时候要突出气氛。”我望着偃师的眼睛,严厉地说,“要让仲昆习武,要他练剑。要他在郊祀的大典上,一个人表演剑舞,才算得上是正合时宜,才能代表王向四方来的诸侯宣喻国威。
“你想想看,这是多么大的光荣和面子!从来都是由王的仪仗队来完成的,我求我二哥,又求了周公,这才安排下来。你以为谁都可以上台表演的吗?”
偃师沉默了。这是他从未见识过的世界。他在云梦山上可以呼风唤雨,可是在这人间,如果我的夷奴不跑死几十个,他连一个配件都拿不到手。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再一次想。
“可是,桐音不会。”“咱们再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调鸟师。”
“不是调鸟师的问题。”偃师说,“鸟和松鼠是动物,它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玩人类的游戏,更不可能学会舞剑。”
“那怎么办?”我不耐烦地问。
偃师静静地看着远方慢慢沉下去的落日。
“除非……”
“除非?除非什么?”
偃师的脸上突然变得通红。他犹豫了半天,在我一再地催促下,才说,“除非用人。”
“用人?”
“用人的心。用人心做机关人的心。人心里的一切技能、力量和坚韧……在机关人的身体里发挥出来……要舞剑……”偃师被自己的话吓住了。他的话开始语无伦次,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
他的声音低落下去,可是我的心却越来越平和舒坦。
“我们当然有的是人心。”我信口说道,“大哥打了胜仗,带回来很多的俘虏。这些俘虏下个月就会被通通处决在郊祀的大典上。不过我可以提前从里面挑出一两个来。”
我拍拍他的肩膀,好像从前安慰他一样:“这不是什么大事。反正那些俘虏都要死,让他们的心脏能够与不老不死的机关人一道活下去,对他们来说何尝不是乐事?放心,放心。”
“大周天子代天巡幸文武德配威加四海怀柔八方,”传来了召公中气十足的颂咏,把我从回忆中拉出来,“狄、夷、羌、蛮、戎无不宾服,自文武以下,旷古未有!”
我跟随所有的人,心悦诚服地伏拜于地。前面由厚重帷幕重重包裹的天子台上轻轻地一响,我知道,刚刚提到的那位曾以巡天闻名天下,而且势必留名身后万世的天子已经驾临了。我也知道,他不会露出脸来,自从化人不顾他苦苦劝阻,白日飞升之后,他再也没有在天下万民之前显露过身影。我怀疑他已经放弃了一切,宁可孤单地躲在一旁打发时日,也不愿放弃回忆与化人在一起逍遥的日子,这些老人们……
然后我看见,对面的屏风后,几个纤细的身影隐隐晃动。我忽然心一缩,流梳公主到了。我不由得转过去看自己的身后。阿偃的身形,我看不见,可是我能想见他的激动。阿偃,我心里一动,可是已经晚了。
大典已经开始。
两排甲士雄赳赳地从台上退下去,不少人都松了一口气。这些甲士并不是大哥从西狄带回来的,而是二哥的手下。他们在台上声势夸张地表演着大哥大胜的场面,很是威风八面,台下的诸侯官吏掌声如潮欢声雷动,台上的众卿个个面如土色。除了我以外,没有一个人敢去看一眼哥的脸色。
我看了。自从我生下以来,还从来没有如此认真地,一眨不眨地看过我的大哥。如果在那个时候,暴怒的大哥能看见角落里有这样一双眼睛幽幽地盯着他,他也会禁不住打冷颤吧!还好他没有。他依旧坐得笔挺,仿佛坦然地坐在周王之下。
召公舞动着宽大的袖子,在台上卖力地来回穿梭。现在他又走到了周王面前,深深地伏下身子,用长时间的沉默表达敬意。大家也只有跟着伏倒,过了好一阵儿,才听见他朗声说道:“周公与大司徒,请为大王寿。”他趴在地下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的心“怦怦怦”地剧烈跳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