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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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血字的追踪(6)

“是的,什么也没有,你就忍一忍吧!一会儿或许就好了。要么,你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这样就会好些,我也渴得快说不出话了。我想,还是让你知道事情的真相吧!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噢,是两块云母石,我要把它送给我的弟弟——波比。”

大人叹了一口气说:“过一会儿,你或许会看到更好看的东西。我刚才想问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的那条河吗?”

“记得。”

“好。那时,我认为我们还会遇上一条河,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罗盘出了故障。水越来越少,只能留给你喝了。”

“最后是不是咱们都不能洗脸了?”小女孩说着,抬头瞅了瞅大人的脸。

“就是连喝的水都没有了。先生是第一个去世的,接着是印第安人彼德,后来麦克格瑞哥太太、琼尼·宏斯都相继死去了,最后你妈妈也去了。”

“我妈妈,你是说她也死了?!”说着她用小手捂着脸伤心地大哭起来。

“孩子,不要难过,如果我们找不到水源,生存下去的可能也很小了。”

小女孩听到这儿移开了小手,抬起挂着泪珠的脸问道:“你说咱们也要死了吗?”

“是的,快了,没多少时间了。”

小女孩没显出惊慌。“你怎么不早说呢?这下可好了,我能看到我妈妈和弟弟了。”

“是的,可以见到了,孩子。”

“到时候,我要把你对我的好都告诉我妈妈。那时候,妈妈一定会拿着一大壶水,还有我和弟弟爱吃的荞麦饼给我们吃。那种两面烤得焦黄的荞麦饼,我和弟弟都爱吃。那我们还要等多久才会死呢?”

“我想不会太长了。”大人向远处眺望着说。突然,他望见有三个黑点向他们靠拢来。一会儿,三个黑点变成了三只灰褐色的大鸟,先是在他们所在的正上空来回盘旋,最后落在了一块石头上。这是美国西部所谓的秃鹰,人们往往认为它是不祥之兆。

“啊,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了指这三只秃鹰高兴地喊道。她拍着小手问:“这个地方是上帝造的吗?”

“是的。”对这个问题大人显然没有心理准备。

“一切东西都是上帝安排的。就像伊利诺州、密苏里州以及这里。”

小女孩不解地问:“上帝是不是忘了在这里造树林和山水了?”

大人说道:“那让咱们做做祈祷吧!”

“不能,现在还没到晚上呢。”小女孩答道。

“没关系,祈祷是一件好事,不用固定时间的,上帝不会惩罚咱们的。好了,孩子,快来祈祷吧!”

小女孩奇怪地问:“那你为什么不祈祷呢?”

“我记不得祷告词了,我从很小就没有做过祷告了。或者你把祷告词念出来,咱们一起祈祷。”

“那么跟我来,你先跪下,把手举起来。”

这一幕或许永远无人看见。在浩无边际的原野上,惟有两个虔诚的教徒在祈祷着,一个是魁伟勇敢的冒险家,一个是幼小的、未经沧桑的女孩。一个声音是那么清脆,一个声音是那么低沉。他们祈求上帝怜悯、宽容、饶恕。祈祷之后,大人靠着石头坐了下来,小女孩依偎在其身边,都渐渐睡着了。他们实在是太累了,睡得非常甜美。大人斑白的胡须和小女孩金黄头发混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风景。

如果他们再迟睡十几分钟,他们就能看到在荒原的尽头扬起了一片尘土。离得比较远,看上去像团乌云。显然是一队人马正在向这里行进,才卷起这么大的烟尘。假如在草原上,人们一定会认为这是一队牛群。人马渐渐清晰了,原来是一队武装的、向西行进的篷车队。这是一支浩翰的队伍,一直从山脚下排到地平线的尽头。有的人骑着马,有的人步行,有的妇女身负重荷艰难行进,最后是一些小孩在队伍里跑来跑去。看来这不是一般的移民队伍,可能是游牧民族,他们正在寻找新的生活乐园。在这片寂静的荒漠上,人们的吵闹声、车子的隆隆声却并没有影响这两个熟睡的人。

二十多个衣着朴素、神情坚定的骑士走在前面,人人夹着来福枪。他们在山脚下驻马,开了一个简单的会议。

一个头发花白、容光焕发的老人指了指远处,“那边一定有水源,兄弟们。”

“咱们沿着布兰卡山右侧走,就能到达利欧·葛兰德。”另一个插嘴说。

“水的问题,请大家不要担心,水神是不会抛弃他的子民的。”另有一个人说。大家不约而同地道了一声:“阿门!”

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一个骑士突然惊叫了起来。骑手们都勒住了马,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他们看到一团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显得分外耀眼。大家忍不住纷纷喊道:“有红人!”

一位年长的像是头领的人说:“这儿不可能有红人了。因为咱们已经过了波尼红人居住的区域,这里不会再有其他部落了。”

“让我过去看一下吧!”其中一个说。

“还是让我们一块去吧!”又有一个说。

“好吧,你们把马留在这里,随时和我们联系。”

说完,几个骑士就翻身下马,朝着那个飘荡的目标爬去。

他们向上攀爬得很快,显得十分轻松自如。最先发现情况的那个小伙子最先到达目的地,在他后面的人突然看见他两手一举,大家都赶忙跑去看个究竟,然后都呆了。

在这荒无人烟的山顶上,竟赫然躺着一位瘦骨嶙峋的男人。他倚在一块圆石旁,须发长长,身边还有一个小女孩依偎着,她那白胖胖的小手放在男人那宽阔的胸膛上,金黄色的头发和男人的胡须混杂在一起,令人看了不禁动容。

她的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露出洁白的门牙,脚上穿着一双漂亮的鞋子以及一双小短袜,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和谐。这两位沉睡的人看起来像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纪。在这一老一小附近的石头上,落着几只巨雕,看到有别人到来,它们失望地叫了几声飞走了。

两位熟睡的人被惊醒,他们睁开惺松的眼睛看了看周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男人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把干枯的手放在额前向上望了望,远处一大队人马正在向上张望。难道是在做梦?小女孩使劲拉着他的衣襟,不知是害怕还是惊奇,始终瞪大眼睛望着眼前的一切。

过了好久他们才终于醒过神来,发现自己的确是得救了。一位骑士把小女孩扛在肩上,另外几位则搀着那个瘦削的男人,向大队人马走去。那个男人吃力地诉说了一切:“我叫约翰·费里厄,我们本来有二十一个人,但他们都因没吃没喝相继死去了,现在只剩下我和那个小女孩幸存了下来。

“现在,她应该就是我的孩子了。从现在起她叫露茜·费里厄了,谁也不能把她从我身边抢走。你们是从哪儿来的?怎么这么多人?”

“我们总共有上万人,是受害的上帝儿女,天使梅罗娜的选民。”一位小伙子说。

“我没有听过那位天使的事,不过,我相信她的确是选对了你们这些忠实虔诚的选民。”

“我不准你们说说笑笑地谈论神灵,我们都信奉摩门经文,这些经文要用埃及文写在金叶上,由派尔迈拉的圣徒把它交给神圣的约瑟·史密斯。”

“可是他却非常专制蛮横。我们都来自伊利诺州的瑙伏城,就是为了逃避蛮横无理的史密斯以及那些对神不尊敬的人们,虽然如今流落到了这荒漠上,但是我们并不后悔。”

费里厄听到瑙伏城便说:“噢,你们是摩门教徒。”

“是的,我们是摩门教徒。”

“现在你们准备去哪里?”

“我们也不知道,上帝安排我们的先知来指引我们。那么,我们现在必须得带你去见先知,看他怎样来安排你。”

他们刚来到山下,就被一群人围住了。大家好奇地看着这两个外表差别巨大的陌生人。他们一个那么娇嫩,一个那么瘦弱,实在令人同情。救他们的小伙子一面推开拥挤的人群,一面向前走,后面跟着一大堆人。他们一直走到一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前才停下。这辆马车看上去非常华丽,由六匹马拉着。一个人端坐在马车的一侧,大约三十多岁。这个人衣着整齐,面容坚定,散发着一种天生的领袖气质。人群围过来的时候,他正在聚精会神地读一本书。看到人们走来,他才把书搁在一边。听完大家的汇报,他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一老一少,然后严肃地说:“你们必须信奉我们的宗教,否则我们是不能带你们走的。”

“只要能跟你们走,干什么都愿意。”费里厄急切地说。“斯坦格森兄弟,你就收留下他们吧!”领袖严肃地说。“供给他们吃喝,再向他们传授咱们的教义。赶快动身吧,向郇山开进!”

“向郇山开进!前进!”指示一个接一个地传下去,消逝在远处。鞭声、车轮滚动声交织在一起,队伍缓缓向前移动。

斯坦格森长老把这两个受难的人带到他的车里,为他们准备好了吃喝。长老说:“以后你们就住在这儿,过几天你们的身体就能恢复。不过记住,你们已经是摩门教徒了。卜瑞格姆就是这么指示的,他传达的旨意就是约瑟·史密斯的旨意,也就是上帝之音,我们必须服从。”踏入魔窟

移民们在定居以前的行程可谓充满艰难与痛苦,尤其是在密西西比河两岸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他们不仅要与野火、野兽顽强搏斗,还要忍受饥渴与疾病的折磨。但凭着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他们始终奋然前进着。直到来到这片土地,他们决定再不愿长途跋涉了。当看到神赐予他们的这片辽阔的犹他峪,他们都流着泪跪下磕头,虔诚地祈祷。

不久,他们精明的领袖再次表现出了他非凡的领导才干。他制定了许多套规划方案,很快这里就有了城市的面容。他按照教徒以前的身份、地位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安排。原来是商人的,还让他经商,原来是工人的仍然是工人。城市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之中,农民开始在荒地中播下种子。秋天时节,到处都呈现出一片收获的景象。金黄的麦子像是一道美丽的屏障,一座宏伟的教堂耸立在了城市中心,每天从天刚蒙蒙亮就有人在教堂里祈祷,一直到晚上,川流不息。

约翰·费里厄和小女孩露茜相依为命,他认小女孩为他的义女。他们俩也随着摩门教徒到达了他们的乐园犹他峪,并已经习惯了生活在篷车里。露茜和斯坦格森的三个妻子以及一个儿子住在一起,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且因为乖巧很受大家欢迎,而她自己也渐渐地喜欢上了那种漂泊不定、篷车为家的新生活。费里厄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他充当了大家的向导,同时也是一个枪法极准的猎人。由于他的品行和能力,大家对他非常敬佩,一致通过让他定居在犹他峪,并且和其他移民一样给分了一块肥沃的土地。

他在自己分得的土地上建筑了一座木屋。由于早出晚归,勤劳务实,技艺超群,因此把他的田园耕耘得有声有色,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富有。十几年之后,当地已经没有几个人的财富能和他的相比了。从盐湖地区一直到遥远的瓦萨齐山区,没有人不知道约翰·费里厄。

尽管费里厄一向善于为人处世,但有一件事情却还是引起了同教人的猜疑。那就是不论人们怎样劝说,他都不肯娶妻成家,且从未解释原因。于是,有人指责他其实并不忠于自己的教派,也有人说他可能怕破费钱财,还有人怀疑说他肯定恋爱过,但受到了伤害。总之费里厄完全不听别人的劝说,我行我素地过着自己的日子。除此之外,他完全是一个恪守教规的虔诚教徒。在人们心目中,他也始终是一个笃信教义、为人正直的人。

露茜在这片土地上渐渐长大,帮父亲料理一切家务。优美怡人、空气清新的环境和松木的香气始终伴随着露茜的成长,她越来越漂亮大方,娇艳动人了。很多人路过费里厄家边上的大路,看到露茜迈着轻盈的步子穿过麦田时,都禁不住回忆起过去。当年娇小可怜的她,现在已经完全成熟了。她和父亲应该都是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峪之最,父亲是最富有的人,而她又是最漂亮最标致的美少女。

但是约翰·费里厄没感觉到女儿的这一切变化。因为这种变化太微妙了,连露茜自己都没觉察到。对一个少女来说,这一切也许只有当她听到某个人的话语,触到某个人的手心时,才会陡然产生感觉。而且也只有这个时候,她的心灵才会开始萌动,人的本性才会开始苏醒。

六月的一个早上,天气晴朗,摩门教徒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到处都能听到他们劳动时的欢声笑语。大路上,一群骡马拖着沉重的包袱来来去去,尘土飞扬——它们是向西方行进的,加利福尼亚正在兴起一股淘金热。淘金地带贯穿大陆,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沿岸的大道上。穿过伊雷刻德这座城,大路上经常会有成群的牛羊和一队队移民经过。他们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跋涉而来,看上去都很疲倦。尽管路上一片混乱,但露茜·费里厄却凭着她高明的骑术,总能在道路上任意穿行。她那红扑扑的脸蛋在棕色头发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漂亮。此时她要为父亲去城里办一些事情,正像平日一样,一阵风似的在牛群中穿行。那些淘金者们看呆了,眼珠都忘了转动,就连那些做皮革运输的印第安人这时都放松了他们僵硬的面孔。快到城郊时,有六个放牧人赶着一群牛正穿过道路,道路被牛群堵得水泄不通。因为不愿意多等一秒钟,所以露茜就骑着马挤进了牛群中,结果很快陷入了牛头攒动的牛海之中。但她并没有慌张,还是想从空隙中穿过。结果就在此时,露茜的马腹被一头牛的牛角撞了一下。马立刻抬起前蹄,狂嘶起来。要不是她的马术好,恐怕早已被摔下来了。马不停地腾跃着,每次腾跃都避免不了被牛角顶一下。它越来越焦躁,露茜唯一的办法只能紧贴着马鞍,因为只要她一松手,随时都有被摔下来的可能。但坚持了不一会儿,她就觉得天旋地转,而且飞起的尘土和牛群里散发出来的臭味也令她喘不过气来,几乎已经不能忍受了。就在这时,她听到有人在喊,随之一双大手抓住了马的嚼环,终于使它慢慢地镇静了下来。随后她被从牛群中带了出来。

那个人彬彬有礼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露茜睁开微闭的眼睛看着面前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嫣然一笑说:“没事,不过简直吓死我了,没想到这匹马会成这样!”

“多亏你抓紧了马鞍子。”他非常诚恳地说。他身材魁梧,上身穿着一件很厚实的猎服,背上挂着一杆来福枪,骑着一匹青色的骏马。“你是约翰·费里厄的女儿吧,因为我看见你从他的庄园那边来的。拜托你问问他是否还记得杰弗逊·侯坡一家。他如果真是约翰·费里厄的话,还是我父亲的好朋友呢。”

露茜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亲自去问一问呢?那样不是更合适吗?”

小伙子听了异常地激动,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了露茜一眼说:“其实,我也想亲自去问问他。可我现在这种打扮估计不合适吧!但如果他见了我,相信一定会招待我的。”

“我非常感谢你,我想我父亲也同样感谢你。他非常爱我,如果我今天被牛踩死,那他肯定会伤心死的。”露茜感激地说。

“我也同样会伤心的。”他说。

“为什么?咱们既不是亲戚,又不是朋友。”

小伙子听到此言,脸上挤出一丝难堪的笑容。露茜偷笑了一下。“你不要误会,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你一定得多来看看我们。我要回去了,说不定父亲还在担心呢!再见了!”

年轻人抬起她的小手吻了一下,说:“再见。”

露茜掉转马头,奔向了远方。

小杰弗逊·侯坡和他的伙伴又开始继续赶路,但一路上,他却失去了往常的欢声笑语,始终一言不发。他们一直在内华达山脉寻找银矿,现在正要回去筹备资金来开发他们所发现的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