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你不可不知的12个关键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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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人均可支配收入——衡量人民贫富的标志(1)

如果说GDP是衡量一国财富的标志,那么,人均可支配收入就是衡量该国国民贫富的重要指标。国富不等于民富,很多GDP很高的国家,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不是最高,而一些GDP不高的国家却藏富于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却很高。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含义

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收入有多少?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都能说个大概来。但如果有人问你上年的可支配收入是多少,也许你就答不上来了。确实,可支配收入是一个比较专业化的统计指标。例如,你购买了新房,从父母那里挪用了几万元,单位按照政策补贴了你几万元,大多数人不会把它当作自己的收入,但实际上这笔钱确实是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

人均可支配收人是国际通用的居民家庭收入统计指标。居民对这一指标的认识常常比较模糊,简单地把可支配收入等同于工资收入,从而引起一些误解。实际上,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1.家庭总收入

家庭总收入,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收入的统计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无论收入是补发还是预发,只要是调查期得到的都应如实计算,不作分摊。

⑴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

⑵经营性收入,指个体或私营业主在一个记账周期(一个月)内所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或者销售收入以及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租金收入。

⑶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⑷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亲友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指调查对象被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等个人所得的税款。

3.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参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障项目中由个人交纳的保障支出。不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具体包括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的医疗基金、个人交纳的失业基金、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和个人交纳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4.记账补贴

记账补贴,指调查户因承担记账工作从统计部门、工作单位和其它途径所得到的现金。不包括实物部分。

人均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交给政府的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生活水平则越高。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活费收入的区别

在查阅国家年度公报时,我们会发现:对反映人民收入情况的统计指标,在96年前采用了“人均生活费收入”的指标,而在96年开始以后,用“可支配收入”来反映,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反映住户收入水平的指标从以前的生活费收入改为可支配收入,两者的口径是不同的。

生活费收入=实际收入-赡养支出-赠送支出-记帐补贴-亲友搭伙费-家庭副业支出

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个人所得税-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

可支配收入的包含范围要大于生活费收入,可支配收入一般的理解就是税后收入,与国际上的收入概

两者的概念基本接近。生活费收入是指家庭实际可用于安排生活的收入,扣除了赡养和赠送支出。

三、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区别

目前,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农民纯收入指标,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入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区别在于:

从指标的含义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而农民纯收入,则是指农民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这个指标是用来观察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农民扩大再生产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形态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主要是指农民自留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它不但反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情况,也反映了农民的实物收入情况。

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在运用上述两项指标进行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全面正确地加以分析。

四、居民可支配收入与职工工资收入的区别

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是统计工作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统计指标,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调查的范围不同、统计口径不同:

⑴调查的范围不同。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中的职工与非职工的收入;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

⑵反映的内容不同。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即用家庭中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减去记帐补贴及家庭从事副业生产支出的费用。职工人均工资是反映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工作单位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即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包括超额工资)、各种工资性的奖金和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福利费(如洗理费等)、生活困难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自行车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保健用品费、文娱费、差旅费及会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

五、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获取

目前,在我国对城乡居民收支状况的调查,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抽样调查方法。在进行城乡居民收支状况调查之前,首先要进行经常性记帐户的抽选工作。在调查样本的抽选上,城市和农村均是采用多阶段抽样的方式。所不同的是,城市在一次性调查样本抽选前先将样本的街道、居委会的居民家庭底册即总体单位按无关标识排队,用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出调查户,然后对抽中户进行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为内容的一次性调查,然后将抽中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标识排队,再用等距抽样方式抽选出经常性记帐户。而农村是采用按收入标识排队,对称等距抽样的方式分阶段抽选出记帐户。

在完成了经常性记帐户的抽选工作后,要取得完整的居民收支调查资料,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布置任务(或称开户)。向记帐户布置记帐任务,一般是以政府的名义召开记帐户和有关领导参加的动员会。阐明意义,要求记帐户记好收、支帐,向政府提供决策所必需的真实可靠的家庭生活状况变化的资料

第二步:试记帐。记帐户在正式记帐之前要进行试记帐。目的是通过辅导和纠正差错,把记帐错误消灭在正式记帐之前。

第三步:访户调查。就是调查员深入调查户实地调查,访户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调查初期尤为重要。它可以了解和帮助记帐户解决记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逐步加深与记帐户的联系,取得进一步的支持配合。

第四步:辅导记帐。调查员具体指导被调查户记帐,这是提高调查工作质量的重要的环节。针对有些记帐户,特别是农村记帐户中负责记帐的人员,文化程度可能较差等情况,帮助其提高记帐能力,以保证基础资料的可靠性。

第五步:集中记帐。由专职或兼职调查员直接入户收取记帐资料。每月分两次收帐,月中和月底各一次。

第六步:审查帐本。调查员收回记帐资料后要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访户查证落实或电话查询。审查记帐资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基本要领主要有:

⑴ 就业人口和收入的对应关系。

⑵ 记帐分类是否准确无误。

⑶ 支出项目中单位、数量、金额及购买来源是否分清。

⑷进行逻辑关系检查。

⑸ 平衡关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