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留学记(“民国大学与大师”丛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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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留学美国(7)

这意外的荣誉,令胡适当然非常高兴,写信向母亲报喜,也给比他只大几岁的族叔兼老友胡近仁谈及。他在当日的日记中写道:“此区区五十金固不足齿数,然此等荣誉,果足为吾国学生界争一毫面子,则亦‘执笔报国’之一端也。”可见,胡适虽然不能以实业或农业报国,未能完成哥哥的嘱托,但是始终没有忘记报国、强国的念头。

除了学业上的收获外,胡适在留美期间的另一个收获,便是从一个悲观主义者变成了一个乐观主义者。胡适后来说过:“美国人出自天真的乐观与朝气给了我很好的印象。在这个地方,似乎无一事一物不能由人类智力做得成的。我不能避免这种对于人生持有喜气的眼光的传染,数年之间,就逐渐治疗了我少年老成的态度。”

胡适小时候好静不好动,5岁时便被人笑称为“穈先生”(胡适原名嗣糜)。一直以来,他都秉承着中国传统读书人的老成持重的形象。可是,来到美国之后,他所接触到的人和事物,都带有那种生命力勃发向上的美国精神,使他慢慢地受到了感染。

他第一次看足球,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坐在看台上,他竟以哲学的态度,来看待球赛时的粗暴及狂叫欢呼为乐。因为这种表现,在他看来似乎是很不够大学生的尊严。但是,到竞争愈渐激烈时,他也就开始感受到这种热烈的气氛。他偶然回头看见,白发苍苍的植物学教授劳理先生也在那里狂热地欢呼。他顿时觉得自己有些汗颜,不久也终于加入众人欢呼的队伍了。前文提到的他获奖的那篇论文,恐怕就是他逐步走向乐观主义的标记吧!

从此以后,胡适终其一生都是个乐观主义者——不仅表现在个人的精神上,更表现在他对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道路的观点看法上。1940年代后期,有外国记者称胡适为“不可救药的乐观者”。这个乐观,这个对人生和人类历史的乐观态度,就是当年在美国养成的。在胡适看来,希望就是乐观主义。“余年来以为今日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

对政治的高昂兴趣

胡适对美国政治,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他以一个外国人少见的热情,关注着美国的政治局势。他在美国一共经历了1912年和1916年的两次大选,每次都热切关注,倾情投入。他的政治热情,还表现在组织各种活动和旁听当地议会甚至国家议会的多种会议上。

他对于美国政治的热情,源自于一位叫作山姆·奥兹的老师。这位老师在1912大选年讲授的课程,就是美国政治和政党。他要求每个同学都订阅在纽约出版的3份主要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纽约晚报》;因为,在大选中,这3家报纸分别支持3个总统竞选人威尔逊、塔夫脱和罗斯福。他要求学生们在3个月之内,把3份报纸的大选新闻都细读一遍,并写出“摘要”;再根据它们,写出一份读书报告。期终作业,则要求学生把联邦48个州在选举中的违法乱纪言行,好好作一番比较研究。

山姆老师认为,这样以来,学生就会对美国选举政治的那一套非常熟悉了。为加强学生的介入感,他还向学生提出建议:看3份报纸,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如此他们就会关注自己的候选人,会使自己对选举更加兴奋。

胡适对老师的建议欣然接受,并且执行得非常彻底。他选择了罗斯福作为自己的支持对象。他不但别着大角野牛像的徽章;而且,身为世界学生会康乃尔大学分会主席的他,还在学校餐厅里举行了一次选举美国总统的游戏投票。

当时,各国学生有53人投票,包括中国学生15人,结果威尔逊得票最多。菲律宾学生偏向威尔逊,南美学生抵制罗斯福,都因为跟本国有利害关系。毫无利益纠葛的中国学生投票应该最中肯,最能体现个人价值观。却没有一个中国学生支持保守派的塔夫脱。这也许和中国人一直处在保守、压抑的环境里,有一种本能的向往激进的风格吧。

没过几天,胡适又突发奇想,要组织一个“政治研究会”,让中国留学生可以一起研究探讨世界政治。他有了想法后,就马上着手组织起来。他已经召集到了10名会员,决定每2周组织一次,每次讨论一个主题,由2名会员各自预备演说一篇,其余时间则自由讨论。会员轮流当主席,每期轮换一次。第一次研究的主题为《美国议会》,由胡适和另一个同学做演讲。第二次会集已是12月上旬了,讨论的问题是英法德诸国的议会制度。

胡适还喜欢去议会旁听。从绮色佳城的公民议会到华盛顿的两院议会,他都去听过。而且,每次他都会认真做笔记,从讨论的问题到问题如何展开,包括最后的表决结果,他都一一详细记录。

在他当世界学生会分会主席的时候,还要主持一些议事会。由于没有经验,他便对《罗伯特议事规则》进行认真钻研;加上自己平时旁听的积累,终于顺利组织下来。

会议之后,他的感慨颇多,觉得真正组织过会议才能发现,当一个小时的主席,远比研究几个小时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更加能够学到东西。后来胡适回国了,也把《罗伯特议事规则》带到了中国。南京考试院的考试委员会召开的一次会议,由胡适担任会议主席。他组织会议的老练程度,让很多考试委员会的元老都望尘莫及,甘愿旁听、学习。

对于胡适如此热衷他国政治,中国学生中有很多不以为然的,“人或嗤之,以为稚气”。胡适则认为,我们正所处的地方,就是我们的社会。虽然这是异国他乡,但是,关注这里的公共事务,正可以供我们研究。不投身其中,以为自己是一分子就不深入,只能是了解皮毛而已。所以,他依然继续关心、参与着美国的政治。

抵制种族歧视

虽然胡适对美国的许多方面都有好感,但是他始终很坚决地反对种族歧视。在他读书期间,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种族问题依然很严重。他曾经做过一次抗争种族歧视的英雄,帮助两个黑人女孩抵制不公平待遇。

1914年秋天刚开学时,有两名黑人女孩寄宿在康奈尔大学赛姬院(女子宿舍)。但是,白人女学生都不愿意与她们同住,便联名上书,要求校长让这两名女孩搬出去,否则大家就集体搬出赛姬院。校长迫于压力,决定在楼下另开一个房间,让两名黑人女孩单独住,不和那些白人学生共用浴室。这个做法,是很明显地进行种族隔离。

两个黑人女孩很气愤,但是也没有办法,不知道该如何抗议。后来,她们听从建议,去找本城的一个牧师亥叟求助。亥叟是一个正直的长者,喜欢为人打抱不平,康奈尔大学的很多师生都非常尊敬他。她们见到这位牧师的时候,他已经在病榻上了,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但是,他在听完女孩的述说之后,义愤填膺,几次气得几乎晕厥。他只好请朋友找来康奈尔大学的一个老师,还有胡适一起来商量。

原来,亥叟是世界学生会会员,因为胡适担任世界学生会分会主席而相识,关系一直很好,可以算是忘年之交。他知道,胡适对种族歧视一直深恶痛绝,肯定会出手相助。果然,胡适一手包揽了这件事。他当即就写了一封信,交代了这件事的始末,要求在校报上登载。

他在信里说:3年前,赛姬院女学生269人联名上书校长,请拒绝黑人女子入住赛姬院。由于校长休曼先生的宣言,康奈尔大学之门不拒来者,没有种色、宗教、国际、阶级、贫富的分别,这件事终于才平息。但时隔不久,言犹在耳,又出现了这种种族歧视隔离的事件。我以人道的名义,为这些黑人女子遭受的待遇鸣不平。

他拿着这封信直接跑到报社,因没有见到主编,就把信留在了报社。报社的主编看到后,担心这件事关系到学校的声誉,不敢贸然刊登,就来找胡适商量。胡适表示,自己并不想张扬学校的问题,只是为了给两个女孩讨一个公道。如果不用登报就能解决问题,这封信可以销毁。胡适建议主编去见校长,告诉他有人就此事写了信来。校长如果主持公道,这封信就不需要发表了。

第二天主编就通知胡适,校长答应主持公道,承诺不会迁出两名黑人女孩。即使那些白人学生全部搬走,他也绝不挽留。于是,黑人女生没有搬走,白人女生也没有搬走。胡适终于圆满地解决了这件事。

美好而苦涩的异国恋情

早在胡适还未出国的时候,就与母亲相中的江东秀订了婚。虽然胡适当时并不喜欢这个姑娘,但是,孝顺的他,因为不愿意违背母亲的意愿,就顺从地答应了下来。他在上海时,曾有过一段堕落的日子,后来非常后悔,决定要痛改前非。所以来到美国之后,他一直遵从母亲“男女交际尤须留心”的叮嘱,有4年的时光不与女同学交往。

直到1914年,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结识了韦莲司小姐,没想到却因此得到一位苦恋他48年的红颜知己,为他终身未嫁。

韦莲司小姐是胡适的教授亨利·韦莲司的小女儿,是一名青年画家。在一次婚礼派对上,他认识了从纽约归家探望父母的韦莲司。两人一见如故,交谈甚欢。加上胡适经常到韦莲司家做客,两人的关系就越来越密切了。

在胡适眼中的韦莲司小姐,是个极有学识的新女性,他对她的评价非常高:“人品高,学识富,极能思想,高洁几近狂狷,读书之多、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而韦莲司对胡适也非常推崇,因为她觉得“美国大学学生大多数皆不读书,不能文,谈吐鄙陋,而思想固隘”;胡适的温文尔雅、博学多才,则让她非常欣赏。

韦莲司颇具现代派艺术家的气质,行为、举止相当不拘小节。欧美妇女多酷爱打扮,韦莲司家境富裕,却从不修饰自己。她经常数年不换新衣,头上的草帽早已破损也熟视无睹。她厌烦打理长发,索性剪去,仅留下两三寸。对母亲与姐姐的劝诫、路人的侧目,她照样不以为意。

但是,她的见识着实不凡。一次,胡适夸耀中国人最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对达尔文的《天演论》,西方守旧者对它的攻击,半个世纪都没有停止过;而引入中国,立刻风行,像“天择”、“竞存”等名词,至今还成为流行一时的口头禅。韦莲司却立刻提出自己不同的见解:轻易接受不一定就是中国人士的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凡是必须要经过辩论、推敲、实验才能确定。但是,中国过于尊崇专家、大师;但凡大师所说的言论,不加考证都奉为经典,这未免太为粗浅。一席话说得胡适哑口无言,只得连连称是,直说确实没有几个人能了解进化论的真谛。

韦莲司的这一席话,的确切中了中国人的软肋,那就是对专家、对国外的盲目推崇。中国的文化知识界,在思想、主张上一味趋新;凡是从国外传来的,一概都是好的。即使现在的国人,依然没有改掉这个毛病:别人什么都好,自己全是糟粕,统统扔掉才好。或者凡事都要搬出某专家如何如何说;似乎只有如此,才能让大众深信不疑。

胡适与韦莲司出游,两人沿着凯尤卡湖边漫步,天气晴好,落叶满径。斯人私景,自然是流连忘返。两人边走边谈,3个小时只当片刻,丝毫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随后,两人的感情日渐深厚,颇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味道。

当年的感恩节,胡适受到韦莲司母亲的邀请,到她家去吃饭。其时韦莲司不在家,到外地写生去了。胡适因为没有见到她而倍感惆怅,晚上回到居室后,就给她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件。胡适曾告诉过韦莲司,在中国古代有“折柳赠别”的习俗。韦莲司在回纽约前,就特意给胡适拍了几张柳树的照片,来表达临别的不舍。

第二年初,胡适应波士顿卜朗吟学会之邀(因1914年获得卜朗吟文学奖),去波士顿参加会议并发表《儒教与卜朗吟哲学》演讲。趁此机会,他从波士顿转至纽约,终于得以见到只能以书信聊解相思的韦莲司。两人一同去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参观、游览;然后到韦莲司的公寓里吃午餐;接着又在临赫贞江,对岸景物掩映雾中,风景极佳的公寓里促膝谈心。一直到下午,胡适才恋恋不舍地离去。第二天,他又乘火车从波士顿赶来,两人又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下午。

韦莲司的母亲早已看出了他们俩的暧昧之情。她得知他们曾独处一室,便劝诫他们要注意分寸,不要单独相处。因为,这时候的美国中产阶级,还保持着近乎清教徒式的家教。韦莲司太太也知道,胡适在国内有未婚妻;而当时的美国,还有反对异族通婚的法律。胡适虽然生性风流,但是他并不想违背母命,抛弃家中的未婚妻,只希望能维持目前的暧昧就好。所以,两人在此期间一直都是“发乎情,止乎礼”,多是柏拉图式的纯精神交流。

胡适后来回国后,便与未婚妻江东秀完婚了。他与韦莲司两人保持了将近半个世纪的苦恋,一直以书信往来,往往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见上一面。韦莲司终身未嫁,直至临死还保留着胡适的信件和文稿。

哥大师从杜威,开始文学革命

1914年6月,胡适在康奈尔大学毕业,随即进入该校研究院深造。但是,他在研究院学习一段时间之后,因为哲学系塞基派所持的是“新唯心主义”,在讨论班上,总要找出一位重量级的人物来批评;最常批判的对象,就是“实验主义”学派的杜威教授。胡适在听到这些讨论和批判的时候,也会找一些杜威的著作来研读。慢慢地,胡适对杜威和他的学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对实验主义作了一番有系统的阅读和研究之后,他决定转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去向杜威学习哲学。

哥伦比亚大学以招收外国留学生,为第三世界国家培养官僚和学者闻名。中国在这里的留学生,常常有300人之多;除胡适之外,当时在哥大的留学生中,还有宋子文、张奚若、孙科、蒋梦麟等一批未来的中国政界和学界知名人物。杜威是哥大哲学系首席教授,却不擅言辞。他讲课每说一个字都得慢慢想出,再讲下去。觉得他的课枯燥无味的学生很多。胡适是慕名而来,选了杜威的2门课,硬着头皮听了几个星期,不仅听懂了他所讲的课程,还对杜威这种慢吞吞的讲课方式大为推崇,认为他用字、选词非常严谨。

杜威的夫人每月都要在纽约河畔的家里举行一次家庭茶会,邀集一些朋友和学生参加。这里聚集了当时纽约文化界的很多名人;也有一些古怪的人物,长发的男人和短发的女人们。被邀请参加杜威家茶会,对胡适和其它学生来说,可以算是难得的机会和光荣,都怀着极大的兴趣参加。

胡适在哥大的生活非常愉快。除了跟随杜威教授学习实验主义,他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入手进行对中国文学的伟大革命。他在康奈尔大学时,就隐约觉得文言文是半死的文字,需要注入新的活力,但是没有深入地想过。偶尔一次,送别朋友梅光迪去哈佛,第一回写了一首白话文的打油诗,由此和梅光迪及一班朋友辩论得不可开交。来到哥伦比亚大学后,他有了更多的时间深入研究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