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尔·盖茨看来,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燃烧的“大火”,一个人所能去做的,也必须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在这场“大火”中去抢救点儿什么东西出来。
比尔·盖茨的格言是:“我应为王。”在宽松的家庭环境下,他很早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性格,只要他想干的事情,就一定要干到最好。如果是与别人比赛,就非得取胜不可。
盖茨身上散发出来的竞争精神似乎是天生的,但也与他童年时代的游戏、体育运动等密不可分。不管是与他姐姐克里斯蒂娜一起玩拼板游戏,还是在每年一度的家庭体育项目比赛上,或是与其他朋友在乡村俱乐部的游泳池里,他都会全力以赴,从不因为只是游戏而有丝毫懈怠。
在上哈佛大学时,盖茨还一度迷恋上了扑克赌博。虽说是玩扑克,可盖茨一旦投入,所表现出来的热情绝不亚于对计算机的热情。就好像他正在干一件他认为十分重要的事情一样。刚开始时,盖茨输得一塌糊涂。但他一点也不灰心丧气,坚信自己打得多了,一定可以玩好。果然,慢慢地,他变成了一位玩牌高手。
“比尔没有干不成的事,”他的朋友布莱特曼说,“他总是集中精力干好一件事,绝不轻易放手。他的决心就是,不干则罢,要干就干好。玩扑克与研究软件,比尔都做得很好,他可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盖茨的这种“我应为王”的竞争意识,在辩论的时候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他表达观点时,如果有人激怒他的话,他会暴跳如雷。在成为商业巨人后,他说话语调依然高亢,态度傲慢甚至粗鲁。对微软公司的大多数编程人员来谠,和盖茨一起参加技术研讨会议就如同是在打仗一样。
就连与他合作多年的好友艾伦在一起时,他也丝毫不示弱。相识不久后,他就对艾伦说:“我很好相处的……只要让我拿主意就行。”盖茨清楚,只有当他处于上风的时候,他才可能和别人共事或者成为好朋友。虽然盖茨和艾伦都对科学和计算机有着强烈的兴趣,两人也同是数学尖子,但盖茨的争强好胜则是两人之间所取得成就高低的突出差别。
盖茨年轻的外表掩饰了他那残酷的竞争天性。许多竞争对手就是被这个外形清瘦、头发略微蓬乱的大男孩那张诱人上当的面孔所迷惑。尽管盖茨看上去像一个仓库管理员,但他却成了一个令人敬畏的商业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