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贾大泉自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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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宋代赋税结构初探(3)

善言利者则曰:“山海天地之藏,而豪强擅之;关市货物之聚,而商贾擅之。取之于豪强商贾,以助国家之经费,而毋专仰给于百姓之赋税,是‘崇本抑末’之意,乃经国之远图也。”自是说立,而后之加详于征榷者,莫不以借口征之不已,则并其利源夺之。官自煮盐、酤酒、采茶、铸铁,以至市易之属。利源日广,利额日重。官既不能自办,而豪强商贾之徒又不可复擅。然既以立为课领,则有司不任其亏减,于是又为均派之法。或计口而课盐钱,或望户而榷酒,或于民之有田者计其顷亩,令于赋税之时代纳以求及额,而征榷偏于天下矣。盖昔之榷利曰取之豪强商贾之徒以优农民,及其久也,则农民不获豪强商贾之利而代受豪强商贾之榷。

正因为专卖榷禁“重本”是假,害农是真,难怪有宋一代反禁盐、反榷茶、反酤酒、反横征,成了人民反封建斗争的重要内容。私藏盗贩,恃仗贸易,虽严刑峻法而不能止。茶贩起义、盐贩起义、商贩起义、矿户起义,规模之大,次数之多,远为前代所不能比拟。这充分说明了宋代增加商品经济税收的政策是极其反动的坑害农民的政策。当时有识的官僚也把榷征称之为“乱世之法”。

(二)窒息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宋代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独立的手工业、纺织业、制造业、采矿业、商业和农业经济作物,在规模、技术、产量、财力与人力上都较前代有了增长。有的地主富豪纷纷将自己的财富投入商品经济的生产和经营;不少破产的农民从落后的穷乡僻壤走出来,到城市、矿山、茶园、盐场当零工、工匠和雇佣劳动者,或者独立经营、肩挑贩卖,往来于城乡。在某些茶园、盐场、作坊、矿山和运输部门里,集中了成千上万从事商品生产的劳动者。这些工业和商业人口的增加,促进了社会的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经济生活中,它使农业和工业产品互为交换,扩大了国内市场。在社会生活中,它使人口相对地自由流动,封建宗法的闭塞的死水一潭的社会生活开始不那么平静起来。他州别县,“浮浪无根著之徒”,“佣身赁力”于盐场“饥寒亡命,强力鸷忍之民,佣作于矿山”,使封建政权难于统治,惊恐万状。这些都加速动摇了封建制度的统治根基,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创造了条件。

但是,宋代的专卖榷禁和高额的商税,则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首先是在生产领域内,官府的重税剥削、低价和买与无偿掠夺,常常把商品生产者弄到走投无路、倾家破产的地步。例如熙宁七年在四川榷茶,强制低价收买茶叶,致使“园户有逃而免者,有投死以免者,而其害犹及邻伍。欲伐茶则有禁,欲增植则加市,故其俗论地非生茶也,实生祸也”,严重摧残了茶叶生产的发展。又如宋代的采矿业,官府征收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矿税之外,其产品还必须作为“课额”按官价全部或部分出售给官府。因此致使不少矿户亏折本钱,倾家荡产,甚至发生不再兴冶或本人死亡,子孙后代尚需缴纳矿税及和买矿产的现象。包拯在仁宗时为京东路转运使,在《乞开落登州冶户姓名》的奏章中,就提到登州冶铁户姜鲁等十八户“起冶之后,或遇家产销折,无铁兴作,官中并不认孤贫,一面监勒送纳元额铁数”,以致“递年只得将田产货卖,抱空买铁纳官”。信州铅山铜矿,北宋时期“官中为置炉烹炼,每一斤铜支钱二百五十,彼时百物俱贱,坑户所得有赢。故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开凿,得铜铅数千万斤,置四监鼓铸,一岁得钱百余万贯。数十年来,百物翔贵,官不增价收买,坑户失利散而之他,而官中兵匠不及四百入,止得铜八九万斤”,以致南宋时期,“每岁所得铜数,比往昔十无一二”。所以,宋代商品生产的主要部门,如茶业、盐业、矿业等,在产量上南宋较北宋都有所减少。特别是矿冶业更是一蹶不振,一落千丈。其次是在消费领域内,经过榷禁、垄断、征税,造成税增一分,价涨一分,加重了对消费者的剥削。物价太贵,人民无力购买。榷禁商品很大程度上都是靠抑配来推销的。而抑配更加速了人民的破产,进一步削弱了整个社会购买力,缩小了国内商品市场,堵塞了商品生产发展的道路。再次是在流通领域内,榷禁限制了自由贸易,而官府对统制商品经常视财政需要而变动物价和钞法,更使“富商巨贾有赖为贫民者矣”。税场林立,敲诈勒索,百端稽留,沿江口岸,舟船阻滞,一遇风浪,船翻货覆,顷刻之间,财尽家亡,更是阻碍了商品的流通。最后在分配领域内,官府通过榷禁垄断和高额税收,无偿地独占了商品经济大部分剩余价值,损害了商品生产者和工商业者的正当利益,必然扼杀他们生产和经营商品经济的积极性。此外,宋代同其他封建王朝一样,重要工业部门都由官府经营和官府所需主要物品都由地方政府贡纳,又使得官府这个最大的社会购买集团所需的物品,一般都不在市场购买,留给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本来就十分狭窄,唯一剩下的民用工商业,官府又违背商品的价值,征收高额超级税收,整个商品经济自然难以得到正常发展。所以,如果说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割据曾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宋代统一的中央专制集权的封建政权对工商业的垄断和掠夺,则窒息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促进了土地兼并的发展

土地兼并是以农民破产为前提的。宋代不加田赋而加重专卖税,加速了农民的破产过程,就为土地兼并创造了条件。同时,增加专卖税保护地主经济,损害工商利益,又促使整个社会的剩余财富集中于土地的兼并。

在宋代,由于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已不是唯一的摇钱树。经商可以赚钱,从工可以发财,种植经济作物也可致富。有的富豪为了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已经不再把眼睛死死盯住土地,而去从事商品经济的生产和经营。这些人在官府控制较弱,能比较自由经营的时候,往往容易发财致富。吕陶《净德集》记载,四川榷茶以前,佃种的茶园,除去租税、雇工等一切开支,每生产一斤茶叶,就能获净利十文钱。茶园户人多者能岁收三五万斤,每年能赚三五百贯,比承佃土地更为有利可图。洪迈《夷坚志》记:缙云富人潘君少贫,尝贸易城中,得到一个娼女的资助,借以为商,所至大获,积财逾数十百万。后来其子擢进士,官至郡守。朱弁《曲洧旧闻》亦记朱冲经商致富,其子朱勖交结中贵,成了大官僚大地主。这些都是经商致富的例证。

但任何商品经济都要受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影响。苏轼就说:“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予钱;其卖也后期而予直。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一句话,经营工商之利虽厚,但远不如地租剥削稳妥保险,再加上官府对工商业的榷禁控制,使其不能自由发展,尤其是官府超经济的强制掠夺,常常造成“巨商大贾则收敛藏富而不行”,一些铁矿“虽遗利甚厚,而富民惧为后患,莫肯兴创”。因此,宋代工商富豪仍同前代一样,遵循力农者安、专商者危的格言,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增殖来的财富不是扩大商品经济的再生产,而是购买土地,转化为地主。前面提到的潘君和朱冲父子以末致富之后,就是甘脆洗手不干,置买田产,跻身官场。

商税和专卖税的增加,解决了冗官之费,保证了官僚们的优厚俸禄。大官僚所得巨额俸禄和贪污的钱财,除享乐腐化之外,兼并土地置买田产就成了蓄财致富的最好手段。在宋代不但贪官,而且清官兼并土地都是普遍的现象,贫无立锥之地的范仲淹,当官以后也成了一个大地主,他为族人所置义庄田,就达十余顷。南宋著名的抗金将领岳飞被害后,被没收的家产也有一千多亩。至于贪官蔡京、童贯、朱勔等人兼并的土地就更多了。仅朱勔一人就有田三十余万亩。南宋张俊至少有田六十万亩。这充分说明封建社会当官者,就是最大的土地兼并者。当官的人多,兼并土地的人就多。宋朝增加专卖等税收解决了冗费来源,成为我国封建社会著名的冗官王朝,自然是兼并土地的最激烈的王朝。

检诸史籍,我们清楚地看到工商专卖税的增加,使宋代的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如果少征点工商税,让官僚、地主、工商富豪把剥削来的财富投资于工商业等商品经济部门,则宋代的土地兼并就会缓和些。而土地兼并是靠剥夺直接劳动者转移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不是增加生产资料。它的结果不是扩大简单再生产,而是削弱和破坏简单再生产。只有发展新兴的工商业和开辟新的土地,才能增加生产资料,促进生产力的向前发展。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是同地主政权的税收政策阻止商品经济发展,促进土地兼并,有内在联系的。

(四)加深了宋代封建国家的腐朽性、寄生性

官吏和常备军是封建社会躯体上的寄生虫。在我国封建社会里,每当改朝换代摧毁了旧王朝庞大的官吏和军队,而新王朝的官吏和军队还不太多的时候,社会矛盾就显得缓和,社会经济就得到较快发展。而官吏、军队同税收又是密不可分的。官吏和军队愈多,税收就愈多。宋代收入多,冗官、冗兵、冗费就多。官多则架床叠屋,机构臃肿,行政效率不高,政治腐败;兵多则不精,养兵以自困,不用兵以自败;费多则整个统治集团日益奢侈腐化,无以复加,制禄之厚,恩赏之多,恩荫之泛,冗官、冗兵、冗费之多成了宋代的特产。财多而“积贫积弱”,税多而日益腐朽寄生,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宋代在寻求解决财政危机的出路上,统治集团内部一直存在“节流”和“开源”两种对立的主张。节流者主张量入为出,去三冗三费;开源者主张量出为入,取之商贾豪强兼并之家,不加民赋而国用足。封建国家及其封建官僚的阶级本质和既得利益,决定了后一种主张必然取得胜利。其结果正如叶适所说:

尝试以祖宗之盛时所入之财,比于汉、唐之盛时一再倍;熙宁、元丰以后随处之封椿,役钱之宽剩,青苗之结息,比治平以前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之后,比熙宁又再倍矣。王黼之免夫至六千余万缗,其大半不可稽考;然要之渡江以至于今,其所入财赋,视宣和又再倍矣。是自有天地,而财赋之多未有今之比也。然其所以益困益乏,皇皇营聚,不可一朝居者,其故安在?

叶适的结论是:“夫计治道之兴废而不计财用之多少,此善为国者也。古者财愈少而愈治,今者财愈多而愈不治;古者财愈少而有余,今者财愈多而不足。”因此,要解决积贫积弱和富国强兵的问题,不是增加国家财政税收,而是要减少国家财政税收,去经总制钱之患、折帛钱之患、和买之患、茶盐之患。“四患去则财少,财少则有余,有余则有逸。有余而逸,以之求治,朝令而夕改矣。”

叶适的主张当然不会为赵宋王朝所接受,但他看出宋代财愈多而愈不治的辩证关系,要求封建国家少征些税以解决统治危机和社会矛盾,是有见地的。

最后有必要指出:自古以来不少人都认为封建国家抑兼并佐国用,不增加田赋而增加工商税,总比豪强兼并对社会有利。这种观点应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封建国家抑兼并佐国用以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促进生产的发展,当然是应该肯定的。宋代抑制豪强商贾兼并,官府榷禁和垄断工商业,弄得“农民不获豪强商贾之利,而代受豪强商贾之榷”,广大人民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国家兼并与豪强兼并,对被统治阶级的受害者来说,所受的灾难都是一样的。何况豪强商贾的兼并,对人类历史的发展并非绝对的坏事。没有奴隶主最野蛮最残暴的兼并与掠夺,就没有人类第一个文明社会;没有资产阶级用“血与火的文字,写在人类编年史中的”掠夺与兼并,就没有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问题是兼并的财富用来干什么,是全部挥霍掉,还是除挥霍之外还用部分剩余财富来扩大社会再生产。像宋代那样,国家执行不加田赋而增加工商专卖税收的赋税政策,抑制工商富豪的兼并,取而代之,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聚敛大批的财富,供养超过正常需要的冗官冗兵和满足统治集团的享乐腐化,则是对整个国家社会都毫无积极意义的。从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宋代的赋税政策是反动的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