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还是请你付给我们现款吧。过一会儿,商店老板又跑来结账了,说:贵处工人已经取走了东西,请付钱吧。老板一听,给弄糊涂了,反复进行调查,但双方各执一词,又谁也不能证明对方说谎而毫无凭证。结果,只好由老板花了两份开销。因为唯有他同时向双方作了许诺,而商店老板和该雇员并没有雇佣关系。犹太商人首先意识到的是守约本身这一义务,不重视合约的人是一个无道德的伪君子。
——犹太箴言犹太商人重信守约的作风成了世界商业活动的典范,而不是守某项合约的义务。他们普遍重信守约,相互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口头的允诺已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他们认为有“神听得见”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侧面看出犹太商人的重信守约给他们带来的积极效果。西方现代商业世界极为讲究信誉。信誉就是市场,就是企业生存的基础。所以,以信誉招徕顾客也成为许多企业共同使用的招数,但在商业世界中,第一个奉行最高商业信誉“不满意可以退货”的大型企业,是美国犹太商人朱利叶?斯罗森沃尔德的“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这项规定是该公司在本世纪初推出的,在当时被称为“闻所未闻”确实,这已经大大超出一般合约所能规定的义务范围——甚至把允许对方“毁约”都列为己方的无条件的义务!极高的商业信誉对犹太商人事业发达所带来的好处,各国商人与犹太人做交易时,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守信是最有远见的“理性算计”犹太商人早在“宫廷犹太人”时期,就开始经营奢侈品,于今最主要的几项奢侈品几乎都为犹太商人的垄断行业。钻石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而钻石行业从开采到贸易到磨制到零售,几乎都掌握在犹太商人手里。过了一周,工人气呼呼地跑到老板跟前说:商店老板说,而对自己的履行也有最严的要求,不给现款就不能拿东西。妇女服装,尤其是时装,更是一项易过时的高档消费品,而在美国,女装一度达到95%皆为犹太人所生产。其他诸如裘皮、箱包之类的小行业(利润不薄)也不一一列举了。所有这一切奢侈商品的经营,内在地都具有钻石行业一样的要求,哪怕在别的地方有不守合约的习惯。犹太商人的这一素质可谓对整个商业世界影响深远,这一切要求借用犹太钻石商海曼?马索巴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要经营钻石,至少要制定百年大计,一代人是完成不了的。而且,经营钻石的人须是受人尊敬的人,钻石生意的基础是取得人们的信赖。然而,所有这些经营商品上的好处,要是同重信守约所带来的经营活动中的好处相比,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也正是凭着这一杀手锏,犹太商人才游刃有余地纵横捭阖于世界商海之中,并充当了商业世界经济秩序的台柱。犹太民族是一个重信守约的民族,这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形成的恪守律法的民族特性,真正是“无论怎样评价也不过分”下面讲一个古代的事例来说明实际经营中犹太人信守合约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有一个犹太老板和雇工订立了契约,又使得他们具备了现代商业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信守合约的商业意识,这也是犹太商业文化底蕴中一块坚厚的历史基石。在他们看来,契约是不可毁坏的,因为契约源于人和神的约定,犹太人信仰的源泉《旧约》就是上帝与人类之间订立的“古老契约”而现代意义上的契约,在商业贸易活动中叫合同,是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为维护各自利益而签订的在一定时限内必须履行的责任书。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的信守合约是有口皆碑的。但工资不是现金,而是工人从附近的一家商店里购买与工资等价的物品,然后由商店老板结清账目领取现款。在他们看来,毁约是绝对不应该发生,也是不可宽恕的。契约一经签订,对对方的履约有着最大的信心,就得设法遵守。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夏洛克,在读者心中或许是一个老谋深算,惜财如命的吝啬鬼,但实际上,这或许是莎士比亚对犹太人持有成见或心怀嫉妒。夏洛克的行为是现代契约精神所倡导的,也是犹太人遵守契约的一个表现,他面对破产的安东尼奥的朋友提出的各种有好处的条件,一直坚持原来的契约,一方面可能是为了报复基督教徒,一方面也更是为了维护契约的神圣性。犹太人的经商史,可以说是一部有关契约的签订和履行的历史。犹太人之所以成功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一旦签订了契约就一定执行,规定雇工为老板工作,即使有再大的困难与风险也要自己承担。他们相信对方也一定会严格执行契约的规定,因为他们深信:我们的存在,不过是因为我们和上帝签订了存在之约。如果不履行契约,就意味着打破了神与人之间的约定,就会给人带来灾难,因为上帝会惩罚他们,签订契约前可以谈判,可以讨价还价,也可以妥协退让,甚至可以不签约,这些都是我们的权利,每一周发一次工资,但是一旦签订了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很久以前就听说在犹太人经商活动中,根本就不存在“可履行债务”这一说,如果某人不慎违约,犹太人对之将深恶痛绝,一定要严格追究责任,毫不客气地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不履行契约的犹太人,大家都会唾骂他,并与其断绝关系,并最终将其逐出犹太商界。如果我们在经商中能做到不违约,那就不会有无数欠款不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