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四签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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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追踪凶犯(2)

鱼肚白渐渐从东方呈现,清冷的晨曦中已经隐约可见前边的远景。之前那所孤零零的大房子以及它那黯淡的窗棂,光秃秃的围墙,还有那些满眼的灌木和垃圾,此时都已被我们甩在了身后。

经过了一路坑坑洼洼,我们来到了一堵高墙下。托比一直跑着,却被堵在这儿,急得直叫。于是,我们来到了有棵小山毛榉树挡住的墙角下。好像经常有人从这儿爬来爬去,因为砖缝都被磨损了,砖角也磨没了。福尔摩斯先爬了上去,再去接狗,接着我也爬了过去。就在我爬墙时,他说:“看到了吗?白灰上有血印,那是装木腿人的手印。案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小时了,幸好没下雨,托比仍能闻到马路上的气味。”

之前,我的确曾有过怀疑,不知道托比在随着我们穿过这人山人海的伦敦马路之后,是否还能循着气味确认凶手。但是,这怀疑现在都被托比的表现打消了。它坚定地带着路。很明显木馏油味盖住了其他任何味道。

福尔摩斯说:“关于此案我已经有了好些破案方法。根据它踩到的化学药品追踪气味法只是其中一种,不过既然这种方法既简单又有效,那咱何必费劲地自讨苦吃呢。咱们只是把一个难懂的问题简化而已。不过,用如此简单的线索破案,很难显现我们的真功夫。”

我说:“福尔摩斯,你的功绩已经很大了。我认为你在这个案子使用的手段比杰弗逊·侯坡案中所用的破案方法更高明,例如,你那么肯定地说出了装木腿人的某些重要特征,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噢,这太简单了,一点儿也不夸张,兄弟,现在我对整个过程都很清楚了。首先,两个军官在印度负责看守罪犯时就知道了宝藏的秘密;后来,是一个叫乔纳森·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简易地图。这个人的名字曾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出现过——他画完以后还写下了他及同伙的名字,即“四签名”。后来,这两个军官之一找到了宝物,并带到了英国。我认为此人也许违背了一开始的约定。至于乔纳森·斯茂没拿到宝物的原因很简单,一开始画图时,即摩斯坦在印度当指挥官时,乔纳森·斯茂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

我说:“这只不过是个假设。”

“并不尽然,不仅仅是推断,恐怕这是唯一合理的假设。舒尔托少校带回宝物,想在家安度晚年,可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印度的信,这让他大为震惊,原因呢?”

“也许信中说:他骗过的人都已出狱了。”

“依我说,越狱逃跑才恰当呢。舒尔托少校应该知道他们的刑期,若是刑满释放,他也就不会那么吃惊了。然后看看他所作出的反应,他用枪伤过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很显然,他已经开始防备装木腿的白人。在图中四个名字中,惟有乔纳森·斯茂是白人,其余都是印度或回教徒的名字。这些推理还算明白吧?”

“清楚明白。”

“好吧,我们再从乔纳森·斯茂的角度来推测事实。他回英国事出有因。首先,他想取回他的那份财宝;其次,替他的伙伴报仇。他发现了舒尔托的住处,也可能买通了其中的一个仆人。博恩斯通太太说,一个叫拉尔·乔达的仆人品行不正。其实,宝物所在处惟有舒尔托少校和一个已经死了的老仆人知道,斯茂很难找到,因此他特别担心少校会把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当他听说少校病危,就什么也不顾地跑到了少校窗前。可他看见两个儿子正在床前,所以无法进入。但当天晚上他还是借机进入房中,并翻了个底朝天,希望发现一点儿线索,但结果很令他失望,因此一怒之下把‘四签名’的字条留下了。毫无疑问,他之前的计划应该是要杀了舒尔托,然后在他的尸体旁留一个字条作标记,来展示‘我’是为‘我的朋友们’来伸张正义。这种方法杀人是常见的,有时甚至能给我们透露点儿凶手的情况。这些你能明白吗?”

“非常明白。”

“然后他该怎办呢?没办法,他只好暗暗观察着别人寻宝的动静。有时离开英国,有时又会回来打探消息。当那个阁楼被发现后,立刻有人告诉了他,这就说明他有眼线。有一条假腿的乔纳森肯定不可能爬过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所以他找了个身手很好的的同伴,并让他先爬过去。但不小心,他踩上了木馏油,所以就得托比出来,领着你一瘸一拐地跑了六英里。”

“如果这样推测,那凶手是他的同伴而不是斯茂了。”

“的确。他应该也不同意这样做,因此他在屋里曾不停地顿足,并留下了不少痕迹。乔纳森和死者并无冤无仇,没必要这样做,并且杀人还需偿命,他也不想这样。只不过他也没想到他的同伴会这样毒辣,竟会用毒刺毒死巴索洛谬。没办法,他只好留个纸条,带着宝物和同伴一起逃走,这都是我猜测的。至于他的外貌,安达曼群岛酷热难耐,你想一想,被押在那儿多年,皮肤能白吗?通常,根据一个人脚步的大小可推断他的个头,至于胡子,那是因为塞第厄斯·舒尔托曾在窗上亲自看见。这基本说全了吧。”

“那他那个同伴呢?”

“这不难,你马上能知道。快呼吸一下伦敦的新鲜空气吧。瞧,阳光从云层中穿过,照得云彩真好看,就像红鹤的羽毛。哎,阳光下的人数不清,但能担任咱们这样使命的,就好像没几个了。这么大的宇宙,咱们的这点雄心壮志实在微不足道。你看了约翰·保罗的书,有什么体会吗?”

“我是通过看卡莱尔的作品才开始再来看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从小河归大海。他曾说:‘一个人真正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看,多么奥妙且有深意的话啊。它不仅雄辩,而且还指出了比较与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证明。在瑞奇特的作品里你能挖掘到很多精神食粮。你拿手枪了吗?”

“这有根拐杖。”

“一旦我们找到匪巢,就得用武器来保卫自己。你对付斯茂,假如他的同伴太厉害,那我就只好开枪了。”他边说边掏出了左轮手枪,装上子弹后又重新放到口袋里。

我们跟在一路小跑的托比后边,很快上了去伦敦市区的路,离繁华大街已经不远了,两边都是半村舍的别墅。此时,工人们已经起床,妇女们开始打扫台阶。街角四方屋顶的酒馆的生意也开始了,喝完酒的壮汉们边往外走,边擦着胡子上的酒。街头野狗向我们狂吠着,但是,这根本不影响托比,它继续低头向前跑,不时地从鼻子中发出几声低吼。这表明还有很重的木馏油味。

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坎伯韦尔区,都被我们抛在了身后。又穿过很多小胡同,路过奥弗尔区,最终到了肯宁顿路。这嫌疑犯大概专门选择走复杂的小胡同,以避免有人跟踪,几乎有弯路就尽量不走大路。在肯宁顿路的末梢,再向左行,路过证券街、威尔丝路就到了骑士街。托比突然停住了,它竖着一只耳朵,另一只耳朵来回打转,好像有点儿不知所措。后来,抬起头,好像在向我们问路。福尔摩斯悄声问:“怎么了?罪犯不会坐汽车,更没搭气球逃跑。”

“也许他们在这停了一会儿。”我说。

片刻之后,狗又开始走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行了,它开始走了。”托比这次向四周闻了一下,最终下了决心,毫无顾虑地向前冲去。托比这次没用鼻子嗅,而是把绳子绷得很紧,拼命跑向前方,气味似乎更浓了。福尔摩斯双眼放光,看来贼穴已经不远了了。

通过九榆树,托比把我们带到了白鹰酒店旁边的普罗得立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穿过旁门,冲进了木场。锯木工人已经开始工作了,它穿过堆着的刨花和锯末,迅速跑到一条旁边堆着木材的小路上,之后兴奋地跳到了一只桶上,手推车上的那只木桶还没卸下来呢。托比伸着舌头站在木桶上,眨着眼望着我们。空气里全是木馏油味,车轮和木桶上都是黑色的油渍。

我和福尔摩斯都面面相觑,互相看了一眼后忍不住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