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血字追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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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空宅里的男尸

福尔摩斯的推测能力使我不得不佩服,但同时我又怀疑是否中了他所设的圈套。我抬头一看,他已经读完了信,正陷入沉思。

我问:“你是怎么知道他的身份的?”

他不耐烦地问:“知道什么呀?”

“你怎么知道刚才那个人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呢?”

“我哪有时间说这事!”他没好气地说,然后又冲我笑了笑,“请你不要介意,你的问话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不要紧。难道你对他的身份一点都看不出吗?”

“看不出。”

“事实上,这事并不难,我却无法解释我的推断过程。虽然你知道二加二等于四这一事实不可否认,但要你证明,恐怕还是难了点。因为我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了一个蓝色大锚,毫无疑问,这是海员的标志。他本身又带有军人的气魄,而且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从这些方面判断,他肯定是个海军陆战队队员。我推测他当过军官,是因为他给我一种高傲感觉。”

“太神奇了!”我禁不住大声喊。

“这不算什么,”福尔摩斯说。但我能体会得到,当我对他的判断感到钦佩时,他还是非常高兴的。

“刚才还愁没事干呢,现在就出来一个。”说着他便兴奋地把那封信扔给了我。

“啊,太可怕了!”我大致浏览了一下,尖叫起来。

“这个案子的确很棘手,拜托你给我大声地念一下这封信好吗?”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你好!

昨天傍晚时分,布瑞克思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警察发现里面有灯光,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平时这里连个人影都没有。巡逻警察走过去,发现房门敞开着,室内除了一具男尸一无所有。尸体衣冠整齐并且口袋里还有一张名片,上面写着艾劳克·丁·德雷伯以及一些其他字样。从这些表面现象上根本看不出死因。屋里虽血迹斑斑,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死者是怎样进入屋内的呢?我们对此案实在摸不着头脑,希望您十二时之前光临此处。期待您的到来。在您观看现场前,我们一定保护好现场。如果不能来,希望您能为我们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瑞柏尔·葛莱森致

“葛莱森是一位很有能力的警察,”福尔摩斯说,“他和雷斯瑞德在那群笨蛋中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们俩办事非常果断,不过思想比较保守,而且他们俩喜欢互相攀比,总是嫉妒、猜疑对方。让他们共同完成一个案子,那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我非常着急地说:“你得赶快赶到现场呀,要不然就耽误了。”可福尔摩斯却并没有着急的意思。

“去不去我还没有决定下来呢,我懒得动。或许今天懒劲来了的缘故吧,平时我是特别勤快的。”

“你不是早已盼望这一天的到来吗?”

“是的,但这是两回事,即使我把案子了结了,我也没有功劳呀!功劳属于那些官方人员。”

“可他们邀请你帮忙呀!”

“对,他们知道自己的确不如我,但他们只会在我面前承认。不过我还是得去看一看,我要自己单干。即使没有什么回报,起码会让他们丢脸。好吧,走!”

他急匆匆地穿上大衣,激动的心情再也掩饰不了了。他对我说:“戴上你的帽子。”

“我也能去?”

“对,要是你没有别的事。”大约一两分钟后,我们搭了辆马车,驶向布瑞克思顿。烟雾朦朦笼罩着整个世界,福尔摩斯没事似的和我谈论着几种小提琴的区别。

“你怎能对这件事掉以轻心?”我打断了他的高谈阔论。

“在得到确凿的证据之前,我不会凭空想象作出任何推测与估计。”他答道。

我指指前方,“这或许就是事发的地方吧,不久你就能得到全部资料了。”

“是的,是这儿,请停车!”我们还没有到达出事地点就下了车。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这里总共四幢房子,3号和邻幢空着,耸立在街道边,“招租”二字特别醒目,景色荒凉。它们都有一个小花园,花园用木栅围着,中间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小路。由于大雨刚刚过去,小路已经泥泞不堪。花园外的人都伸着头朝屋里看,一位警察倚着墙在维持秩序。

出乎我的意料,福尔摩斯没有急着走进那屋子。他很放松地在街道上走来走去,不时地看一看地面,偶尔也朝上望一望,有时又看看房子和墙头的木栅栏。在这之后,他又走上花园中的小路,沿着草地走,仔细观察着。有时他还会停下来思索一阵,并且脸上带着微笑。我真不明白,他在这已经被警察踩过的泥泞路面上能干什么。不过我还是相信他机敏的观察力,相信他一定会有所收获。

这时,一个黄发白脸的高个子向福尔摩斯跑来,握了握他的手高兴地说:“你终于来了,现场一直被保护着,一点也没动。”

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道:“这里太乱了,像是水牛踩过似的。葛莱森,你一定对这案子有了把握吧?不然你不会这样做的。”

这位侦探推卸责任地说:“这里由雷斯瑞德管辖,不是我负责的范围。”

福尔摩斯不屑一顾地扬了扬眉毛,朝我看了一眼,说:“别人是不会发现什么的,只要有你和雷斯瑞德两位在。”

葛莱森高兴地说:“不过这案子太复杂,我们已努力了,我想它最适合你。”

福尔摩斯问:“你乘马车来的?”

“不是,先生。”

“那雷斯瑞德先生呢?”

“他也不是,先生。”

“好吧,咱们一起进去看看。”

福尔摩斯问完后,快速走进屋子,葛莱森随着也走了过来。

房间里有一条积满灰尘的过道,一直通向厨房,有两个门分别位于其左右。其中的一个显然很长时间没开过了,另一个就是出事的地点——餐厅的门。福尔摩斯径直走了进去。我忐忑不安地跟随其后。

这间屋子没有任何家具,显得空荡荡的。门对面是一个壁炉,白色大理石框,炉台上还有一截蜡烛头。墙都是用花纸糊着的,但有的已经脱落了,露出墙皮。由于只有一个窗户,所以光线很黯淡,呆在屋子里让人感觉喘不过气来。

当然,这些情况都是我后来才观察到的。因为一进来时,那具尸体强烈地吸引了我。死者躺在地上,面朝上,大约四十多岁,个子不算太高,留着八字胡。他穿着体面,硬领和袖口洁白整齐,下身穿着一条浅色长裤。死者身旁放着一顶礼帽,他两臂伸直,双拳紧握,双腿交叉放着。这说明,他死前曾经有过痛苦的挣扎。乍一看上去,他呲牙咧嘴,面目狰狞,让人一看就不由得毛骨悚然。作为医生,各种各样的死人我见过不少,但再没有比这一幕更可怕的了。

雷斯瑞德站在门口向福尔摩斯招了招手,这一动作显出了他的侦探风度。他说:“这桩案子一定会引起轰动的,我办了那么多案子,但像这样的案子还实在是少见。”

葛莱森问:“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细心地检查起来。

他指了指布满血迹的地板问道:“你们确定死者身上肯定没有伤痕吗?”

“没有。”两个侦探回答。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别人的。假如是凶杀案……葛莱森,你是否记得1834年伏瑞克特的范·坚森案件呢?”

“没有印象了,先生。”

“你应该回顾一下以往发生的某些案件,有些事情总是有共同点的。”

他边说边检查尸体,眼睛里不时闪出迷茫的神情。接着,他跪下来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他漆皮靴子的鞋底。

“尸体被动过吗?”

“除了必要的检查,没有动过。”

“好了,尸体没什么用了,可以下葬了。”他说道。

葛莱森把抬担架的人招呼过来,尸体被抬了出去。正在此时,一枚戒指滑了出来,滚到了地板上。雷斯瑞德赶忙捡起来,拿着仔细端详。

他嘟囔了一句:“这是枚女人的戒指,那么就是说有女人来过了!”

他把戒指传给了大家看,的确是新娘的结婚戒指。

葛莱森说:“看来事情更加复杂了。”

“你怎么知道会更加复杂呢?再看也看不出什么了,检查一下他衣袋里还有什么?”

葛莱森指了指说:“所有的东西都在这儿,一只97163号由伦敦巴罗德公司制的金表,一条比较珍贵的金链,一枚带有共济会会徽的钻戒,还有一枚带有小狗头且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的金别针。名片夹里有一张名片,写着伊诺克·J.德雷伯·克利夫兰,字首与衬衣的字母E.J.D相吻合,身上还找到了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还有一本特别小的《十日谈》,上面签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另有两封分别寄给E.J.德雷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的信。”

“信上写的地址是哪儿?”

“寄往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信是由盖恩轮船公司发出的,信的内容是通知轮船从利物浦启航的时间。看来死者是打算要回纽约吧。”

“你们对斯坦格森调查过吗?”

“一开始就调查了,先生,我们已经将广告稿发送到报馆,又派了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消息。但现在还没有回来。”

“你们联系克利夫兰了吗?”

“今天早晨拍了电报。”

“电报是怎么讲的?”

“我们说了这里的情况,并且让他们配合我们。”

“难道你没着重强调一下关键性问题吗?”

“我了解了一下斯坦格森的情况。”

“难道整个案件就再没有别的关键性的问题了吗?你可以再拍几个电报打听一下其他方面的情况呀。”

“我已经把该问的都问了。”葛莱森不耐烦地说。

正当福尔摩斯还要接着问时,雷斯瑞德从前屋高兴地走了进来。

“葛莱森先生,刚才我观察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幸亏我仔细地检查了一下,不然的话真是一个损失。”他说话时带着一种扬扬得意的神情。

“快,跟我过来,”他说着已经进了前屋。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空气也好多了。“好了,就站在这儿。”他神采奕奕地在靴子上划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了照墙壁。

“看这个!”他得意地说。

就在一处墙纸脱落的地方赫然有一个用鲜血写的字:RACHE。

“你们对这一发现怎么看?”雷斯瑞德夸大声势地说,“大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它在最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这一定是杀人犯蘸着自己的血写的。而这个死者又不是自杀的。”

“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来写字呢?因为点着蜡烛,这儿就被照到了。”一处墙纸脱落的地方赫然有一个用鲜血写的字:RACHE。“对,但发现这个字又有什么用呢?”葛莱森不屑一顾地说。

“这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她应该叫‘RACHEL’,可能是没有写完整。我敢跟你们打睹,等到结案时,一定有一个名叫‘RACHEL’的女人掺和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会讥笑我,但是请你记住,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后一阵大笑,但当他看到雷斯瑞德显得很生气并且要发火时,又赶忙说道:“请你平静一下,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字的人,大家并不否认。正像你讲的,案发当时的确有另一个人写下了此字。不过我现在还没检查这房间,假如你不介意,我这就要查了。”

说完后,他掏出了随身带的工具——卷尺和一个放大镜。时而测量时而用放大镜观察,一会儿走过来,一会儿站住,一会儿跪下,一会儿又趴下去,还不时发出叹息声。看着他聚精会神的样子,我不禁想起那些训练有素的猎犬,它们可是直到嗅到猎物才肯停下来。他足足检查了二十多分钟,甚至还丈量了墙壁的高度。就连地上一小撮尘土他也不放过,取了一点放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把放大镜对着墙上的那几个血字认真地观察了很久,然后绕起卷尺,会心地笑了。

他边笑边说道:“天才也得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这句话或许不太符合实际,但对于侦探工作来说,那是最合适不过了。”

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一直都像是在看怪物似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不清楚福尔摩斯在干些什么,至于他的目的,他们就更不清楚了。当然,我也是同样的体会。

“先生,你有什么独到见解吗?”两人同时问道。

“如果我要干下去,你们会认为我在争功,现在你们的工作进展得很好,所以不需要别人来干涉了。”他话中略带嘲讽,“但如果你们能把侦察的情况随时向我通报,我倒也愿意帮忙。现在,我只想见一见最早发现这尸体的警察,快告诉我他的地址与姓名。”

雷斯瑞德查了一下记事本,说:“家住肯宁顿花园门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名叫约翰·兰斯,你可以去见他了。”

福尔摩斯把地址抄了下来,转身说道:“朋友,我们可以走了。在走之前,我对这案子说一说我的看法。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男的,三十多岁,六英尺多一点,并且脚也不大。他穿了双粗皮方头鞋子,抽着印度烟。他和死者曾同乘一辆四轮车过来,拉车的那匹马所配戴的蹄铁只有右前蹄那一个是新的。这个凶手肤色发红,右手指甲相对长一点。这些可能会给你们的侦察工作带来方便。”

雷斯瑞德和葛莱森用半信半疑的目光互相瞅了一眼对方。

雷斯瑞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是怎么被杀死的呢?”

“被毒死的。”福尔摩斯肯定地回答。

说完他大步流星朝门外走去,突然又掉过头来:“雷斯瑞德先生,我提醒你一句,‘拉契’在德文中是报仇的意思,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契儿小姐那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