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四日
星期五
上午九点
我想大家还记得,在轰动一时的总检察官的选举中,约翰·马克汉击败对手汤米·雷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成为当时纽约的总检察官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对手分散票源,他很可能在四年后的竞选中获得连任的胜利。马克汉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他使整个地检处变成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正直,不仅深受选民的爱戴与支持,而且还赢得了与他理念相悖的对手的信任。
在马克汉就职几个月后,一家报纸戏称他为“看门狗”,从此这个绰号一直跟随着他直到离职。在他任职期间,起诉成功的案件数不胜数,有些案件至今仍被人津津乐道地谈论着。
当时的马克汉已经四十多岁了,身材高大、健硕,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面孔的掩饰下,他那头灰白色的头发并不显眼。他的外形并不能用普通人所说的“英俊”来衡量,但他的确有一种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特质是后来一些政治人物身上所欠缺的。马克汉还是一个性格豪爽、争强好胜的人,但是他的直率与高傲建立在良好的教养基础上,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那种趾高气扬。
没有工作在身时,马克汉为人随和,不过早在我初次与他见面时,就感受到他的态度能够在瞬间由友善变为严厉,只要一启动工作的开关,他就立刻变身成了一个严厉的、不屈不挠的、伸张正义的马克汉。在后来相处的日子里,我无数次目睹他这种闪电式转变。其实那天早晨,当他在我们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时,我就感受到他刚毅的外表下隐藏着对艾文·班森凶杀案的种种困扰。
他耐不住慢吞吞地品尝咖啡的香醇,拿起来一饮而尽。
万斯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他,说:“班森之死怎么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是那名凶手吧!”
马克汉并没有理会他的揶揄。
00“现在我打算去凶案现场看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我记得你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一些案件,我今天就是来帮你兑现诺言的。”
这时我才回忆起,几个月前,在史蒂文森俱乐部里,大家曾经激烈地讨论过一起发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当时,万斯说他很想陪同检察官一起调查这起案子,马克汉十分高兴,应允了他。由于对人性行为和心理的共同兴趣,万斯和马克汉成为了忘年交,这也是他的请求获准的原因所在。
“你还记得我那时说的话!”万斯慵懒地说,“这真是一份贵重的礼物,尽管我很难消受。”说着,他看了看挂在壁炉上的时钟,抱怨道,“只是时间不对,我可不想让外面的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
马克汉有些焦急,不耐烦地在椅子上挪来挪去。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此刻的狼狈样,那么就请你动作快一点,我是坚决不会带一个穿着浴袍、脚上趿拉着拖鞋的人出门的,我只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快去换衣服吧!”
“哦,亲爱的,急什么呢?”万斯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说,“那个可怜的家伙不是已经死了吗?他又不会逃走。”
“动作快点,”马克汉催促他说,“事态很严重,可不是闹着玩的。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还会引发一起丑闻,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当然是想追随众人眼中的伟大执法者啦!”万斯说着站了起来,向马克汉奉承地鞠了一躬。
然后万斯把柯瑞叫了过来,命他将衣服拿过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场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所以要着装整齐,态度端正。真丝的西服足够表达我的诚心了吧?再配上一条紫罗兰色的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上一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嘲笑他说。
“呸,呸,”万斯轻声斥责道,“这是检察官该说的话吗?那种装扮早就过时了,只有街头卖艺的才会这么打扮自己,真是的。好了,跟我讲讲班森的案情吧!”
在柯瑞的协助下,万斯迅速地穿戴整齐。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松,但是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他心里十分清楚这桩案子非比寻常,我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兴奋之情和跃跃欲试的心态。
“我想你应该知道艾文·班森这个人,”马克汉说,“今天清晨,他的管家发现他穿戴整齐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头部中弹身亡。这个管家便立刻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很快,这个消息就转到了总局,我的助理通知了我。最初我打算以警察局例行侦察的手续处理,但是半个小时之前,我接到了艾文的兄弟班森少校打来的电话,要求我一定要亲自负责这起案子。我和班森少校相识快二十年了,实在无法拒绝。因此我以最快的速度吃完早餐,打算亲赴现场看个究竟。正巧路过你家门口,想起你上次提出的请求,就顺道进来问问你是否心意未改。”
“哦,亲爱的马克汉,你想得真是周到啊!”万斯站在门口的小穿衣镜前边整装边说。然后转身看着我,说:“你也和我一起去吧,老凡,去看看班森的尸体。我想一会儿马克汉的手下一定会受不了我的挑剔而指控我就是凶手,为了安全起见,我的身边最好有一位律师,你没有异议吧,马克汉?”
“当然没问题。”马克汉回答。从马克汉的表情我能够感受到,他希望我最好置身事外,但是我已经对这起案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于是便跟着他们一起下楼了。
坐在驶向麦迪逊大道的计程车里,我一如往常地对身边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之间的友谊感到好奇——马克汉是一个直率、传统,有时还有点吹毛求疵、对生命的看法过于严肃的人;而万斯却是一个随意、乐观、快乐、多变、愤世嫉俗的人。有意思的是,他们之间的反差恰恰是彼此之间友谊的基石。从马克汉身上,万斯能够认识到生命的坚固性和不可改变;而马克汉将万斯看做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化身。他们绝非泛泛之交,即使马克汉有时会反对万斯的作风或意见,但是我相信,他心里一定十分佩服万斯的智慧,并且认为在自己认识的人中,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
刚开始我们都没有说话,马克汉的表情也很忧郁。直到车子转进四十八街时,万斯才开口问道:“除了在见到尸体时要脱帽以外,不知道针对这起清晨谋杀案还要特别注意哪些社交礼仪呢?”
“把你的帽子戴好就可以了。”马克汉近乎咆哮地说。
“哦!上帝!难道我们要进入犹太会所?哈,有意思,或许我们应该把鞋脱掉,以免和歹徒留下的脚印相混淆。”
“没这个必要!你们什么都不用脱,这与你们平时参加的聚会完全不同。”
“马克汉!”万斯用责备的口吻说,“你那些令人害怕的道德感好像又跑出来了。”
此时的马克汉无心与他展开舌战。
“我必须提前警告你们几件事,”马克汉十分严肃地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轰动全城,而且侦查过程中还会出现许多的猜忌与纷争。实际上,亲身参与这起案子让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的助手已经告诉我,这个案子现在由刑事局的希兹警官负责,我想他一定认为我接手这个案子是为了出风头、做宣传。”
“但是从体制上说,你是他的上司啊?”万斯问。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反而变得更复杂……我真希望少校没有给我打电话。”
“唉,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希兹这样的讨厌鬼。”
“我不是这个意思,”马克汉马上纠正他说,“事实上,希兹这个人很能干,而且是我们所有警员中最出色的。单从他被指派调查整件案子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总部十分重视这起案子,我想我接手倒不至于产生什么不愉快,我现在只希望气氛尽可能和谐一点。但是希兹如果看到我带了你们同去,一定会发火的,所以我拜托你们,务必要表现得谦卑、谨慎。”
“我就是不喜欢这个,不过如果真的有必要,我愿意贿赂一下那个超级敏感的希兹,当我见到这位长官时,我会马上向他奉上我最喜爱的香烟。”
“假如你真这样做,”马克汉笑着说,“他一定会把你当做嫌疑犯当场拘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