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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自动弹簧锁

六月十九日

星期三

下午五点三十分

当天下午我们的造访使管家很不自在,虽然她看起来健壮得像个男人,但是很明显没有了精神,脸上还带着不安的神情。当我们进门的时候,史尼金对我们说关于这桩案件的所有报道她都仔细阅读过了,而且还不停地打听有关此案的进一步的消息。

我们的来访出乎她的意料,万斯指着一把椅子让她坐下来,她的眼神闪烁着忧虑。万斯目光犀利地看着她,视线相遇时她的眼神明显在躲闪,好像担心万斯的目光会刺探到她内心深处隐藏的秘密似的。

万斯直接发问:“亲爱的普理丝太太,班森是不是很注重他的假发,尤其在会见客人的时候?”

普理丝放松了一些,说:“会客时他几乎从不摘下。”

“你能否回忆一下,班森先生以前有没有过不戴假发就会见客人?”

她紧皱双眉,想了想说:“噢,他的一个老伙伴奥斯查尔上校常常来家里,听说他们以前一起住过,我记得有一次他把假发摘下来给他看了。”

“还有其他人吗?”

她想了半天,说:“我就知道奥斯查尔上校一个人,其他的就没有了。”

“客户呢?”

她接着说:“他在陌生人面前很注重这个。即使到了夏天,天气炎热的时候,他也要把窗户关得死死的,然后紧闭窗帘,才肯摘下假发。”接着她指着挨着玄关的那个窗户说,“当然,在台阶那儿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一切。”

“谢谢你说的这一点。假如我从台阶处轻叩窗户,房间里的人能听到吗?”

“可以,我以前就那样试过,有一次我出去忘带钥匙了。”

“你说谋杀班森的人是不是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到房间的?”

“很有可能。”

“我觉得凶手跟班森先生应该非常熟悉,这样他才会敲窗户进入房间。你赞同吗?”

“是的。”她有些迟疑,这样的问题很明显不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

“假如一个陌生人敲打窗户,班森先生有可能不戴假发出去开门吗?”

“没有这种可能,他绝对不会让其他人进入房间的。”

“你当天晚上听到门铃响了没有?”

“没有听到。”她很干脆地说。

“台阶上有灯吗?”

“没有。”

“假如晚上班森先生听到有人在外面敲窗户,他能认出是谁吗?”

普理丝太太犹豫着:“我想应该不会。”

“假如站在屋里,在不打开大门的情况下,你能看出外面站的是谁吗?”

“不能,我倒希望是这样。”

“那有人在敲窗户,班森先生可以辨别出他的声音来喽?”

“是的。”

“你确定没有人可以不用钥匙就直接进入房间?”

“没有人可以进来,门是自动上锁的。”

“是那种自动弹簧锁?”

“是。”

“那么肯定有一个可以关上的锁孔,门上锁后也可以从两边把它打开。”

“对,是有一个锁孔。可是有一天班森先生说这个锁孔不太安全,就叫人来把它给搞坏了。我怀疑是他没有锁好门就出去了。”

万斯走到玄关跟前,我能清楚地听到他开门关门的声音。

他查看了一会儿说:“外人真的没有你家里的钥匙?”

“只有我和班森先生有这里的钥匙。”

万斯点了点头,接着说:“你说在班森先生被谋杀的当晚你没有关上房间的门,平常的时候门也是打开的吗?”

“不,平时门都是关着的,那天天气太热了,所以才打开的。”

“这么说,门开着是很不寻常了?”

“是的。”

“如果门关上了,你还能听到声音吗?”

“这门非常厚,关上之后就很难听到声音了。”

“不但厚,而且还很精美!”万斯称赞。

他对着那两扇厚重的桃花心木门露出羡慕的神色:“你知道什么是文明吗,马克汉?就是设计一些廉价低级的替代品来代替固有的美丽而耐用的东西。所有现代文明的退步史都可以从木料工艺品上看出来。你看那扇古老的门,把它的木料和雕工跟现代机器生产出来的众多木板比较一下,你就知道我说的没错了。”

他对那扇门研究了很久,然后突然转身,看到普理丝太太正好奇地望着他,便发问道:“班森先生外出就餐时,是怎么处理那个珠宝盒的?”

她有点紧张地说:“他只是把它留在那张桌子上了,什么都没做。”

“他走了之后,珠宝盒还在吗?”

“对,本来我想把它收起来放好,但是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动它的好。”

“在班森先生离开家之后,有没有陌生人到过门口或是屋里?”

“没有。”

“你确定吗?”

“嗯,我确定。”

他站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走到普理丝太太跟前时,他突然停下了脚步,面对着她质问道:“赫林蔓是你娘家的姓?”

她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脸上血色全无,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哑口无言。

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万斯友好地说:“前些天我很高兴见到您美丽的女儿。”

“我的女儿……”普理丝太太的嘴张得很大。

“赫林蔓小姐,班森先生的秘书——那位迷人的金发小姐。”

“她、她不是我的女儿。”普理丝太太坐直身子,结结巴巴地说。

万斯好像是在斥责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普理丝太太,为什么要欺骗我们呢?你忘记了当我提到你对和班森先生喝下午茶的年轻小姐有某种私人情感的时候,你是多么焦躁不安吗?你肯定特别害怕我认为她是赫林蔓小姐。请问普理丝太太,你为什么会紧张?她是一个不错的姑娘,你怎能因为她姓赫林蔓不姓普理丝而责备她呢?赫林蔓是王宫贵族,而普理丝可能只是一个小地名,也可能是坠毁或爆炸之意,更可能是蛋糕、面包发酵的意思。”

他对普理丝太太微笑着,这让她心情平静了下来。

她反驳道:“不是你说的那样,先生。我想让我聪明的女儿在这个国家里变成一位高贵的淑女。”

万斯愉悦地说:“我明白,赫林蔓小姐为人聪明伶俐,你是害怕别人知道她的母亲是管家后会阻碍她的成功,所以甘愿为了她的前途一直隐姓埋名,对吧?请问你的女儿自己一个人住吗?”

“嗯,她一个人住在莫尼塞丘,我们每周见一次面。”她声音微弱,几乎听不到。

“的确,我相信一有机会你们俩就会见面。你之所以从事管家工作的原因,是不是因为她是班森先生的秘书?”

当她抬起头的时候,眼中流露出一丝痛楚的神色。“嗯。她告诉我他的人品不怎么样,他经常让她在晚上的时候来家里加班。”

“你希望在这里保护她?”

“就是这样,先生。”

“谋杀他的第二天早上,当马克汉先生问你班森先生家中有没有枪时,你为什么那么紧张而且坐立不安?”

普理丝太太很快将目光转移,吞吞吐吐地说:“我,没有紧张啊!”

“普理丝太太,你别骗我们了,我可以直言不讳地帮你回答,你在害怕是赫林蔓小姐谋杀了他。”

她开始哭泣,“不,不是的,我发誓,我的女儿那天晚上根本不在这里,她不在这儿……”

她不停地颤抖,一个星期以来的紧张情绪终于让她彻底崩溃了,她显得无助和软弱。

万斯安慰道:“别这样,普理丝太太,我们认为班森先生的死与赫林蔓小姐没有丝毫关联。”

她仔细观察他的表情,由于她长期提心吊胆,起初还不敢相信,后来万斯花了一刻钟的时间来费尽唇舌地解释自己所说的全部是事实。直到我们要离开时,她的情绪才渐渐稳定下来。

在前往史蒂文森俱乐部的路上,马克汉全神贯注地沉思着,访问普理丝太太后所推理出的新的事实,让他再度陷入困惑中。

万斯衔着烟,转过头不停地看着两旁掠过的建筑物。当车子行到四十八街,临近纽约圣公会教堂的时候,万斯坚持要我们欣赏一下,于是让司机停了车。

“基督教,他们的建筑一眼即可分辨,仅有少数比较例外。教堂是全城之中最不碍眼的建筑物。相比之下,巨大便是美,这是美国人建筑美学的信条。被人们称之为摩天大楼的就是这些中间有长方形洞的巨型盒子,它们的高耸巨大是美国人所推崇的。但是一个二十层的盒子看起来远远没有十层的盒子漂亮,是这样吧?看,对面的那幢建筑物,只有五层楼高,可它却比这个城市中任何一栋摩天大楼都要漂亮、令人印象深刻。”

在去往俱乐部的途中,万斯只间接提到了一次对于谋杀案的看法。

“马克汉,我应该得到嘉奖,因为今天我做了一件好事,我觉得仁慈的心肠远比冠冕来得宝贵。普理丝太太害怕秘密被揭穿而担心了很长时间,今晚她可以睡个好觉了。她是一位勇敢、坚强的女人,根本无法想象她的女儿未来的贵夫人被别人怀疑。奇怪的是她为什么要这么担忧?”他狡猾地看了马克汉一眼。

晚饭结束后,我们将椅子拉开,望着麦迪逊广场的树梢,重新又回到这个话题中。

“马克汉,如同你们律师一向强调的,现在让我们抛开所有成见,公平地、认真地看这个案件。我们现在想知道当你提到武器时,普理丝太太为什么那么紧张,以及当我认为她对同班森喝下午茶的年轻小姐有私人感情时,她为什么坐立不安。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开了,那真相就大白了。”万斯说。

“那女孩和她的关系,”马克汉插话,“你是怎么知道的?”

“眼睛。”万斯责难地看了他一眼,“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与那位年轻小姐见面时,我就频频向她暗送秋波——算了,我原谅你。你还记得我们关于头盖骨的讨论吗?一见到赫林蔓小姐,我就觉得她的头型、颧骨、下巴和鼻子都非常像班森的管家。之后我开始注意她的耳朵。耳型会遗传,赫林蔓小姐的耳朵上端极尖,没有耳垂,正和普理丝太太的一样。我由此猜测出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还有其他相似之处,比如说肤色、高度……她们两人身形都算高大,肩膀很窄,手脚也很细小,臀部也……我猜赫林蔓是普理丝娘家的姓氏,但这些对于本案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万斯在椅子上挪动着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现在用你的法律思维认真思考一下,假设在十三日午夜十二点半,凶手悄悄来到班森家中看见客厅灯亮着,于是轻轻地敲窗,之后班森先生允许他进入房间。你觉得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马克汉回答:“当然是与班森特别熟的人,但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一点帮助了,我们根本不可能把他所有的熟人都逮捕起来。”

“伙计,范围比这个还要再缩小一些,”万斯挑起一边的眉毛说,“凶手至少是班森的好朋友。班森在他面前根本不在乎自己摘掉假发、取下一排假牙后的模样。大家都知道假发对于每个秃头的风流中年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东西。普理丝太太也说过,在一个送杂货的男孩面前班森都要刻意隐藏秃头,你想他会以秃头的丑态出现在陌生人面前吗?另外还有,他那天穿了一件旧外套和一双拖鞋,想象一下他衣衫不整的情景。伙计,你想想能有几个人可以让班森这么不在意自己的形象?”

“有那么三四个吧,”马克汉随口回答,“可我总不能将他们一个个都逮捕吧!”

“没这个必要,但是如果是那样,你肯定会这么做的。”万斯慢悠悠地从烟盒中取了一支烟,一边点烟一边说道,“还有许多有益的启示。比如,凶手一定很熟悉班森家里的格局,他明白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即使开枪关上房门之后也没人听得见枪声。他肯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屋子里根本没有其他人。还有,班森非常熟悉他的声音,因为如果听到的是窃贼或者是上尉的威胁的声音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开门的。”

“这个推论比较可靠。还有呢?”

“珠宝啊。你有没有想过,那天晚上班森回到家时珠宝还在桌子上,为什么第二天早上就不见踪迹了呢?所以,显然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凶手正是为它而来的,要真是这样的话,有谁知道珠宝在班森家中?又有谁特别想得到它们呢?”

“对,没错,”马克汉轻轻地点头表示同意,“你说得很对,切中要点了。我对凡菲一直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幸好希兹带来里奥·库克投案自首的消息,要不然今天下午我就要下令逮捕他了。证实那是谎报后,我又开始重新怀疑他了,我想听听你的看法,所以今天下午没提到原因,我的想法和你刚才所说的一席话完全吻合,凡菲就是我们要抓的人。”忽然他把跷得很高的腿放下来,“哦,天啊!你竟然让他从我们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跑掉了。”

“老伙计,莫生气,”万斯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他一定和凡菲夫人在一起,这样的话他会很安全。你放心好了,他跑不掉的,再说班·哈里先生也是出了名的追捕逃犯的高手。凡菲,先放过他,今晚咱们不需要他。明天,你就更不需要他了。”

马克汉糊涂了,“什么意思?为什么我不需要他?”

万斯伸着懒腰解释说:“虽然他没有罪,不过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也不帅,如果没有必要的话,我不希望他出现在我旁边。哦,另外附带说一句:他,无罪。”

马克汉被万斯弄得晕头转向,呆呆地看着万斯足有一分钟之久。“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如果凡菲无罪,那么你认为到底是谁有罪?”

万斯看了看表,“明天你带上希兹搜集来的所有不在场证据来我家吃早餐,到时候我会告诉你是谁杀了班森。”

马克汉被万斯的语气震惊了。此刻,他只能提出心中的疑问:“现在能告诉我吗?”

“现在不可以。”万斯很不好意思,“我今晚要去听音乐会,你也一起来吧,是管弦乐演奏,可以帮助你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

“我不去!”马克汉没好气地说,“一杯苏打白兰地,这才是我需要的。”

之后他和我们下楼打了一辆计程车。

“明天早上九点钟,怎么样?”我们刚把腿迈进车里,万斯说,“晚点再去办公室,别忘了打电话给希兹,要他准备好那些不在场证据。”

计程车就要开动时,他又把头伸出车外问道:“喂,马克汉,你觉得普理丝太太她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