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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卷第八章第一节失去正义,社会将被摧毁

第二卷第八章第一节失去正义,社会将被摧毁

虽然每个人自然都偏好他自己的幸福甚于他人的幸福,但是,任何公正的旁观者绝不可能赞许,我们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放纵我们自己的这种自然的偏好。

——亚当?斯密

正义是一种最完美、崇高的感情。它高于一切,能够让真相显现、让坏人得到惩罚,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必须有足够的勇气战胜阻碍正义的屏障,这些障碍包括权威、私利、虚荣等很多因素。曾经有一位神父,在正义的审判桌前失去了方向。

这位神父很苦恼,事情的起因是由于一个男人在他面前做过一次忏悔。

“实话相告,我是个杀人犯。”

那男人坦白说,他是一起杀人案中真正的凶手,而该案的嫌疑犯已被逮捕并判处死刑。神父本应该向警察局报告这件事的真相,可是他的教规严禁将忏悔者的秘密泄露给他人。

他不知如何是好。如果就这样保持沉默,一个无辜的人即将冤死,这会使他良心不安。但是要打破教规,这对于发誓将一生献给上帝的他来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陷入了进退两难之中。

最后,他决定保持沉默。于是,他来到另一个神父朋友的面前忏悔。

“我将眼看着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

他陈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位神父朋友也为难了。想来想去,他也决定保持沉默。为了逃避良心的谴责,他又向另外一个神父忏悔……

在刑场上,神父问死囚:“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没有罪,我冤枉!”死囚叫道。

“这我知道。”神父回答,“你是无辜的,全国的神父都知道。但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呢?”

真是可悲,神父受到教规的限制而放弃了对正义和真理的遵从,其代价就是一个无辜的人走向刑场,而所有知道真相的神父都将在良心的谴责中度过一生。

正义是一个崇高的词汇,它需要崇高的心灵去维护。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站在正义和真理这一边,却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勇气与之为友,在私利面前,在重压之下,往往失去了说出事情真相的勇气。爱因斯坦曾说:“我要做的只是以我微薄的绵力来为真理和正义服务,即使不为人喜欢也在所不惜。”

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而正义是法律追求的最高目标。正义是真正支撑这个美好和谐社会的根基。可是通常,我们在社会中,往往很少强调正义的重要作用。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和命运予以关注时,并不意味着我们从真正意义上去关心整个社会。只有真正强调正义在社会当中的重要作用、真正意识到它的重要性事,我们才会尊奉它,乐意看到违反这一法律原则的人受到惩罚,才会在维护社会安定的过程中取得胜利。我们对那些丑陋低俗、虚伪狡诈的人不但怀有厌恶,憎恨之心,而且还会希望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因为,他们的这些行为在一定的时候必将危害到社会和给社会带来消极的影响。

正义是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根本,没有了正义的社会就如同没有根基的大厦,将是一场灾难。正义是自然在人们心中培植的一种信念,一种善恶终是有报的信念,一种违反自然的原理就会受到惩罚的信念。正义给人以勇气,心怀正义,人人都是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