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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四卷第十六章第二节别因为个性而伤害到自己

在NBA的历史中,曾有一位特别的球星罗德曼,他的职业生涯虽然曾经辉煌,却被自己的个性所毁掉。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先后效力过五支球队——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和达拉斯小牛队。除了在湖人队和小牛队罗德曼是混饭吃之外,在前三支球队,罗德曼都是有足够的能力不辱使命。

1986~1993年,罗德曼在底特律活塞队度过了7个赛季:在兰比尔等人的教导下,他虽然打球手段不够光明,并且让自己获得了“坏孩子”的称号,但他确实在尽最大的能力为球队作贡献。“……我对当年的底特律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我们拥有一切。对我而言,那支队伍相当的特别,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罗德曼曾这样感慨地回忆道。所以,底特律活塞队时期的罗德曼,是球队团结稳定、积极向上的一个因素。然而,当1993年罗德曼效力马刺队的时候,事情便发生了改变:他的特立独行、唯我独尊让马刺队吃尽了苦头。

他把三种人看成自己的敌人:首先是戴维·斯特恩——NBA的总裁。因为斯特恩要维护NBA的形象,不允许罗德曼为所欲为,对罗德曼的很多行为都会给予处罚。这让罗德曼很不适应,他认为斯特恩干涉了自己的自由,所以他要和斯特恩对着干。第二种人是马刺队当时的主教练希尔以及球队总经理波波维奇。因为,他们希望驯服罗德曼,使罗德曼听从指挥,在球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当时的罗德曼已经获得了两个总冠军,自视极高,他甚至希望教练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矛盾便不可调和了。第三种人是戴维?罗宾逊等球员。罗宾逊是马刺队的绝对核心和精神领袖,工资比罗德曼高很多。但罗德曼认为罗宾逊是高薪低能,在关键比赛中总会“脱线”,而自己这种能“左右”比赛胜负的选手却不受重用,挣的钱与实力不成正比。但事实却是,罗德曼无论在活塞队,还是在马刺队,即使在公牛队,他挣的钱都不与他的名声成正比。

由于这种个性,罗德曼成为球队中的不稳定分子,或者说是一个破坏者。在1994~1995赛季季后赛的第二轮比赛中,马刺队对阵湖人队。第三场比赛中,罗德曼在第二节被换下场,当时他很不满,在场边脱掉球鞋,躺在记者席旁边的球场底线前……暂停的时候,罗德曼也不站起来,不到教练面前听讲战术……后来,马刺队输掉了那场比赛。当时,摄像机一直对着罗德曼,播出后,马刺队的管理层大为光火,结合罗德曼平时的所作所为,他们认为罗德曼已经影响了球队的团结,于是决定对罗德曼禁赛。没有了罗德曼的马刺队,队员团结一致,在后来的比赛中打败了湖人,报了一箭之仇。

从结果来看,马刺队对罗德曼禁赛的决策是正确的。罗德曼用个性的刺使自己和团队隔离,结果造成自己的球队输掉了比赛。归根到底,这种所谓的个性其实是一种自私的“自我中心”。

在现实生活中,自我中心的人并不少见。例如,有的人在图书馆里随心所欲,自己想听音乐就大声播放,不管他人是在休息还是在学习,而自己想睡觉时又要求别人别弄出声响;有的人对别人的东西一点也不爱惜,而对自己的东西十分珍惜,很少借给别人……

这些人想问题和做事情都从“我”字出发,希望别人都围着他转,“只许自己放火,不准别人点灯”,不能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这种心态和行为会严重阻碍与别人的顺畅交往,不可能赢得他人的好感和信任,也会影响到自身的发展,最终给自己带来严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