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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一卷第三章第二节缇萦救父,孝感动天

过去人们常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古代的女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自己在家里不平等的地位。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得一般人都认为女人不如男人尊贵。大家都说养儿防老,却没有说养女防老的。不过古代虽然如此,还是出现了花木兰那样的女子替父从军,出现了淳于缇萦那样的女子替父赎罪。这些孝敬父母的行为,让很多男子都感到惭愧。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诊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有五个女儿。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缇萦听父亲这样说,一方面为父亲的命运伤心,一方面也激发了好胜之心,就自愿跟随父亲到长安去。到了长安,缇萦给汉文帝上书,说:“我父亲做太仓长的时候,清正廉洁,为人称道。现在坐法判刑,我非常痛恨被判处死刑的人不可复生,受肉刑致残的人不可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已经毫无用处了。我愿意按照法律,自愿卖身做官婢,以求赎我父亲的刑罪。”

这封上书言辞哀婉,又加上是一个小女孩写的,因此辗转到达汉文帝手中。汉文帝觉得其情可哀,肉刑确实也不人道,于是下诏废除肉刑。

缇萦不畏强权,机智勇敢,心思缜密,孝感动天,这是一直对缇萦救父的评价。在封建社会,作为一个弱女子,缇萦的行为是对世俗中重男轻女的偏见的挑战,也让很多所谓的须眉男子为之汗颜。孝敬不分男女,每个人都应该让自己的父母安度晚年。毕竟父母为我们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敬父母占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别人要评价一个人,首先就要看他是否孝敬父母,古代的官府还有察举制举孝廉,以是否孝敬父母来作为政治评定的一项条件,做得好的,就可以直接当官。从人性上讲,这些都是应当的,父母从小把我们抚养大,就是从回报的角度讲,也应该为父母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