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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六章第三节职场中的“显性惯例”与“潜在规则”

我们把“猪肉比白菜贵”等共同知识称之为显性惯例,除此还有一些隐性的,但是心照不宣的惯例,同样在支配着各个领域的社会生活,著名作家吴思将其称为“潜规则”。

朱元璋原本是乞丐出身,早年当过和尚,后来又参加过推翻元朝统治的红巾军起义。这些经历在朱元璋看来都是卑微的。朱元璋因当过和尚,对“光”、“秃”一类的字眼十分忌讳;因红巾军被统治者说成是“贼”、“寇”之类的组织,朱元璋便对这些字眼也极为反感。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杭州徐一在《贺表》里写了“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几个字,朱元璋读了勃然大怒说:“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削发,说我是秃子。则者近贼,骂我做过贼。”于是下令把徐一处死。

在日常生活中,要谨慎处理与上司的关系,最要紧的是不要伤害上司的尊严,同时注意替上司保守秘密。一次偶然的机会,孙涛发现了一个秘密:已婚的上司竟与某女同事关系暧昧。其实,事情并不复杂,你只需装聋扮哑,三缄其口。

你本来约了朋友在某餐厅吃晚餐,当你踏入餐厅,却赫然见到他们,你可扮作一派镇静,先环视一下四周,若你的朋友未到,事情就好办得多,就当做找不到人,离开那里,在门外等你的朋友。即使朋友已坐在餐桌前,你也可走上前,当做有急事找他,与他一起离开那地方,再作详细解释。如果你与友人先到,正在用餐,他俩才走进来,那就不妨在四目交投的情况下淡然地打个招呼,但不要与友人闲聊太久,最好比他俩先走,离开时不必打招呼了。

翌日返回办公室,要当做若无其事,只管埋首文件堆,就是有同事私谈有关两人之事,还是绝口不提为妙,对此等暧昧之事避之则吉。

有时候知道的事情太多并不是件好事,尤其是上司的隐私千万不能透露出去,否则就要大祸临头了。如果能够及时替上司掩饰其痛处或缺处,则有可能被对方引为知己,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不论是显性的惯例,还是潜在的规则,这些共同知识均可降低我们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