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都市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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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你们(1)

姚鄂梅

姚鄂梅,当代作家。作品曾获人民文学奖、《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等奖项,入选中国年度小说排行榜。出版有长篇小说《像天一样高》《雾落》《真相》,中篇小说集《摘豆记》。

第一眼看到他,就像被人打了一闷棍,实在太像了,外形,身高,五官,什么都像,但近处一瞅,又像石子掉进湖面,一轮圆月被砸成鳞鳞碎片,虚晃晃地不见了。也许只能远观,两米之外,恍惚之中,我仿佛看到了我弟弟,他换了身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打扮,背着电脑包找我来了。当然不可能,弟弟只活了二十五岁,如果他还健在,今年应该三十有七,他走的时候电脑还是个稀罕物儿,更别说像带钱包似的随身带着了。

他是看了我的小广告后跟我联系上的。五年前,这个名叫紫霞苑的小区,即便在开发区也属冷门。趁着便宜,我买了楼上楼下相邻的两套,打算以后将它们打通,改造成一个大套,但目前,我没这个精力。听人说,如果不想各种管道慢慢烂掉的话,房屋最好不要空着,我想这跟汽车不要总放在车库里是一样的道理,就决定楼下自住,楼上出租。除了周末,平时我是不住这边的,我在市区另有住房。像我这种拥有两窟以上的兔子还有很多,平时挤在城里,到了周末就散布到周边各地。有些人买了别墅,我不喜欢别墅。除了安全上的考虑,还有一个原因,好歹我也在金融部门混成了副处级,不倒霉还好,一旦倒了霉,别墅不由分说就是腐败的明证,哪怕这别墅远在乡下,比公寓还便宜。我是后期搬进来的业主之一,进来之后才发现,紫霞苑几乎成了租房族的天下,每天早上,三三两两刚出校门的年轻人,背着笔记本背包和其他各式小包,兴冲冲去门外乘坐十分钟一趟的公共汽车。他们都很年轻,打扮入时,都喜欢在脖子上挂好几道线圈、耳麦、MP3,钍还是什么东西的保健项链、情侣项链,等等。

他也是那样的年轻人,似乎比他们更多一份潇洒自在,少一份学生气。他进门,摘掉帽子和围巾,赫然露出一头及肩长发。又是一记闷棍:连发型都跟弟弟当年是一样的!

我问他在哪里工作,他说了个公司的名字,我从没听说过,估计是个小公司,便问他付房租有没有压力。他一笑,问我介不介意他跟人合租。我说我考虑一下。其实我是想抽空问一下大柳。我们是资深同事,深到我已养成一个习惯,于公于私,事无巨细,先问一下大柳的意见再说。我们一家三口分居三地,老公在政府部门工作,常年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出差,这两年干脆到下面挂职去了。儿子上寄读中学,周末只回家一天,半天睡懒觉,半天上网或逛街,等于没回家。我们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话上,真正面对面坐在一起时,反而很闷,没什么可说的了,电话里都说过了,再说就是炒剩饭,就是唠叨。这两年电话也不像以前那么畅通了,儿子还好一点,我知道他什么时候有空,会在合适的时候打过去。老公的电话常常让人无名火起,电话一通,不是一声不吭地掐掉,就是“我待会儿打给你”,声音低得如同来自阴曹地府。不用说,不是在开会,就是在谈话,比总理还日理万机。好不容易电话通了,也不屑于在电话里谈起诸如是否允许别人合租的话题。生活千头万绪,真正面对日常生活的人,手头是需要一本百科全书的。大柳就是我的百科全书。事实上,很多人都说,老公是当不了老婆的百科全书的,当别的女人的百科全书还行。

他在打量我的家,看得出来,他很欣赏,很羡慕。我有点小得意,这套房子的装修,光设计费就占了总造价的五分之一。我索性带他参观客厅以外的房间,他赞叹不已,我说:“将来你的房子会更漂亮,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摇头,什么也没说。

陪他看房子的时候,大柳的电话打了过来。只要收到我的信号,即便他正在开会,也会躲进卫生间里跟我说两句。历来如此。被重视的愉悦感难以言传,对此我只能说,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建设。我在电话里说了他想跟人合租的要求。

大柳果然是百科全书,有条有理,有根有据。他的意思是面积大,地势偏,整租可能是有问题,倒不如干脆合租,收起房租来更合算。但要讲好,我只认一个人,只跟一个人签合同,只找一个人收租金,他要招人合租,那是他的事。

一回头,他在背后静静地看着我,那目光让我心里一惊,好像冷不防发现背后站着个偷袭者。幸好,他马上冲我笑了起来。讲好了租金和注意事项,他就出去了,在电梯前戴帽子,缠围巾,拉拉链,我看看外面飘扬的雪花,再看看他不算温暖的外套,说:“干脆我送你一程吧,正好我要去接个人,顺路。”

他径直上了副驾座。“我打算五年内按揭买辆车。”他打量着面前的仪表盘说。

“不错嘛,我可是去年才买的车。”

“我不打算买房,但我想要有辆车。”

“有道理。”我把车倒出来,驶出去,说:“不过,最好是有房,同时也有车。”

“以我的能力,买车还可以做做梦,比如买个QQ车,买房干脆就别想了。”

话说到这里,就不好继续了,我们之间没有可比性,我参加工作二十多年了,他才刚出校门。

大柳又打电话来提醒我,“记得收押金,数额一般是半年或一个季度的房租。”

关了电话,他问我:“还是你那个叫大柳的同事?”

“你偷听我电话?”

“你并没有回避我。”

把他送到目的地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他看不见了,才找了个可以拐弯的地方,悄悄折了回来。他应该为他的外形感到庆幸,我的车还从没专程接送过这种不相干的无名鼠辈。

这天晚上我没法不想弟弟,我已经很久不去想他了。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弟弟在江边草滩上切破了自己的血管,地上却没有一星血迹,这让我在弟弟的灵堂与公安局之间不停地来回奔走。他们告诉我,上游的水电站会在半夜开闸,再在黎明前关上,后半夜上涨的水位正好冲走了他的血迹。无论他们怎么解释,我就是不信,或者说,我不愿意相信。后来我们在某个不显眼的地方发现了弟弟的遗书,他好像不是要留给别人看的,而是写给自己的。他写道:与其低贱地活,不如高贵地死。尽管有这样的遗言,我还是觉得,我是他的催命鬼之一。他自杀的前一年,我第一次光顾了他的宿舍(他单位领导照顾他,允许他睡在一间闲置的办公室里),四四方方的小屋中间,立着一个圆柱体书塔,书脊全部向外,便于寻找和抽取。唯一的窗户被他用一块纸板挡了起来,纸板刷成了黑色,又在上面画了些看不出名堂的东西,还贴了很多纸片,细一看,每张纸片上都写着几行诗句。门没有关,一阵风吹来,满屋子簌簌响,这才发现,四面墙壁上,天花板上,到处都是各种尺寸的诗歌纸片。我问他:“这都是你写的?”他说大多数是,也有别人的。床铺出人意料的整齐,一只大枕头鼓鼓的,靠墙那一面,有个自制的复合衣架,上面的东西很杂,费力端详很久,除了一条围巾性别模糊外,其他都是很男性的东西。又装着无意地掀了下枕头,下面有一把指甲剪,并无避孕工具之类的东西。行了,可以回去向妈妈交差了。她派我来的时候,最大的担心就是怕他懵懵懂懂搞大了人家姑娘的肚子,不能结婚却不得不结婚。我暗暗侦察的时候,弟弟坐在唯一一把椅子上吸烟,我说:“你应该有个女朋友。”弟弟漫不经心地说:“有啊。”他从一堆书里抓起一本,捏住书脊抖了抖,一张照片飞了出来。“一个十足的蠢货。”他从地上捡起照片递给我说。可我觉得那个女人看上去清秀而聪颖,毫无蠢相。在我的一再纠缠下,弟弟终于告诉了我她蠢在何处。“她告诉我她喜欢戴望舒,结果她背的全是徐志摩的诗。”我问她是否想找个志同道合的女诗人做老婆,他还没听完就摇起了头。我指出他自相矛盾,他并不否认,但马上又神往地说:“有一种女人,天生就是一首诗,却不知诗为何物,我喜欢这样的女人。”我笑他酸不啦叽,令人作呕。可没过多久,当我偶尔碰到一个女孩时,马上想起他说过的话。这个女孩长得不算漂亮,但绝对引人注目,中分的长发瀑布般垂挂下来,直达腰际,严严实实遮去了两个脸颊,中间仅留两指宽的一道缝,以至于她吃饭的时候,不得不把筷子横出去,横成切腹武士的剑的角度,才能准确地把饭菜送进口中。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她,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把她送到弟弟面前的,既然他不喜欢传统美女,没准她就是他喜欢的那一型。

世间的事就是这么滑稽,好歹还知道戴望舒与徐志摩的女孩,弟弟说她蠢得要死,这个干脆谁也不知道的女孩,弟弟却为她神魂颠倒。据说她第一次去弟弟的房间,二话不说,拿起一把扫帚,把那些诗歌纸片哧啦哧啦扫了个精光。“贴在这里算怎么回事,有本事给我贴到人民大会堂去!”弟弟好像就吃这套,当着她的面,乖乖地揭下残留的纸头,把四面墙弄得干干净净。弟弟自费出版了一本诗集,送她一本,她接过来,看也没看,抬手就扔了出去。“我不看黑书,我要看就去书店买正规出版的书。”弟弟羞得头都抬不起来。诸如此类的事情,频频上演,弟弟却对她越来越服帖。他后来跟我说:“她一定是上天给我派来的督官,拿着鞭子,恶狠狠地站在后面抽我。”不然,他想象不出她一个彻头彻尾的外行,何以脱口而出的净是一针见血的内行话?

督官最终失望了。“原来你是个只会写黑书的家伙,上不了台面的家伙。”弟弟很伤心,但这个伤心并不是他割破手腕的全部理由。

当我看到他时,他又轻又薄,像一片洇湿后又被晒干的纸。我把他带回家,擦净身体,就去找那个女人算账,可她哭着说:“你想要我怎样?也去买块刀片?也许我们根本就不该认识。”

我在愤怒和悲伤的掩盖下匆匆逃开了,她一针见血地戳到了我的痛处:是我把她推向他的。我误导了他,而他作为当事人,又缺乏辨别能力。一句话,我好心好意地把弟弟断送了。

几乎每个周末,我不是在电梯里碰上他,就是在门洞里碰上他,他咧嘴冲我笑,每个毛孔都在笑,却不是出于讨好,而是礼貌,以及天生讨人喜欢的五官配置效果。他叫我姐。“姐,出去呀?”“回来啦姐?”我心花怒放,表面上却很严肃:“你应该叫我阿姨。”

“我通常是把退了休的女人叫阿姨,把老得连睫毛都掉光的女人叫奶奶。”

我怀疑,就算他不是这副酷似弟弟的长相,我也会注意并喜欢上他的。

我问他忙不忙,不忙的话能否帮我看看电脑。我的电脑出问题了,我知道现在的职业小青年,几乎个个都是电脑技师。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星期天上午,他带着刚刚梳洗过的潮润走进我的书房,坐在我的座位上,呷着我端上来的咖啡,望着我半死不活的电脑。没多久,他就开始不停地摇着转椅,问:“我姐夫呢?”我说他在外挂职,不常回来。他哦了一声:“我姐夫,肯定是个人物吧?”我没理他,这点矜持还是要有的。

他不停地跟我说话,东扯西拉。我问他:“你修电脑都不用看着电脑的吗?”

他一笑:“我让它自己修。”又说:“我要是你,就扔了它,去买个新的。”

他说得有道理,这电脑跟了我七八年了,想提速都找不到配件了。

七弄八弄,捣鼓了近两个小时,还没弄出个头绪来。我饿了,又不好赶他走,就问:“你要跟我一起吃午饭吗?”没想到他竟孩子般雀跃:“太好啦!”

只好去厨房,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煮点速冻饺子比较得体,他不过是我的租客,虽然在帮我修电脑,但有一下无一下折腾了半天,还没见到半点成效,就这,难道我还要屁颠颠地为他下厨?

水饺端过去,他似乎有点失望。“没想到你也吃得这么简单。”又说:“我们单身汉,吃得最多的就是面条跟水饺。”他拿起筷子,夹起一个,咬了一小口,说:“‘大娘’的外卖,对吧?”看来是个品水饺行家。

他只吃了一个,就再也不肯吃了。“我昨天中午吃的锅贴,晚上吃的水饺,今天早上吃了昨晚剩下的,现在又吃饺子,麻烦你将我包成饺子算了。”

我有点内疚,这里只是我过周末的地方,除了水饺和面条,很难有别的东西。

他说要去楼上拿点东西,我以为是修电脑需要的东西,过了一会儿,他端了个微波炉碗下来了,要我尝尝他的东坡肉。“他们做的,人家整整一上午就在搞这个东西。”我看了一眼,摇手拒绝了。

我这才知道,他另外招了三个室友,算上他,一共四个人分摊房租。“很会生活嘛。”

“没办法,我都快失业了。其实我喜欢独处。”

可他脸上一点都没有即将失业的焦虑。“我很快就会找到新工作的,这回我要进大公司,大公司反而更稳定。”

“进大公司之前,你要怎么生活呢?”我开始替他担忧起来。

他耸了耸肩。“没那么容易饿死的。”他再次环顾我的房子,说:“姐,你生活得好幸福哦。”

“我幸福不幸福你怎么知道?”

“在我看来,有房有车有工作,就是幸福,何况你的工作还不是一般的工作,我上网查过了,姐,你很了不起呢,哎,你是不是中国最年轻的副处级?”

“不许乱说!”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要告诉你的室友。”不管怎么说,我们站在利益的两端,这是最值得提防的关系。

“我有那么傻吗?不过,姐,我为自己能碰上你这样的房东而庆幸。”

他一口一块吃着嗞嗞冒油的东坡肉,见我直直地盯着看,他咧嘴一笑,沾满油渍的嘴唇光亮无比,牙齿也光亮无比,显得满足而愉悦。

白白消磨了两个多小时,电脑还是没修好。我反过来安慰他,甚至还想给他点工钱,毕竟占用了他的时间,但给多少呢?多了不合适,少了又拿不出手,想了想,我问他:“你喜欢游泳吗?我这里有希尔顿的游泳票。”票当然是不花钱的,我早忘了是哪个人送的,这类消费券我有很多,多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个游手好闲的人,还不能随便送人,弄不好,送出去的是友好,收获的可能是诽谤和中伤。当然,送给自己的亲人是可以的,可惜他们跟我不在一个城市。

他很高兴,但还是本能地客气了一下。“你自己用嘛。”

“我是旱鸭子。”

“不介意的话,我给你当教练。”

这倒是个好主意,我练了两年多瑜伽,正愁找不到展示的机会,于是我拿回一半的票,剩下的一半,他拿得心安理得。

第二天中午,我不惜牺牲午睡,去了趟商业中心,一共挑了三件游泳衣。付钱的时候,我在想,要不要给他也买一件呢?当然,只是一闪念,凭什么?不要把他吓坏了。

上班的时候,看到大柳正在线上,马上把刚才这个龌龊的念头告诉了他。这么多年,我和大柳不是在同一间办公室,就是在同一个部门,即使偶尔分开,办公室也相距不远。我们的战斗历程也大致相同,他副科的时候我百姓,他正科的时候我副科,他副处的时候我正科,然后,他原地踏步一个节拍,我上前一步赶上了他,可以说,我几乎是亦步亦趋踩着他的脚印成长起来的。缘分真是个坚韧的东西,虽说我们现在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但我们的办公室仅一室之隔。大家都觉得他是个严厉的人,我却觉得他幽默得近乎滑稽,不说别的,单说他铁板一块的脸上,突然有一只眼睛不动声色对我眨那么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移开,就能让我偷偷乐上半天。

你不会无聊得想泡个小帅哥吧?他打字的速度不快,跟他正经八百的步态差不多。

你提醒我了。我飞快地送上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