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乡土与底层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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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太平狗(7)

喝了老鼠青春的血,体力恢复得很快。它常常望着那个院子里的车间、衰草和人,想悄悄地潜进去,救出它的主人。

春天正在悄悄地到来,在这个城市不被人注意的边缘,在土台和湖边,各种绿色的植物被一阵夜雨染绿了,不知名的野花顶着鲜艳的颜色摇荡起来,腐臭的水边也有不知情的水蒿和芦苇的芽子依然娇嫩地蹿出身,显得尤为壮美。竟然还出现了青蛙的叫声。野蜂和鸟都在各自自由地飞翔,而它的主人却在里面暗无天日地受难。

那些天,到了深夜,终于看到那铁栅门打开了,有轰轰作响的汽车开进去,然后汽车再开出来,大门就被那鬼鬼祟祟四处张望的哑巴急急地、重重地关上了。狼狗牵在他的手上。那两匹狼狗会在半夜从院子里嗷嗷乱叫,偶尔,也能听见人的惨叫声,其中有它的主人程大种。

害怕是肯定的,那种种的惨叫声会让太平听得阵阵发抖,心有余悸。每当看到那个哑巴,它就会莫名地战栗一阵子,好像患了疟疾或遇上了寒潮。

哑巴守着的大铁门是千万不可进去的。好些天,在晚上,太平围着那个院子长长的、泥沼黑臭的围墙转圈儿。唯一可走的依然是它急中生智随水流出的那个下水道。可是,望着那卷着泡沫、冒着热气、怪味难忍的黄水,它就怵了。它试着把爪子探下去,爪子就一阵灼疼。最后,它憋足了劲,憋了一口气,还是勇敢地跳入水中,拼命地向洞里游去。

程大种已经病了三天,不知道是什么病,那个嘴上栽花的男人给他吃了几颗什么药片,他就昏昏沉沉地睡了。宿舍没有窗户,难闻的气味凝滞在屋子里。他的皮肤发痒,一抓一个水疮,流出难闻的黄水,跟下水道的水一个样。恶心,呕吐,眼睁不开,呼吸困难。他感到他快要死了。他身上盖着从家里带来的被子,已经很脏了。可是那被子上的红碎点的花使他的眼前出现了幻觉,老婆陶花子就在那红碎花点中间,纳着被子朝他笑着,有时又骂着,骂得十分难听。

“陶花子……”

他冷得不住地打着牙磕,身子痉挛成一团,胸口堵得慌。

“我可能……回不去了……还有一个……躺在那儿哩……”他的手给陶花子指指说,“老板不让、我们走,你只要说走……就有人拿大棒打你……”

稻草角落里爬着一群群大老鼠,对面床上的那个工友的脚趾已被啃了,在那儿成天哀号,估计又昏死过去了。老鼠估计又在啃那个工友的脚趾,程大种抬起头,想去看看,在黑暗中,忽然看到有一排排荧荧闪闪的小眼睛,这么多的老鼠!是不是它们嗅到了这个工友快死了,准备来饱餐一顿?

“老鼠……”他想喊,可喉咙堵了,声音像从墙缝里发出的一样。

他吃力地够着床底自己的鞋子,终于拿起了一只,用尽力气朝老鼠砸去,一阵吱吱的响声,老鼠不见了。

其实他什么也没有看到,看什么都模模糊糊,头沉得像箍了个铁箍子。

他突然想那些老鼠该不会啃自己吧,我也快死了,还管别人!他感到那些老鼠还待在屋子里,正在伺机行动,它们正向他的身体爬来。他昏昏沉沉地想着这事,手脚拼命动弹着,生怕一停下来老鼠就会张出啮齿来啃他。

就在他本能地舞动着四肢时,手触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老鼠!”

他吃力地收回手来,吃力地把眼皮撑开,分明是一个大大的长毛的家伙——狗!是厂里凶狠的狼狗?不是,它舔着自己哩,是太平?是我的狗,是太平!

狗像久别的亲人一样用湿漉漉的身子紧紧地摩擦着他,舔舐着他,温热的舌头像故乡的阳光。狗尾巴不停地摇摆着,嘴里发出呜呜的呻吟,并用嘴咬着他的衣眼往外拖拽。这狗是在救我,想让我出去!狗啊,它要救我逃出去!一阵感动,接着是一阵虚脱的晕眩,程大种手脚顿时冰凉,晕厥过去。那些在脚头等待的老鼠这时候疯狂地扑上来,猛啃程大种的脚趾。钻心的疼痛传来了,程大种一声尖叫,太平就引起了警觉,嗅觉丧失了,眼睛却一下子逮住了猎物。只见它用极低沉(怕人听见)但很震慑的声音怒吼了一声,就像一只大鸟跃起,朝床上的老鼠罩去。顿时,屋子里飞蹿起一只只笨重的老鼠,纷纷落到程大种的身上、被子上、头上。老鼠在被咬死时,竟发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使人知道无辜死亡是多么可怕。

程大种已无力坐起来。老鼠在屋里疯狂逃窜,叫声一片:它们撞在墙上,撞在门上,撞在天花板上,被撞被咬得鲜血四溅。

“好样的,太平!你真是好样的!”程大种在心里赞叹自己的狗。

一阵狼狗高亢的叫声像风暴在院子里刮过来,还伴有哑巴那含混不清、仇视一切的吼叫。

“快跑,太平!快!”极度虚弱的程大种在黑暗中摸到狗,用尽最后的力气猛拍它一巴掌。

太平正在亢奋地咬着老鼠,它愣了一下,马上明白了。主人的指令就是一切。

就在狼狗和哑巴赶来时,就见一道粗壮的黑影像闪电蹿出门外,飞进院子的荒草中。两只狼狗马上朝草丛里扑去。哑巴没看清是什么,在那儿正搜寻着想看个明白,忽然一阵狂风,一个黑影罩来,他的腮帮子就被撕掉了一块,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啊!”哑巴惨痛地叫唤,人竟跳起了三尺高。两条狼狗急急追去,那黑影跳进滚烫的废水中,沿着下水道钻出了院墙。

太平再一次潜入院子是在两天以后,它看见它的主人程大种已经死在床上,七窍流血,骨瘦如柴,老鼠已经啃坏了他的脚趾,两个耳朵也没有了。它躲在那一人多高的野蒿中间,看到哑巴和另几个人把它的主人抬上汽车,然后车开走了。太平潜出来后,追赶着那辆汽车的尾尘,可是到了一个三岔路口,它辨不出车去的气味,空气里的浓郁怪味绞杀了它的嗅觉。

它在城里找了几天,后来它来到了一个火葬场,在空气中似乎嗅到了一点点它的主人的气味,那高耸的烟囱上正飘过一缕缕的白烟,它的主人程大种随那缕白烟飞走了。

“故乡……”它在心底里大声说。它喊。它,太平,一条狗。一定是回到故乡去了,它的主人。那缕白烟正向遥远的天际飘去,在很远的地方,在川、陕、鄂交界的那一片山冈上,总有这样的烟云,像透明的梦境,从它的眼际飘过!还有一种更醇厚亲和的气味,不是这儿死亡的冷漠气味,那气味突然从很深的地方泛了出来,还没有死去,它蛰伏在太平的心灵深处。那气味使它回忆起了过去的一切;那气味拉拽着它,牢牢地拴住了它,让它不可遏制地带着坚定的步伐,向那儿走去!

它跟着缥缈的主人,跟着云端里的呼唤,在星星的指引下,嗅辨着那若断若续的来路,向回走去。

越过了千山,涉过了万水,不停地行走,不停地寻找着那从小就熟悉的气味。它已经走掉了身上的毛,走秃了脚爪,尾巴被围攻的野狗扯掉了半截,耳朵拉开了口子,一只眼睛也被顽童戳瞎了。它见过下世面,伤痕累累,泪流成河,可脚没有停下半步。它死了,又活了;活了,又死了,九条命(猫狗九条命)已经用了八条,还有一条攥在自己手里。它走着,走着,已经不是一条狗,是一个行走的魂。

在一个深秋,在百果摇曳、万树如火的日子里,狗儿和他的妹妹毛丫看到山路的尽头走来了一条歪歪倒倒的狗,狗一走一瘸,浑身裹满了尘土,身子已像一个纸糊的架子。这狗熟啊,这不是咱家的太平吗?

“太平!妈妈,太平回来了!”他们忙向厨房里的妈妈大喊。

听到喊声,那个厨屋里的女人陶花子从里面出来,在围腰上揩了揩手,揉揉被灶火熏红的眼睛,朝那匹远远走来的狗看着。

“真是的!太平!太平回来了!”那狗不紧不忙地走了过来,睁着唯一的一只眼睛望着他们,面色沉静,没有表情,尖削的嘴紧紧咬着,眼神倦怠,好像是从一个深深的山洞里走出来似的。

“太平!太平!他爸呢?大种呢?太平!他没跟你一起回来吗……”

女主人陶花子蹲下来一把抱住了它,摸着它瞎掉的眼睛和开叉的耳朵,摇着它问着。狗依然没有表情,一声不吭。这时候,陶花子看到它的眼睛里滚出了一滴一滴的泪珠。

生活还在继续,因为日子还在延续。

丫鹊坳和神农架的人都在谈论着这条叫太平的狗,这条神奇的神农架赶山狗。这件事刊登在二○○×年十月的报上。

报道说:

狗的主人程大种(化名)音讯全无,狗却千里迢迢回家了。

希望狗的主人也能像他的这条神犬一样回家,因为他的亲人们在日夜盼望着他的归来——假如他还活在这个世上的话。

⊙文学短评

这部小说无疑写得惊心动魄。明明说的是人,是底层的悲剧,但处处在写狗,写狗的百折不挠,和无助绝望。狗的命运坎坷让人嘘唏不已,其实让人痛心的还是那背后的人。狗的困境如果说是人造成的,那么人的悲剧又能归之于谁呢?小说语言并不一定有多美,甚至可以说很粗糙,但恰好是这粗粝和质拙,同小说的叙述之间特别契合,而别具一种张力。小说写得无疑很急促,但这急促里有内在的驱力,驱使着作者笔走龙蛇,直至最后写到狗伤人亡,小说也就此终了,只留下无尽的伤感,和深广的忧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