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青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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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童年往事(1)

春 树

春树,女,80后知名作家。2000年从高中辍学,开始自由写作。出版小说《北京娃娃》《长达半天的欢乐》《春树四年》《2条命》《红孩子》《光年之美国梦》等,主编《80后诗选》。2004年2月成为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的封面人物。2008年毕业于鲁迅文学院高级作家研讨班。

序 曲1

一点点地写,不怕写得慢,很多东西,的确是来自我一点一滴的回忆,可以说,我是一个随时活在过去的人,我的记忆力总是那么的好。虽然这些记忆并不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对于不了解我的人来说,他们甚至不觉得我有什么往事。是啊,我这个人有些神秘,神秘就神秘在我平时看来一点也不神秘,我常常是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形象进入朋友的印象的。这印象由最初到后来一直保持着。

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是的,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有人来问我的隐私,我会很高兴地和他说,我会坦白得令人吃惊。当然,也会有一些问题令我十分不舒服。我甚至会恼怒,那大多数也是因为提问者的阴暗内心和不怀好意太过明显。通常,一个热情的人会赢得我很多好感,但前提是这个人不要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大吼大叫,如果是这样,我肯定会晕了头,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清醒时让我害怕的事。

后来当我“进入”了“这个社会”,我更体会出热情的重要,我爱热情这种品质。那是一种坦率的、洋溢着快活的和天生乐观的品质。

人有计划性很重要,可惜,这是我经历过很多次颓废才明白的。我太懒散,有时候一天只出一次门,还是去买报纸。虽然我是一个爱出门的人,可我总觉得太累。

我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矛盾的。我的体质很弱,源于我的胃不太好,我还常常晕车。这不太适合旅行,但我爱旅行。我可怜的胃,我也爱你。

现在还记得当年离开老家时,我的心理感受。那时我大概八九岁。我坐在汽车上,汽车开起来,我从窗口看到黄灿灿的一处油菜花——那是村头菜地里的油菜花。我突然有些“离愁别绪”,我的泪在眼里打转,但又意识到这种情感的虚伪——我总是这样,在最动情处最快地脱离出去。仿佛变成别人在观察着自己。于是,我没有让眼泪流下来,我装作一副冷漠的样子。当时我可能就意识到冷漠很现代、很酷。但我心里还荡漾着愁情。

我的感受没有人会知道,除了我自己。那种最细微的、随时在变化的、最内在最真实的感受,最终还是我一个人明了。

这都是片断,有的时候,我的记忆就是由片断组成的。

有的时候,还能想起这样的片断。四月天,杨柳树,妹妹的脸,陌生的手,我活在臆想里。在我看来,一本书写的是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情绪和节奏,或者说,是气氛。我活着每天干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过程中的细节。对,我这样的人在意的就是感觉。

想从头来回忆,是因为现在不知道已经遗失在哪儿了。

那就让我来从头回忆吧,从头回忆。

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感谢这个大梦给过我美好的童年。我现在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我有过美好的童年。

语言又是什么,语言就是废话。所有的作家都在重复各种各样的故事,写下各种各样的废话,重复也无所谓,只要这里面有着个人的感觉。

2

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习惯用钢笔,蓝黑墨水,这都是初中给我留下的习惯。因为这像是初中生的写作。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说都是写在400字的信纸或白纸上。那些信纸都是从邮局或小文具店里买来的,白纸是我爸单位发的。我有一篮子写在这些纸上的作品,从初中时,我就不停地写啊写。我最早的写作启蒙就是几本从学校门口买到的作文集。那时我爸给我订《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直到我初三功课紧了。我写的最多的时候就是上初二、初三的时候。真正让我动了写作之心就是初一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外班的同学。我在当时写的小说里给他起名叫“风”。他还有个同胞胎弟弟和我一个班,我叫他“雨”。雨和我很熟,那时我经常帮雨的学习也知道雨隐隐喜欢我。在初一的寒假里雨常常约我去他家玩。他妈很喜欢我。当时并没有见过他们的父亲。总之,风、雨、他们的妈妈,构成了他们的家庭,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我几乎隔一天就去一次他们家,他们经常带我去他们妈妈的单位玩。那时他们在学校都算是“坏孩子”吧,他们应该就是我最初的“崇拜对象”,我以后走的就是和他们一样的路。可惜当时我并没有领悟到这一点。我和他们在小学就是一个学校。那所在我初三记忆里变得面目狰狞的学校,是当地一所比较“著名”的学校。那所学校叫玫瑰学校。玫瑰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我当时就想如果它还有大学部,那就太完美了。我爱这所学校,在我初三以前。

玫瑰学校像所大花园,小学部当时都是四合院建筑,有着曲折的回廊,现在也不知道拆了没有。玫瑰学校什么都有,大大的操场、饭堂、篮球场,阶梯教室、礼堂,甚至还有果园。比我后来上的那个职高不知道大多少倍,谦逊点说,也有十个×高中大。我和风、雨兄弟就生活在这个学校里。

我常常去他们家,很大一部分动力就是因为我想看见风。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在家里得不到的温暖都会在那里得到。他们的妈妈会给我们做饭吃,甚至还带我们在外面吃过饭。还记得在外面吃饭时,风开玩笑地说:“晴树,我妈特喜欢你,可能想让你以后当她的儿媳妇。”我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然后雨问我:“你有英文名吗?”我说:“有,叫Linda。”那时候,同学之间不仅流行起英文名,甚至连日文名每个人都有几个。那时我们受日本漫画影响非常大。

3

我最后一次去他们妈妈单位时,仿佛是个标志,标志着我和他们无忧无虑的友情已经到了尾声。那也已经是寒假的末尾了。风穿着蓝色的毛衣,我说你穿这么少,不冷吗?风好像有点不耐烦,他在我的注视下稍显局促,他说我不冷,我冬天连毛裤也不穿,只穿秋裤。我现在就穿着秋裤。风还问我害怕什么动物,我说可能是蛇吧。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造出这种一无是处的动物。如果是现在,我可能会替它想出一个存在的理由——可以做包啊。蛇皮可以做鞋和包,隔几年就流行上一回。鳄鱼皮也有同等功效。这是我能想到的蛇和鳄鱼存在的唯一理由。

风一边躲闪着我的注视,一边说我害怕蜘蛛。除了蜘蛛,我什么也不怕。他还讲了一个有一次他遇到蜘蛛后他怎么害怕的故事。这在我听来有点小题大做了,我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看上去特强大的风会害怕这种小东西。在我看来,只有心灵脆弱的人才会害怕这种小东西。对,就是心灵脆弱。不要让我解释,我觉得这个词很合适。过了一会,风说:你下次再也来不了这儿了。我一愣,心像是碎掉了一样,我说:为什么?他说我妈要换单位了,我们以后再也不能来这里了。

这以后我还去过几次他们家。那段时间我大约是隔一天去一次。我为自己能在寒假找到一件经常能贯彻去做的事情感到欣慰和幸福。我还记得自己在去他们家的路上,骑着自行车的惬意的心情。我们离得不远,都住在育校附近。到他家楼下开始爬楼梯时,我会散开我的长发。在初二以前,我一直留着长发。

他们的生日就在寒假,差一天,风只比雨大几个小时。这几个小时就是界线,他们因此是两个星座的人。性格也不一样。我送给他们一件玩具,希望他们看到玩具就能想到我。之所以没有给他们分别买礼物,是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

很早我便有了送人礼物的概念,那时候班上的好朋友之间互相过生日都会送礼。基本上在二十元之内。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是维多利亚(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字是“颖”,当时起这个名字的人不多,所以听起来很新颖。名字是什么并不重要,现在她的脸已经在我面前模糊,因此叫她什么都不重要,她就是那个人,她就是维多利亚或其他名字,她还是她),我的生命中总有许多女朋友和许多男性朋友,以及他们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儿。我是一个承载体,我的所观所想都在我的大脑中储存。

想起送风、雨礼物就想起维多利亚和我喜欢过的一个男孩刘雅东,他不爱好文学,因此我可以叫他的原名(小学同学的名字起得都那么绝妙、那么雅致,这让我不想再给他起别的名字,我想任何名字都没有他们原来的名字美)。

维多利亚之所以叫维多利亚,而不是别的,是因为这个名字像她。她身上有一种“典雅”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叫她“雅典娜”也挺形象的。她是天秤座,她就是爱与美的化身。我至今记得她在小学同学录上祝我“永远纯洁、永远可爱”。

我有时候会写着后面忘了前面,前几天刘老师曾对我指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老写着写着就把前面的人物给写丢了。在一个长篇里面写丢了人物的确有些不可原谅,有点太缺乏结构能力,令我汗颜的是这种事我经常干得出来。可如果在这里我还是写了后面忘前面,是因为我已经不在乎结构了,我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这样也许会记起更多的细节。

我对维多利亚印象这么深刻、完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崇拜她。我从农村来到育校上学时,维多利亚是接纳我的第一个朋友。第一次中午去她家找她上学时,我虽然想上厕所,但我愣是憋着在学校上了也没跟她说。我觉得“北京人”可能都不上厕所,不,也不是,反正我就是觉得提出我要上厕所这个想法太不体面,在我当时看来,维多利亚的家简直就是我当时能想出来的极致。那么舒适、完美。那是一套二室一厅,屋里满当当的,堆着在我当时看来贵重的家具家电。冰箱边上有一堆新鲜的香蕉,镜子前有许多护肤品和化妆品。维多利亚父母卧室的风格十分美式,颜色很柔和,一切都像一个家底殷实的小康家庭。而维多利亚单独拥有一个房间,她的墙上贴着刘德华、张曼玉之类的明星海报。精致的小床和写字台,这一切都洋溢着典型的九十年代初的气息。

而在风、雨家的化妆台上,我所能看到的只是一支口红。他们的家里空荡荡的。

我从小学三年级认识维多利亚后,就一直和她保持着友谊。一直到我后来上了职高,她和我另外几个好朋友考入育校高中部,我们还会在过年时互寄贺卡。直到更后来,也就是离“现在”更接近,维多利亚考上了南京大学,我们便失去了联系。

有一段时间,我连接三个晚上梦到了她。我让这几个梦搞得精神衰弱,在最后一个梦里,我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梦到你了,我特别想你!幸好今天不是做梦,要不然我这些话怎么跟你说,我们都已经失去联系了!我想你!醒来后,我知道又是在做梦。我的泪刷地就流了下来。维多利亚,我想你!

真的,和维多利亚失去联系就像我丧失掉了和她一起经历的一大段岁月。我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些曾和我有过长时间或短暂交往的朋友,有的人名字我都忘了。他们都是过客,是我不同阶段的见证,而和维多利亚的分离使我想到我生命中的一个点断开了,那个点消失了,在我找到它之前,它会一直孤立在那里。

4

昨天晚上我没有梦见维多利亚,梦到了另一个人,谢思霓。所有曾出现在我小说里的人物,他们的名字都是固定的。这样他们和他们自己之间就会有联系。当你某一天看到我的一篇小说,认识了他们中的某一个人,然后你可能记住了,也可能你忘了,接着去做你的事。而后来的某一天,你又看到了这个名字,你也许就会想起你曾经认识他的名字。这个人在小说中是和你认识的。

昨天晚上我就梦到了她。我们还在一个学校,是同学。我在梦里追问她一个问题。

我们以后还能像好朋友一样吗?在我们毕业以后。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兴趣和爱好不一样,我们的性格也不一样。但如果毕业以后我们就不再来往,这是让人多么伤心的一件事。

我忘了她怎么回答的。

醒来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学校的梦了。

这是一个好迹象。

有一段时间我被这种梦折磨得死去活来,这种总是梦见学校的梦永远都在提醒着我的过去,它让我焦灼。我永远都在梦见考试,永远都有梦见留级或是被开除。稍微好一点就是心想能不能坚持下来然后考大学?

这样我的生活就被分成两半。梦里的和现实的。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总想上学。就是因为受不了总做这种梦。

当我把稿纸在桌子上一摊时,一切就都变了。我还是喜欢用笔写作,可不知道是太懒还是坐在电脑前能一边上网一边写,更多的时候我是坐在电脑前敲出字来。算起来,我一天时间有一半都是坐在电脑前。

我好像已经不适应在家里的老写字台上,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摇滚歌曲一边写东西了。写东西总需要气氛,可这些气氛离我有点太远了。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适合什么样的气氛,喜欢什么样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陌生了。陌生到我一沉浸其中就坐立不安的地步。

那墙上贴的画都是我一张张精心挑选的,还有乐队的海报。它们曾激励过我的梦想。当我感慨怀才不遇时,我就常常盯着它们看。

人总是要有点理想。那时我就特喜欢“愤怒反抗体制”的主唱Zack De La Rocha,我还亲过他的嘴唇,想以后就要找这样的男人。

而我永恒的女神Courtney Love永远张着红唇,袒露着她美好的胸脯向我微笑着。

当另一个夜晚我再次梦到了学校,并清醒地意识到我和很多人都失去了联系时,我在痛苦中久久不能自拔。那些见证我过去的人,你们都在哪儿呢?现在过得好不好?

这些疑问绞着我的心,让我感觉我像活在一座孤岛上。不要提三四年前的朋友,就连我当初在写《北京娃娃》时的很多朋友,现在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北京真是太大了,你们都分散在哪儿啊?

或者说你们正在祖国大地的哪个旮旯里上大学呢?!

在我家换过二次电话号、我自己又换过一次手机号并搬到外面住了以后,我就不再指望那些人能突然出现在眼前或电话机的另一头了。

有时候想我为什么是一个念旧的人。

说真的我可能真的是一个不时髦了的、怀旧的人。

我总是能记清和每一个人交往、接触的过程,某些人太迅速地划过我的生命,一旦他出现,稍加引导我就能立刻想起他来。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孤独,而且越来越孤独。

曾经听过的音乐就像是曾经的情人,回头再听总有一丝感慨。

我是不是老了?

是不是只有老人才怀念过去?

不。

我从小就这样。

我说过,我是个活在过去的人。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五六岁吧,我走在一堆高高的土堆上面,下面的大人说我像是“小大人”。我想当时她看到的我的面目表情就应该是“惆怅”。

在我很小的时候在某个地方和朋友们玩过黏土,过一段时间我经过那里已经再找不到黏土,我就很失落,很难受。

这种性格发展到后来,我就觉得我是一个找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