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全球华语小说大系·青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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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狼 烟(1)

吕 伟

吕伟,男,80后,毕业于武汉大学,先学医,后学建筑,闲暇写小说。曾获得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推崇先锋小说,探索独特的叙述方式,代表作有《红草莓》《阿童木的春天》等。现居北京,任职于搜狐网。

我早就说过,我们落草街是个硝烟弥漫的战场。一九九五年的秋天,男孩沈小尾和刘旭东在街道上的出场通常是这样的:沈小尾一手拎一只布鞋飞速地奔跑,他的书包在屁股蛋上一颠一颠,节奏分明,仿佛一支东风吹战鼓擂的鼓槌;他的后面,长腿高个的刘旭东像非洲猎豹一样紧追不舍。在他们慢慢逼近的时候,两人的嘴里都会“哇哇”怪叫,一般情况下,沈小尾的怪叫会逐渐演变为绝望的嚎叫,而刘旭东会趁机一个袋鼠跳,扑上来就是一记扫堂腿。下面的情景大家都猜到了,伴随着一声沉闷的巨响,阴险毒辣的刘旭东会顺势骑在沈小尾的背上,同时气喘吁吁地骂道:日你妈,我叫你跑,死瘸子。

这个时候,沈小尾一般是不反抗的。他知道等刘旭东喘息够了,顶多会再给他后背来上几拳,踢几下他的屁股,或者朝他的头发里吐几口唾沫,然后,他就会心满意足地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旁若无人地走掉。所以,就算被巨石一样沉重的刘旭东压在胯下,就算身边有一群同龄的孩子在叽叽喳喳,沈小尾依然只是把脑袋深深地埋在蜷起来的臂弯里面,一动不动。他想,只要再坚持一会,等刘旭东阴阳怪气的歌唱一拐过街头的那道弯,他沈小尾就彻底安全了。然后,他就能挣扎着起来用袖口擦干湿漉漉的头发,把被汗水和尘土弄脏的面庞弄干净,一瘸一拐地回家去。

很多个傍晚,这样的追逐,就如同被预先设置好的程序,准时在落草街上上演。唯一不同的是,沈小尾和刘旭东主演的剧情,有时是从葱郁的洋槐树下蹿出,有时是在晦暗的铁匠铺里开播,更多的时候,沈小尾不得不刚出教室就铆足力气全力以赴,以摆脱刘旭东稍微延缓半拍的起步。但是,不管沈小尾跑得多快,藏匿得多隐秘,奔跑的路线又是多么诡异,刘旭东却总能神出鬼没一般如影随形。所以,如果说沈小尾是狡兔,那刘旭东就是苍鹰,如果说沈小尾是羚羊,那刘旭东就是猎豹。一物降一物,刘旭东就是那个让沈小尾闻风丧胆的克星。

沈小尾和刘旭东第一次打交道是在那年的九月一号。那个下午,沈小尾孤零零地去落草街小学报到,细胳膊细腿的他看起来像个八九岁的孩子,可他已经十一岁了,该插班念四年级了。同学们看着这个矮小瘦弱的男孩怯生生地走进来,他的双脚几乎是寸步不离地摩擦着地面在轮换,一前一后,仿佛两团攒满了水的拖把头,再往上看,他的双腿竟然根本没打弯儿,直挺挺的,就像一支会走路的圆规。他们很快被他的滑稽动作逗乐了,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后来,班里最高的男孩蹭到他面前,用充满好奇的眼光将他浑身打量了一番,随后,猛然伸出右腿碾了沈小尾一脚,嘲笑道,狗日的,你以为你是卓别林啊。

在一片潮水般的哄笑声中,沈小尾疼得龇牙咧嘴,他有些惊恐地看着对面眼神阴骘言语粗鲁的大男孩,一下子变得有些不知所措。或许是他呆在那里的憨傻样激起了高个子的兴趣,他饶有兴味地歪着脑袋乜斜了一阵,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支劣质“熊猫”牌香烟,把烟嘴对准沈小尾,嬉皮笑脸地说,小朋友,你吸烟。

小朋友,我们老大请你吸烟。

小朋友,你好大的面子哦。

芜杂的附和使沈小尾愈加惊魂不定。说实话,在以前的学校,他也遭遇过不少刁难,可他知道那不过是男孩子们之间的游戏,玩玩就过去了。而面前的这个让人难以琢磨的大男孩,却令沈小尾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也许是慌张过度,在大脑一片混沌的状态下,沈小尾一摆手碰掉了“熊猫”。

日你妈,敬酒不吃吃罚酒!这下把刘旭东惹恼了,他一边招呼同伙把沈小尾的双手反剪起来,一边把烟捡了往沈小尾的嘴巴里送。幸亏这时校长进来了,他大喝一声,刘旭东,你做什么!身处狼穴虎口的沈小尾才被拯救出来。沈小尾清楚地记得,在刘旭东转身跑开的一瞬间,他还恶狠狠地推搡了他一把,随后,沈小尾感觉自己的双腿像被谁抽走了筋骨,或者是踩在棉花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他脆弱得像一片秋天的落叶,几乎一头栽在地上。

就这样,沈小尾记住了这个发育领先满嘴脏话的男孩。原来他叫刘旭东。刘胡兰的刘,旭日东升的旭东。在后来无数次隐秘的偷窥和观察中,沈小尾发现自己面临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熊。刘旭东的肩膀是宽阔的,胳膊是粗壮的,他居然还有了肱二头肌,力气一定很大;他的腿稍微细点,奔跑起来却跟牛犊子一样带劲;刘旭东连说话都粗声粗嗓,直捣鼓膜,只是有些污秽不堪。从背后看,他黑压压的身躯完完全全就是一头黑熊。可他沈小尾呢,细胳膊细腿不说,前胸后背宽窄不过一拳,就跟长了一身排骨似的,说话还嘤嘤嗡嗡,比要出阁的大姑娘还不如。比较出来的结果让沈小尾沮丧无比悲观不已。他觉得,自己一点都不是刘旭东的对手。

其时,沈小尾并不知道,这头熊是很多人共同的敌人。比如,老师们就挺讨厌这个十三岁还读四年级的大个子,他们把他流放在教室最偏远的旮旯里,任他把地盘搞得乌烟瘴气也置若罔闻,可他依然有本事发出各种各样的怪叫来扰乱课堂,已经有不少老师建议校长让他提前毕业了。还有,在一些女孩眼里,刘旭东就是一个真正的流氓。刘旭东常常窜到她们旁边抓她们的长辫子,或趁机捏一把她们白得像藕的圆胳膊,甚至说一些不堪入耳的黄色言论。女孩子们私下里恨他恨得牙痒痒,并且常常因此羞愤得痛哭流涕。但是,所有的状告和哭诉都威胁不了他。刘旭东不仅吊儿郎当,而且相当地狡猾,他脱起身来的速度比狐狸还要快。

因此,在沈小尾进入落草街小学的第一天,他就无辜地成为了刘旭东新的敌人。准确地说,是一个新鲜的戏弄对象。在接下来的整个秋天,刘旭东的长头发,长势凶猛的黑胡须、烤得焦黄的前门齿,他发狠时竖起来的粗眉毛、长得像一柄扫帚的扫堂腿以及肇事得逞后满脸猥亵龌龊的笑容,都像那支劣质“熊猫”牌香烟燃烧时腾起的团团烟雾,久久缭绕在沈小尾周围,挥散不去。

沈小尾不大爱说话。或许这与他的腿疾有关。沈小尾走起路来右腿总像是短了半截,横看,整个人仿佛是在软泥栽稻插秧,深一脚浅一脚的;竖看,则像是腰系红绸甩了膀子在软沙地上舞蹈的高跷工。总之,横看竖看都难看得要命。但他两腿并拢的时候又看不出任何毛病。他母亲曾经拿皮尺分别量过他两条麻秆一样的瘦腿,发现相差不超过一厘米。这一厘米在跟他做裤子的时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可他一穿上裤子,母亲就恨不得把裤子撕了重做。

尽管如此,沈小尾跑起步来却相当地敏捷。人们惊奇地发现,沈小尾跑得越快,右腿就越苍劲有力,腿疾就显得越不明显,奔跑的姿态就越和谐统一,他就像东北地区那些漂亮的梅花鹿,跃动起来让人赏心悦目。后来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快到简直像一阵风在道路上呼啸的时候,从后面看他飞驰的背影,已经没有多少人把他和一个瘸子联系起来了。人们甚至说,如果没有更矫健善跑的刘旭东从身后将他拦截住,他可能会一直不知疲倦地跑下去,变成电视里那些黑炭模样的肯尼亚运动员。人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情绪是激动的,舌头一直要卷半天,啧啧,啧啧,别看他们一个个瘦巴巴的,不晓得哪里来的力量,居然能跑那么远。

但是沈小尾的母亲对此是茫然的。作为落草街上的新成员,她对陌生的街道、挤满爬山虎的暗红色楼阁、疯狂凋零的梧桐树以及来来往往的人群保持一种本能的隔阂和排斥。她很少上街去,很少与人交流,自然也无从知晓他的儿子正和强大的敌人展开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至于沈小尾本人,就算被刘旭东欺辱得鼻青脸肿,他也会一声不吭。更何况,迟钝的母亲从来不曾察觉儿子经过精心伪饰后的伤口,她只是在洗刷儿子衣裳的时候,不停骂骂咧咧,真没出息,这么大了,还把衣服穿得脏兮兮的。

在沈小尾的记忆里,母亲是一个黑脸的女人。哪怕是在父亲卧病在床的时候,她的脸也成天跟结了浓霜一样地挂着,冰得让人胆寒。她是一名养蝎工,她养的蝎学名叫东亚巨蝎。顾名思义,这种蝎的个头是比较大的。打沈小尾懂事起,便常常看见母亲卷起袖管裸着手指,翻来覆去拨弄那些顶着毒囊的丑蝎子们。每当这时候,沈小尾总是会情不自禁地胆战心跳,而母亲却自始至终保持一副冷漠的态度,对面临的危险仿若熟视无睹。祖母曾经不止一次地指着劳作的母亲训斥父亲,说你这个没男人气的,怎么连你的女人都不如。父亲听了,只是憨厚地笑笑,然后转身忙活那些琐碎事情去。而母亲,她总是佯装没有听见。她的反应让人误以为这个家庭的纷争与她毫无关系。

当然,母亲也有过少有的温柔,最后一次是在父亲弥留之际,她端了热水跪在床头,仔细地给全身赤裸的父亲擦拭身体。有那么一瞬,沈小尾觉得母亲的脸更黑更难看了,就像刚从灶膛下面撮了锅底灰出来,而她的粗壮手指抖得跟筛糠一样,并且似乎每抖一下,力气就流失一点,以至于毛巾掉了一回又一回。因此,那一晚留给沈小尾的记忆一直是湿答答的,像永远拧不干的毛巾。

后来父亲就死掉了。再后来,母亲就嫁给了现在的男人。沈小尾听人说其实母亲是被祖母逼迫改嫁的,但他搞不懂这个不惧怕任何蚊蝇蠹虫的女人,凭什么会害怕家里那个病病歪歪邋里邋遢的老人呢。母亲对沈小尾而言,是一个谜,一个永远的谜。所以,在那个暮色微合的黄昏,母亲牵着他来到落草街的时候,他是盲目的,毫无意识的,听天由命的。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陌生的男人,他会是什么样子。他的脸色是不是也枯黄得像一片梧桐叶。他是不是也种了半辈子的西瓜和蔬菜。他是不是也会打毛衣洗衣裳做女人活。更重要的,他是不是也和父亲一样,会每天天不亮爬起来给他做早饭?

男人在街道西头开一家被褥厂。说是厂,不过是两间破屋子加两台弹棉花弓,另外雇两个沾亲带故的辍学少年做帮工。还都不正经干活,按土话说,放那里“蓄秧子”的。与母亲从事的新兴产业相比,弹棉花无疑是一个濒临灭绝的职业。男人倒似乎乐在其中。其实,在母亲嫁过来之前,他的厂子是开在家里的,只因母亲受不了整天“嘣嘣哒哒”的嘈杂声,才把“厂址”迁到废弃的砖窑里来。从此,男人就跟那些在棉纺厂上班的女工一样,不得不早出晚归了。他每天早上会塞给沈小尾一两块钱,叫他在陈师傅的铺子里买几个肉包子;晚上回来,男人正好碰到沈小尾在聚精会神地看动画片,开始是《大力水手》,后来是《天空战记》,再后来是《圣斗士星矢》,男人知道沈小尾最喜欢的是耍星云锁链的阿舜,每逢阿舜的“星云风暴”一出招,他就会兴奋得哇哇乱叫。然后,男人会轻轻地走过去,拍拍沈小尾的肩膀,眯着眼睛说,小尾,又看电视啊。

因此,男人给沈小尾最初的印象是,他比父亲舍得花钱,他也不反对他看电视。他似乎也不凶,虽然曾经严重灼伤的半边脸看起来很恐怖,但沈小尾会把眼神跳一跳,单瞧另半边脸,那边脸上有一颗很耀眼的黑痣,一说话就会像豆子那样蹦来蹦去。他的肩膀比较窄,甚至还没刘旭东的宽,那件褐色灯芯绒外套穿上去有些空荡荡的,上面总是密密麻麻爬满了细棉絮,就像匍匐着一群白蚂蚁,母亲用鸡毛掸子也永远刷不干净。

国庆节过后,刘旭东沮丧地发现,他追赶上沈小尾需要越来越多的力气了。以前他在决定起跑之前,总要先偷袭一下那个叫蔷薇的女孩子,摸摸她弯腰收拾课桌时翘起来的圆屁股。等听到蔷薇一声杀猪似的尖叫,他才扑蹬一下弹得远远的。整个过程就像一次必不可少的准备活动。但是现在不行,如果再这样的话,他只能在距离沈小尾家倒数第二个拐角赶上目标。万一被他母亲看到,那就很危险了。他见过那个总是黑着脸膛的女人,他觉得她是那种可以随时提着菜刀杀出来大喊大叫的泼妇,再说,他也对女人豢养的毒蝎抱有一种天生的敌意。总之,他不想在那个女人身上惹麻烦。

沈小尾则不然,他似乎从无休无止的奔跑中寻找到了一种快感,他不仅在有刘旭东追逐的傍晚跑得贼快,就连在鬼影子都见不着的清晨,他也会甩开双臂,撒开双腿,像脱缰的汗血宝马那样在街道上狂奔。他已经越来越感觉到什么叫神速了。神速就是他那样的,一眨眼的工夫,楼房树木和人群统统落在了身后。他想,如果照这个趋势跑下去,要不了多久,刘旭东就会成为他的腿下败将,永远只能呼吸他肆意驰骋所卷起来的滚滚浓烟了。

一九九五年的秋天,如果你在我们落草街,你就会看到两个少年亡命般的追逐。越过他们被汗水濡湿的亮晶晶的额头,先是一轮夕阳在高速旋转着沦陷,然后是血红的晚霞从天空的四面八方飘移聚集。等那些丝绸般柔软的物质慢慢糅合成了一匹布,他们就不得不像舞台上的演员,向观众宣告落幕了。然后,刘旭东和沈小尾会一前一后地爬起来,分道扬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