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经济学常识10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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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金融(2)

外汇贷款的对象主要是有外汇支付需求的企(事)业法人或经济实体,包括中资国有、集体企(事)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

从宏观上来讲,外汇贷款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贷款项目必须按程序上报,经批准并纳入计划。二是国内配套设备要落实。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济效益好,产品适销对路,有偿还外汇贷款本息的能力。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持有《贷款证》,在银行开立账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5%;注册资本金已按期到位,并经合法核资。

3。固定资产贷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有权机关批准,项目配套人民币资金、设备、物资、技术条件落实。

4。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中自筹资金不低于30%,新建项目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30%。

5。借款人申请外汇贷款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相关资料。

银行之间为何要拆借?

拆借,一种按天计算的借款。又称拆放、拆款。拆借通常以1~2天为限,多则1~2周,或事先约定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归还,放款人也可随时通知借款人归还,但最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拆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经纪人的拆借(通知放款)。

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主要是互相买卖它们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余额:各金融机构在一天营业结束后,可能形成资金的多余或不足,不足者不能保证第二天正常营业,多余者资金闲置,因此有必要临时性资金调剂即拆借。资金拆借的方式,一般由拆入资金的银行开给拆出资金的银行一张本票,拆出资金的银行则开给拆入资金的银行一张它在中央银行存款的支票(或用电话、电报通知),这样就可以将其超额准备金动用起来。归还时,从拆入者帐户转帐划给拆出者帐户。由于银行同业间拆借资金具有灵活、及时的特点,因而可以减少整个准备金数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拆息率是固定的吗?

拆借按日计息,称为拆息。拆息率每天不同,甚至一天之内也有变化。拆息率的高低,灵敏地反映着资金市场供求状况。

较有代表性的拆息率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新加坡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和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伦敦金融市场银行间相互拆借英镑、欧洲美元及其他欧洲货币的利率,分为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两种。是伦敦金融市场乃至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关键性利率,许多浮动利率的融资工具在发行时都以该利率为参照。

透支对经济有何影响?

透支作为一种信贷方式,是造成社会经济生活中信用膨胀、货币金融市场混乱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果银行是依靠其原来吸收的各种存款和储蓄来透支,即不改变信用资金来源的数额而靠压缩原来的贷款来实现透支,这种透支是有物质基础的,不会给货币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实际上,透支往往引起银行信用资金的紧张,不得不靠增加货币发行来实现透支款项,这时的透支信贷就可能破坏原有的信贷平衡,造成信用膨胀。另外,透支信贷还可能带来投机行为。由于借款者在透支后只需支付透支款项的本息,因此,当货币市场上的资金利率高于透支利率时,借款者便有可能利用透支款项进行再投资,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这不仅给金融市场造成混乱,同时也给中央银行及国家对整个信贷资金和金融市场的控制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因此,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和中央银行采取各种措施,如规定透支范围、确定透支的最高限额、提高透支利率等,严格限制透支行为。

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借款合同如何变更或终止?

1.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异地结算是怎么回事?

异地结算又称异埠结算。是指不在同一城镇的各单位相互之间经济往来的转账结算。异地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汇兑结算。

你了解同城结算吗?

同城结算又称“本埠结算”。在同一县、市范围内,目前各单位结算方式有: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定额支票、定额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等方式。同城结算方式均规定金额起点,不足起点的收付,银行不予受理,由各单位使用现金结算。

什么是汇兑?

汇兑是汇款单位委托银行将款项汇往异地收款单位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以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自行选择。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在这两种汇兑结算方式中,信汇费用较低,但速度相对较慢,而电汇具有速度快的优点,但汇款人要负担较高的电报电传费用,因而通常只在紧急情况下或者金额较大时适用。另外,为了确保电报的真实性,汇出行在电报上加注双方约定的密码;而信汇则不须加密码,签字即可。

汇兑结算有什么特点?

汇兑结算适用范围广,手续简便易行,灵活方便,因而是目前一种应用极为广泛的结算方式。

1.汇兑结算,无论是信汇还是电汇,都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不管款多款少都可使用。

2.汇兑结算属于汇款人向异地主动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它对于异地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资金调剂、清理旧欠以及往来款项的结算等都十分方便。汇兑结算方式还广泛地用于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结算方式。如果销货单位对购货单位的资信情况缺乏了解或者商品较为紧俏的情况下,可以让购货单位先汇款,等收到货款后再发货以免收不回货款。当然购货单位采用先汇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时,应详尽了解销货单位资信情况和供货能力,以免盲目地将款项汇出却收不到货物。如果对销货单位的资情情况和供货能力缺乏了解,可将款项汇到采购地,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户,派人监督支付。

3.汇兑结算方式除了适用于单位之间的款项划拨外,也可用于单位对异地的个人支付有关款项,如退休工资、医药费、各种劳务费、稿酬等,还可适用个人对异地单位所支付的有关款项,如邮购商品、书刊等。

4.汇兑结算手续简便易行,单位或个人很容易办理。

支票和汇票之间有什么关系?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

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人们常说的“空头支票”是什么意思?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何谓远期支票?

远期支票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是“即期支票”的对称。票面上载明的发票日期在实际发票日之后,其目的在于推迟付款日期的支票。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规定:支票应见票即付,不得另订付款日期,禁止签发远期支票,以避免因付款期限过长而产生空头支票的后果。《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也规定:“支票在票载发票日前为付款提示者,得于提示日付款”。

但在现代商业实践中,交易双方往往客观上需要约定延迟付款的日期,例如债务人在债务届期而与银行的资金关系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可通过预开支票以了结债务。这就形成了远期支票的商业习惯。目前某些国家和地区的票据法已经确认了远期支票的效力。这实际上使支票不仅具有支付作用,而且兼有信用工具的功能。英美等国的票据法则规定,支票的发票日期以票载日期为准,但支票并不因预填或倒填日期而失效;这实际上是对使用远期支票的默许。

怎样分辨一张本票是否有效?

拿到一张本票后,这张本票是否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这张本票要求具备以下的必要项目:

1.标明其为“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出票人签字;

4.出票日期和地点;

5.确定的金额;

6.收款人或其指定人姓名。

什么是有价证券?

证券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其含义非常广泛。

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

有价证券上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以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影响有价证券价格的因素很多,主要是预期收入和市场利率,因此,有价证券价格实际上是资本化了的收入。所以,这里的“有价”是一种预期的价值,而非实际的价值,既然好似预期,就存在风险、存在变数。

有价证券全是上市证券吗?

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资格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买卖的有价证券。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的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满足了这些要求才准许上市。

我国有几大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通常情况下,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股东大会)及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制度。

4.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有理事长及常任理事。理事长总理业务。

什么是红利股票?

红利股票,以证券形式而不是以现金支付的股息。股息股票可以是发行公司的附加股票或该公司所拥有的另一公司(通常为附属公司)的股票。股息股票并不增长率加股东在公司的权益。

上市公司分配利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派发现金红利,另一种是送红股(包括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是指对股民的投资回报以现金红利的方式来实现。沪市全面指定交易实施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红利款自动划至证券营业部,然后由营业部即时计入投资者资金帐户。深市派发现金红利一直采用券商直接划入股民帐户的办法。

分红派息期间,股民通过打印交割单或查询资金变动情况可以得知红利是否已划至自己帐户。如果逾期未到帐,股民可先找券商问明原委,如券商解释不清,股民可直接到当地的证券登记公司查询。

开银行也要有本钱?

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业务发展初创时期以及今后进行业务经营都需要筹集并投入一定量的资本金,并在以后的业务经营过程中不断地加以补充。银行也是如此,商业银行资本金就是指银行投资者为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及获取利润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和保留在银行的利润。它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商业银行在开业注册登记时所载明、界定银行经营规模的资金。而另一部分就是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补充的资金。资本比例增加,银行的安全性也随之提高。

各国的商业银行法均为商业银行设立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此外,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要达到4%。

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