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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花忆前身(6)

使萧红一举成名的是《生死场》。是在1935年鲁迅的资助下,与萧军的《八月的乡村》、叶紫的《丰收》一起编入《奴隶丛书》出版的。鲁迅在序言里称赞道:“生的坚强和死的挣扎,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并称她为“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

女作家刚从事写作的时候,无不是从自己的爱恨写起,细细碎碎的情爱故事,缠绵优美,但总显得不够大家气派。萧红不是,她触笔就是最底层的麻面婆、二里半们的苦苦挣扎,他们动物一样活着,麻木呆滞,每天在贫瘠的黑土地上艰难劳作,每一次的生育、疾病带给他们的都是生与死的较量。

当年的她那样年轻,却有着对卑微生命别样深刻的关注。未尝不是她对自己的看法。那些在童年时铭刻于心的人和事,在此刻自身遭际的映照下,更显得清晰。写下别人的苦难和不幸似是对自我的关照,让女作家明白,苦难是与生俱来的,人活着就是承受苦难。这种渗入骨髓的悲剧精神在她的作品里闪烁出光辉来,使她的作品区别于她同年代的作家们,在70年后的今天依然分外耀亮。

与萧军在一起的五年,全在萧红的散文集《商市街》里了,她琐琐碎碎、不厌其烦地记载下来:得到了稿费的欣喜;家用之物的留恋;饥饿;寒冷……还有怄气,争吵,有别的女子介入二人世界。越是相爱越是不能容忍一点点的情感背叛。情感无所归依时,萧红去了日本。但是,能够逃到天涯海角却逃不脱自己的心。

半年后她回来了,却悲哀地发现,那道裂缝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悄无声息地越来越大。彼此的人生选择,对世界的看法都出现了太大的差异。萧军选择了投笔从戎,融入集体的民族的洪流,他骨子里是个英雄,流淌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大丈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血脉。

而萧红呢?虽然她离开萧军,嫁给了端木蕻良,是她再一次的遇人不淑。但我以为,萧红以惊人的准确认识了自己,她的精神气质,她的写作追求,都注定了她是属于个人的。

或许,经历了风雨沧桑之后,萧红已然发现一个真理:和谁在一起并不重要,情感和生命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用文字给自己营造出真正自由的空间。也只有在文字里,她不再是那个昏昧无知、被人嘲笑的女子,不再是某人的附属品,而是一个精灵般的女子。

然而苦难并没有因为她的彻悟而结束,它早就缠上了她。

萧红发现自己怀上了萧军的孩子,那个貌似温存的端木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最困难的日子,她是独自一人的。仿佛又回到了松花江边黑暗的库房里,独自吞咽着冰冷的泪水。梦魇般痛苦的孤独。在她怀孕九个月的时候还在逃难,被码头的绳子绊到在地,很长时间后才被路人发现,把她拉起来。她挺着大肚子,每天抽烟、喝烈酒,自己麻醉着自己。后来她生下一个死婴。

对萧红来说,这一次的死里逃生,使她对生命的脆弱和短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个人历史中的惨淡、隐痛、不堪回首的创伤,是伴随年龄、阅历和心智的渐渐成熟才越发变得清晰。

所有曾经的懵懂都已经了解,所有的困惑都知道了答案。洞悉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女作家选择了悲悯的叙述眼光。她沉浸在呼兰河童年的回忆中,并在那里找到了心灵的归宿。

她用成熟而又充满童真的语言描画出了那个偏远小镇的风俗人情,写得如同一首古老的民歌。后花园闪着别样温馨的光芒,隔了几十年怅惘的回望,而格外令人留念。

“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到天上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的飞,一会儿从墙头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有从墙头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

“是凡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树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

多么自由的图景,童话一样优美的语言和意境!在她颠沛流离的生活之后,后花园简直就成为了她心目中的天堂。什么都是自由的,为着各人的生活蓬勃的生长,不受限制和阻碍,没有闲言碎语,没有粗暴干涉。活得明朗快意。

自由,这个生根一样疼痛在女作家心里的词,她一辈子不都是在为这个词而奔波,而经历艰辛坎坷,而受尽屈辱,而痛苦吗?而自由始终离她那么远,她所有反抗都变成了屈辱和痛苦,现实的困窘,物质的匮乏始终如影随行。她一生都在挣扎,想要自由地做一些事,却落得屈辱的命运,一生都在贫病交加中。

于是后花园里的黄瓜、蝴蝶让她无比留念,于是在怅惘的追忆中,她的笔依然露出刀锋一样的尖利。

“我就是看着恶长大的”“我们活着,就是‘生’和‘死’,生是锁,死是锁里面的簧”。这才是她对人生的理解,才是她写作的真实用意。

鲁迅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萧红则对她笔下的人物多了一层嫌恶。被认为“兄友弟恭,父慈子爱”的老胡家,活活打死了那黑乎乎、笑呵呵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仅仅因为她“太大方了,不象个团圆媳妇。”进门没几天就开始不分昼夜地打,吊在大梁上用皮鞭子狠狠地抽,用烧红了的烙铁烙她的脚心,打出毛病后又夜夜跳大神……甚至当众剥光她的衣服,把她按在滚烫的水中洗澡。看客们眼看着小团圆媳妇受折磨,个个眼睛发亮,人人精神百倍。就连她的死,也只是众人的一口闲聊的唾沫。她的笔像一把锋快的刀子,刺痛了习焉不察的生活里的蒙昧无知。读书的人因着这痛,也反观着自己。

在她的文字里,我们惊讶地看到,这个怀着天真、幻梦和飞翔的激情的女子,同时又对阴暗险恶的人生有着多么清醒、深刻的颖悟!

只是,天妒英才,才华深似海的萧红,偏偏命运薄如斯。上天只给了她八年的写作时间。八年,还要加上漂泊的生活,情感的折磨和身体的戕害。而这些早已经提前透支了她的生命。《呼兰河传》写完后不到两年,萧红就在孤独凄凉中死在了香港。临死前,身边没有一个护理的人。

在一张纸上,她写下了这样的遗憾:“我将与碧水蓝天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心不甘,心不甘。”

仅仅三十一岁的天才女作家无声地离开了人世。只留下那些杰出的作品,依然散发着北国冰雪的清冽和腊梅花淡淡的清香。

六、林徽因:一身诗意千寻瀑

有一种女人常常让人觉得醉在春风里,不知不觉被牵引,被迷醉,被她牢牢地吸附在身边,忘却所有的烦恼和忧虑。也忘却了自己。

林徽因就是这样的女人。

如果说她美,倒也称不上绝世容颜。不过清秀而已,淡雅而已。从来用不着刻意装饰,也从没花心思雕琢自己,眼波流动处的诗意是她最好的妆采。她美在神采,美在风韵,美在气质,美在诚心待人的真挚。

这样的美是没有几个人能够抵抗得住她的魅力的。

提到女人,提到女人的美,尤其是有名的女人。人们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与她相关的男人,那些爱她或者被她所爱的男人,那些因她发生的缠绵故事总是被津津乐道,一再传扬。

说到林徽因,人们就会说起徐志摩,那个多才多情的大诗人在婚后遇见了豆蔻年华的林徽因,宛如董永遇见了七仙女,一颗才情洋溢的心便全部系在了她的笑靥上,为她相思成灾,为她魂牵梦萦,为她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向结发六年的妻子提出离婚。

可能实实在在出乎林徽因的意外,她毕竟只有十六岁,十六岁还是一个幻梦的年龄,一个在诗歌中神思飞扬的年龄。十六岁是桃树的初绽花蕾,是杨柳的初泛鹅黄,是夜莺才学会啼叫。刚刚品尝到人生的甘美,一转眼看见了现实中的纠葛,纠葛中的伤痛和残酷。她虽不能体会张幼仪的痛苦,却也以一片纯真体察到了那条道路的凶险。

无论世人以何种不怀好意的目光来审视这段感情纠缠,审视林徽因,我都认为,她是多么无辜,她只是因为太年轻太有朝气太有吸引力。她原本就是一首绝妙的好诗,怎不吸引了诗人前去吟诵?

即便是她当初也曾动心动情,即便是她最终选择了梁思成,选择了清朗疏阔的道路,又怎么能怪她呢?即使好几年之后,徐志摩回忆这段时光,也是这样说:“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来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也是我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说来奇怪,竟像是第一次,我辨认了星月的光明,草的青,花的香,流水的殷勤,在那个春天里发现了世界的美,所有物事都铺展了流霞。”

爱一个人就一定要拥有她吗?得到了她的人,得到了婚姻才是一段情感的完满归宿吗?世人为此争执不休,喋喋不已。为什么不能听听徐志摩自己所说呢?虽然尝到了失去的痛苦,但那曾经拥有过的日子不是灿若云霞,永远留存在记忆的天空了吗?

即便是后来遇到陆小曼,有一段焚毁身心的情感燃烧,即便有著名的爱眉札记流传后世,可在诗人心里,“那一春”是不必落笔纸墨的,因为它早已融进了灵魂。

他们后来是终身的朋友,从最初的迷恋已经变成一辈子的互相扶持。这样的情感朗如明月,香沁寒梅,才是最美的结局。

不是每个人都能让自己的初恋情人成为朋友的,不是每一段情感都能诗一样优美。把握尺度的人是女人。一个好女人是一所学校,也是一座春天的花园,她会凭借理性和超越男女之爱的馨香处理好每一件事情。

与林徽因联系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哲学家金岳霖。人们传说他逐林而居,终身为她不娶,甘愿做自己情海里的一株水草。“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就是他送给林徽因的挽联。在他的心中,林徽因就是这样一个诗情洋溢,美若春花的女子,令他迷醉,终身追随。哪怕她已是别人的妻,哪怕她永远也不可能属于自己。只要爱着,只要眼前有她,一切就足够了。

在林徽因去世多年以后的一天,他忽然宴请一班旧友,在饭桌上潸然泪下:“今天是徽因的生日。”甚至在他八十多岁的时候,有采访者前去采访他,想请他写一些关于林徽因的文字,他说:“我所有的话,都应该跟她自己说,我不能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

这是多么刻骨铭心的深情,圣洁如雪,高蹈如云,又是芸芸众生中几人能够理解的呢?

那么,在那个生命里究竟蕴蓄着怎样的美丽呢?只要有她,人间就是春天,生命便了无遗憾。

相比较这两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她与丈夫梁思成的爱情反而显得寂寂无名,平淡平凡了。

可这平淡却是相携终身的幸福,是患难与共的真情,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同面对人世的繁华和萧条的坦然和从容。

俗世中的众生不是一直都在渴望着这样的婚姻吗?“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老得我们哪儿也去不了,坐着摇椅慢慢聊……”

西式婚礼仪式上,新郎和新娘都要面对圣经和众人发誓:无论贫困富贵,都要相伴左右。

抛开那些所谓的浪漫,我们来看看梁林的婚姻,是多么值得羡慕的一对璧人。梁思成是国学大师梁启超的儿子,家学渊博,人也长得玉树临风。林徽因是林长民的女儿,他也曾留学日本,才情纵横,对生活充满热情,贪图风雅,对人生有着理智犀利的理解。

梁父和林父都是声名显赫的政界名流,又都是儒雅旷达的文人名士,又同样才识超群,情趣俊逸,又是世交,这给二人的婚姻扎下了极其坚实的根须。

而这对小儿女同时钟情于建筑学,一个厚重坚实,一个灵动飘逸,共同组合成了一对大师。在这里,林徽因的诗意不再只是清新灵动的几首小诗,而是融铸在建筑设计中的飞扬的才华,对美的独到理解。

因为痴迷于古建筑,她可以拖着多病的身体跟随丈夫四处去考察,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上,在坎坷的山道中,在臭气熏天,虱子到处爬的小旅店里,这株开在春天的娇花焕发出了另一种生命的活力,燃烧了绚丽的光彩。

在这种风雨兼程,相伴相依的日子里的情感不是更为华美么?人们常常忘记这一点,人们常常只记住了了她的浪漫的爱情故事,只知道客厅太太的妙语连珠。却忘了,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经常饥寒交迫的她是怎样坚守了对建筑学的痴迷,又是以怎样的毅力和奋斗精神做出了丰硕的成果。

有人这样说过:爱不仅仅是双目对视,更重要的是看着同一个方向。她和梁思成不但看着同一个方向,还相扶相携向那同一个方向进发。这样的爱不是更坚实,更可靠,更有人间气息吗?

如果有来世,这样的爱仍是最正确的选择。这样的女人仍会是一座春天的花园,是花园里最俏丽的那一枝。

我想起了南宋女词人李清照和赵明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却是那样好,好得如艳阳映照下的夏日荷塘。两人吟诗填词,赏玩金石书画,就连闺房之乐也常常是斗茶猜书。只是那段婚姻短暂得令人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