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长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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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过,上述景况或是明代遗留或与少数年份战乱相关。总的来说,清政府实行的是“劝民垦种”的政策,并作为“政绩”以备对湖区地方官的考核。中国官场从来都有弄虚作假的传统,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为升迁有望强令围垦之余,将未垦之地充数见报,再摊派税粮充数,美其名曰“责民认垦”。1697年,汉江大水,湖北灾民纷纷南下,加上福建、广东和江西流民,如潮不绝涌往洞庭湖区,围堤垦田。清政府还分出“官垸”、“民围”’乾隆五年诏令说:“凡零星土地可以开垦者,听民开垦,免其升科。”四面八方呼啸而至,在湖滨筑堤垦田,堤“不下九百余处,积八十万步,当千里稍赢。往日受水之区,多为今日筑围之所”《査垦滨湖荒土移详》,严有禧自康熙至乾隆,只数十年,《湘阴县图志》说:“康熙时督民开垦,至乾隆中叶,报垦者六十九围”,“西乡田土之盛,无若乾隆之世”。沅江也不在湘阴之后,计有官围八处,民围六十八处。明末以来弃为狐狸之场的毁堤废垸,到乾隆时“烟火村庐相望,蔚然称盛焉”。

西洞庭湖区的安乡县在康熙十九年(1680年)时,田、地、塘数为1600余顷,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已达3390多顷。安乡本来少地,是水泽之乡,53年所增加的1790顷田亩,全是从洞庭湖的波涛之下抢夺而来的。如此等等,记不胜记。

从荆江到洞庭湖参关于洞庭湖的种种,其实就是一个“怪圈”围垦使土地增加了,这对于缓解人口增多、难民汹涌所引起的粮食危机是有益的,也可充实国库、弥补度支。但随之而来的必定是因着湖区沦陷而导发的洪涝水患,民不聊生。

为着破解这个“怪圈”,就必须达到某种程度上的平衡,这一“平衡”大体上包括:水土平衡荆江与四水的森林植被保持为重;江湖平衡荆江与四水入湖水量的调控为重;湖地平衡一一适量围垦土地而以保全洞庭湖为重。

总而言之是:小心翼翼地维护生存环境中的生态平衡。

注意到了此种平衡的,不仅有今人也有古人。乾隆、嘉庆年间,湖南巡抚蒋溥、杨锡绂、陈弘谋、马慧裕先后上疏请禁围止垦。蒋溥于乾隆九年奏言:“近年湖滨淤地,筑垦殆遍,奔湍束为细流,洲渚悉加堵筑,常有冲决之患。”蒋溥并进而直谏:“臣以为湖地垦筑已多,当防湖患,不可有意劝垦。”劝垦乃大清国策,一省巡抚敢说“不”字,也算不容易。但,因地方官绅富豪为掠取更多之地,围垦势头实难控制,陈弘谋之策有点快刀斩乱麻的意思了:“多掘水口,使私围尽成废坏,自不敢再筑。”乾隆还真的查禁了一些私围垸田,如湘阴莲蓬寨、杨林寨等,至道光,改头换面更名为廖家山、郭家湾修而复出。

洪水失调,节度乏力,荆江大堤除了“加高培厚”别无良策。堤高一尺,水高一丈,沿江各县溃堤崩岸决口而淹的灾情有增无减。嘉庆元年(1796年)荆江大水,“堤塍均被漫淹,人民荡析离居”,“至八月底水深尚有八九尺”。次年,沙市以东之堤又溃一百余丈,江汉平原的监利、天门、两阳等被淹。道光年间的荆江大堤,可谓漏洞百出、摇摇欲坠,《监利县志》称:“十年中少则决二三,多则决四五,甚者频年决。”治水之策,实在不能没有堤防、大坝,可是人们又不能不深长思之:浩然之水是堤防大坝能一劳永逸地阻挡得了的吗?

魏源考察了两湖水利后,在《湖广水利论》中有精辟之见,他认为数十年中“告灾不辍,大湖南北,淹田舍、浸城市、请赈援,无虚岁”的根源,在泥沙淤积与围垦过度:

“下游之湖面、江面日狭一日,而上游之沙涨日甚一日,夏涨安得不怒?田亩安得不灾?”魏源主张派出大员,“遍勘上游’如龙阳、武陵、长沙、益阳、湘阴等县地,其私垸孰碍水之来路;洞庭下游,如南岸巴陵、华容之私垸,北岸监利、沔阳之私垸及汀洲,孰碍水之去路”,然后“导水性,掘水障”,“毁一垸以保众垸,治一县以保众县”。

魏源是在寻根究底了,他主张的“遍勘上游”及下游以弄清“孰碍水之来路”及去路,然后“导水性,掘水障”,是顺!应自然规律的。他所指出的“上游沙涨曰甚一日”之忧,实际上说的就是水土流失,洞庭湖的命根、祸根均在上游。倘若魏源更加直接地提出,在上游之地保护森林,广植树木,以保水土而求水之安澜地之安宁,那么魏源就是世界生态环境学的第一人了。

道光末年,王柏心的《导江三议》也颇有见地,建议疏导虎渡口,“分江水大半南注洞庭”。王柏心还主张对荆江大堤的决口不应堵筑,而留作分流水口,“南决则留南,北决则留北,并决则并留,因任自然而可以杀江怒、纾江患,策无便于此者矣”。王柏心的导江之策没有得到实施,或者说无人敢以此为之。其实不妨一试,堵了几千年堵不住,试一回不堵又如何?当然在不堵之前要有周密策划、疏散、安置等等是又一个大工程了。况且今日荆江两岸人口之密集、城乡之繁华已非王柏心时可同日而语。

清朝乾隆以后的洞庭湖围垦形势,大有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意思。湖区之外,又垦到了丘陵山区,在清初还是老林深谷、地旷人稀之地,后来却是“尺寸隙土,无不辟谷”,以致虽过去是“深山穷谷”,后来却有“烟火万家”。至此,湘江流域草木凋敝,几乎不再有像样的森林,一派“童山濯濯”,并且缺柴,缺柴是古往今来一地一县森林被毁的最确凿的证据,善化柴炭价格“数倍于昔日”《善化县志》,嘉靖年当时要老百姓垦殖山林,并“广种杂粮”。《巴陵县志》对此回顾而评价道:“自今以观,则因种杂粮而恣开垦,山土浮动,一值大雨时行,随高水而冲注,以致湖汊泥淤,易成泛滥,近山膏腴且屡遭沙压成废,此又恤民瘼者所当为也?”这一记载极有现实意义,“近山膏腴屡遭沙压成废”这句话告诉后人,巴陵近山富饶之地已经开始沙漠化,时在乾隆年间,所谓“康乾盛世”之际。

当“盛世”时,土地很容易沙漠化。

魏源也持此论:“凡箐谷之中,浮沙壅泥,败叶残根,历年壅积者,至是皆铲挖疏浮,随大雨倾泻而下,由山人溪,由溪达汉、达江,由江汉达湖,水去沙不去,遂为洲渚,洲渚日高,湖底日浅。”湖泊洪枯,在诗人笔下又是别一种感叹了,袁枚《过洞庭》有句道:“我昔舟过洞庭湖,万顷琉璃浪拍天;我今舟行洞庭雪,四面平沙浪影绝。”“春自生,冬自槁,须知湖亦如人老!”《大清一统志》说,洞庭湖“每夏秋水涨,周围八百里,其沿边则有青草湖、消湖、赤沙湖、黄驿湖、安南湖、大通湖,并合为洞庭。至冬春水落,众湖俱涸,则退为洲汊沟港”。当乾隆之世,西洞庭湖已经败象纷纷了,如《安乡县志》所载:“随其涨落,弯环数里,支流而合大水者曰港;水落复流,大者数里、小者二三里者曰湖;众水相合而入者曰口;深隈不竭可以藏鱼者曰窖;湖泊之间隆然而起者曰洲;低溺之所可樵而可渔者曰澥。”如是观之,对洞庭汛期的洪波泛涨田湖莫辨的盛况,要作更进一步的分析了:

部分原因是因为湖底泥沙淤积抬高、湖泊水面缩小所致。

对整个洞庭湖区,当时汛期水势大小主要取决于入湖的南水大小,涨水时间长短取决于洞庭湖出口以下的长江水位高低,嘉庆重修的《湖广通志》说,在入湖诸水中“惟湘、沅最远,故每岁视二水大小为湖面广狭,而消长迟速则又视江、汉为归。若江、湘并涨,湖将不雨而溢”。

道光年间为洞庭湖扩大的全盛时期之说,虽然流行却并不可靠,很可能是适得其反:洞庭湖因天然水面急剧萎缩而危机重重,“其湖面估计至多不会超过4000平方公里”《洞庭湖的变迁》),这一判断可以得到道光年间不少学者论湖记载的支持。魏源说:“自江至澧数百里,公安、石首、华容诸县,尽占为湖田”,“私垸之多,千百倍于官垸、民垸;私垸之筑,高固甚于官垸、民垸。私垸强而官垸弱,私垸大而官垸小”,“向日受水之区,十去其八矣”。魏源所说的私垸与官垸的比较,实际上指出了一个事实:洞庭围垦已完全失控,在道光年间已是全民运动,人人得而垦之,占为己有,是为私垸也。

中国的事情只要弄到这个地步,大体便是无法收拾了。

道光末年,主张决而不堵的王柏心也说:“今之洞庭非昔之洞庭也,阔不及向者之半。”由此可见,19世纪中叶的江湖关系,已经毫无平衡、和谐可言,势如累卵,一触即溃了。荆江大堤加高培厚,年年如此,人之可为者;荆江洪水随之上涨,汹涌奔突,人之不知者。侯世霖的《江防论》说得透彻:“土积如山,水激亦如山。”这正是清初以来,围垦失度,泥沙并下,筑堤死守而忽视江湖蓄泄涵养水土的后果。

乾隆以来,荆江南岸大堤陆续加高了一丈多,对此种“堤加如山,水高于田”的隐患,作出正确预言并警告清政府和世人的,是侯世霖,他在《江防论》中说:

陵谷变迁,何可胜穷。撼荡崩溃,势所必至!咸丰、同治年间,荆江南岸藕池口、松滋口相继决溢,“撼荡崩溃”,终于来临。咸丰二年(1852年),石首县的荆江南岸大堤溃决;次年汛期,荆江洪水由藕池口南下夺占华容河西支与虎渡河东支故道人湖。同治九年(1870年)长江特大洪水,松滋庞家湾与黄家铺同时决口;同治十二年再决,江水由两口奔腾南下。

藕池、松滋溃口,人湖水量激增,洞庭湖区形势在汛期的风声水声中几无安宁了。民国《安乡县志稿》称:“每当夏秋,县境泛滥,惟黄山附近汤家岗等处未遭淹没,余皆堤垸溃决”,“洪水横流,人口锐减”,“荆水建银,河流改道,县治势成岛屿”。这是说,县城已成孤岛。而彭日晓在《王军门救堤碑记》中所言,也极尽感伤:“一片汪洋,百里为湖,堤之未付流波者,如额上修眉、鲦鱼背影,数痕而已。”汉寿人徐蔚华的《洞庭湖七十年变迁记》写劫后安乡:“同治九年冬,舟泊安乡县治。见县官衙、教谕各衙署破壁颓垣,街衙荡尽,人民逃徙。询之土人,则曰:夏秋水满之时,全县皆淹,止黄山片土浮水面耳!”东洞庭湖畔的人们本已熟知湖中水势有小、中、大三种之别。水势小,君山退居于陆地,港口舟楫不通;中则君山人水,沿湖48港汊均能泊舟;水势大,江湖混流,水漫连天,有庐舍被淹没。自两口崩溃后,洞庭湖已不见水势小的时候,而是“大水十常八九,中水无岁无之”《巴陵县志》这一时期“洞庭湖泊面积达5400平方公里,也是近代洞庭湖进人最盛时期的实际湖面大小”《洞庭湖的变迁》从太平、调弦两口分洪到1852年、1870年藕池、松滋崩决而成为四口分流入湖,洞庭湖水势滔天,沅湘二水的下游尽成泽国。四口水流同时带来的是更多的泥沙,江水一石’其泥数斗,游积日高,洲渚再现。《安乡县志稿》谓:“荆水含泥而下,陆续成阜,牟利者遂次第修筑,草莱芦苇,地广人稀,长、益、湘、宁及禮西人民趋之若鹜,视此为殖民地,由佃而主,由散而聚,由少而多,此县以堤垸为生命、客籍占多数之历史也。”清光绪年间,湖南布政司以“息争端而裕库收”为名,号召百姓纳资承垦,凡缴100文即可领照垦田一弓(约5亩)围垦之风又盛,游塞又起,如是往复。

进入民国,军阀混战社会动荡,湖区水利机构经常改组,官僚政客以治湖为名借公营私,尤其是名目繁多的“垦照”,集中表明洞庭湖的灾难又要雪上加霜了。

所谓垦照就是可以垦田之照,缴钱领照,悉由开垦,一切不管,发照的只要能卖到钱便万事大吉。游地尚未出露,先发“待潮照”,然后是“准垦照”等等。1918年,省长张敬売发布命令:缴费办照,领亩围垦,筑堤围垸。官僚地主湖痞水霸闻风而动,先得垦照再划地盘然后招来佃农围湖造田,佃农还要在动工前先缴每亩几斗至一石的“进庄谷”,再缴堤工费,修堤时又都是佃农无偿付出劳力。这就是民国时期风行洞庭湖垦区,使多少官僚豪绅大发其财的“领照围湖一本万利”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