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渔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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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李渔的仪容美学(2)

不仅如此。李渔之谈女性美,还常常是给那些有钱有势的封建士大夫选姬买妾提供审美上的咨询。他之所以用“选姿”作为大标题,正是表明选姬买妾的主旨;而在这个标题下谈“肌肤”、“眉眼”、“手足”、“态度”等等,也正是谈的在选姬买妾时,被买的女孩子应该具有怎样的“天姿”条件才算得上是美姬美妾,如,肤色要白,眼睛要细长善动、黑白分明,眉要曲如新月,手足要“手嫩”、“指尖”、“臂丰”、“腕厚”、“足小”,态度要“媚”,等等。在把姬妾买到家之后,就是如何修容、如何妆饰以满足声色之好的问题了。李渔《声容部》的“修容”、“治服”、“文艺”等部分,正是谈那些姬妾的主人们怎样为了“自娱”而妆饰自己的女奴。在《习技第四》中,李渔说得很露骨:“买姬妾如治园圃,结子之花亦种,不结子之花亦种;成阴之树亦栽,不成阴之树亦栽,以其原为娱情而设,所重在耳目,则口腹有时而轻,不能顾名兼顾实也。使姬妾满堂,皆是蠢然一物,我欲言而彼默,我思静而彼喧,所答非所问,所应非所求,是何异于入狐狸之穴,舍宣淫而外,一无事事者乎?”原来,要姬妾“习技”的目的,乃是提高她们为男性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仅如此。李渔还常常表现出封建士大夫变态的审美观念,这突出表现在他对女人小脚之“美”的赞赏上。他认为,女人之脚因“小”、因“瘦”、因“柔”而具有其“审美”妙用:“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也。”“昔形容女子娉婷者,非曰‘步步生金莲’,即曰‘行行如玉立’,皆谓其脚小能行,又复行而入画,是以可珍可宝。”李渔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为小脚唱赞歌:“予遍游四方,见足之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于秦之兰州,晋之大同。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至大同名妓,则强半皆若是也。与之同塌者,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向在都门,以此语人,人多不信。一日席间拥二妓,一晋一燕,皆无丽色,而足则甚小。予请不信者即而验之,果觉晋胜于燕,大有刚柔之别。”这是一篇难得的男子中心主义者变态审美心理的自白书。在封建社会,大约从五代起,为了适应男子这种变态心理的癖好,就强迫女人缠足,生生把女孩子的脚骨缠折、变形,人为地制造所谓三寸金莲。甚至连女人自己也自愿受此苦刑。对这种伤天害理之举,连入主关内的满族皇帝顺治也心有戚戚,不断发布禁止缠足令,并规定了严刑峻法;而李渔却一再赞美小足,可见其受封建传统思想文化浸染之深!实实可悲!

当然,历史的责任也不能全由个人来负,甚至主要不能由个人来负。我们指出李渔仪容美学思想乃至他的整个美学思想的历史局限,并不抹杀他的成就和功绩。我们应该像对待一切历史人物和他们的事业一样,采取历史主义的态度来对待李渔。评价李渔,主要不是看他为今天做了什么,苛求他达到今人的水平,做今人才能做的事情;而是看他比前人多做了什么,做了什么前人做不到、不能做的事情;还要看他比同时代人多做了什么事情。

用这样的标准和态度来考察李渔的仪容美学思想,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有价值的、值得肯定的东西。

李渔论人体美

李渔论仪容美,是从仪容自身的美谈起的。前面已约略提到,从某种角度来说,仪容美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仪容自身的美,即人体本然的美;一是仪容修饰的美,即对人的自然本体进行妆扮而创造的美。譬如,古今中外大量的裸体雕塑和绘画,像中国辽宁喀左县东山出土的裸体女性红陶人体塑像,古希腊的各种形态的女神(阿佛洛底忒)裸体雕像,古代印度的药叉女裸体雕像,文艺复兴时代米开朗基罗的《大卫》等雕像,近代罗丹的许多裸体雕像,以及现代的健美表演等等,都是展现的仪容自身、即人的自然本体的美;而古希腊裸体雕像头上的各种不同发型,中国的“吴带当风”的“带”和“曹衣出水”的“衣”,辛弃疾词《青玉案·元夕》中所写的“蛾儿雪柳黄金镂”(妇女头上的饰物),汤显祖《牡丹亭》中所说的“弄粉调朱,贴翠拈花”、“翠生生出落的裙衫儿茜,艳晶晶花簪八宝填”,以及现代的服装模特儿表演,都是展现的仪容修饰的美。仪容自身的美和仪容修饰的美二者应该是可以融为一体的,人们进行化妆,追求的目标和最佳效果即是二者融一;但是,二者虽然密切相关却又不是同一个东西。仪容自身,是天然生就的;而修饰妆扮,则完全是人为的事情。对于二者的关系,古人早已有所论述。前面提到,孔子在回答子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的问题时说:“绘事后素”。翻译成白话就是:“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孔子在这里谈的当然主要不是仪容美的问题,而是借“绘事后素”说明“礼乐”与仁义的关系,即“礼后”于仁义,也就是礼乐要在仁义的基础上进行。但是,我们可以从孔子的“绘事后素”这句话体会到他关于仪容的自身美与修饰美的关系的看法。孔子所说的“素”,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仪容自身,即人体本然的样子;孔子所说的“后素”的“绘事”,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修饰妆扮,即人体经过修饰妆扮后表现出来的形态。依孔子的思想逻辑,这两者是有先有后、有主有辅的,人体本然的样子在先、是主,修饰妆扮的形态在后、是辅,修饰妆扮必须在人体本然的基础上进行。

关于仪容美,李渔首先论述的,就是孔子所说的那个“素”,即人体本然的美、仪容自身的美。在《声容部》的《选姿第一》中,李渔对人体本然的美丑,如“肌肤”、“眉眼”、“手足”、“态度”等等之美丑,提出了自己的系统的观点。

关于“肌肤”,他说:“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诗》不云乎?‘素以为绚兮’!素者,白也。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常有眉目口齿般般入画,而缺陷独在肌肤者。”他认为肌肤白嫩细腻者美,而黑老粗糙者则不美。

关于“眉眼”,李渔提出,“面为一身之主,目又为一面之主,相人必先相面,人尽知之”,而“相面必先相目,人亦尽知,而未必尽穷其秘”。为什么呢?因为人的面貌形体如何,集中表现于“心”,但“心”是看不见的;只能由“目”而见“心”;“察心之邪正,莫妙于观眸子”。今人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与李渔当年所说的意思相近。可见眼睛对于一个人之美丑的重要。李渔认为,一个人“情性之刚柔”,“心思之愚慧”,可以在眼睛上见出。李渔说:“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目善动而黑白分明者,必多聪慧;目常定而白多黑少,或白少黑多者,必近愚蒙。”这种说法当然并不科学,我们也并不同意,但可备一说,是三百年前那个历史条件下李渔的一家之言。除“目”之外,李渔还谈到“眉”。他说:“眉之秀与不秀,亦复关系情性,当与眼目同视。然眉眼二物,其势往往相因。眼细者眉必长,眉粗者眼必巨,此大较也,然亦有不尽相合者。”但是,不论眉之粗细长短,重要的是“曲”“必有天然之曲,而后人力可施其巧。‘眉若远山’,‘眉如新月’,皆言曲之至也。即不能酷肖远山,尽如新月,亦须稍带月形,略存山意,或弯其上而不弯其下,或细其外而不细其中,皆可自施人力。最忌平空一抹,有如太白经天;又忌两笔斜冲,俨然倒书八字。变远山为近瀑,反新月为长虹,虽有善画之张郎,亦将畏难而却走:非选姿者居心太刻,以其为温柔乡择人,非为娘子军择将也。”李渔此论,常常印着他那个时代的历史痕迹,今天我们应予批判地分析。

关于“手足”,李渔提出,“两手十指,为一生巧拙之关,百岁荣枯所系”,“且无论手嫩者必聪,指尖者多慧,臂丰而腕厚者,必享珠围翠绕之荣。即以现在所需而论之,手以挥弦,使其指节累累,几类弯弓之决拾;手以品箫,如其臂形攘攘,几同伐竹之斧斤;抱枕携衾,观之兴索;捧卮进酒,受者眉攒,亦大失开门见山之初着矣”。因此,对于手,李渔欣赏的是“纤纤玉指”。而对于脚,李渔则盛赞“窄窄金莲”;并且,要小脚又善于走路,乃至“步履如飞”。他说,“至于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然。倘欲由粗及精,尽美而思善,使脚小而不受脚小之累,兼收脚小之用,则又比手更难,皆不可求而可遇者也”。李渔的观点,明显表现出那个时代的扭曲的腐朽的审美观念。

关于“态度”,李渔发表了如下议论:

“古云:‘尤物足以移人’。尤物维何?媚态是也。世人不知,以为美色。乌知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如云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则今时绢做之美女,画上之娇娥,其颜色较之生人岂止十倍,何以不见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惟其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是以名为尤物。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说之事也。凡女子,一见即令人思之而不能自已,遂至舍命以图,与生为难者,皆怪物也,皆不可解说之事也。吾于‘态’之一字,服天地生人之巧,鬼神体物之工。使以我作天地鬼神,形体吾能赋之,知识我能予之,至于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之态度,我实不能变而化之,使其自无而有,复自有而无也。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一倍当两倍也。试以三四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交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色一无可取而能使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态’之一字之为祟也。是知选貌选姿,总不如选态一着之为要。态自天生,非可强造。强造之态,不能饰美,止能愈增其陋。同一颦也,出于西施则可爱,出于东施则可憎者,天生、强造之别也。相面、相肌、相眉、相眼之法,皆可言传,独相态一事,则予心能知之,口实不能言之。”“人问:‘圣贤神化之事,皆可造诣而成,岂妇人媚态独不可学而至乎?’予曰:‘学则可学,教则不能。’人又问:‘既不能教,胡云可学?’予日:‘使无态之人与有态者同居,朝夕薰陶,或能为其化;如蓬坐麻中,不扶自直,鹰变成鸠,形为气感,是则可矣。若欲耳提而面命之,则一部廿一史,当从何处说起?还怕愈说愈增其木强,奈何!’”

读罢上面这段文字,读者会体味出李渔关于“态度”的这番议论,糟粕与精华共处一炉,腐朽观念之中夹杂着许多真知灼见,我们需要站在今天的思想高度予以仔细辨析,剔除其糟粕,吸取其精华。

下面我们将从几个方面,对上述李渔关于人体本然之美的一系列观点进行评论。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李渔论人体美,虽然表面看来似乎认为人体的自然形态之美在于人体的自然性质;但深入考察便会看到,他实际上表明人体的自然美主要不在其自然性质,倒在其人为性质,即今天我们所说的人化意义,也就是这种自然形态经过人类实践所获得的社会价值,--这是从审美客体这个角度来说的。若从审美主体的角度说,人们之认为人体的某种自然形态美或不美,并不是他们天生(从娘肚子里)具有这种看法,而是人类历史实践所形成的某种社会历史的审美观念在起作用。

譬如,李渔指出,妇人肤色白细者美,黑粗者不美;“纤纤玉指”、“手嫩指尖”者美,而“指节累累”、“臂形攘攘”者不美;眼睛细长、眉毛弯曲者美,而粗目大眉如“倒书八字”者不美;体型“轻盈袅娜”者美,而笨拙木强者不美,等等。但是,究其所以然,难道是因为皮“细”色“白”、目“长”眉“曲”、手“嫩”指“尖”这种自然性质本身造成了妇人的美吗?不是。事实上,皮肤的粗、细,颜色的黑、白,眼睛的长、圆,眉毛的曲、直,这些自然性质本身无所谓美丑;它们之美丑,根本在于它们在人类历史实践中所形成的文化意味、社会价值。当然,李渔当年不可能作出今天我们所能作出的这种明确的理论判断和分析;但是,从李渔的论述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他实际上(或者他自己尚未明确意识到)所强调的是人体美丑在于它们所包含着的历史的文化的意味,所表现出的社会性质和人文价值。拿“肌肤”来说吧,李渔在“肌肤”条第一句话就指出:“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这就是说,他认为皮肤的颜色(白或黑)是“妩媚”与否的一种标志。这样,肤色“黑”或“白”所表现的美丑,就不在它们的自然性质,而在它们所包含的文化意味和社会价值:妩媚与否。“眉眼”和“手足”亦如是。李渔所谓“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目善动而黑白分明者,必多聪慧;目常定而白多黑少,或白少黑多者,必近愚蒙”;以及手嫩者“必聪”,指尖者“多慧”,臂丰腕厚者“必享珠围翠绕之荣”,等等,也是注重它们的文化社会意义,即性“柔”、心“悍”、“聪慧”、“愚蒙”、“享珠围翠绕之荣”,而不是“细长”、“粗大”、“嫩”、“尖”、“丰”、“厚”等本身的自然性质。至于“态度”,其本身就是一个人文词汇,属社会范畴,自不必多说。总之,不管李渔自己是否明确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展示出人的形体本然的美在于其人文内涵、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