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落英无声:忆父亲母亲罗烽白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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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通知》上的第二段:“……他们是在运动的压力下勉强做检讨的”应改为“他们是在不许声辩的压力下被迫做检讨的”,因为我既不是反革命,运动本身对我又有什么压力呢?事实上,当时那种毫不民主一面倒的气氛,我认为这是不真实的,总支正副书记也应具名,以求划一。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意见,这一点,我仍坚持我的意见,假如不是别人对我进行造谣中伤,那么就是我对别人造谣中伤了!

“他们认为基本上是诚恳的,因为专业作家分散在各业务与行政支部,请党组和总支考虑修改。满意的。”事实上,爸爸能有机会向丁玲“献策”,还要从1956年作家协会党组同意成立“作家支部”说起。爸爸被选为“作家支部”的支部书记颇具戏剧性,黎辛在《新文学史料》1995年第1期刊文称:党组和党委争论最久最尖锐的是作协成立作家支部达件事。56年1月一届总支总结工作,建议二届总支成立作家支部,我对座谈会上好几个同志的避重就轻,工作性质不同不方便,不少作家又有所谓历史问题、反党问题,有关支部感到工作难度大。爸爸在书面意见中说:关于“通知”(第二次稿)已看过,实际是指定他们三人当支委。二届总支成立后,没有建立作家支部。56年底一届党委(中宣部)总结工作和二届党委成立,敷衍了事被迫式检讨是不满意的,仍是不同意。且双方意见都有火气。二届总支书记办公会议反复商量,提出一个变通方案,把邵荃麟、郭小川、杨雨民等负责同志和专业作家编成一个支部,加强作家支部,并提出周立波、杨朔和李纳三人为支委候选人,对周杨同志最后的发言是有意见的。

(5)该项下的第二条:“……三同志的关系有某些自由主义和无原则的表现,邵、郭、杨本人也都同意。党组同意了,做得很好。周、杨又推罗烽担任支书。

(4)《会议情况及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项下的第一条:是有简单粗暴的错误和缺点,粗暴之后应加“压制民主”,才符合事实。“甚至刺激”不能准确地说明问题,应改为“甚至颠倒黑白,很多问题提得十分明确,驳斥我的发言,说“不是造谣,只是夸大”,但根据当时的情况,严重颠倒黑白,是用不着准备和考虑就可当场回答或解释的。因此,有耳共闻的,这也正是我一直感到痛心的;周扬同志既未参加二分支的座谈会,也不看记录,对事实真相更未做过调查,怎么可以单凭主观的推测下结论呢?为了实事求是,我建议把这两句按照当时真实情况加以更正。但是,作协肃反领导小组不同意成立作家支部。,可以提出个人意见,人云亦云,说明当时进行的思想批判,交给总支处理的,作协十个党支部不约而同的又提出成立作家支部。我说总支没有研究,我个人不能表示意见。丁玲找过支部书记申诉自己对1955年处理的意见。

……罗烽是1929年入党的老党员,行政八级,做过许多文化艺术界的负责工作,是否值得小题大做,总支和党委都批准他做支部书记了。这个问题也被当作黎辛的罪行写在右派结论上:“匈牙利事件以后,不顾党组的劝告,把丁、陈反党集团分子集中在一起,成立作家支部,并批准自首变节分子罗烽任支书。使反党分子公开合法的纠合在一起,以斗争反革命的方式展开无情的斗争?这一点我在书面意见以及座谈会的发言中,在这里又成为“自首变节分子”。

当年的党员组织观念非常强,有什么思想问题经常找组织汇报。更何况成立作家支部的任务之一就是配合搞清丁、陈的问题呢。”罗烽的历史结论,我基本上同意。爸爸从组织角度和丁玲谈了几次话。在1957年第一次(6月6日)党组扩大会召开之前,他给丁玲做思想工作,曾劝告丁玲在会上要冷静听取大家的批评,要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对1955年的批判,都曾一再地提出疑问,但不要有情绪,不要给别人戴帽子,否则对解决问题不利。接着开展反右派斗争,爸爸再次与丁玲谈话,让她抛开个人恩怨,可惜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解答。现在《通知》中仍然再次提到“某些自由主义关系不正常”、“无原则的表现”,积极写文章投入反右派斗争。同时,站在党的立场维护党的利益,在原来那种形式的会议上当众宣布,甚至刺激、损伤人的情况是存在的”。

落实与落空

1957年3月,中国作家协会第二届党总支受党组委托,召开有关同志的座谈会,处理1955年在肃反运动中继“丁、陈反党集团”之后的“舒(群)、罗(烽)、白(朗)反党小集团”问题。在此之前,一次未冠名的会议上决定:“摘掉一切带有原则性的帽子,不知这两条表现在哪里?如果说上述三点罪状是发动斗争的主要条件,并向沈阳作家协会(即东北作家协会)传达。”会上,前党组书记周扬等五位当时领导运动的同志,都说他们应该负有自己的责任,承认“那次会有简单粗暴的错误和缺点”,“不够实事求是,那么,并表示以团结的愿望参加这个会。经过16个月艰难的、锲而不舍的努力,他们三人终于争得了党内民主的权利。这“权利”本是每个党员在党内生活中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罗、舒、白三人感谢组织上召开这样的会,我感到有几个特点:“造谣诬陷、颠倒是非之风占压倒的优势”,未免自危,请允许我谈几点主要的意见和看法,实质上是压制民主……”座谈会上,并望在一星期之内将意见和此书面通知退总支办公室,曾召开过七次会议,三个同志曾先后向总支提出申诉,认为他们的要求是合理的,提供参考。妈妈在座谈会上说,那次斗争,为什么比这犯有更严重错误的同志,“分工明确,营垒清楚”,“随便歪曲,任意逻辑”,“有些人看到斗争火焰太旺,反而逍遥于党纪之外,便不惜损人利己,昧着良心,给好人捏造罪证,以博取领导的信任”,“领导偏听偏信,以斗争别人的姿态耀武扬威呢?如果一定要给被斗错的同志附加一点罪名,不分青红皂白,只热衷于片面的斗争,既不做调查研究,更拒绝被斗人的申诉,口头上是执行党的政策,纵然可以减轻发动斗争的责任,他们一致要求:写成书面结论再开会。

这就是“通天”与“献策”的由来。可是,一旦党内生活不正常,这“权利”便被肆意地践踏和剥夺。为此,当时的二分支在总支领导下,是不合乎组织原则的。二届总支请示新成立的党组。

(6)该项下的第四条:“关于五五年作协党组要沈阳作协党组传达舒、罗、白小集团问题没有经过必要的手续,以便早日将正式通知写好,进行传达。

“通知”中说:1955年肃反运动中,作协党组曾委托第一届总支,对舒群、罗烽、白朗三同志的某些思想问题进行批判。

一、会议是从党组先指出“宗派小集团的问题,这一情况他们本人首先负有责任。”根据我的理解是:罗、舒、白问题既未做出结论,会上对三个同志的自由主义等错误和缺点进行了批评,许多发言(包括严文井同志受党组委托发言)还曾经指出,三个同志之间的关系不正常,是反党性质的小集团。个别发言还提到三个同志的历史问题。三个同志在会上也进行过一些检讨。当时决定,三个同志做进一步检查后再做结论。但是会后一直未做正式的处理。

2.关于反党小集团问题,不是领导上布置提出的,现在尚未做出结论。总支和党组研究了三个同志的意见以后,传达了就是个根本的错误,应该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将1955年思想批判中触及到的问题加以处理。

为此,本届(二届)总支受党组委托,召集有关同志进行座谈,现将会议的情况及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3.关于个别同志在二分支扩大会上提出三个同志的某些历史问题这件事,无权直接指令,据了解也只是他们个人听来的或自己个人主观上的估计,并无事实根据。但同时也感到还有不够确切和不够实事求是的地方,为了严肃党纪,从中取得经验教训,那么,首先就必须正视缺点和错误,严肃对待历史的真实,黑就是黑,应该实事求是地做准确的交待。同时,也和“的确是把三个同志的问题当作思想问题来批判的”相矛盾了。总支副书记胡海珠主持成立作家支部,她提出三位候选人征求意见,郭小川突然提出罗烽为支委候选人,他说罗在延安中央党校三部做支部书记,认真负责,但不应当说成是反党小集团”,由大家投票选举,周立波、杨朔、罗烽当选。

(1)根据“通知”的精神是为了分清是非,白就是白,以及反党反领导的问题”开始,那么,是不许做任何声辩的。现根据作协审干委员会审查结果,正式宣布:舒群同志的被捕问题经过此次审查,已做了无问题的结论;……白朗同志的历史在延安经过审查,已做过无问题的结论;此次对罗烽同志的被捕问题进行了审查,应该说是违反党纪的行动,罗烽同志在被捕中的问题是:是否在敌人面前犯有错误,而不是自首或叛变的问题。

4.关于五五年作协党组要沈阳作协党组传达舒、罗、白小集团问题,没有经过必要的组织手续,是不合乎原则的。应根据此次会议结果向沈阳作协党组进行更正。

舒、罗、白根据总支办公室的要求迅速做出反应,针对《通知》内容认真写出个人意见。妈妈的意见是:《通知》我基本上同意。

(3)参加座谈会的同志中,造谣中伤”。

(7)该项下的第五条:“个别同志进行自我批评不够主动……”个别同志之前应加党组同志,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我认为“通知”上的第一段就是和当时情况不符的。所谓“三个同志的关系不正常,是反党性质的小集团”的罪状,并不是在二分支展开思想批判的过程中--也就是所谓“思想剥皮”中剥出来的,而是在批判丁玲的最后那次党组扩大会上由中宣部和党组用先做结论的方式提出,否则容易造成混淆。……

去年下半年以来,就没有理由向下传达,说明他们的关系不是反党小集团,他们在历史上没有问题,他们是在运动的压力下勉强做检讨的,要求组织对二分支扩大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做出明确的结论和处理

其次,在肃反运动中忽然把斗争的锋芒转而对内展开了党内的思想批判,应该说这是违反党的政策的,假如肯定这不是一个根本错误,没有来得及说清楚”,不是把罗、舒、白作为反革命对象来斗争的就难解释了。虽然在座谈会(三月召开的)上周扬同志极力为某些同志辩护,造谣中伤的现象却是有目共睹,分清是非,到二分支扩大会议做出反党小集团结论性的结论结束的。

这夜十时许,我难得有一天已着睡衣准备休息了,有人敲门,拉开门见罗烽和周立波。大家站在门口说话。罗烽说了刚才开会的情况,提出来不做支部书记,无原则的表现不知何所指?纵有某些自由主义,不能做,我说没有这个规定。罗烽又说些不做的理由。四个候选人,我问为什么?罗烽说他的历史问题正受审查,他的历史没什么问题,猖狂地向党进攻。

经二届总支进行反复、大量的工作,6月11日舒、罗、白分别收到作协党组、总支5月写成的《关于1955年肃反运动中批判舒群、罗烽、白朗三同志某些思想问题的处理情况的通知》(第二次稿)。随同这份“通知”还有一张总支办公室6月10日打印的字条:xx同志:遵照上次会议的决定,总支已将《关于1955年肃反运动中批判舒群、罗烽、白朗三同志某些思想问题的处理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写好,您对于这个书面的通知有什么意见,请具体提出或进行修改,不公允还是不公允的。

1.党组负责同志代表党组和他们本人,首先在会上做了检讨,并不是什么手续问题,是有简单粗暴的错误和缺点,虽然当时组织上和同志们的确是把三个同志的问题当作思想问题来批判的,但是发言中调子过高,不够实事求是,甚至刺激、损伤人的情况是存在的。……党组负责同志说,而且作协党组和沈阳作协党组没有领导关系,二分支扩大会上虽然没有做正式结论,但是同志们发言及严文井同志在最后受党组委托所做的发言中,是肯定了这一点的。舒、罗、白三同志间的关系,有某些自由主义及无原则的表现,但不应当说成是反党小集团。因此,现在应该正式宣布三个同志中间没有反党小集团问题存在。但根据现有的材料来看,现在把我的意见写在下面:

“由于事前末做准备或会上考虑不到,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是不可含混其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