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拿什么来爱你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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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探究篇,谁在对应试教育说不(6)

社会上追求叛逆,个性的潮流,电影、电视中明星们过于奢华的生活,让青少年不能安静下来搞学习。

社会上存在的“黑帮”,社会中存在许多在街头游荡,无事生非的人。

不良网络信息,低级电视剧。

社会就业困难,使我们产生畏难情绪。

这是我组织的中学生问卷调查中关于“你认为当今社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象有哪些”这一话题时,中学生的回答。

少年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还没有形成,这就好像初生的婴儿还没形成良好的免疫系统,本身抗病能力就差。如果没有父母和老师良好的教育与管制,社会又没有为孩子们营造适合少儿心理的健康有序的环境,就这样让孩子完全裸露在纷繁复杂的成人社会环境中,孩子像白条条的身子进入了社会这个大染缸,社会不良因子就会像细菌一样对孩子不断侵蚀,污染。

谁都知道,所谓童年,就是相对于成年而言的,孩子玩的空间当然应与成年人不同。

可在很多的城市,你已很难找得到一处专供孩子们免费游玩、启蒙心智的场所。除开成人以娱乐休闲为主要目的的场所外,原有的少年宫是很多年前就没有了,早已取而代之的是名目繁多的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信息中心、房产中心、补习班。

十二三岁,是人生的第一次更年期,现代孩子普遍性早熟。有的孩子走入初中,便开始对青春的隐秘有了一定的探究渴望。有的县城,凡是偏僻点的街头巷尾,常常有看跳脱衣舞的地方,五元钱的门票,除了城市苦力工,就是十三四岁、无父母管束的孩子进出其间消费。一些县城电影院门前的广告画面常常是淫秽、浪荡的裸女,关键部位还用特制的霓虹灯映照着,好像广告画上的内容不是电影院的宣传画,而是过去妓院的门面招牌。在傍晚川流不息的车流里,不时见着如广告牌上一样裸露的画面或在广告车上招摇过市的半裸女子,在一些城乡集镇,这早已是不足为奇的事情。

特别是走到乡村,你很容易就会发现,由于打工导致的壮年人缺席,许多乡村缺乏生机与活力。一个年龄段的断层,使村子的孩子和老人精神上缺少依靠,也使整个农村原有的积极健康的精神生活黯然失色,代之而粉墨登场的,大多是被城市中心踢出的灰色精神垃圾与变态、变质的低俗文化。黑网吧、电游、淫秽表演、暧昧的性娱乐广告牌,甚至于庸俗至极的影视娱乐等等,倒成了孩子们没有其他更好选择的精神栖息地。

一到周末或夜晚,诸多孩子的时间大多花在了电子游戏和网络上,让父母们伤透脑筋。没有父母完整的爱和适时的监管,社会保护机制没有形成,处在心理不成熟期、性格不稳定期的留守孩子,只要走出家门,便很难执守原本纯洁的心灵。

我们不难看到,被城市淘汰出局的网吧,已经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了农村。

走访途中,一年轻老师说,是这个社会的不良环境在教会孩子犯错。城乡集镇,是农村孩子最喜欢去玩的地方。而每到夜晚,有的居民楼就开始人来人往,门口看不到牌子,走进去,却是黑网吧。有父母在家的孩子至少还有父母在时间上的约束,许多无父母管束的留守孩子走进里面就玩一个通宵。

在今年春节调查期间,一母亲说出了她的忧虑。

她说,每次看到媒体上少年数天不归猝死网吧的消息,就感到惶恐不安,因为她对儿子深受网瘾毒害已经感到无可奈何。儿子曾经创下过连续六天六晚不下网的纪录。儿子迷上了一种名叫《传奇》的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他可以和对手进行“PK”,争夺游戏里的好装备。只要成功,他便可以兴奋得好几天睡不着觉。所以抓住一切机会和时间上网。在孩子们填写的调查问卷中,还有的孩子热衷于在游戏里创立帮会一起攻城。学校老师说,孩子心心念念想着升级,到学校与老师、同学打交道都将“打怪”、“升级”等词语挂在嘴上。许多孩子不服管教,放学后第一件事就是跑网吧,而一旦这种“传奇生活”开始,孩子成绩便一落千丈。

农村网吧管理失控已经成为孩子们身边最大的祸害。

2005年,在长江下游一所中学,一成绩优秀的男孩因无法自控网瘾,成绩一落千丈,竟留下悔过遗书,服毒自杀。2008年10月4日,一农村初二男生伙同他人越室抢劫,杀害了一名身强体壮的商店女老板娘和一名8岁的女孩。孩子杀人的动机,竟只是为了筹钱上网。是什么让一个孩子的心残酷、无人性到如此地步?孩子刚满15岁,本是不能持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他凭什么能够自如地出入网吧?是谁给了他进出网吧的权利?而且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一年两年?

在我调查的过程中,一村民愤慨地说,乡村小镇,有哪个网吧老板不是主要靠赚中小学生的黑钱。“如果真正做到没有身份证或者达不到年龄的就不让进网吧,或者说抓到一个违规的网吧就取缔一个,你看还有哪个敢让未成年人进网吧!还有没有这么多的孩子犯罪!”学校教师议论纷纷。

“我们即使查到了,也对网吧没有任何制约措施。有时候,我们去网吧找孩子,老板甚至根本不让你进门。”“网吧里经常出现社会青年与学生在一起的打架事件。有一次,镇里,派出所,我们学校,还有一所学校联合起来到街上网吧找学生,结果在进去后,全部扑空。又是谁做了内线?”

一个从网吧里深度沾染了暴力、色情等不良思想而走向犯罪的孩子,伤害的可能不仅仅是他自己,一个家庭,极有可能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家庭,甚至危害的是一方平安。

今后遗留下来的大堆问题,将由谁来买单?

农村公交车上公共环境的文明秩序更是让人忧心。

“性与爱哪个先有?”“你做爱能持续多久?”“钞票多,就能经常在床上见……”“这个社会,见处女比抓本拉登还难……”去年十二月,在我前往一县级市调查搭乘的客车上,吊在司机右脑上方的电视兀自热闹极了。一个小时的行程,电视似乎很能吸引车厢内旅客的眼球。电视画面上,是一名“著名”歌星在唱歌,时不时还有电视里观众模样的人站出来拿生殖器、拿性事来提问。而名叫××的,也挑明最最喜欢这样刁钻古怪、低级庸俗的提问。

坐在我身旁和身后的是几个一十二三岁模样的男孩。看架势,他们不是第一次听这样的歌,我看他们,他们正随着音乐边打响指,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唱。我问他们问题,他们都懒得回答。邻近一妇女说,这是她们乡几个经常乘车到县城玩耍的孩子。对这几个孩子小“糙子”似的做派,她说:“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公车上居然有这样的镜头,哪个小孩子学不坏!”

还有一次也是在一个长途客车上,电视画面上陡然惊现几个男人在用生殖器作武器,练习所谓的斗敌“功夫”,身边的小女孩不明所以,问我,他们是在干什么?慌乱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赶紧扭开小女孩的头。

作为成年人,我们为什么要制造那么多的精神垃圾来污染孩子们原本洁净的灵魂!到如今,那个污浊的画面仍然如甩不掉拍不死的苍蝇,尴尬地存留在我的脑子里,我也一直在为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那个幼稚女童的问话而羞愧。

针对这些已经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如何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我们看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做出如下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六十六条规定,在中小学校院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只是我想,尽管有法可依,但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形成人人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完善的制度来促进社会营造关心、爱护、引导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督者和执法者来制止人们种种对少儿有严重不良影响的趋利行为,任其为一己私利而毒害这些孩子,那么孩子问题将成为社会的痼疾。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生存发展的无法回避的环境。因此,社会环境对每个人的成长都至关重要,社会环境的各种因素总是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所有社会成员。如果说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一种自觉的目标明确的教育,那么社会影响则是一种泛目标的无选择的无孔不入的教育。一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内容与现实情况出现反差,社会的各种影响,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会产生强力影响。

少年儿童好奇心强,求知欲望强,但是非好坏的辨别能力不强,喜欢感情用事,容易不加选择地接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一旦形成了错误的思想观念又很难纠正。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家庭和学校给予孩子的道德教育残缺不全,整合不力,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消极和负面的社会现象对孩子们特别是留守孩子们的影响后果堪忧。

特别是,中国在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组织、经济成分、就业岗位、就业方式、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已日趋多样化,传统美德的社会根基受到严重的削弱和扭曲,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伦理机制远未健全。

发生在孩子身上的许多问题,都与这种社会现状相关。学校和家庭周围的社会负面影响,犹如游走在孩子身后的一只黑手,随时都可能将他们推向道德的悬崖。社会上不劳而获、享乐主义、物质攀比等思想的泛滥,特别是社会文化市场的精神污垢皆是儿童犯罪的重要诱因。

那些渲染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影碟、卡通画册、口袋书、互联网等传媒,加上未成年人好奇心重、模仿性强、辨别是非和抵制错误能力弱等特点,很容易使孩子们染上不良行为,甚至酿成悲剧。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在拉拢腐蚀少儿犯罪时,正是钻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或缺位、或片面、或不协调的空子,利用孩子们不健康心理,而使他们成为害人或害己的牺牲品。

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环境问题,我曾于2005年4月在《湖南教育》热点追踪栏目发表过一篇文章,后获中国人民大学《素质教育》教师读本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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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民大学《素质教育》

有一种爱,不可以重来

--在校学生心理压力调查及对策

心理问题的根源来自于心理压力。现在青少年学生面临哪些心理压力?这些压力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有什么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我先后走访了湖南、湖北12所大(中)学1000多名师生,采取随机问卷调查、座谈与电话交流的形式,与他们进行了交流。

父母的精神支持与物质给予的严重失衡,让孩子远离了心灵的快乐。

--“最大的压力是他们规定了一条我要走的路,而往往不考虑我的兴趣特长”;“父母只看结果,不重过程”;“家庭经济压力越大,父母对我的期望值越高,与我的沟通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