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活·文学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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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关于《神灯》--致冯骥才(2)

一是你在写人物时,首先把握住了真实性这一关,所以,你的人物不管是英雄还是走狗,是男是女,都显得真实可信,言语行动符合他(她)的性格特点。还是以郑玉侠这个英雄人物为例。我所以以她为例,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目前我们一些作品中的英雄人物往往不能令人信服,给人明显的编造、虚假的痕迹。分析她,可能会对创作有一点启发。你是把郑玉侠作为一个代表着我们民族利益向外族帝国主义势力进行英勇斗争的英雄来写的。可你在着笔时,却不是一下子就把她写成一个具有高度的民族观念、非常明确的爱国热情的人物。她孤单一人去火烧河楼教堂的原动力并不是上面讲的民族观念和爱国热情,而是发源于她同洋人教堂的切身杀父之仇。我非常拥护你这样处理。这种处理才符合生活的真实,也符合郑玉侠这时候的思想感情。如果你不这样写,让她一出场思想境界就很高,很明确,那就糟了。我们想象郑玉侠这样一个女孩子,从小就没有了父亲,孤儿寡母靠着开个小水铺和卢万钟的一点接济相依为命。她们在那样一种社会环境中,是会受到很多方面的歧视和欺负的。她们如果没有极大的冤屈和切肤之恨,怎么还敢去自己招惹是非呢?因之,当郑玉侠还不知她父亲死去的原因时,她是一个很勤劳温顺的姑娘,她对赡养她们母女的卢万钟一家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对自己的母亲非常孝敬。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她既有对恩德相报答的一面,就自然会有对深仇大恨狂怒报复的一面。因之,郑玉侠母亲在临死前把她父亲惨死的情况告诉她时,她怎么能抑制得住这样的愤恨怒火呢?所以,她去火烧教堂首先是为了给父亲报仇,而绝对不会是反对外族压迫、解除国家的羞辱。她当时的勇敢、坚强也是来源于此。但是有了这一点,我相信她以后是会逐步发展到更高的地步的。尽管如此,我也不会去批评她把家仇置于国家民族利益之先,我反而认为她的仇是和国家与民族利益相一致的,她仍不失为一个英雄。她是一个令人信服、令人同情,有着她独特生活境遇、不幸命运的典型人物形象。

第二点,我认为你很善于写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这一点,我曾在你的中篇小说《铺花的歧路》里看到过。在那里,你对青年女学生白慧的矛盾心理就描写得比较成功。这一次,我又在卢大珍的身上看到了你的这种才能。由于郑玉侠火烧河楼教堂,给卢大珍一家引来很大的不幸,父亲被捕,母亲因为沉重的打击也不幸病死,她同哥哥大宝也随时有被杀害的危险。卢大珍同郑玉侠过去是如同亲姐妹一样的好朋友,她们家为了郑玉侠母女的生存做出过极大的牺牲。在出现这种大乱后,二人突然被分开了,时时互相惦念着。可是当郑玉侠千方百计地派人找到卢大珍,让她离开危险的境地同自己合聚时,却意外地遭到了坚决的拒绝。当郑玉侠派人从混混儿们手中把卢大珍抢救出来,避免了被揉躏被屠杀的命运的时候,她见到郑玉侠竟说出了“我恨你”这样一句让人非常意外的话。意外吗?确实意外,但仔细想想,却在情理之中。在卢大珍看来,大年三十,她们一家正准备高高兴兴地过年,却因为郑玉侠的行动给她们带来了一场大悲剧。她能舍得离开母亲,能看着父亲被折磨成那样而不痛心吗?大凡一个有情感的人都会感到万分悲痛。她怎么能一下子理解郑玉侠的行为呢?因之,经过这么大的反复,她这时对郑玉侠愤恨就非常自然,甚至打郑玉侠一耳光也不算过分。她这时的感情只能是这样,除此则是不可信的。

你写会友脚行的总把头混混儿头子巴虎和陶六的一段,心理变化活动也非常精彩。为了叙述准确,看得明白,不妨把这一小段抄录下来。当穷苦脚夫王有福因为老婆害了产后风起不来炕,实在没钱治病,就私自去扛了两件私活,被站街的小把头陶六告发了,结果被巴虎打断了腿,他哥哥王有顺正要背他出门走时--

黄三秃冷冷地问:

“王有福,你扛活赚的钱呢?”

趴在哥哥背上的王有福声音又小又弱地答道:

“都交给陶六爷了!”

站在一旁的陶六发窘地说:

“在我这儿。”

黄三秃这才摆摆手,放王家兄弟去了。

陶六是个善机变,小聪明很多的人。他不等巴虎来问,已从囊中掏出钱来,捧到巴虎面前。瘦黄的面孔上摆出献媚和讨好的笑容,说:

“还没得机会交给您呢!”

他说完,望着巴虎向来是变化莫测的表情,心里揣摩巴虎的想法,暗暗希望巴虎不把这当做一回事,又生怕巴虎因此暴怒。

陶六刚才把王有福扭来向巴虎表示自己尽职,并没提王有福是否拿到钱。他不提,巴虎也不知道,便可以悄悄贪下这几个钱。但黄三秃一问,问出了破绽。巴虎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巴虎在可怕的寂静中沉吟了一会儿,然后抬起一只手摇了摇。陶六得到这意外的赏赐,又惊又喜,脸上藏不住得意和满足的心情。但他还不敢轻易收下。巴虎的心理与脾气是不可捉摸的。他担心主子是用这一招来试探他的私心与对其尽忠的程度。便咧开满是皱纹、灰白色的嘴唇,柔声说了一个微妙的字儿:

这不表示拒绝,也不是欣然接受,而是一种探询。目的是让主子再明确表示一下刚才的意思,他再接受下来就稳妥了。

巴虎忽然撩起眼皮,把眼珠斜在眼角看着他。目光渐渐变得冷峻,含着讥诮和嫌恶,慢慢又变得凶狠可怕。陶六见巴虎的手放在了腰间的皮条上,顿时感到不妙。刚要用好听的话把自己的意思解释一下,猛然巴虎飞来一拳,

“砰”地一下把他打出七八步远,手里的铜钱飞得满屋子都是。陶六捂着挨打的腮颊,头昏脑胀,耳朵里嗡嗡响,听着巴虎在骂他:

“王八蛋,你竟敢跟我耍起花招来了!”

陶六翻身趴在地上,摘下帽翅,叩响头,赔不是。

我真佩服你刻画人物的能力。这里只用了不到700字的篇幅,你却把巴虎和陶六此时的心理变化描写得淋漓尽致,好像这事就发生在眼前一样,生动而层次清晰地表现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巴虎的主要性格是粗野凶残,但在这里却表现了他阴毒奸诈的一面。

有一些作品很不善于表现人物的复杂心理活动,因之形象就不丰富,似乎像个木偶一样,没有思维活动,任由作者摆布。

三是关于人物的多样性,这我在前面已简单地提了一下,不想再作具体的分析了。但有个想法却想趁此机会和你共同议论议论。这问题就是,到底人物性格有了什么区别才算是多样性了呢?我现在看到的不少作品,作者在写不同的人物性格时,总是要写他们有什么不同的脾气和爱好,说话、做事有一些什么特点,甚至连他们的穿衣、习惯动作、长相等都不厌其详地做很细致的描写,我想作者的意思是要让读者从这些可见的现象上把人物区别开来。我在读作品时,觉得这些描写是能起一些区别作用的,但放下作品后,很快就把它忘得干千净净,对人物还是留不下印象。因之,疑问就产生了。后来我拜读了一些名家的阐述,加上自己的思索,有了这样一些想法,不知对不对,不知你在创造人物时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我认为,上面提到的那些人物的习惯特点是可以放在人物的性格区别中的,因为人物的思想感情总是要通过行动表现出来。但是,仅有这些是很不够的。人物的性格区别主要的并不在这里,而在于人物的思想感情、政治态度以及他的重大行动中。例如,主要代表阿Q性格的绝不是他的疤痢头,而在于他的“精神胜利法”;安娜的主要性格是她对于爱情的追求,决不主要表现在她总喜欢穿黑颜色的衣服。像这类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来,但我却很难举出一个人物,他的表面现象能代表他的主要性格特征。所以,我觉得,作者在写人物时,一定要把笔锋伸入到人物的复杂多变的思想政治态度和丰富多变的感情生活中,具体地、细致入微地表现人物的思想内含,而不要只停留在一些表面的现象上,或是简单地给人物贴上去一个什么政治标号就完事。这才能写出千千万万个有着个性化特征的典型人物形象来。在《神灯》中,我认为除了前边提到的几个人物外,像津城的四门千总任裕升、侯少棠的父亲侯善颐也是写得比较好的人物,显示了他们与众不同的个性。

骥才同志,关于《神灯》,上边讲的大都是一些好话,但坏话也不能不讲,下面就讲几句坏话。至于正确与否,你只把它作为一个参考就是了。

卢万钟这个人物一开始你是狠写了他几笔的,也确实把他的形象突现出来了,尽管你是把他作为一个次要人物来写的。但我认为你对他的待遇不那么合理,似乎还可以适当地做点改动。初接触他,我还以为他会在后边的活动中起什么很关键的作用,根本没料到你把他安排得这样不幸。他好像一只凶猛的被装在铁笼子里的老虎,从外边看似乎很可怕,但究意怎么厉害并没显示出来。他很快就束手就擒,悲惨地死去了。至于他30年前的显赫功绩,人们只能是记着他一份功劳,可对今天有什么作用呢?你完全可以让他再发挥一些作用,最少是凭着自己的武艺做一些拼死的斗争后再死去,这样对别的人物的影响、对他自己的形象塑造都会更好一点。再一点是,你对义祁拳的描写淡了些。义和团与红灯照几乎是同时并存的,他对红灯照女士们聚集、兴起的影响肯定是很大的。可你在第一卷写红灯照兴起时,对这一点却有忽略之嫌。可以看出,你是注意到了,但写得比较简单,只是点了点。我认为渲染得不够充分。如果把义和拳反抗的气氛描绘得再充分一点,对于人们理解红灯照英雄们的行动一定会更有力一些。你是不是以为你已写过长篇小说《义和拳》,在这里再写多了,读者会批评你重复呢?假如有这种担心,那是不必要的。因为,《神灯》毕竟是一部独立的作品,它应当有这样一个部分一把人物的环境写得更典型。

《神灯》第一卷发表了,我想它一定产生了一些影响。希望你继续努力,在比较短的时间里把第二卷、第三卷赶快写出来,让大家看到更复杂、更精彩的场景和形象。

没想到,杂七杂八地给你写了这么长的一封信,真怕耽误你的宝贵时间,就此打住了。

(197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