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一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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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省世(3)

在“老少配”的风气引领下,不光结婚要花样翻新,征婚启事也讲究出奇制胜无论女的男的老的少的,征婚时就没有不敢说出口的话,没有不敢公开提的条件,在这里不妨顺手摘录几则(哪个报纸上都有,网络上更是随处可见):

深圳一位40岁女人的征婚词:“一枝花的徐娘,胸部魅力无穷。寻觅不服伟哥也一样强壮的猛男,拒绝沙发土豆:(即成天赖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男人)。”

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愿意找“长腿姐姐或姑姑、阿姨都行”。(干嘛不把奶奶也捎上?)

一位23岁自称“窈窕淑女”的,“寻找具有超强经济实力的男士,年龄不限。”这等于公开声明找的是钱。难怪许多真正具有超强经济实力的钻石王老五,因其太富有,反而不敢结婚了,怕的就是碰上这类“掘金娘”。如李嘉诚的次子李泽楷,公开宣称事业第一,母亲第二,爱情第三。还有胡润中国富豪榜上的首富王磊、捜狐的总裁张朝阳等等,都是富得不敢轻易结婚的人。

《辞海》上说,古时“婚”亦作“昏”。如果说,过去是“女”的发“昏”才成“婚”,现在该轮上男的因结婚而发昏了。所以,精明的现代人防备结个“昏头昏脑”的婚,在结婚前趁着还没发昏先签下各种各样的结婚协议,以限制自己发昏。比如,有的规定女方在婚后的体重不得超过80公斤,超过一公斤就罚款多少。更多的是关于财产怎么分,要不要孩子,谁先死了怎么办,一方有了外遇怎么办,两人过不下去要离婚怎么办……像以花心闻名于世的奥斯卡影帝道格拉斯,与著名影星泽塔的结婚协议上就规定:“男的拈花惹草,给女方万英镑的赔偿费。如果离婚,按结婚年限每年补偿对方100万英镑。”

说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婚配,难免要惹得人发问:那么你说什么才叫婚姻呢?我给不出更好的答案,但可以求教经典思想家的经典答案。这是个老掉牙的故事:柏拉图有一天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没有马上回答,却叫他先到杉树林里去挖一棵最好的树回来做圣诞树,但只能选取一次。柏拉图充满信心地出去大半天,终于拖着一棵看上去并不是很起眼的树回来了。苏格拉底向他:“这就是林子里最好的那棵树吗?”柏拉图说:“因为只能选一棵,选完后似乎看见前面还有棵更好的,但时间和体力都不够用了,也就顾不得管它是不是最好的,先拿回来了。”

这时,苏格拉底才告诉他:“这就是婚姻。”

婚姻之“痒”

现代人喜欢用一个“痒”字,恐怖主义分子的袭击和自杀性爆炸是世界之痒”,伊朗、朝鲜的核设施是之“痒”,法国、荷兰的全民公决否定“欧宪”成了欧盟之“痒”,男人不男为女人之“痒妻子施暴艿丈夫乏“痒”,腐败是官场之“痒”,作弊是足球之“痒”,甚至连国庆黄金周也弄出个“七年乏痒”……个痒那个痒,仿拂当今世界处处发痒,现代人身上无处不痒。

痒了就要抓,就要挠,现代之痒大多是越挠越痒,越痒越挠,重至挠破,血糊肉烂。然后开始新一轮的痒。而在当今诸多的痒中,似乎惟婚姻中的“痒”最多。

不信咱们就数数看

“婚姻的一年半之痒”。美国一家研究机构,最近公布了他们经多年跟踪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新婚夫妇18个月后,新鲜感消失,以前双方隐藏很深的缺点开始暴露出来,从而产生失慈感,导致夫妻分道扬镳。

吕娟在《26岁,逃出围城》一文中介绍了中国年轻人的婚姻现状,结婚在一年半之内离婚的最为普遍,最短的只有一个月。以南京个区为例,在20年前三个月的离婚人数中过不了18:个月之“痒”的占到80%。北京白领林蕾,在公司加班到晚上11点钟,那天她有点发烧,浑身酸痛地回到家,见丈夫倚在床上看电视,看她回来都没有动弹,反而发牢骚:“我真是可怜啊,虽然结了婚,袜子脏了都没有人给洗。”林替一跃而,浼完丈夫所有的袜子,第二天离婚。

真是现代烈女,这年头谁还在乎谁?现代人都喜欢以自我为中心,灵机一动,说离就离。何况现在离婚又不丢人,说不定还是大好事。果然,林蕾离婚后两眼放光,整个人好像又活过来了,随心所欲地装扮自己,重新吸引了众多追求者,她于是喊出一个口号:

“早结,早离,早开始。”

似乎没有离过婚,就不能开始新生活,结婚、离婚不过是人生的预备阶段。

现代人的婚姻如學侥幸闯过了个月的第一道坎扎,后边又面临着“五年之痒”。据全国的离婚统计,5竽以内的占40%。

这个婚姻的“五年之痒”,可能跟第二代出世有关:要了孩子有要孩子的麻烦,不要孩子有不要孩子的问题。鶴岗一美男子剑锋,娶了美女晓雨,婚后生下一女,孩子太小还脊不出丑俊,待到孩子稍大,变得又黑又丑,这成了剑锋的一块心病,整天怀疑这不是自己的孩子,要做亲子鉴定。最终晓雨不得不坦白,自己过去就是这样一个丑女,靠美容变成现在的样子,但基因不能美容,故生出的孩子还是像先前的她。两人只好离婚,好离好散,女的反给了男的一笔钱,不知是精神损失费,还是玷污美男基因的赔偉金?看看,美容竟然也能构成现代婚姻之“痒”。(单正平《人造美女的伦理问题》)

现代人经济独立,情感活跃,婚姻的约束力越来越小;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于是就盛行亲子鉴定。这样一来更闹得现代夫妻容易疑心生暗鬼,搞不清自己的孩子是不是真是自己的,疑心起,靖姻也就亮起了红灯。孩子也成了现在的婚姻之“缚”。

有孩子就好受吗?一对年轻的夫妇,婚后三四年没有孩子,男的想要,女的却不要,男的有一次提前回家,看到妻子脱得赤条条正在电脑前跟网友通过网绛做爱。这就又多了条“网恋”,更是现代婚姻之“痒”。

但,千万不要以为“婚姻之痒”为青年男女所独享;过了“五年之痒”,再往后就是“十年之痒”。结婚头10年离婚的占50%。后边紧跟着是“二十年之痒”,占到70%。

此时孩子已经长成,家庭负担减轻,没有让两口子必须凑合下去的外在压力了,老账新账、或老伤新伤加在一起,就变得不可忍受了。现代心理学证实,夫妻间的关爱是有周期性的,有起伏,分高低,在低潮阶段,一点小事就会激起对对方的格外不满,这个阶段处理不好就会走向离婚。

特别是那些有所成就的中年男女,前20年苦于奋斗,或拼命挣钱,或玩命往上爬,当老境渐近,不可能不产生危机感,一下子会在感情上变得如狼似虎,厌烦了形式婚姻中的冷漠和疲疲塌塌,便想法打破它去追求更有激情的婚姻。

据社会学家的调查显示,当今社会上有一批黄金王老五和单身富姐,他们的存在本身就对中青年婚姻构成威胁。不是有这样的短句子吗:二奶的存在威胁老婆,当二奶成了老婆,别的女人又开始威胁她。大城市里甚至开始流行婚姻猎头,专门负责为富哥富姐寻找“幸福的目标”。有诱惑就有被诱惑,自然会对婚姻形成巨大的冲击。

婚姻度过了中年危机,越到后边“择”的间隔就越长了。最近媒体在热炒婚姻的“四十年之痒”。结婚40年,年龄至少有60多岁,有的已是七老八十,怎么突然也效法现代小青年闹起了离婚热呢?如上海80老人张翁,嫌老伴太节俭,对他大吃大买各种补品多有唠叨,便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离婚。

俗云:“少年夫妻老来伴”,当一对夫妻老了,连作个伴的感觉都没有,自然更不可能相依为命,天天大眼瞪小眼的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就会谁看谁越看越别扭。

到了七八十岁的这种“痒”,应该是婚姻中的最后一“痒”了,可称“老年搔痒症”。这看起来有点乱,现在的人怎么从一结婚就开始痒,一直到老都痒不够,可谓活到老,痒到老,无时不痒,一生都痒。

痒”是一神时尚吗?不”还有比这更时髦的。那就是不结婚也痒,还没有结婚先想到离。眼下时兴这样一种结婚协议:“如果没有两层楼的房,就请准备两间房,如果没有两间房,就请准备两张床。”

还有,首专门为这些未婚先“痒”的男女写的喜歌:“我们要天天相恋,但不要天天相见;要有共同的生活经验,但不要共同的房间;你可与别人约会,但不要让我发现;我偶尔也会出轨,但保证心在你这边。”

一这个歌的别名叫“鬼话连篇”。

驾驶感

——“汽车狂欢节”畅想

1、20世纪40年代,正处于冷战状态的苏联,异乎寻常地购买了一部好莱坞根据斯坦贝克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愤怒的葡萄》。意在展览美国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困,以活生生的画面教育苏联百姓。不料影片放映不到两个月,就被匆匆撤下,因为影片给苏联人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银幕上所显示的贫困,而是每个美国人都有一辆小汽车!

想想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最令中国人惊讶的是什么?同样也是汽车。原以为“世界上那三分之二还没有获得解放的人们,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岂料他们竟是坐在小汽车里。而那时中国最吃香的职业,却是“方向盘”和“听诊器”。“方向盘”之所以吃香,是因为“离地三尺,高人一等”。也就是说,汽车比人尊贵,人因车坐公共汽车为什么就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因为没有驾驶感。

长春一汽大众司2001年推出了一款“宝来轿车”,被誉为“驾驶者之车”。这种称谓有点怪,难道还有“非驾驶者之车”吗?

后来我到了一汽大众,才闹明白所谓“驾驶者之车”,强调的是一种驾驶感。此车凸显驾驶者的自由,用驾驶感取代乘坐感,即变被动为主动。这全释了一种全新的汽车理念,颠覆了传统的“坐”汽车的观念。

进入改革开放以来,给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造成巨大冲击的,仍旧是汽车。著名的华西村富裕起来之后,一次购买了250辆捷达小轿车,排着长队开进村子,曾轰动一时,被媒体炒为佳诘。曾自称是“世界第一庄”的大邱庄,视“庄主”萬作敏的坐骑“奔驰600”为图腾,村民们自称,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庄主”的奔驰车在不在,车在便心定神安,一顺百顺城市里就更不用说了。有钱人斗富,首先就在汽车上显摆;结婚炫耀幸福也要在迎亲车队上比豪华;甚至连祭奠死人,也要烧一辆纸糊的轿车;现在中国的官场,差不多就驼在奥迪车上,政府不知下过多少文件,规定哪一个级别的官员该坐什么车…可见金钱与权力,乃至人的尊严、追求和理想,都要依赖汽车体现。

中国人太多了,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你湮没在13亿人中怎么才能引起别人注意?靠汽车就能很容易地做到这一点。汽车成了现代人的标志。就像布什的竞选主管肯梅尔曼在分析选民成分时所说过的:开豪华车,练习瑜伽,差不多就可以肯定是一个民主党人。开林肯或宝马,并拥有枪的人,才会把选票投给布什。中国的汽车社会也正在逐渐成熟”慢慢地也可以根据汽车便能断定其人的身分。

2、就这样,人们几乎是在欢欣鼓舞的诱惑中,不知不觉地被汽车改变了,仿佛不是人驾驶汽车,而是人被汽车所驾驶、所追赶。看吧,中国到处都在修路,“要想富,先修路”——已成了不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万应灵药。为什么修路能致富?路一修好汽车就来了,汽车是财富的象征,汽车的滚滚车轮,可带动滚滚财源。于是,老路在拓宽,新路在无限制地伸延,公路如网一样覆盖了大地。

城市像发烧一样在急剧膨胀,向郊外扩展,一切都是被汽车逼的为了汽车的便利。汽车的发展引发了一场城市“大跃进”……有史为鉴。

俗云:“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堆出了城市。”而汽车,又剧烈地改变了城市,决定着现代城市的面貌。只要稍微回顾一下近一个多世纪来,汽车和城市的发展过程,便一目了然。世界上第一台以汽油为动力的内燃机,是1885年由德国人卡尔本兹和哥特利勃代姆莱发明的。但真正把汽车变为大众化交通工具的,却是美国人亨利福特,人们称他的型汽车,“改变了美国,改变了世界”。

国际上公认的“改变世界商业历史的20个决定”中,福特汽车公司于1914年,给员工开出5美元的日薪,被排在第四位。当时福特汽车的生产线正陷于困境,工人流失率高达370%,福特不得不雇佣近5万人,才能勉强维持只相:当于14万人的劳动规模。福特希望通过每天向工人的口袋里放进5美元(以前工人的日工资只有234美元),并将工人的劳动时间由9小时减为8小时,能稳定住人心。不料这一决定竟引起一连串的社会效应,渐渐地竟改变了整个美国的社会结构……由于工人的工资高了,有了购买力,汽车的单纯制造者变成了消费者,汽车的销路大增,自然也就更剧烈地刺激了汽车的生产。而高工资又催生了一批以高级技工和白领为代表的中产阶级,逐渐成为美国社会的中坚。

到1928年,约有1600万辆福特型汽车从传送带上投放市场,平均每五个人就有一辆小汽车。当时美国的汽车产量,占了世界汽车总量的85%。有了汽车就得修路,道路又刺激了郊区城镇的发展,在那个美国汽车和公路发展的全盛时期,每年建新房83300幢,其新房建造率是以往的两倍多。每个大城市的边缘地带都有许多新的郊区城镇连翩而起,驼在汽车上的美国城市经历了一场戏剧性的空间转换,来了个里外大调个儿,出现了中心区每况愈下,而外围蒸蒸日上的新模式,美国在不知不觉中身不由己地变成了一个郊区国家。

汽车使城里人享受到以前无论如何都享受不到的好处,清新的空气,安宁静谧的环境和大自然风光,既有乡村的全部优点,更兼城市的一切便利。(《潜滋暗长的疆界一百五十年来美国郊区的发展》肯尼斯杰克逊著,迟越译。)这像不像现在的中国?

郊区化过程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城市增长的重要功能。

可为什么非要说是汽车改变了城市的面貌,而不是电车、火车?电车和地下火车几乎都是直通市内商业区,似乎是在鼓励人们跟市中心保持经济和社会的联系。然而它们是有轨道的,因此是保守的,总是沿着一定的路线往返运行。而小汽车是创新的,有驾驶感,可随心所欲,任意驰聘。

20世纪末,美国总统胡佛任命了一个委员会,调查美国生活的现代趋势1933年,以《美国当前的社会趋势》为题公布了调查结果,对私人小汽车有如下的描述:

“新交通工具之所以在短期内受到普遍的欢迎,多半可归结为以下的事实:小汽车使车主来去自如,这已是旧的交通工具所望尘莫及的了,汽车备于身边,可供随时驱驰之用;自己驾车外出,路线、目标任意选择,时间、速度随心所欲;行囊2裹之累已不在话下;更可取者,乃是用较小的开销,便可携全家出游。种种方便加大了汽车使用率,也加速了汽车的普及。”

这就是驾驶感的作用。只能拥有自己的汽车,可以获得这般美妙自在的驾驶快感。

3、2006年夏天,一批作家应《作家》杂志社之邀赴长春参加一个讨论会,题目是“现代工业化进程和文学创作”。我却宁愿称这次文学讨论是一个“汽车狂欢节”——这个“现代工业化进程”最后也可以归结到“汽车的发展进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