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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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先秦时期的反腐倡廉思想(2)

《周礼·天官·小宰》说:“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郑玄注:“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善,善其事,有辞誉也。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正,行无倾邪也。法,守法不失也。辨,辨然不疑惑也。”意指考察官吏政绩优劣要以“六廉”为标准。廉善指善于行事,获得好评;廉能指能较好地贯彻法令;廉敬指为官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廉正指品行方正,公明正直;廉法指遵纪守法,执法不阿;廉辨是指分清是非,明辨大义,厉行正道。“六廉”是第一次把“廉”运用于政治领域而得出的一个较为全面的评价官吏的标准。在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历代封建王朝都以六廉为基本指导思想,制定了大量详细的官吏廉政准则,建立了相应的督促保障机制,形成了中国古代历史悠久、完备连续的廉政机制。

先秦是中国历史上廉政思想的产生和初步发展时期,当时众多思想家、政治家在反腐倡廉问题上的理论建树、名言警句,给后世留下了丰富多彩、值得继承和借鉴的廉政思想文化遗产。

作为一名治国理民的官吏,是否能够自觉自愿地做到廉洁奉公,首先在于其是否有重民爱民之心。周克商之后,周公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认识到“天命靡常”,天命与民情是联系在一起的,他严肃告诫说“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周公认为,国家统治者应该“若保赤子”,即像保育自己的孩子那样保育百姓;要“恫瘝乃身”,即像关心自身疾病那样关心民生疾苦。以上见《尚书·康诰》。为此,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治国主张。

廉政思想是孔子所创儒家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强调指出:“政者,正也”《论语·颜渊》。,治国施政说到底就是执政者能否以良好的道德取向秉公办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君子”要“戒色”、“戒斗”、“戒得”,见《论语·季氏》。也就是不要迷恋女色,不要争强好斗,不要贪得无厌,而应当“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执政者不能贪图享乐,要“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绝对不能与民争利。孔子一直反对“猛于虎”的苛政暴政《礼记·檀弓下》载:“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孟子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劝告统治者要重视和爱护人民。《孟子·梁惠王下》记载:

邹与鲁,穆公问曰:“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诛之则不可胜诛,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则可也?”孟子对曰:“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而君之仓廪实、府库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君无尤焉,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

这里说的是一件让邹穆公十分纠结的事。有一年,邹国与鲁国交战。邹穆公对孟子说:“我的官吏死了三十三个,百姓却没有一个为官府而牺牲的。杀了这些百姓吧,杀不胜杀;不杀吧,又实在愤恨这些百姓眼睁睁地看着长官被杀而不去营救,到底怎么办才好呢?”孟子回答说:“灾荒年岁,您的老百姓,年老体弱的弃尸于山沟,年轻力壮的四处逃荒,差不多有上千人吧。而您的粮仓里堆满粮食,府库里装满财宝,官吏们却从来不向您报告老百姓的情况,这是他们不关心老百姓并且还残害老百姓的表现。曾子曾经说过,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也会怎样对待你。现在就是老百姓报复的时候了。不要归罪于老百姓。只要施行仁政,老百姓自然就会亲近上司,肯为官府而牺牲。”孟子的回答的确让人深思。

晏子更是主张爱民。他强调“意莫髙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二十二。,统治者要“饱而知人之饥,温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劳”《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二十。,不能“夺其财而饥之,劳其力而疲之,常致其苦而严听其狱、痛诛其罪”《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一。。有一年,齐国连续十七天大雨不止,洪灾严重。但齐景公不闻不问,依然饮酒作乐日夜相继,还派人到全国各地去寻找“能歌者”。晏子多次奏请救灾,都被齐景公拒绝了。晏子只好把自家的粮食分给灾民,把车马、器物放置在路边供人使用。然后他再徒步去见齐景公,气愤地说,“百姓老弱,冻寒不得裋褐,饥饿不得糟糠,敝撤无走,四顾无告。而君不恤”。

晏子以只顾自己享乐而视民如草芥的行为会危害国家社稷警告齐景公,逼迫齐景公开仓赈济灾民。《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五。

管子更加注意到民心向背与国家治乱关系。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安存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要求统治者顺民心,达民意,体民情,遂民愿。管子还提出:“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措也。”《管子·牧民》。管子所说的“四维”分别是礼、义、亷、耻,明确把“廉”列为治国之纲,这在中国廉政思想史上有着重要意义。

廉政问题归根到底是吏治问题。廉政先廉吏,善政先善吏。早在夏朝,统治者就有所谓“夙夜惟寅,直哉惟清”《尚书·舜典》。的廉政思想。西周在选拔官吏时,吸取夏、商亡国的教训,特别强调道德品行,以“六德”(即知、仁、圣、义、中、和)与“六行”(即孝、友、睦、姻、任、恤)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

从“六德”和“六行”的内容看,西周对于官吏所要求的道德价值取向十分明确,只有官吏道德水平高、自律性强,才能抵御各种诱惑,真正做到清廉自守。

由于司法官吏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西周在选拔司法官时更是强调必须遵循“有德惟刑”的标准,即司法官吏既要道德高尚,又要知刑懂法。参见何宁生《中国古代对官吏道德素质的要求》,《光明日报》2004年4月6日。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贵族世袭政体的崩溃,封建官僚政治逐步形成,任用官吏时更加重视能力与德行。管子把礼、义、廉、耻视为维系国家的四大支柱,并强调“清洁于货”是设置官吏的重要条件,即用官时必须考虑“清廉”之节,官吏应能自觉抵制物质诱惑。《墨子·明鬼》曰:“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墨子把吏治不廉看作是神鬼灾祸出现的原因,虽然有借鬼神之力的迷信成分,但无可否认,这些“鬼神”对于官吏有很大的警戒作用。

管子认为,立国有“三本”,“三本”的中心即是吏治,官吏治不好,“属数虽众,非以尊君也,百官虽具,非以任国也”《管子·明法》。韩非则有“明主治吏不治民”(《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的精辟见解。

商鞅看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史记》卷五《秦本纪》。,破坏法制秩序的往往是贵族官吏,所以治理好官吏是商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他说:“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商君书·垦令》。要“官无邪”,则必须对各级官吏从严要求,从严治理,对违法乱纪者,决不姑息。为了预防官吏犯罪,商鞅变法后的秦国设计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从制度上设立专门监察官吏的官员。《商君书·禁使》说:“今恃多官众吏,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在官吏中设立监察官,是为了禁止人们追求私利,但是如果这些官吏自己也想追求私利,又怎能相互监视呢?因此《禁使》作者提出了“别其势,难其道”的主张,意思是精通治国方法的国君应严格划分官吏的职权,使他们难以利用职权去营私利。官吏众多,职务相同、地位一样的人不能有效地相互监视,于是,《禁使》又说:“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为亻彔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禁使》作者认为,人们的利害关系不同,这是古代帝王使臣民互相作保的根据。夫妻之间、朋友之间都不能相互包庇罪恶和掩盖错误,他们并不因为彼此的亲密关系而损害法制,人们都不能互相隐瞒过错。为了更有效地禁奸止过,充分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作用,商鞅奖励告奸,对告发他人犯罪者,国家颁给厚赏。动员一些人充当国家的耳目,以便及时捕获罪犯惩罚犯罪。奖赏能促使一些人去告奸,但只靠奖赏却不能保证所有发现他人犯罪的人都去告奸,必须采取一种督促的方法。商鞅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连坐,迫使发现他人犯罪的人,为了自己不受牵累,及时报官。

早在西周时代,周王就把廉洁奉公、勤奋实干与否作为考察奖惩官吏的重要内容。《孟子》记载:周王“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相反,如果“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孟子·告子下》。

廉洁作为官吏的一种德性,是基于自我修养和良好教育而逐渐养成的。如果有了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就会产生较强的自律意识,对各种腐败现象形成一道较坚固的防线,最后达到居官廉洁。所谓“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吕氏春秋·孝行览》,经过道德修养和教育而达到的廉洁,是自觉的、自为的廉行,比慑于法制的威严而不敢腐败具有更高境界。

《管子》说:“有道之君……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管子·君臣上》,其注曰:“横,谓纟乚察之官得入人罪者也。五官各有其横,曰五横。”

管子强调的是作为国君治国之道,一定要对官吏权力有所监督和约束,使其权力运行被纳入法制的框架里。

商鞅则从官吏们往往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入手,分析了设置独立监察机构的必要性。

齐宣王向孟子请教识人和用人的问题,孟子回答说:“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孟子·梁惠王下》。孟子讲的虽然是识人和用人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国君如何正确利用社会舆论进行行政监督的思想,即在识人用人的问题上,既要听取民意,更要实地考察,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韩非提出:“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谄,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衰,渐更以离通比。”《韩非子·八经》。

韩非所言虽然是立足于君主如何运用权谋驾驭臣下,但他清楚认识到国君应该“设谏以纲独为”,即通过设置谏官来防止大臣独断专行,把大臣的权力置于谏官监督之下,防止大臣手中权力的滥用,这恰恰是从君主对臣下直接监察力度不足的角度要求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和监察官职。

《吕氏春秋》有《用众篇》,篇中云:“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其用意是提醒国君,要兼听兼信,要善于纳谏。能否纳谏,是区别明君与昏君的重要标志。纳谏为圣,拒谏为昏。能否谏诤又是区别忠臣佞臣的重要标志,“有过则谏,此为人臣之道也”《墨子·非儒下》。。纳谏与进谏,成为中国古代谏诤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思想。

先秦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对廉政的重要性和不廉的危害性有了初步认识,并把这些认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从而在实践中出现了一批廉吏,为后世树立了榜样。后来的史家把这些廉吏昭诸史册,使其流芳千古。

除晏子外,先秦时期的廉吏当首推志行修洁的季文子。《左传》襄公五年载:“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季文子就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季孙行父,他执政时,举贤任能,分财济贫,受到国人爱戴,谥号文子。

先秦时期的廉吏还有忠于职守、克己奉公、以不贪为宝的宋国执政子罕。《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应该说,钱财作为一种体现物品价值的等价物,本身并无好坏之分。但做钱财的“主人”,还是当钱财的“奴隶”,却反映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春秋宋国子罕“以不贪为宝”的故事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