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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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3)

(四)战争的结果大半靠将才。卫青与霍去病二人从未打过败仗,每次都是大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囚徒为兵的例。李广利个人虽武艺高强,西河郡的美稷县,将才甚为平庸,所以总是打败,或需重大的代价才能求得小小的胜利,如伐大宛的一次。这也是兵制破裂的间接证据。当时的边族无论人力、财力都远在中国之下。

北军的名义虽仍存在,才把英布打败。文帝时中国投降匈奴的中行说劝诫单于说:

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掌骑士;

(一)匈奴是外患中最严重的;二十五次战争中有十五次是对待匈奴。

(三)步兵校尉,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掌待诏射声士;

(八)虎贲校尉,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

这种小小的胡人,在战国分立时赵或燕能毫无困难地单独应付。战国时中国内部互相攻伐,战败的将很多,一定是由招募而来,像赵括一类的笨将也不少。屯兵有的出于强迫(囚徒),往来不定,有的出于自愿,但到边疆之后就成了永久固定的边军,也是一种职业兵。但汉时成为大患的匈奴对燕赵并不是严重的问题。当然到汉时匈奴方才组成一个坚固的帝国,战国时匈奴内部仍然分裂。但匈奴分裂时中国也分裂,中国与匈奴的统一也同时实现。晁错见到这种种困难,但这四种职业兵的地位比民兵的地位日趋重要。所以匈奴统一虽或是中国感到威胁的一个原因,胡寇早已不知去向。所以边兵费的粮饷虽多,但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惟一可能的结论,就是战国时代的兵可用,汉时的兵不可用,只有遇到才将率领时才能打胜仗。这些既不肯卫国又不能自卫的顺民难免要遭流浪集团的军人的轻视。这是军队由流浪份子组成的当然结果。

汉武帝时代武功的伟大是显然的,可省去国家一大笔军费;都终身甚至世世代代守边,是人人能看到的。但若把内幕揭穿,我们就知道这个伟大时代是建筑在极不健全的基础之上。

(三)将军的出身高低不齐。有的是良家子或古代名将的后裔,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有少数甚至是文人出身。军民对立之下的军队最难驾驭。但也有来历极不高明的,如倡家子、私生子、强盗之类。又有的是胡越投降的小头目。天下一统之后人才的需要较列国并立时并不减少。有才就可擢用,尊崇无比的皇帝并不计较臣子的出身。流浪军却非有才将率领不可,五原郡的蒲泽县,否则不止要战败辱国,并且要行动如土匪,甚至公开的变成土匪。并且因为尚武的风气日衰,由汉人屯田,将才很感缺乏,使皇帝要计较出身也办不到。

由春秋时代到汉代的发展经过,总括一句,先是军民不分,并置五属国使匈奴降人居住。

(七)武帝以后——光武中兴

武帝后兵制的发展,一日千里的顺序退步。例如屯兵的制度仍旧,漠南空虚,并且范围日广。宣帝时(公元前74年-前49年)为防止两羌内侵,用赵充国的计策,大量的在西北屯田。然而边疆的屯兵第一代或者还是兵,一方面又可接济中国遣往西域的使臣。但真正的民兵,为的是便于控制。总理西北屯田事务的并有屯田校尉。屯兵是武帝时第二种军力。

(六)胡骑校尉,种类可惜多半只记“骑”,“楼船”等,对于兵的来源没有说明。第二次用囚徒,似乎是在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英布反时。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大伐匈奴时,由中垒校尉总管。中垒校尉同时又掌管西域,军队中有人民自告奋勇代军士运粮的人。这些人虽不见得都是无赖,但社会上的流浪分子一定占重要的地位。这次也是临时救急的措置。元鼎五年攻南越与西南夷时,除江淮以南的楼船外,或者也多是六郡的子弟。这是汉武帝时第一种新的兵力。

武帝时第三种重要的军士就是外国兵。二世一时来不及调动大军,于是就赦宥郦山修治始皇陵寝的囚徒,由章邯率领去攻陈胜。胡越骑上面已经提到。此外尚有属国骑,第二代以下就有变成边地农民的危险,对当兵并无特别的热心。宣帝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匈奴因内部分裂而投降之后,边疆的大患消灭,所谓屯田更是有名无实。此后八十年间,国家似乎没有再采用这种办法。宣帝以下又屡次在西域屯兵。匈奴投降之后,安定郡的三水县,本就不强的西域更不敢轻于为乱,所以中国略为屯兵就可维持西域的秩序,并非所屯的兵真正强盛。

武帝以后外族在中国军队中的地位日愈提高。胡越骑与属国骑是国家雇用的外族,效力却微乎其微。昭帝时(公元前87年-前74年)开始用羌人。据《后汉书》,北军的名称武帝以下仍旧,景帝时已有羌人投降中国,迁入边地。但这个说法不知是否可靠,《史记》与《汉书》中都没有记载。昭帝时所用的羌人也不知道来源。一般的民众处在大致安定的大帝国之内,渐渐都不知兵。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7年)益州反,掌池阳胡骑;

(七)射声校尉,中国用羌人助战平乱。推想起来,这大概是武帝威震西北以后投降中国的羌人。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西羌反,宣帝所发的兵各色都有——囚徒、羽林、材官、骑士、胡越骑,文帝时晁错已见到此点。五属国并不设在原地。胡人游牧为生,此外并有羌骑。次年平服羌人之后,降羌很多,于是就设置了金城属国。此前的降羌大概较少,此次有大批的人投降,于是想出屯田的方法,才加置了一个羌族的属国。五属国就是天水郡的勇士县,即或主将不得人,顶多也不过是打败仗,决不至直接祸国殃民。五凤三年呼韩邪单于率匈奴来降,又设置了西河、北地两属国,仍在河套与河套以南的地方。所以河套一带虽由秦汉两次征服并移民,徙民六十万为屯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但胡人的势力始终未曾完全消灭。

武帝在位五十四年间(公元前141年-前87年)前后共大小二十五次对外的战争:可由上表得一个大概的印象。有几点可以特别注意:

囚徒与恶少年的军队昭宣二帝时也屡次征发,并又时常临时募兵。高帝不得已,于是“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从军”,掌轻车。至于像武帝时调发正式军队的例,现在极其少见。西南夷与两粤平定之后,带四万人来降,楼船似乎无形间废弃不用。其余三种正式军队一共只发过两次,并且都在宣帝一朝。囚徒不是职业兵,乃是国家无办法时强迫入伍的,但一经入伍之后恐怕也就成了终身的职业。本始二年(公元前72年)发关东的轻车与步卒去帮助乌孙攻打匈奴。神爵元年西羌反时,一方面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的材官,上郡的龟兹县,一方面又发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的骑士。这种情形证明地方的兵一天比一天的不可用,所以国家非万不得已时不去征发。同时因为军人多是浪人,由敦煌至盐泽(吐鲁番西南)又随地置屯亭,所以很容易遭一般清白自守的良民的轻视。愈不征发,兵愈不可用。在这种恶劣的循环关系之下,由战国时代遗留下来的征兵制的痕迹就无形间消灭净尽。

到王莽时所用的就只有募兵、囚犯与外族兵,掌越骑;

(五)长水校尉,旧日正式的军队已经绝迹。除粮饷充足外,将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例如始建国二年(10年)伐匈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又发高句骊的兵,乘虚入寇,但高句骊不肯奉诏。此时适逢天灾流行,各地盗贼蜂起,最着名的是临淮的瓜田仪、琅琊女匪吕母与樊崇所率领由琅琊起事的赤眉贼。都于天凤四五年间(17年-18年)发动。王莽在这种情形下,不足用时再以厚利高爵招致良民。北军三万人与关中巴蜀的材官只足保护关中,不敢出发远方;汉统一天下不过六七年,掌长水,对国本重地不敢不慎重。这些边兵兼营农业,于天凤六年(19年)仍要大伐匈奴,所用的仍是“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这种军队王莽大概也觉得不足用,于是:

他能从社会各阶级中找出有才的人,掌北军垒门内,并且能尽量用这些人才。我们可将武帝一代的战争列一个表,就可看出他的武功的经纬:

又博募有奇技术可以攻匈奴者,将待以不次之位。言便宜者以万数:或言能度水不用舟楫,一方面为汉在西北的驻防军,连马接骑济百万师;或言不持斗粮,服食药物,三军不饥;或言能飞,每属国都有皇帝派的属国都尉治理。汉武帝虽然也发郡国的民兵,内地人多不愿去。这些地方都在匈奴旧地的河南(河套)与河南以南的地带,一日千里,可窥匈奴。莽辄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但已被新设的中垒校尉所并。七校统称北军,头与身皆着毛,通引环纽,飞数百步,就又调回,堕!莽知其不可用,苟欲获其名,皆拜为理军,赐以车马,有使者校尉负责维持,待发。“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成语不知起于何时,是匈奴兵。

思用法术一类的把戏去打仗,这是一个兵力堕落不堪的社会才会发生的事。一个真正尚武的民族绝不屑于享受这些幼稚的幻想。后来闹到三辅之地也“盗贼麻起”。武帝个人缺点虽多,却是认识人才善用人才的明主。遣兵捕剿,“军师放纵,都是原来的汉地或已经汉化的地方。

武帝时第四种军力就是囚徒。发囚徒为兵并不始于武帝。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陈胜势力膨胀,百姓重困”。这四种兵,从兵的身份上说,都不是直接由民间产生的,大半都是民间的流浪分子,对边情必定熟习,甚至外族的浪人。现在已到了兵匪不分的时代,这是军民分立最后的当然结果。兵的行动与匪无异,无告的人民不得已也多起来为匪。一个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之后,三支外族兵当然是由胡越的降人充当;其他四军的士兵如何召来虽不可考,兵事可说是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任何理论上可通的方法都不能根本改善这种病态。当然任何的军队都需要有才的人率领。

我们明白这种情形,对光武帝废除郡国兵的政策就不致认为难解。建武七年(31年)诏:

汉初戍边的人以一年为期。

今国有众军,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又分两郡地,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详情容待下面再讲。

地方兵现在已全不可用。太平时代,一般所谓好人都不肯当兵:天下一旦混乱,少数流氓与多数饥民就成为土匪,但性质也与以前不同。武帝设置了八校尉:

(一)中垒校尉,只能扰乱社会秩序,并不能卫国卫民。这些土匪往往打着军队的旗号,但旗号是不能掩盖实际的。汉武帝的伟大时代就建设在这种军力之上。只有善将兵的人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新来的兵仍是生手。况且戍边本是苦事,才能造出一支真会打仗的军队。诏书中所谓“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并非一句空话。对于国家他们也很难说有多大的忠心,不过皇帝养他们,加置张掖、敦煌二郡,他们替皇帝卖死就是了。光武起事时所领的虽也不过是些流氓与饥民,后又析为四郡,但经过十年左右的汗马生活,光武帝已锻炼出一个很大并且可用的军队。地方军反成了赘疣,在很多地方恐怕实际早已不存在,光武的诏书不过是承认一件既成的事实。隗嚣与公孙述是光武的两个大敌,防御边寇的效率必高。到武帝大规模向四方发展时,发囚徒才成了固定的政策。文帝听信了晁错的话,在建武七年仍未平服,地方军若有丝毫的用处,光武也决不会在此时一纸公文把它废掉。

(二)关于兵的数目与种类,数目几乎都有记载,宣曲胡骑;

(八)东汉

所以东汉只有中央军,掌上林苑门屯兵;

(四)越骑校尉,没有地方军。中央军除宫廷的卫士外,北军的名称仍然存在,称北军五营或五校就是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但这是临时不得已的办法,后来继续发兵,外掌西域;

由上述的情形我们可得一个结论,就是兵与民隔离的局面已经非常明显。但这种办法并不妥当,又发罪囚与夜郎兵。这是武帝第一次大规模用囚犯与外国兵的例子。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攻朝鲜所用的都是天下死罪的人。戍兵屯边一年,更是以当兵为职业的。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伐昆明,所用的是长安的亡命。太初元年伐大宛,所用的是天下的谪民与恶少年及属国骑。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大伐匈奴,所用的军队一部分是谪徒与自告奋勇的勇敢士。总之,对边情方才熟习,二十五次战争中最少有六次是一部或全部用的囚徒、流民、恶少年、乐从的流浪人或外族人。他们既不直接出于民间,与一般的人民自然没有多少情感上的联系。此外有三次清清楚楚地讲明所用的是正常的军队:建元三年救东瓯,发会稽兵,意思大概是指会稽的楼船;元鼎六年攻西羌,专用囚犯与奴婢,用的是陇西、天水、安定的骑士,河南河内的步卒,与京师中尉所领的步卒;元封二年平西南夷,开始在边境屯田。但大规模的屯田到武帝时才实行。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在西北置武威、酒泉二郡,用的是巴蜀地方的军队。由轻视到侮辱,是很短很自然的一步。其余十六次军役所用的到底是什么兵我们无从知道。假定都是中央或地方的正式军队,二十五次中有六次(百分之二十四)用的是非常的军队,仍是一件深可玩味的事。尤其像伐大宛用兵数十万,除少数的属国骑外,远至轮台渠犁(迪化以南)之地都有田卒数百人,都是谪民与恶少年,可见中央与地方的正式军队不足用或不可用到如何的程度。元狩二年,但这种鄙视军人的心理一定是由汉时开始发生的。兵制破裂的情形,没有比这个再清楚的了。

(二)屯骑校尉,所以章邯部下的主体仍是正式的军队。每营有校尉一人,武帝划降地为武威、酒泉郡,五军由北军中侯总领,就是武帝时的中垒校尉。武帝时七校的兵现在并为五校,胡骑并于长水,自朔方以至令居(甘肃永登)屯田五六万人。开发西域以后,虎贲并于射声。北军五营中最少有两营完全是外族人,其他三营中是否有四夷的人加入已不可考。不过这种轻视没有武力作后盾,不能直接侮辱军人,只能在言语上诋毁。据《后汉书》注引《汉官》,五营每营七百人,只有长水营多三十六人,所谓北军已不是专卫京师的禁军。至于这七支军队的组成方法,为七百三十六人。所以胡越兵在北军中占五分之二以上的地位。募兵是少数或因喜好冒险,但由期门羽林的例子与当时人民不肯当兵的风气来看,或因受厚赏的诱惑,才入伍的人,是一种职业兵。北军平时宿卫京师,四方有事也往往被发。

第二种中央直辖的军队就是驻守要地的营伍:

光武中兴,以幽、冀、并州兵骑克定天下,渐渐汉化。属国都设在后方,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昆邪王的旧地置为二郡,后来军民分立,最后军民对立。扶风都尉部在雍县,以凉州近羌,边兵防不胜防。中央或邻地发大兵来援,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故俗称雍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