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小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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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从某种意义上讲,小马的确是个实干家,如果抛开一切成见与个人恩怨,客观而言,小马具有许多成功者所需要的质量特征。例如,坚韧、百折不挠、遇事冷静、擅长判断形势、权衡利弊等等。

然而,我内心其实一直不喜欢小马,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反思过原因,最后我猜想,是因为他与我不是同一种人,我表面固然看着也还算精明,但我内心深处一直是个爱做梦的人,骨子里从来是理想主义者,而非现实主义者。

也正因此,我总是容易沉迷于儿女情长。对爱的追逐和寻求,在我的生命里一直占有着最重要的位置。

那段时间,我的主要心思既不在修路上,也不在旅馆生意上,而是在历鹃身上,我对她的确一见钟情。

我反省过自己的人生道路,发现每次我如果因为一见钟情而爱上一个人,都会爱得很真,很深。而当我因为日久生情而爱上了一个人,则往往理性有余,而深度有限。我猜测,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在第一个瞬间就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一个人,那往往是最纯粹的爱。

只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不顾一切都只能发生在小说里,而非现实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有太多太重的负荷,脆弱的肉身如何真能不顾一切?

所谓初恋往往最不顾其他,其实无非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道爱情这朵玫瑰有那么多刺。而以后被刺伤得多了,自然懂得了畏惧,自然不敢再不管不顾。

岁数越大,顾虑越多,哪怕真的又一次一见钟情了,也必然顾左右而言他,无论是面对着对方还是自己的内心,都躲躲闪闪,欲语还休。

也正因此,尽管我在第一瞬间就爱上了历鹃,但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我都从来未曾表露。

我只不过会时常溜到阿黄的网吧,一边和阿黄他们瞎聊,一边偷偷偶尔看几眼历鹃,而每当历鹃看我,我就立即假装看着别处,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

我就像是十七岁时第一次暗恋一个女孩子那样,毫无章法,没有招数,因此结果必然丢盔卸甲。

当然,由于经常去一号院,次数多了,渐渐也就和历鹃彼此认识了,互相偶尔还开开玩笑。

令我意外的是,我和历鹃居然是老乡,她满口风城话,以至于我一直以为她是风城本地长大的女孩子,认识两个星期后,才知道她竟然是马江市中田区人,我们是正儿八经的老乡。

历鹃很高兴在这里有我这个老乡,她说:“你们这条街,坏人多,有老乡你关照我,我觉得安全多了。”

我说:“别,男人都是狼,老乡也是。防火防盗防老乡。”

历鹃笑着打一下我的肩膀,说:“那我就是猎人,打你们这些狼。”

我回到我的小旅馆,回味着她触碰我肩膀的那个瞬间,心里竟然感到暖暖的,有些幸福。

阿黄常说:“雷哥,你这样是追不到女人的。你太腼腆了,要够坏才行。”

是的,俗话早说过,“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但问题是,我一旦遇到喜欢的女人,就往往有点傻,好人不像好人,坏人不像坏人,悬在半空,两头不靠,所以,在泡妞方面,我一直缺乏天分。

这让我时常感到十分落寞,我多希望自己也能巧舌如簧地在历鹃跟前贫嘴啊,然而我每到她面前,就十分口拙。

有时候,碰到历鹃值班,我连小旅馆也懒得打理,整个下午都坐在阿黄的网吧里,开一台机子,打一下午的游戏,但我的心思总会从游戏中游离出来,浮动到不远处吧台里的历鹃身上。

这个吧台设计得比网吧大厅高一小截,历鹃累了的时候,会手撑着台子站起来,若有所思地看着门外。

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风城九月下午的阳光有些灿烂,却又在灿烂中有几分雾蒙蒙的,这阳光总会有几缕挤进窗户,洒在历鹃身上,在她身体曲线的某些部位镀上迷离的金边。

她的发丝毛茸茸的,充满生机和活力。她最多也才二十一岁,而我当时已经三十四岁了,我正走在青春消散的道路上,而她的青春之旅才刚刚起程不久……

我用眼角的余光悄悄看着她,觉得她如同城堡里鲜花初绽的公主,而我,则是城堡外阴暗地沟里一只快老的蜥蜴,心中充满了绝望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