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着名作家李碧华以“惊栗”二字形容汉朝一道唤作“借腹生子”的菜肴。
读了,果然毛骨悚然。
将买回来的小狗拴住,头两天只喂少许米汤或稀饭,接下来,每天仅喂它金银花茶水或茉莉花茶水,不给任何固体食物,让它饿上七天左右。之后,将半斤猪肉切成手指粗的条状,剔除肥肉,加精盐、白糖、花椒、味精、酒等,拌匀调味,让小狗吃。饿得奄奄一息的小狗,见肉便狂吞,吃得肚皮滚圆,再也吃不下时,掰开狗嘴,灌人大量的红葡萄酒;隔五六分钟后,将饱兮兮醉醺醺的小狗吊起,一刀将其肚剖开,取出热腾腾胀鼓鼓的狗胃,烟熏、风干,切片吃。
有人认为此等吃法过于残忍,然而,李碧华却独排众议地说道:
“这已够恻隐的了,保管不令你伤心。它开宗明义,用的是‘买回来的小狗’,来不及发生感情,便可吃得自在。”
嘿!好个“来不及发生感情,便可吃得自在!”真是可圈可点。
盗亦有道。
饕餮虽然无奇不吃,然而,食有食德,不吃有感情者。
偏偏人世间有许多人,专“吃”身边感情深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