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先生有一次为好朋友李庆华助选,演讲时提到“人人得而诛之”这句话,并说出自《庄子》。
李敖讲完了以后,有一位教授站到台上接着讲话,他对着台下的听众说刚才李大师说错了,并朗声说:“‘人人得而诛之’这句话不是出自《庄子》,乃是出自《左传》。”
李先生一听先是有些忍不住了,很想走上前去跟他辩解,因为他记得很清楚,这句话出自《庄子》是没错的,是这位教授记错了。但他转念一想,这是为朋友助选的公共场合,不能因为计较一句话而破坏了助选的气氛,那样对朋友不利,于是他微笑着忍住了。
等到那位教授讲完之后回到座位上,李敖才笑着拍了拍教授的肩膀,说自己讲的没有错,是出自《庄子》,不是出自《左传》,并且出自《庄子》杂篇《庚桑楚》这一篇。事情也就这样过去了。
隔了两个星期,那位教授来找李敖先生了。他向李敖先生道歉,他说,李大师啊,我搞错了,我以为是《左传》,果然是如你所说出自《庄子》。虽然这位教授向李敖认了错,但李敖心里仍感到不舒服。后来,李大师终于有机会吐出了胸中的块垒:“他在私下里跟我道歉,证明什么?证明我对了。可是那个教授有一点不对的,什么不对啊?他没有公开向我道歉,公开是说我错了。我李敖在台上先讲话,我讲‘人人得而诛之’这句话。即使讲错了,你有必要接下来--我们是在为李庆华先生来助选啊--当众来纠正我的错误吗?何况我没错,错的是你,这证明什么?证明这位教授啊,书呆子、学究,不懂得人情世故,自以为是,不分场合,就说了不该说的话,并且是错的,错在自己逞一时口舌之快。”
李敖说出了人们在公共场合处世的微妙道理,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做出了示范。试想,当时如果不是李敖先生情绪控制得好,而是一听就火冒三丈,情况恐怕会变得更糟糕,因为所说之话,不符合场合与气氛,成了笑柄,这就很难堪了。由此观之,在不适宜的时候追究一句话出自何处,看似是一个极小的问题,甚至显得很是认真,但除逞口舌之快,别无所获,不仅可能因小失大,引起别人的不快,更暴露其人在人情世故上的修炼不够火候。
所谓“人情练达皆文章”,那位教授险些因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把助选的大事给耽误了,事后想及,也必定为之懊恼不已。由此看来,逞一时口舌之快,只会给大局带来困扰,是因小失大、因小害大的处世过错。
在交流的过程中,说话脱口而出之前,想一想自己要说的话是否得体,会不会给别人带来困扰,这是一种有教养、尊重他人的礼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