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父母决定孩子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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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亲情教育:教育,以爱开始(3)

事实也表明,争辩多在孩子与家长的谈话中发生,尤其在孩子最来劲、最高兴、最认真的时候,在民主空气浓厚、关系和谐的时候才会出现。如果一个家长角色意识过强,就是想与孩子争辩恐怕都办不到,因为孩子是害怕与这样的父母争辩的。所以,每当孩子与家长争辩的时候,千万不要害怕丢了自己的面子,不要担心孩子不听话,不尊重你,与你为难。孩子也是讲道理的,在与孩子争辩过程中,如果孩子觉得你讲道理,他会更加爱你、亲你、信赖你、尊重你。你要孩子做的事,如果是通过争辩搞明白的,明白之后,他自然就会心悦诚服地去做。

我们提倡家长与孩子争辩,而不是阻拦、限制、放弃、回避、不理睬。争辩表明孩子在走自己的道路,认真思考问题,同时也表明了孩子的个性。

在争辩过程中,孩子可以分清事情的是非曲直,从中学习一些知识,学会估量自己,了解自己的能力,养成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理服人、平等公正的好品质,这样才会形成更好的人格。

争辩也有利于活跃家庭气氛,促进感情交流与思想沟通,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亲情的一种体现,它能促使孩子体验家长情感的变化,从而正确地对待父母,正确地对待所争辩的问题,找到化解矛盾的方式,与父母取得共识。

对孩子来说,与父母进行争辩是一种自信、自立、自尊、自强的表现,是一种心理的宣泄。有心理学家这样说过:争辩能帮助孩子变得自信和独立,在对抗中他们感觉到自己受到重视,知道怎样才能贯彻自己的意志。

如果一个孩子从不与人争辩,总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那么,他的勇气、进取心、正义感等就值得怀疑了。

我的事情我做主

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孩,她在学校的学习成绩很好,并当了班长,同时还是学校学生会的成员。虽然平时很忙,但女孩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充实。她总是抓紧一切时间去学习,所以,虽然当了干部,她的学习并没耽误,因为努力,甚至比以前更好了。

到了初三,女孩依然是班长。

可是有一天,妈妈却对她说:“明天跟你的老师说一下,不当班长了。该考高中了,你应该专心学习,争取考上一个好的高中。”

女孩说:“这并不影响我的学习,为什么要辞去班长?我不说。”

可这位妈妈不顾女儿的反对,硬是强迫她一定要辞去班长的职务,还说,如果女儿不说,她就自己到学校和老师说。

无奈之下,女儿只好辞去了班长一职。

到了报考高中的时候,这位母亲又非让女儿按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可是女儿并不想上这所高中。

面对自己的意愿一次又一次被母亲强制改变,女孩感到很压抑。

可母亲还天天在她耳边唠叨,说这么做都是为了她好。后来,她有什么话也不再对母亲说了。

到了高考的时候,不顾母亲的再三阻拦,她选择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外地大学。

有一天,小维妮对妈妈说:“妈妈,我们一起去公园玩好不好?”

当时妈妈正在写一篇论文,就对女儿说:“等妈妈把文章写完后我们再去吧!”

“不,我就要现在和你一起去。”

“维妮,这篇文章很重要,妈妈必须先写完它。你先自己玩一会儿玩具,等会儿我一定会和你一起去,好吗?”

过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女儿又来催促了:“妈妈,再等多久才能写完呢?”

当妈妈告诉她还要再等一会儿时,维妮便一声不吭地走了出去。

妈妈写完论文之后去叫维妮:“我完成工作了,走吧,妈妈带你出去玩。”

“不,等一等,这个故事我正看了一半。”小维妮捧着一本书,模仿妈妈的口气说道。

妈妈因为终于完成了论文,也很想马上出去走走,放松一下。但此时,这位妈妈却尊重了自己女儿的意见,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起了女儿。

最后,等到小维妮读完那个小故事,母女俩才一起出了门。

国内的一些父母总觉得自己是家中的权威,自己说话是一言九鼎的,做子女的不得反抗,并且总以为自己是为了孩子好,但却很少顾及孩子的想法,他们也需要有自己的选择。

在美国,在孩子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之后,很多父母就会让孩子自己去选择,当然,这也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比如,对一个2岁的小孩,每天早晨,当他起床的时候,让他选择自己喜欢穿的衣服。

以德国为例,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已被列入法律条款。一方面法律规定6~10岁的孩子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和买东西,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另一方面,严禁父母唠叨、打骂或不爱子女,如果孩子认为自己得不到父母的尊重或受到冷遇,可向法院控告自己的双亲。此外,法律还详细解释了儿童享有的各项权利。为使儿童的性格得到健康的发展,德国教育家提出了“体验自然”的口号,德国儿童从小就可以参与各种生态活动站的活动,去观察和感受大自然,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尽情展示自己的个性。

对孩子进行民主的家庭教育,给予子女选择的权利,是每位父母所应该做的。日常生活中,子女与父母当然会有不少分歧,有生活方面的,有学习方面的,还有思想认识方面的。而对孩子的不同见解,家长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愠怒,因为这充分说明了孩子正试图用自己的大脑进行思考并尝试不依赖大人而独立行事。这时,家长明智的做法是与孩子一起商量,在平行的交谈中探讨、比较各种方案或观点的优劣,从而引导孩子作出正确的选择。

或许有的家长会说:孩子的选择不一定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毕竟还很小。的确,尊重孩子的选择并不能保证孩子每一次选择都是正确的。这就要求家长在给予孩子选择权利的同时,培养孩子的辨别能力。不过,孩子的辨别能力也只有在选择的实践中才能培养出来,所以,最好的培养方法还是多为子女提供自作主张的机会。比如,孩子需要添置衣服的时候,在式样、颜色等方面最好由孩子自己选择;星期天,也最好让孩子置办一天的伙食,吃什么、怎么吃由他去操心;学习上遇到了困难,家长帮着孩子出出主意,但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还是由孩子自己做主。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孩子肯定会摔几个跟斗、走一段弯路。但选择的能力正是在一次次选择的尝试中得以提高的。家长千万不要阻止甚至剥夺孩子选择的权利。

尊重孩子是教育的前提,也是家庭教育的基础。没有尊重的教育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父母只有放下架子,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尊重,父母才能真正地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

孩子也有选择的权利

李明7岁了。一天,她跟着妈妈去买衣服。当他们到了商厦的时候,李明看上了一双40元钱的运动鞋,可是妈妈认为这双鞋太难看,不适合小孩子穿,就没给她买。于是李明很不开心,妈妈也看了出来,就给她买了很多别的东西。可是,许多天过后,李明还是一直惦记着那双鞋。

一天,一位美国妈妈带着5岁的女儿一起去便利店买东西。女儿琼看到陈列在展示架上的芭比娃娃及拼图玩具,站在原地看了许久。“妈妈,我可以买芭比娃娃跟拼图吗?”琼问。

“买两个太多了,而且这两个玩具都不便宜,我只能买其中的一个玩具给你。你可以自己选择要买哪一个。”妈妈说。

“可是这两个玩具我都很喜欢!我要选择哪一个呢?”琼为难地说。

“芭比娃娃的外形很漂亮,和小朋友玩扮演游戏时,可以担任不同的角色;而拼图玩具有许多不同形状的图形,可组合成不同形状的物品。两种玩具都各有不同的玩法及优点,玩具是买来给你玩的,至于要哪一个,你自己决定吧。”妈妈耐心地解释说。

过了好一会儿,琼终于决定买芭比娃娃。母女俩开心地拿着玩具到柜台结账,琼口中还喃喃自语,回去一定要给芭比娃娃取一个特别的名字!

国内的一些父母总以为孩子还小,什么都不懂。所以孩子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用什么,都是家长说了算,完全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在中国的父母看来,孩子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

美国的父母则不一样,他们十分重视培养孩子的自我意识,强调让孩子自己作选择。他们相信,通过选择,能培养自理的能力。当他长大后,就能从容面对日常生活中许多重要的选择。

任何一个人,要作出正确的选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孩子。他们没有经验,又容易被新鲜的东西吸引,因此他们作出的选择和决定,难免不恰当甚至出现错误。所以父母的害怕、担心也是正常的。但不管怎样,也应当让孩子试着自己作一些选择的决定。因为这对孩子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这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总是由父母作决定的孩子长大后,常常缺乏判断力和选择的能力;而且缺乏责任感,甚至不知道如何对待自己的责任。

当然,在培养孩子自己做主的能力时,也应注意下面几点。

1.不要给孩子过多的选择。如果问“你想穿什么颜色的毛衣?”,孩子可能会提出家中没有的颜色,若父母不能顺从时,反而会使孩子对父母失去信任。因此,应该这样问孩子:“你想穿这件绿毛衣,还是那件红毛衣?”

2.不能让孩子选择有害的或不安全的事,因为孩子对危险和有害事物的认识不够深刻。例如冬天一定要穿棉衣,这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也是必须执行的。但可让他作其他的选择:这棉衣是由爸爸妈妈帮你穿?还是由你自己穿?而不是问要不要穿棉衣。再比如,过马路时你是拉着妈妈的手还是爸爸的手?而不能说,过马路时你要拉着大人的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