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怒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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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什么?”我惊呆了,“肾脏移植?他、他的肾脏破碎了吗?”记起某人曾经对我说过,男人的肾脏是最重要的。

“左肾破裂,内腹大出血,肋骨断了两根,不过其他地方完好无损。”冷曦报告着她打听来的伤情,又接着补充道:“现在已经基本脱离危险了,只要肾脏移植成功,又是生龙活虎的一条好汉!”

“如果……移植失败呢?”我听到了自己微弱的声音,还带着浓浓的颤音。

“没事,沈浩轩这家伙命硬的很,死不了的!”冷曦这家伙说话简直跟冷波一个口气,两人不亏是一对儿。

“冷曦,我到R市了,就在你为我租的房子里。”我突然转移开话题。

“真的?”冷曦原本就对沈浩轩的事儿兴趣缺缺,见我不再提了当然更不想再提及,连忙问道:“觉得里面装修和布置怎么样?还满意吧?”

“很好!”我环视了一遍室内,真的找不到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冷曦,谢谢你!”

“切,千万别跟我来这套,肉麻兮兮!”冷曦突然压低声音道:“他来了,先挂了,改天再聊!”说着便急急地挂掉电话。

我知道她所说的他应该是冷波。

突然觉得冷波是冷家最聪明的人,他看起来没有什么心机思考问题却很老成。现在冷太太、冷涛以及沈浩轩为我闹成一团,只要我存在他们的矛盾就不可能化解,所以干脆将我送走,这样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他跟冷曦相恋多年,感情应该不假,可他为何从未正式跟他妈妈提出过结婚的事情(冷涛“闹革命”的时候他也顺便掺合了一腿,不过态度并不坚决)?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就算提了也不会有用,弄不好他那个蛇蝎美人的妈妈会大光其火对冷曦下毒手?也许迟迟不结婚,不是因为他嫌弃冷曦而是……为了保护她。

感情的事儿谁能说得清楚呢?我自己不也一团雾水吗?有时候觉得自己很软弱,遇到问题时只知一味的逃避。承认沈浩轩的感情太炽烈太霸道,让我无所适从,他曾经对我的欺骗和伤害也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

他的步步紧逼换来我的节节后退,这场感情的极致追逐,最终以他血染街头我流落他乡而画上了句点。

是不是太悲壮伤感了些?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我要的他给不了我(一生一世一双人),他要的我给不起他(看他左拥右抱我还要假装贤良大度),两人在一起只有无穷的争执和矛盾。

这样也好,各过各的互不相干,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只是,希望他可以平安顺利地度过危险期。他说过,肾对男人来说非常重要,老天保佑——肾脏移植一定要成功!

整整三天的时间,我抱着手机,保持着每两个小时一次的频率拨打着冷曦的电话。最后,濒临崩溃的她只说了一句话:“小姐,如果实在放心不过,你还是回来吧!”

回去?怎么可能!我摇了摇头,轻轻唉息一声。

沈浩轩被推出重症监护室的时间,是一个明亮的午后。冷曦破天荒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我,报告道:“沈少已脱离危险,肾脏移植非常成功!”

抱着手机,我流下泪水,久久沉默着。

冷曦兀自说道:“听护士说,他苏醒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雪馨呢?第二句话是:麟麟呢?第三句话是:马上找到他们,不惜任何代价!”

脊背又有寒气流过,我的眼泪顿时止住,悲春伤秋的时间已过,我还是寻思点正经事吧。“冷曦,现在唯一知道我住处的就是你了,你可千万别出卖我!”

“去!”冷曦驳然大怒,为我居然敢质疑她的诚信,“白交你这个朋友了,居然不信任我!可恶!”

“从现在开始,”我很严肃地表明态度,“没事别给我打电话了,有事我会主动找你!”

“过河拆桥!”冷曦很委屈,好像要哭。

我忙压低声音,解释了两句:”没办法啊,沈浩轩回转光返照,说不定比平常更疯狂十倍,只要抗住这轮轰炸,以后我才能过太平安稳的日子!”

挂了电话,我长长吁出一口气。很好,沈浩轩又活过来了,我跟他……彼此算扯平了吧!

以后我不会再打听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当然希望他也永远都不要找到R市来。

麟麟蹒跚学走路的时候,已是金秋时节。天气凉爽宜人,我的心情也完全恢复了平静。

有人说,女人在遭遇了感情的挫折,涅槃重生之后会变得很偏激。比如说,原本标准的良家妇女会变成活色生香的勾人小妖精;或者,本性善良宽容的女人会变成冷酷的复仇女神。这类的电视剧和小说我都看过,但等到我亲身体验才明白,戏剧终归是戏剧,不可信的。

比如说现在的我,跟以前相比只是变得沉默寡言了一些,性格也变得内敛成熟了一些。

我的心态好像突然间老了十岁,以往的热情冲动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稳重老练。

人总是要长大成熟的,我已是孩子的妈妈了,而且还是单亲妈妈。需要为生活打拼,需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需要撑起属于我们母子俩的这个家。

挎包里的钱早就花光了,我现在跟孩子就靠着冷波给的那张五十万的银行卡度日。

这钱的数目是死的,只会一天天的减少。幸好冷曦已给我付清了三年的房租,起码不用为住处发愁。可是我也必须要想办法找工作,为了将来的生活,为了筹措麟麟未来的教育资金,不能坐吃山空。

思忖再三,我又捡起自己的老本行,平面广告设计,外加动漫网页制作。这些都是在网络上揽的活,我不出门就可以赚点生活费(主要是为了在家照顾麟麟,送幼儿园还太小,雇保姆入不敷出)。

幸好大学时学了这项有用的专业,起码可以立即赚钱。假如我跟肖云峰一样学什么美术文学之类的东西,一定要等到功成名就之时才有银子可赚,那这种落魄时候肯定会饿死的。

说起肖云峰,不得不提一件事情,我的隔壁居然也搬来了一个画画的房客,而且还是一位金发碧眼的老外帅哥。

为什么我知道他是画画的呢?就因为这位帅哥有点不修边幅,身上的衣服总是沾着不同的颜料(做过肖云峰的模特,知道这是画家们的标志)。

第一次在门口相遇,老外帅哥瞪大那双深水湖般的蓝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好像在看什么希有生物。

抱着麟麟刚走上来准备开房门的我有些不悦,这里到底是中国,按理说他才是希有生物才对。我都没用看怪物般的目光看他,他怎么这样看我呢?

“霉女!”老外帅哥半天发出一声惊赞。

我翻个白眼,好吧,就算我是美女,不过这帅哥的反应未免有点太夸张了吧。“没见过美女吗?”我歪了歪脑袋,问道。

“中国的霉女很多!”老外帅哥激动不已,“可似像霉女的就只有你!”

这话很不通,我思索了半天也不得其解便认为是帅哥的口误。此人的中国话讲得并不是很标准,估计只是个半瓶子醋,曲解词义也是有可能的。“你是来中国学画画的留学生?”

“No!”他大摇其头,同时挺了挺胸膛,说:“我似狼师,美术狼师!”

“哦,狼师好!”我主动伸手跟他握了握,怎么说以后也算是邻居了,远亲不如近邻,跟他搞好关系,以后说不定很多地方用得着他。比如:修理一下马桶,扛个煤气罐什么的。

“泥好!”他满面笑容,忙一手拿画夹,腾出另只手跟我握手,“喔叫杰瑞,请问泥叫什么名字?”

“我叫穆雪馨,你叫我雪馨好了!”握过手见他又逗弄麟麟玩,便接着介绍道:“这是我儿子,叫麟麟!”

“血腥、麟麟,跟泥们做邻居真是件荣幸的事情!”名叫杰瑞的老外很高兴地摊了摊手,让我成功看到他沾的满手油彩。

“我叫雪馨,不叫血腥!”我忍不住试汗,如此诗情画意的名字从他嘴里出来怎么变得这么惊悚?

杰瑞很认真地学着我的口型发音:“你叫血腥!”

“……”天,难怪有人说老外都是汉语白痴,无论在中国待多少年也无法将中国话彻底理通。教一个这样先天不足的学生学发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我已抱着孩子在门口站了老半天。托了托怀里的麟麟,我对他微微一笑道:“我要回家做饭了,改天再聊!”

“哦,会做饭真幸福!”杰瑞跟我告别后也打开了自家的房门,互道一声再见,便结束了这令人印象深刻的第一次见面。

晚饭后,将麟麟放在铺着彩色泡沫板的客厅里,让他自己练习走路,我则到小书房里打开电脑开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