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环境杀手:突发环境污染的防范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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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燃烧及爆炸的防范自救(1)

燃烧是指可燃物质与氧或氧化剂发生的伴有发光和放热的激烈氧化反应,包括物体快速氧化,产生光和热的过程。燃烧反应与一般氧化反应不同,其特点是反应激烈,放出热量多,放出的热量足以把燃烧产物加热到发光的程度。爆炸是自然界中经常发生的一种变化过程,它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突然发生爆炸时,将给周围的环境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对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伤害。

因此学习一定的防范自救常识是很重要的。

燃爆危险物质的分类

一般来说,凡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的物质就叫燃爆危险性物质,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八类,其中大部分具有爆炸性或具有燃爆特性。

爆炸性物质具有爆炸性能的固体或凝结状态的液体化合物统称为爆炸性物质,通常被人们称为炸药的物质就属这一类。此外,各种过氧化物、硝化纤维制品、硝酸铵等其他具有特定官能团,如硝基、硝胺、硝酸酯等化合物也都属于爆炸性物质。

混合危险性物质如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由于混合或接触而产生了火灾或爆炸,则把这种物质叫做混合危险性物质。在混合危险性物质中有如下三种情况。

物质混合后形成了类似混合炸药的混合危险性物质。如硝酸钾、硫黄、木炭粉的混合和硝酸钾、硫黄、硫化砷的混合。

物质混合时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了敏感的爆炸性化合物。如强酸与氯酸盐、过氯酸盐、过锰酸盐等混合时,形成了强氧化性的物质,当它们接触有机物时,会发生爆炸。

又如,将氯酸钾与氨、铵盐、铅盐、银盐等接触时,也生成具有爆炸性的化合物氯酸铵、氯酸铅、氯酸银等。

物质混合的同时引起着火或爆炸。如果把漂白用的次氯酸盐(钠)粉末混合于溴酸或硫代硫酸盐(钠)粉末中时,立即燃烧等。

可燃气体或蒸气指凡遇明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爆炸的气体。如氢气、天然气、乙烯、乙炔、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乙醚、苯、酒精等可燃液体的蒸气。可燃液体凡是在常温下为液体,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时能燃烧爆炸的液体,具有可燃性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烧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等。

可燃固体凡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固体物质,统称为可燃固体。包括纸、布、丝、棉等纤维制品及其碎片、木材、煤、沥青、石蜡、硫黄、树脂、柏油、重油、油漆、火柴等一般可燃物。

可燃性粉尘如上述可燃固体是粉状或属于雾状而飞散在空气中时,这种空气可能被点燃,发生粉尘爆炸。如空气中飞散的煤粉、硫黄粉、木粉、合成树脂粉、铝粉、镁粉、重油雾滴等,都属于可燃性粉尘。

自燃性物质在无任何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下,依靠自身发热,经过热量的积累使其逐步达到燃点而燃烧的物质。

忌水性物质它是指吸收空气中的潮气或接触水分时,有着火危险或发热危险的物质。

爆炸性的毒害品

凡少量进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就能与体液和机体组织发生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机体产生暂时或持久性的生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均属毒害品。

毒害品的种类很多,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无机毒害品和有机毒害品。

不同化学品的毒性大小各不相同,其毒性大小常用“半致死量”(LD50)来表示,意思是指能使一组被试验的动物死亡50%的量,其单位为“毫克千克”。半致死量越小,说明它的急性毒性大。有些有毒化学品尽管半致死量较大(即急性毒性小),但少量长期摄入时,因其具有积蓄等作用,表现为慢性毒性较高。例如六六六的大鼠经口半致死量为88毫克千克,需较大剂量经口摄入才能引起急性中毒,但六六六在人体内积蓄性较大,能引起人的慢性中毒。1978年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议依据LD50(半数致死剂量),LC50(半数致死浓度)的分级标准,将化学品分为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和微毒等五级。

有些有毒化学品不仅有毒性,还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例如:

绝大多数有机有毒化学品遇明火、高温、氧化剂等均有引起燃烧的危险。有些如二硝基氯化苯、二硝基苯酚等受强烈撞击或遇高温还有爆炸的危险。

无机的有毒化学品一般本身不燃烧,但其中的氰化物遇酸会产生剧毒、易燃的氰化氢气体,氰化钾(钠)遇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反应剧烈,有发生爆炸的危险。磷的金属化合物,如磷化锌、磷化钙等,遇酸或水会产生剧毒并能自燃的磷化氢气体。金属粉末如钠粉、铍粉等遇明火能在空气中燃烧甚至爆炸。能溶解于水的含氮化合物,其水溶液对皮肤有腐蚀性或刺激性等。

有毒化学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其毒性也就越大,因为人体内含有大量水分,所以越易溶解于水也就越易被人吸收,有些有毒化学品虽不溶于水,但能溶于胃液、汗水中,同样能引起中毒。固体的有毒化学品颗粒越小越易引起中毒,因为颗粒小容易飞扬,经呼吸道吸入肺泡,被人体吸收而引起中毒。

液体有毒化学品的沸点越低,挥发性越大,空气中浓度越高,越容易从呼吸道侵入人体,也就容易引起中毒。无色无味者比有色味者难以发现,更易引起中毒。这些特征都是在爆炸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处理处置和人员防护时应当加以注意的。

有毒气体爆炸事故的特点

爆炸性事故中的有毒气体爆炸的危害尤为严重。所谓有毒气体是指吸入后能引起人畜中毒,甚至死亡,有些还能燃烧的气体。主要有氯气、光气、溴甲烷和氰化氢等。

为了便于贮运和使用,将有毒气体用加压法、降温法压缩或液化后贮存于钢瓶内。由于各种有毒气体的性质不同,有的较易液化,在室温下单纯加压就能呈液态;有的在室温下无论加多大的压力都不会变为液体,必须在加压的同时再降温才能液化。有毒气体在钢瓶中处于气态的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态的称为液化气体;贮存在各类容器中的易燃有毒气体泄漏到外部空气中,经过一定程度的扩散后,遇到火源,则会发生火灾或爆炸。由于这种气态爆炸混合物分布在大的空间范围内,而且会有大量的不能参加反应的氮气等成分。因此有毒气体爆炸与炸药爆炸相比,释放能量的密度小,相应爆炸压力较低。但有毒气体爆炸作用范围广,引起燃烧,破坏面大,而且爆炸性混合气体可以弥散,侵入到很小的空间和缝隙中,如被人、畜吸入呼吸道,会引起伤亡。有毒气体爆炸事故特别呈现以下特点:

毒性大。这是有毒气体爆炸事故的主要特点。由于有毒气体爆炸,会产生各种有毒气体,甚至剧毒气体,弥散范围广。处于这个空间的人,会通过呼吸道、皮肤引起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易引起燃烧,发生燃烧爆炸。

多数有毒气体泄漏或爆炸后,逸出的大量气体与蒸气在静电或明火等作用下发生燃烧爆炸。处在这个空间的人,呼吸道被烧伤,衣服被烧脱落。现场死、伤者多是因烧伤而死。

烟痕不明显。有毒气体爆炸一般没有烟痕,尤其是因变化、体积膨胀发生的爆炸,根本不留烟痕。

但某些气体的爆炸,可在容器内壁发现分解的炭黑。

冲击波作用弱且有方向性,燃烧波致人伤亡较多。由于压力爆炸一般在某个部位或只在某一个部分发生爆炸,所以冲击有方向性,面对容器爆裂口的物体容易被推倒、位移、变形,但燃烧波作用范围广,伤害性大。

击碎力小。由于压力容器选用大的钢材制造,一般不发生粉碎性破坏,多是被炸成较大的窟窿。

预防爆炸的原则

可燃混合物的爆炸虽然发生于顷刻之间,但它还是有个发展过程。

首先,是可燃物与氧化剂的相互扩散,均匀混合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由于混合物遇到火源,使爆炸开始;其次,是由于连锁反应过程的发展,爆炸范围的扩大和爆炸威力的升级;最后,是完成化学反应,爆炸力造成灾害性破坏。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即阻止第一过程的出现,限制第二过程的发展,防护第三过程的危害。

其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在工艺的设计、安装和生产中应消除和避免可燃性气体、液体、粉尘、纤维向外泄漏或向内泄漏、积聚,以防形成爆炸混合物,消除爆炸根源;防止并严格控制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降低其达到爆炸极限范围的概率,缩短爆炸性混合物滞留时间;在爆炸危险环境及工艺系统装设安全装置或局限化安全装置;消除和控制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明火、电弧、高温热体和其他能量;按照生产和贮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合理设计和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耐火等级、耐爆结构、建筑形式、安全间距、防爆泄压设施(门、窗、屋盖等)、泄压系数K、防爆隔断、防爆墙、安全疏散(包括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通道、安全电梯)等标准,以满足爆炸危险环境的要求;在爆炸危险环境,按照消防规范和规程的要求,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固定灭火装置和灭火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消火栓和消防通道。

如何判断爆炸造成的伤害

1.爆震伤,又称为冲击伤,作用于距爆炸中心0.5—1米以外的范围。爆炸物在爆炸的瞬间产生高速高压,形成冲击波,作用人体造成全身多个器官损伤,同时又因高速气流形成的动压,使人跌倒受伤,甚至肢体断离。爆震伤后会出现的症状有:耳鸣、耳聋、耳痛、头痛、眩晕;胸闷、胸痛、咯血、呼吸困难、窒息;腹痛、恶心、呕吐、肝脾破裂大出血导致休克;神志不清或嗜睡、失眠、记忆力下降。

2.爆烧伤,实质上是烧伤和冲击伤的复合伤,发生在距爆炸中心1—2米范围内,由爆炸时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火焰造成。严重程度取决于烧伤的程度。

3.爆碎伤,爆炸物爆炸后直接作用于人体,造成人体组织、内脏或者肢体破裂,失去完整形态。

还有一些是由于爆炸物穿透体腔形成穿通伤,导致大出血、骨折。

4.有害气体中毒,爆炸后的烟雾及有害气体会造成人体中毒。常见的有害气体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有害气体中毒会出现的症状有:眼、呼吸道有异常感觉;急性缺氧、呼吸困难、口唇发紫;休克或肺水肿。

被烟花爆竹炸伤如何自救

一旦被烟花爆竹炸伤,应立即脱离火源,消除致伤因素。如果身上的衣物被引燃,应迅速脱掉,如果来不及脱掉衣服,应就近直接冲冷水浴,或就地滚动压灭火焰。伤员在衣服着火时切不可站立或奔跑呼叫,防止造成头、面部烧伤及吸入性损伤。脱离火源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减少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