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企业管理制度实用必备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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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私营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二)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八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三)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一)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一)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二)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三)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四)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五)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六)1年内做二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论。

第一条探亲假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2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4.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二)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离婚、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二十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三)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四)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公司)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公司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一)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经理批准。

(二)管理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三)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百计发加班工资。

(四)管理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计发加班工资。

(五)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公司)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8.2私营公司如何制定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行范围和打卡幵机时间

在公司大厦内办公并由办公厅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单位所属人员及咨询、房地产公司、银行的同类人员。

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打卡一次。打卡机开机时间:上午7:30—8:30,下午16:50—17:3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

打卡机在大厦二层设二台,分别由银行和咨询公司保管;在三层设二台,分别由办公厅、业务部保管;在二号楼三层设一台,由人事部保管。

三、实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关规定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各部门、直属公司的综合处或原管理考勤部门负责。各部门、直属公司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人员情况填写考勤统计表汇总,于每月26日将汇总表报人事部劳资处一份。统计表和考勤卡由各部门、直属公司保存备查一年后自行销毁。

2.考勤卡必须按日打满合格,每月由处室领导签字。所有空格均要有考勤员的说明和处室领导签字。考勤空格无说明无签字的按旷工论。

3.考勤卡由本人保管并按日打卡,每月打满后交考勤管理人员。漏打卡减奖金考核分1分,遗失考勤卡减5分。如发现他人代打卡或弄虚作假,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四、打卡考勤应根据奖金发放办法中有关考勤的规定执行

1.病假、产假全季累计5天以内不减分,超过5天、每超过1天减1分。

2.事假全季累计3天以内每天减少1分,超过3天,每超过1天减2分。

3.婚假、丧假、探亲假、定期休假每天减1分。

4.旷工1天扣30分。

5.迟到或早退一次减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的减1分;全季累计迟到早退超过20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8小时,从第一次迟到早退算起,每次均减1分。

私营公司如何制定给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清明节。

四、劳动节。

五、端午节。

六、中秋节。

七、国庆节。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分为下列数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得请事假。且全年不得超过四天。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得请病假,全年不得超过二周。

三、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得请婚假,不得超过七天。

四、产假:员工本人生产,须请产假,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丧假:

(一)父母、配偶、子女丧之时,得请丧假,不得超过七天。

(二)祖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丧之时请丧假,不得超过四天。

六、公假: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请公假,其期限依实际情形呈请主

管核实。

(一)参加兵役检查或军政机关的调训,期限在一个月以内者;

(二)公司遣赴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

七、慰劳假:员工依其在本公司服务年资分别给予慰劳假,其休假日期应提前一个月经请核准后得休假。

凡服务年资满2年者,给予慰劳假三天,其后服务年资每增加一年给慰劳假一天(服务年资之计算,截至上年12月31日止为准),该年度应休慰劳假以一次休完为原则,确因业务之需要,给予缩短假期或改期休假。

第三条凡依规定享有慰劳假者,若在当年度内未正式提出申请,则视为放弃。

第四条凡请假超过规定日数而其超过日数应补慰劳假日数者,不再给予慰劳假。

第五条员工请假事先填请假条,依规定事请核准,并送人事单位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请假而缺勤者,若因临时急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申请核准外,应以旷工论。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助理以上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者呈董事长核准。

二、经(副)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呈请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呈请所属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呈所属副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应呈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以书面说明理由,病假超过二天者(不含二天),应附医师证明。唯外伤可显示者酌情免附。

第八条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责令改期请假。

第九条员工捏报不实理由蒙骗请假,经查明属实后,以旷工论。

第十条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其工资三天充为福利金,全年旷工超过五天者称为自动离职。

第十一条请假日数超过第二十五条各项规定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限,按日扣薪。

二、病假逾限,可以申请事假,慰劳假之日数相抵,不敷抵销时,按日扣薪,但患有五天疾病,且在本公司服务两年以上,并经公司医院或经本公司同意和人民医院证明需长期治疗者,将专项呈请总经理核准定扣,唯其不敷抵销之期间限三个月,逾限即予停薪留职。

第十三条请用人员请假不论其假别,一律按日扣薪。

第十四条给假表。

私营公司怎祥完善公司奖惩制度!

一、奖励惩罚制度

第一条目的。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达成目标。

第二条员工奖励条件。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一)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二)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三)非实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四)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的;

(五)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六)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而有相当收获的。

(七)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八)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九)服务勤劳,努力本职而成绩优越的;

(十)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第三条奖励的种类。对公司员工奖励的种类如下:

(一)加薪;

(二)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两次的给予加薪;

(三)记小功。记小功三次为记大功一次;

(四)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

(五)奖状;

(六)奖金。一次可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四条惩处。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惩处:

(一)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二)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三)故意因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四)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五)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六)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七)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八)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九)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十)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十一)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十二)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第五条惩处的种类。公司员工的惩处种类如下:

(一)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并得送司法机关侦办;

(二)记大过;

(三)记小过。记小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四)申诫。申诫三次用为记小过一次;

(五)警告。警告三次作为申诫一次。

第六条攻过互抵规定。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一次抵消申诫一次,依次类推。

第七条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类改申请单。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二、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于业务上,或从事有益于本公司的发明与改进,或具有特殊功绩的,均依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二条种类。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分服务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服务年资奖。员工服务年资满十年,二十年及三十年,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于优秀的,分别授予服务十年奖、服务二十年奖及服务三十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员工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一)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二)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

(三)根据“其他奖励”层次接受奖励或接受奖励的提案,效果显著的;

(四)在独创性方面尚未到发明的程度,但对生产技术等业务确有特殊的贡献,因而对本公司具有重大贡献的;

(五)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六个月以上的实绩,经判断的确效果很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员工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一)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的;

(二)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的;

(三)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四)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的;

(五)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的;

(六)其他具有优秀品德,可为本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第六条全勤奖。员工连续一年未请病、事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系于公司成立纪念日时,颁发奖品。

第七条方式。奖励方式分奖金、奖品、奖状三种。

第八条奖金及奖状。对创造奖和功绩奖,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1.创造奖

一等人民币10000元。

二等人民币7000元。

三等人民币5000元。

四等人民币3000元。

五等人民币1000元。

2.功绩奖

一等人民币3000元。

二等人民币2000元。

三等人民币1000元。

第九条奖品。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另定。

第十条再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时,或同一人对同一事项再施与改进时;

2.根据“其他奖励”接受奖励后,其效果或功绩被评定为更高时,或同一人对同一事项研究改进时;

3.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奖金仅授予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一条由二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为二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二章)颁奖

第十二条审查手续。应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呈请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查委员会负责。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