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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上篇

上篇第二章商场霸气:只做第一,不做第二

在与韩国Actoz soft公司长达一年的纠纷中,陈天桥没有任何妥协,以至于韩国媒体只能表示“对中方‘盛大’的霸气行为,我国游戏公司无可奈何”。在与九城的“魔兽之争”中,陈天桥轻松抽身离去,霸气初显;史玉柱携《征途》横空出世,来势汹汹,陈天桥以“多点开花”对史玉柱的“单兵作战”;面对金山的谨慎前行,陈天桥却放开手脚,大步前行;对于网易的传统门户优势,陈天桥以创新制敌。这一切都将陈天桥“做娱乐帝国舍我其谁”的野心彰显无疑。

第一节与韩国人过招,你的就是我的

陈天桥是很“坚硬”的,在与Actoz、Wemade的交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长达一年多的“传奇”纠纷中,陈天桥基本上没有做出任何妥协。尽管这种态度可能迫使三方走向法律诉讼,但陈天桥毫不后悔。最终,这场是非终以对方的妥协而告终。韩国媒体报道此事时使用的标题颇耐人寻味——对中方合作伙伴“盛大”的霸气行为,我国游戏公司无可奈何。

应该说,盛大和Actoz公司起初是非常好的合作伙伴。2001年,陈天桥凭借中华网留下来的30万美元代理了Actoz公司的游戏《传奇》,从此开创了国内网络游戏史的财富传奇。但是,好景不长,2002年9月28日,也就是盛大与Actoz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一年后,《传奇》源代码在海外泄密,并迅速蔓延到国内,传奇运营陷入私服危机。盛大要求Actoz公司对此事负责,未获得任何答复,一怒之下,延迟支付分成款1000万美元。

2003年1月24日,《传奇》开发商韩国Actoz公司公司单方面对外宣布:“由于盛大网络连续两个月拖延支付分成费,终止与盛大网络就《传奇》网络游戏的授权协议。”盛大为此恼火,并及时做出了不会妥协的声明。1月31日,除夕夜,Actoz公司与Wemade(Actoz soft的合作伙伴)发表联合公告,对盛大的声明进行了强力反驳。至此,双方全面开战。

2003年7月初,盛大率先出手,在新加坡向国际商会正式提起仲裁申请,要求Actoz公司及Wemade赔偿因其违约给盛大造成的一切损失。7月13日,Actoz公司高调声明,表示将赴新加坡法庭起诉盛大,并向盛大索赔6200万美元,其中,从盛大未支付分成费的去年8月份开始,Actoz公司未收到的分成费金额为1200万美元;1月24日终止合同后,盛大运营《传奇2》可能获得的销售额是5000万美元。

但是,到了2003年8月,峰回路转,盛大与Actoz公司秘密和解。盛大向Actoz公司支付了2002年起拖欠的分成费,同时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传奇》续约授权合同,合同自当年9月29日正式生效,有效时间延长到2005年9月。盛大与Actoz公司似乎又回到了蜜月期。

但外界并不看好,大家普遍认为盛大和Actoz之间的代理权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种认识一度对盛大的上市造成负面影响。与此同时,Actoz公司下属公司Wemade在未经Actoz公司的许可下私自将《传奇3》的代理权给了国内另一家公司——光通公司,这使得这一不确定因素变得更加强烈。

显然,陈天桥也看到了这一点。虽然在盛大公司的高速发展中,陈天桥便显出超乎常人的、高超的“走钢丝游戏”似的高风险,但他却是个很稳重的人。这种稳重主要表现在对公司运营的掌控和对竞争态势的把握上。陈天桥不想让公司的发展处在不确定因素中,何况Actoz公司是自己的上游企业。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2004年11月29日,上海盛大网络公司以9170万美元现金收购了韩国Actoz公司公司7名股东拥有的28.96%的股份,从而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盛大公司公关部总经理李黎君表示,盛大不惜花费巨额资金进入Actoz,主要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有关《传奇2》的代理权隐患。而在此前的两年当中,这两家公司一直因为《传奇2》的代理权问题纠纷不断,几度诉诸公堂。另外,控股Actoz,盛大与光通从原来的横向竞争对手,变成了开发商与运营商的上下游企业关系,盛大从被动的地位上升到主动。

控股了Actoz就保证了盛大获取长期稳定的运营收入。陈天桥表示,“该收购确保了我们与这家领先的网络游戏内容供应商之间建立起一种非常有价值的联盟关系”。

其实,收购Actoz公司更多的是为了盛大稳定发展的需要。官司事件出现以后,盛大虽然加强了自主开发网络游戏产品的力度,诸如广为流传的《传奇世界》、《泡泡堂》、《神迹》,《传奇世界》还受到了韩方知识产权的质疑,但仅仅依靠这些自主开发的游戏并不能支撑起盛大网络的日常运营。盛大的业绩对《传奇》的依赖依然十分明显。

根据盛大公司公布的数据,2004年第一季度,《传奇2》的收入为1.36亿人民币,占第一季度总收入的56.7%,《传奇世界》的收入为7400万人民币,占总收入的30.8%,两者相加为87.5%。无疑,《传奇》系列仍然是盛大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休闲游戏《泡泡堂》的收入为2500万人民币,约占10.4%,其余所有收入相加不过2.1%。

不难看出,收购Actoz公司只是盛大延伸产业链的需要,对陈天桥来讲,收购Actoz只是盛大上市前和上市后一系列收购行为的延续。从盛大上市前和上市后的收购行为来看,主要集中在游戏内容商、研发力量、终端控制等方面,目的是着力打造、控制完整的产业链,而收购Actoz是与盛大上市以来致力于收购游戏内容开发商的思路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