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踢踢兜丽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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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如果我的人生从那天晚上开始,我想我会喜欢上那个唱歌的女孩。

我们四处卖唱为生,她唱歌,我打鼓。我们不会待在该死的上海,每天加班。

虽然我不会打鼓但我可以学,而且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会打鼓一定是一个超一流的鼓手。我现在就打给你们看,我就甩着手噼噼啪啪地在桌上一顿乱敲,“啪“的一声就把酒杯打碎在地上。

我醉了。

“没关系,“我说,“换一个酒杯给我。”

服务员走上来说:“先生你喝醉了。”

“醉你个屁,“我说,“换一个酒杯给我。”

我虽然趁着酒兴这样说,但其实我很羞愧,我觉得我在那个女孩面前丢脸了。但这样一想我就生起自己的气来,决定破罐子破摔。

“你——唱的歌好听,我我我唱得比你好听。”我指着舞台说。

那女孩看着我,微笑着给我点了一下头。

“你——唱的歌好听,我我我唱得比你好听。”我趁着酒意又说了一遍。

她走到我身边说:“好啦好啦,那你唱一首给大家听。”

她刚一说话就把我镇住了,我好像醒了那么一刹那,觉得那声音是从天上来的。

“我不会唱歌。”我说。

“你会的,谁都会唱的。”她说。

“我不会。”我说。

“好嘛,你不会,全天下就你不会。”她说,“那我唱一首给你听。”

说完她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我从来没有听人像她这样唱《从头再来》,崔健的《从头再来》。她用非常柔和温暖的声音唱这首歌,我没有想到像她这样年轻的女孩会唱这首二十多年前的老歌。

她压低嗓门,像一只蛐蛐一样唱起来:

我脚踏着大地,我头顶着太阳

我装作这世界唯我独在

感觉不到心跳,感觉不到害臊

感觉不到自己想还是不想知道

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

我想要死去之后从头再来

不晓得崔爷听别人这样唱他的歌会怎样反应。她活生生把这首节奏硬朗的摇滚唱成了一首抒情小调,把那些嘶哑粗糙急切的嗓音化成一缕悠远柔和的天籁。

想要离开,想要存在

想要死去之后从头再来

她拍着我这个醉鬼的脑袋反复唱这一句,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就要融化的绵羊。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拍我的脑袋,是不是有些人一见面就会觉得亲切。有些人一见面你就有早就相识的感觉?这个时候你就想上去拍他的脑袋,或者是她的屁股。

“我唱一首给你听。”我挣扎着抬起头来说。

我当时已经完全喝醉了,我拿起酒杯又灌了一口说:“我唱一首给你们听。”我站起来向别的人挥挥手,才发现酒吧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人了,只有服务员乐呵呵地看着我。

酒吧里只剩下我和她,还有那个乐呵呵的服务员。

“我给你们念一首诗。”我说。

我背了我的朋友“喝多了派“的掌门一闪的一首诗,我那天喝多了,觉得正好可以给她念那首诗。

我走到台上开始背诗,她们两个在下面傻乎乎地看着我。

“喝多了诗“之空白人之歌

你看

这身体里已经充满酒液

胃,大肠

小肠

十二指肠

盲肠

脾脏

肝脏

心脏

前列腺里面

睾丸

分岔的血管

那些细胞

都充满了酒液

再来一杯

你说这夜夜醉

不如那当街睡

喉咙口还有余量尚未充满

在扁桃体和舌根之间

还有两杯的量

我先敬你家皮下脂肪一杯

再敬你家毛细血管一杯

第三杯敬指甲盖下面那块粉红色的小肉肉

让这液体进去有点发胀

微微醉

正好睡

放下杯就是生离死别

放下杯就是斗转星移

不要埋怨我没提醒你这一杯下去

就是落花流水麻木天下雨

就是鬼神颠倒随他去

你说这当街睡

不如那夜夜醉

反正再来一杯再说

有些声音听不得

就像我的肛门尖叫了一声

它说坐骨神经你应该来一杯

坐骨神经说迷走神经也要来一杯

迷走神经说夜夜醉不如当街睡

当街睡不如当街脱了裤子睡

肚脐眼要敬屁眼一杯

屁眼要敬鼻孔一杯

左鼻孔和右鼻孔互敬了一杯

老李说只愿长醉不愿醒

我们反正要喝到肚皮有点透明

完全透明

我们露出我们的肺

露出我们的肺

露出我们的肺结核

露出我们的脂肪肝

露出我们的胃溃疡

露出我们的胸腔肋骨皮包骨

露出我们的汗毛腋毛鸡巴毛

岑夫子丹丘生

将进酒,杯莫停

干了这杯我们就是空白人

干了这杯我们买单走人

“干了这杯我们买单走人“,我反复反复地念叨这句“干了这杯我们买单走人“,一头栽在地上不省人事。

那天晚上,我彻底成空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