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鲁滨逊漂流记(青少版名著)
2175800000011

第11章

认真考虑后,我决定在围墙外面,再筑起一道半圆形的壁垒。然后在原来那道篱笆墙的树干之间,再打上一些木桩,使它们更加严密牢固。这样,我现在已经有了两道围墙。我又在墙上面开了七个小洞,大小刚刚可以伸得出我的手臂。然后,我又从山洞里挖出一些泥土,倒在墙脚上,用脚踩结实。这七个小洞是预备做射击孔的,我把七支短枪分别架在它们附近,在两分钟之内我可以连开七枪。完成这些以后,我又在墙外空地上,密密麻麻地插上一些容易成活的杨柳树枝,差不多有两万多棵,并且在它们与围墙之间留下一块空地。万一有敌人企图靠近我的外墙,也无法利用这些小树做掩护。五年后,我住处的前面便长起了一片森林,浓密得简直无法通行,谁都不会想不到它后面有人住着。

至于羊群,我考虑了很久,想出两个办法来保全它们。一个是找个适当的地方,挖一个山洞,每天晚上把它们赶进去曰另一个就是再圈几块更小的地方,彼此隔得远一点,越隐蔽越好,每个地方只养六七只羊,即使他们来抓我的羊,也不可能把所有羊都抓走。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在岛上找到了一个很僻静的地方,那是一块小小的湿洼地,在一片浓密的树林中间,我上次从岛的东边回来路过这里时,就差点迷了路。这块地大约有三英亩,四周树木环绕,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羊圈。在这里,我用了不到一个月,把周围的篱笆墙扎好后,马上就转移了十只小母羊和两只公羊过去了。

自从见到那只脚印后,我就提心吊胆地过了两年,再也不像以前那么舒适和悠闲了。这是任何人都可以想象得到的。可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从未看见任何人到岛上来过。当我把一部分羊群安排好以后,便走遍全岛,打算再找个僻静地方,建一个仓库。不料,等我来到岛的最西边时,看见远处海面上好像有一只船。本来我是有一副望远镜的,可现在没带在身上,而那只好像船的东西又离得太远了,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当我从山上下来时,它已经不见了。不过我却下定决心,以后出门,一定要随身带一副望远镜。

当我从小山上下来,来到我从没到过的小岛这端时,我马上明白了,在这个岛上看到人的脚印,并不是多稀奇的事。只是我刚好住在岛的那一端,野蛮人很少去那里罢了。大海对面大陆上的野蛮人,经常会划着独木舟渡过海峡,到岛的这一边来停靠。而且,他们的独木舟在海上相遇时,经常会打仗,打胜了抓到的俘虏,总会带到这个岛上来,按照他们部落的习惯,把俘虏杀死吃掉。

当我从小山上下来,来到岛的最西南角时,我一下子就惊呆了。当时心里的恐惧,简直无法形容。只见岸上满地都是人骨头:头盖骨尧手掌骨尧脚踝骨,还有人体其他部位的骨头。我还看到有一个地方好像生过火,地上挖了一个圆坑,大概是那些野蛮人曾在那里生火烤人肉吃过。

看到这种情景,我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这种事,虽然以前听别人说,可今天亲眼见到还是无法相信,只觉得胃里一阵阵作呕,人几乎要晕倒了。我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立刻飞一般跑上小山,向我的住所跑去。直到离开那一带很远了,我都还惊魂不定。

回到我的城堡后,看看坚固的篱笆墙,我感觉到比任何时候都放心。我发现,这些可怕的野蛮人到岛上来,并不是想找什么,或者抓点什么。因为这里森林茂密,他们从来没有发现过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我来这里已经十八年了,从来没见过任何人类的足迹。只要我自己不暴露,继续像现在这样隐蔽着生活,我完全可以再住十八年。

后来,有将近两年的时间,我都主要在三个地方活动:庄稼地尧住处和那个森林中的羊圈。这期间,我很小心,尽量避免见到那些野蛮人,就连那只小船都没去看一眼,因为我怕在海边会碰到他们,如果落到他们手里,我的小命就完蛋了。特别是开枪打猎的时候,我更是小心翼翼,生怕有人在岛上听见了。看来,我很早就驯养起羊群,不用再去开枪打猎,真是聪明之举啊浴所以,在此后的两年里,我都没开过一次枪,不过我每次出门,总要带着它,除此之外,我还带了两把手枪,一把从船上弄下来的腰刀。这样过了一段日子,除了加强防范外,总的来说,我的生活还是像以前那种安定尧舒适。

本来,我是有很多计划,打算做些事情的,可是,被那些野蛮人的出现一吓,就天天只关心自己的安全问题,

创造发明的兴趣一下子小多了。比如,我想试验一下能否把大麦制成麦芽,酿些啤酒。可能这是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因为我知道,许多制造啤酒所必需的东西,我都没有。首先我没有装啤酒的桶,虽然试着去做过,但都没成功曰其次,我没有使酒长期放置不坏的蛇麻花,也没有使啤酒发酵的酵母和煮酒的铜器具。可是,尽管如此,我觉得,如果没有野蛮人的出现吓住了我,我可能早就着手去做了,说不定已经把啤酒酿成了。因为我的性格是:只要下决心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成功为止。而现在,我整天整夜只想着怎么趁那伙野蛮人举行人肉宴的时候,把他们杀掉一部分,然后,把那些他们准备吃掉的俘虏救出来。我满脑子这样的计划,都能写一本书了,不过这一切都是空想,除非我真的那样去做了,否则没有任何用。

况且,他们总是几十个人成群结队地来,还带着标枪和弓箭什么的,我孤身一人怎么打得过呢?我还想过在他们生火的地方挖个坑,埋上火药,等他们生火时,火药被引燃,就会把他们炸死。可这要浪费很多火药,而我储存的火药已经不多了,所以,这个计划也实施不了。我还计划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埋伏起来,带上三支枪,等他们正热闹时,向他们开火,打死或打伤其中几个,然后再带着手枪和腰刀冲过去,把他们杀个精光。我对这个计划很着迷,专门花了好几天时间去寻找适合埋伏的地点。

后来,我在那座小山旁找到了一个地方,从那里我可以很安全地监视他们的到来,而且可以在他们准备登陆以前,迅速隐藏到丛林里去。丛林里有一个小坑,可以把我完全掩蔽起来,但他们的举动我又能看得一清二楚,只要他们凑到一起,就对准他们的头开枪。一枪打过去,一定能打中好几个。接下来,我把两支短枪和一支鸟枪装好弹药,还在每支短枪里装两个小铁块和四五颗手枪子弹那么大的子弹,又在鸟枪里装了一把最大号的鸟弹,还把我的几支手枪,每支装了四颗子弹。再带上充足的弹药供射击之用。做好这些准备后,每天清早我都要跑到那座小山那里去观察一下,看看海上有没有小船靠近本岛,或有没有小船从远处向本岛划来。可是,这样过了好几个月,别说岸边出现小船,就连大海上也不见船的影子。本来,我是憋着一口气,想要替天行道,杀掉几个吃人肉的野蛮人的,但是现在,我对每天早晨都要去进行的巡逻,感到厌倦了。

冷静下来我想了想:我有什么权力把他们当罪犯一样处死?他们又对我犯下了什么罪行?毫无疑问,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他们并不是像我们某些文明人犯罪那样,明知违背天理还故意去做。他们并不认为杀掉战俘是在犯罪,正像我们并不认为杀掉一头牛是犯罪一样曰他们也不认为吃人肉是犯罪,正如我们并不认为吃羊肉是犯罪一样。这么一想,我就觉得是自己把事情弄错了,这些野蛮人不是该被谴责的杀人犯,反倒是我们很多文明人,在战争中常常把投降的战俘毫无人道地杀光。接着,我又想:虽然他们用这种不人道的手段彼此互相残杀,但他们并没有加害于我,如果是他们想杀我,我为了保卫自己而还击的话,那倒说得过去。否则,如果我主动进攻他们,就跟西班牙人(作者注:这里指侵占美洲大陆的西班牙殖民者)在美洲所犯下的种种野蛮罪行没什么区别了。

这样一想,我就决定,除非他们先来袭击我,否则我不去干涉他们。不过,如果我真被他们发现,遭到攻击,我自然知道该怎么办。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不留下一点痕迹,不要让他们发现岛上有人。我在这种心情下,我又过了将近一年。在这一年里,我没有再碰到这些野蛮人,也不想去寻找他们的踪迹。我把停放在岛那边的小船划走,放到一处岩石底下的小水湾里。还把船上所有的东西都搬了下来,其中包括桅杆尧船帆和锚。我自己也尽量减少出去活动的次数,除了放牧羊群,挤羊奶之外,我很少离开住处。但我知道,即使再处处小心,提防他们,他们照样会到岛上来。想想过去,我经常手无寸铁地在岛上转来转去,如果那时碰上他们,被他们发现,那我又该怎么办呢?或者,假如我当时看到的不是一个脚印,而是一群野蛮人,一见到我就追赶,那我无论如何也是逃不脱了。

所以,个人安全问题成了我现在最关心的事。我不敢钉钉子,劈木材,怕声音被人听见,更不敢开枪打猎。特别让我担心的是生火,因为生火产生烟子,大白天老远就会被人看见。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情,比如烧陶罐尧烧烟斗等等,都移到森林中别的地方去做。

一天,我在“别墅”附近发现了一个天然地洞,洞很深,我敢说,即使是野蛮人到了,也没有胆子敢进去。地洞的洞口在一块大岩石底下,我是偶然到那里砍树枝准备烧炭时发现的。至于为什么烧炭,因为怕在住所附近弄出烟子来。我按照以前在书上看到的方法,把木材蒙在草皮泥底下烧,烧成木炭,然后带回家。需要生火做饭时,就烧它,不会有冒烟的危险。当我发现这个地洞后,就好奇地想进去看看。等走进去后,发现里面很大,站直身子都绰绰有余,洞里漆黑一片,我朝地洞的深处一望,忽然看见黑暗中两只闪着光的东西,我吓了一大跳,是鬼还是人?我跑出来,在洞口镇定一下心神,大声对自己说:哪里有什么魔鬼啊?看把你吓的!我鼓起勇气,点燃一根火把,重新钻了进去。没走上几步,又像刚才那样吓了一跳。因为我忽然听见一声很重的叹息,就像一个人在发出痛苦的呻吟。接着又是一阵模模糊糊的声音,像是在断断续续地说话,然后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我立刻往后退,吓出了一身冷汗。可我还是鼓足勇气,对自己说:上帝会保佑我的。于是我举起火把,向前走了两步,借着火光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只很大的山羊,估计太老了,正在那里喘气,快要死了,我刚才看到发光的东西是它的眼睛。我推了推它,它也试着要站起来,可是已经爬不起来了。这时,我从惊慌中恢复过来,开始察看周围的情况。山洞并不算大,大概十二英尺的范围,看起来完全是天然形成,洞的尽头还有洞,不过很低,只能爬着进去。这山洞究竟通到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

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是我用羊脂做出来的)到了那里。我趴到地上,沿着那个矮洞,向里面爬了大约十多码。等爬过这段狭窄的通道后,我发现洞顶忽然高了起来,差不多有二十英尺。我借着蜡烛的光亮,向这地下洞窟的四壁和顶上看时,发现这里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洞壁反射着我的烛光,熠熠生辉。好像上面镶嵌了无数的金珠玛瑙,翡翠钻石。这确实是一个最美妙的地方。虽然里面没有光线,但地下干燥尧平坦,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毒蛇尧爬虫之类的,同时,顶上和四壁也很干燥。唯一不足的就是入口太窄。可是,我就需要有这样易于把守的安全入口。这个发现使我异常兴奋,决定马上动手,把我最重要的一部分东西搬到这里来,特别是火药和多余的枪支,包括两支鸟枪尧三支短枪。我在地上的城堡里只留下五支短枪,并把它们像炮一样架在围墙上,随时可以拿起来使用。

转移枪支弹药时,我顺便打开了那桶从海里打捞上来的火药,只见周围三四英寸厚的火药被水浸湿后,变成了一层坚硬的壳,而里面的部分却保存完好。于是我从桶里挖出了近六十磅干燥的火药。我把大部分火药都搬进了地洞,城堡里只留下少量一点,以防发生意外。我又把做子弹的铅全都搬了进去。我对自己说,只要我住在这里,哪怕有五百个野蛮人追踪我,也找不到我,即使找到了,也无法在这里攻击我。那只奄奄一息的老山羊,在我发现它的第二天,就死在了洞口,我在那里挖一个大坑,把它埋了。

现在,已经是我在这岛上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了,对于这个地方和目前的生活,我很习惯了。只要没有野蛮人来打扰我,我就准备接受上天的安排,在这里度过一生,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到死为止。另外,我也找了一些好玩的事来打发时间。首先,我已经把波儿教得会说人话了。现在,它的话说得既熟练又清楚,让人听了就高兴。它和我一起生活了不下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波儿后来一直活着,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逊”哩。我的狗也是我最忠实的伴侣,跟了我不下十六年,后来终于老死了。至于我养的那些猫,它们繁殖得太快了,我当时被迫开枪打死了几只,免得它们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吃光了。最后,我带来的那两只老猫都死了,生出的小猫中,我只留了两三只在家里,其余那些被我赶了出去,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变成了野猫。所有这些动物,都是我的家庭成员。我还在身边养了几只小山羊,教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另外,我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都会叫“鲁滨逊”,可都比不上波儿那聪明。此外,我还养了几只海鸟,至于是什么鸟,我也不知道。我在海边捉住它们,把它们翅膀上的羽毛剪掉,驯养起来。现在,这些鸟就住在我的篱笆墙的树丛间,并且还孵出许多小鸟来,非常有趣。只要不受野蛮人的威胁,我对自己的生活已经是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情总是这样的:我们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现在已经是我来到岛上第二十三年的十二月了,冬至前后(其实在这里没有真正的冬季),正是我收割庄稼的时候,我必须经常出门,去地里忙碌。一天大早,天刚蒙蒙亮,我就出门了。突然,我发现远处海岸上有一团火光,就在我以前发现野蛮人脚印的那个方向,离我大约有两三英里远。让人吃惊的是,这次看到他们,不是在岛的那边,而是在我现在正住的这边。看到这种景象,我大吃一惊,马上停住脚步,不敢再往前走。我开始担心起来:万一这些野蛮人在岛上到处走动,看到那已经收割过和还没收割的庄稼,以及我建的其他设施,估计会断定岛上有人,那肯定就会到处捜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