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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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这个城市坐落在连绵起伏的红色山峦间,街道泥泞狭窄,给人一种既兴奋又淳厚朴实的感觉。母亲埃伦和黑妈妈虽然教给她优雅的外表,但她骨子里也是同样淳厚朴实的,所以一拍即合。她一下子感到这里才合她的口味。那种安宁幽静的古城、黄泥河畔的沼地可不是她喜欢的。

马车离居民区越来越远了。斯佳丽探出头去,看见了佩蒂帕特小姐住宅的红砖墙和石板屋顶。这住宅几乎是本城北边最后一幢房子了。在房子那边,桃树街在大树的映衬下变得越来越窄,弯弯曲曲,渐渐消失在浓密幽静的树林里。整齐的木板条栅栏最近刚漆成白色,栅栏里面的前院星星点点地开着当年最后一批黄水仙。前门台阶上站着两个穿黑衣服的女人,她们后面站着一个高大的黄皮肤女人,她两手抄在围裙下,咧着大嘴笑着,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胖墩墩的佩蒂帕特小姐一双小脚正激动地颠动,一只手按着丰满的胸部,想把怦怦乱跳的心按住。看见玫兰妮站在她身边,斯佳丽心里顿时泛起一阵厌恶。她感到在亚特兰大最煞风景的就是看到这个身穿丧服的娇小女人,她那头蓬乱的黑鬈发梳得光溜溜的,俨然一副少妇的气派,那张瓜子脸洋溢出欢迎和高兴的可爱面容。

南方人打点行李不厌其烦,因为即使是出门到二十英里外的地方去作客,往往一住就是个把月,通常时间还要长得多。南方人作客跟做东一样热心,到亲戚家一起过圣诞节,然后一直住到来年七月也不稀奇。新婚夫妇通常外出蜜月旅行,遇上一家相处得好的人,往往要住到第二个孩子出世才回去。上了年纪的姑妈姑父星期天来吃饭,往往一吃就住下了,一直赖到多年后人土为安。这是因为在南方家里来几个客人是不成问题的,屋子宽敞,奴仆成群,在这片物产富饶的土地上,多添几张嘴吃饭真是小事一粧。男女老少都去作客,有度蜜月的新婚夫妇,有炫耀自己新生婴儿的年轻母亲,有康复的伤员,也有丧失了亲人的人们。还有些姑娘,有的是婚姻不顺遂,父母急于让她们出来避避风,有的是到了危险年龄还没有订亲,父母希望她们到别的地方走走亲戚,看能否物色到称心夫婿。南方生活一向悠哉游哉,来了客人就增添了兴奋感,多出了些花样,因此他们总是受欢迎的。

所以斯佳丽这次到亚特兰大,自己也不知道要待多久。如果此行同上次在萨凡纳和查尔斯顿一样乏味的话,那她过一个月就回家。如果住得愉快,那她就一直住下去没个底。不过她人刚到,佩蒂姑妈和玫兰妮就开始游说让她永远跟她们住在一起。她们提出种种理由:她们要留下她是为了她好,因为她们爱她。她们寂寞,住在深宅大院里,夜里常常提心吊胆,而她又很勇敢,可以给她们壮壮胆。她很可爱,可以让她们在悲痛中得到些安慰。查尔斯既然死了,她和她儿子就该和他的亲属住在一起。再说,根据查尔斯的遗嘱,这房子有一半现在是属于她的。最后一点,南部邦联正需要人手做缝纫、搞编织、卷绷带和护理伤员。

查尔斯的伯伯亨利·汉密顿,就住在车站附近亚特兰大的旅馆里,过着光棍般的生活,他竟也认真地跟她谈起这事。亨利伯伯是个身材矮胖、大腹便便、性情暴躁的老先生。他脸色红润,满头蓬乱的银丝长发,最见不得女人家胆怯怕事、灰心丧气的样儿。正是由于这原因,他跟妹妹佩蒂帕特关系一直不好。打小时候起,兄妹俩的脾气就很难相容,后来看到她把查尔斯教养成那模样,竟“把一个军人子弟教得娘娘腔十足!”他就与她越发疏远了。好几年前,他对她肆加羞辱,因此她现在对他绝口不提,要说也是非常小心,悄悄说上两句,而且还讳莫如深,陌生人听了还以为这个诚实的老律师至少是个杀人犯呢。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他是她财产的监护人,有一天佩蒂想从自己名下支取五百美元,投资一个子虚乌有的金矿。他拒不支付,还大发雷霆,声称她毫无见识,而且被她缠上五分钟就叫他烦躁不安。从那天起,她只是在按月由彼得大叔驾车送她到他的事务所领取家用钱时,才正式见他一面。匆匆见面之后,佩蒂总是掉着眼泪,吸着嗅盐,在床上躺上大半天。玫兰妮和查尔斯同这位伯伯的关系一向很好,经常提出要帮佩蒂摆脱这种折磨,可是她总是孩子气,抿着嘴,不答应。亨利是她的磨难,她只能忍受。查尔斯和玫兰妮只能以为她从这种难得的剌激中感到无穷乐趣,这是她寄人篱下的生活中惟一的剌激了。

亨利伯伯一看见斯佳丽就喜欢上她了。他说,这是因为他看得出来尽管她装出一副糊涂相,但她还是有点儿头脑的。他不仅是佩蒂和玫兰妮的财产保管人,而且还是查尔斯留给斯佳丽那部分遗产的保管人。斯佳丽现在已成了富家少奶奶,自然喜出望外。因为查尔斯不仅将佩蒂姑妈的半幢住宅留给了她,还给她留下了农田和城里的地产。再说车站附近沿铁路线一带的商店和仓库也是她继承的遗产的一部分,开战以来,其价值已翻了三倍。亨利伯伯向她报地产的账目时,顺便提出要她在亚特兰大长住的事。

“韦德·汉普顿长大后,他就是一个阔少爷了,”他说,“看亚特兰大的发展趋势,再过二十年这里的地产会翻十倍。应当让这孩子在他的产业所在地长大才对,这样他才能学会照管他的产业一对了,还有佩蒂和玫兰妮的,将来也得由他照管。不久他就是汉密顿家惟一的男人了,因为我可不会长命百岁。”

至于彼得大叔,他也认为斯佳丽理所当然应该住下来。查尔斯的独生子不在他能照料得到的地方长大,对他来说是无法想象的。听了这种种理由斯佳丽只是笑而不答。因为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在亚特兰大是不是住得惯,能否跟婆家的人处得来,她可不愿意随便许愿。她也知道总还得说服自己的父母,征得他们的同意。再说,如今她离开了塔拉庄园,非常想念他们,想念那红土地,想念吐着绿芽的棉苗,想念薄暮时分那种美妙的沉寂。她这才头一次隐隐体会到父亲说过她生来就热爱土地这番话的意思。

就这样,人家问起作客期限,她会得体地暂时回避不作明确答复。她在桃树街僻静街头那幢红砖墙屋子里不声不响地过起日子来。

跟查尔斯的骨肉至亲一起生活,又亲眼看到他出生的家,斯佳丽对这个瞬间就把她接连变成妻子、寡妇和母亲的小伙子总算比较了解了。也不难理解他当初为何如此腼腆,如此单纯,如此充满理想。如果说查尔斯曾多少继承了父亲那严厉、无畏、暴躁的军人气质,那么由于小时候生长在那种脂粉气中,也早给冲刷掉了。他对孩子气的佩蒂是一片真心,和玫兰妮也一向亲密无间,而这两个女人偏偏又特别温柔娇弱、不懂世故,简直天下难找。

佩蒂姑妈六十年前曾取名莎拉·琪恩·汉密顿,然而没过多久,那位溺爱女儿的父亲看见她那双小脚一刻也不安宁,走起路来步子轻快,噼里啪嗒,就给她取了这个象声的奶名,从此就叫开了,大家不再叫她别的名字。改名已过了多年了,她也经历了不少变化,这个爱称实在也太不相称了。当年那个跳跳蹦蹦、走路飞快的小丫头,如今只有两只小脚还没变,但跟体重已经不相配了,而且变得唠里唠叨,胡编瞎说。她身材矮胖,脸色红润,一头银发,由于花边胸衣绷得过紧,老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一双小脚硬是穿上过紧的鞋子,连一个街区也走不了。一碰到什么激动的事,她的心就七上八下。她也不害臊,随意发作,稍有气恼的事就晕过去。人人都知道她的昏厥一般只是娇贵女人的装腔作势而已,不过大家都很喜欢她,没人说她什么。大家都喜欢她,把她当孩子似的惯坏了,都不愿跟她较真一只有她哥哥亨利除外。

她最喜欢的事莫过于闲聊了,甚至超过了吃吃喝喝。她聊起别人的事来,一聊就是好几个钟头,完全是出于好心,丝毫不怀恶意。她记不住人名、地名或日期,常常把亚特兰大一出戏里的演员和另一出戏里的演员搞混,但没人上当,因为谁也没糊涂到把她说的话当真。谁也没跟她讲过那种耸人听闻或惊世骇俗的事,即使年已花甲,她的老处女身份也必须受到保护,她的朋友们出于好心私底下都串通好了,始终把她当成个受人保护、受人疼爱的老小孩。

玫兰妮有很多地方都像她姑妈。她也是这么害羞,这么突然一下子脸红,这么端庄。不过她确实有见识一“我得承认,勉强说得上有点见识。”斯佳丽心里老大不情愿地想道。玫兰妮和佩蒂姑妈一样,生就一张毫无戒心的孩子脸,除了纯朴、仁慈、真实和爱以外,什么都不懂,也从来没见过粗暴和罪恶,即使见到过也认不出。因为她一向快乐,因此她愿意让周围的人都快乐,至少,也要让大家感到满意。因此,她看到的始终是人家的长处,并好心地谈论人家的长处。仆人再笨,她也找得出其忠心和厚道的可取之处曰姑娘再丑,再不讨人喜欢,她也看得出其神态优雅、性格高尚的长处曰男人再卑鄙,再讨厌,她也不看其现状,而是从其变好的可能性来看。

正因为她的这些美德都是胸怀宽广的真心自然流露,所以人人都围着她转,大家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优点,倒被她发现了,那谁还抵挡得了她这种魅力啊?城里人谁也没她的女朋友多,也没她的男朋友多,然而向她献殷勤的人很少,因为她缺乏笼络男人心的自私和任性。

说起来,玫兰妮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遵循了所有南方姑娘的闺训罢了一即要使自己身边的人感到舒服和满意。南方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之所以这么融洽,正是这种和气贤惠的女性的功劳。女人知道,一个地方只要男人感到称心如意、毫无抵触、不伤面子、保住虚荣,那么这个地方大概也是适合女人生活的大好地方。所以,女人从出生到去世都竭力讨好男人,男人心满意足了,对女人也就殷勤备至,爱护有加。其实,天底下的任何东西男人都舍得给女人,就是容不得女人有见识。斯佳丽跟玫兰妮展示的是同样的魅力,不过她手腕更高超,技巧更娴熟。两个人的不同在于玫兰妮说客气话和奉承话纯粹是为了让人高兴,即使高兴一时也好,而斯佳丽则是为了进一步达到自己的目的。

查尔斯并没有从这两个他最心爱的人身上受到过一点影响而坚强起来,他一点也不懂得什么是粗暴、什么是现实,因为他从小就是在这个几乎是安乐窝的家中长大的。同塔拉庄园相比,这里真是一个幽静、文雅的古老家庭。在斯佳丽看来,这屋子里少的就是白兰地、烟草和望加锡发油等这类代表男性的气味;少的就是粗哑的嗓音、不时的咒骂声,枪支、络腮胡子、马鞍、缰辔以及碍手碍脚的猎狗。她真想念那种吵架的声音。只要母亲一转身,塔拉庄园总能听得到有人吵架,黑妈妈同波克拌嘴,罗莎同蒂娜斗嘴,她自己跟苏埃伦吵翻了天,以及父亲的叫骂恫吓。查尔斯出身在这么个家庭,变成娘娘腔的男人也就不足为怪了。在这儿,从来没有让人激动的事,从来没人提高嗓门,人人都温顺地听从他人的意见,到头来,厨房里那个花白胡子的黑霸王就一意孤行了。斯佳丽原指望避开黑妈妈的监督,可以少受些约束,结果竟伤心地发现彼得大叔的那套闺训比黑妈妈的还要严格,对查尔斯少爷的遗孀更是如此。

在这样的家庭里,斯佳丽终于复原了,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精神就正常了。她才十七岁,身体健康,精力又充沛,查尔斯家里的人都尽量取悦她。如果他们有点力不从心,那也不是他们的过错,因为每当有人提起阿希礼的名字,她心头就评评乱跳,痛苦一阵子,这个痛苦是谁也没法替她消除的。而玫兰妮偏偏经常提起这个名字!不过玫兰妮和佩蒂总以为她是在受着新寡痛苦的折磨,于是就一直不知疲倦地想方设法安慰她。为了替她解闷,她们把自己的烦恼都抛在了一边。对她想吃什么,什么时候午睡,什么时候乘马车出游,她们无不一一亲自过问。对她的勇敢精神,她的身材,她纤巧的手脚、雪白的皮肤,不但大加赞赏,而且经常赞不绝口。一面说着一面还抚摸她,拥抱她,亲吻她,以示亲热。

斯佳丽对这种爱抚已司空见惯,但听到这些恭维,心里倒挺舒服的。在塔拉庄园可没谁对她说过那么多动听的话。事实上,黑妈妈还时常对她的骄气大泼冷水呢。小韦德不再是个累赘了,因为一家子不管白人还是黑人,还有四邻八舍,都把他当宝贝。为了抱他,大家还一直争抢不休。玫兰妮特别疼他。哪怕他尖声叫喊,大发脾气,她仍觉得他非常可爱。她不仅嘴里这么说着,而且还加上那么一句,“唉,心肝宝贝儿啊!你要是我生的就好了!”

有时候斯佳丽觉得实在难以掩饰自己,因为她仍然觉得佩蒂姑妈是最蠢的老小姐,看见她那副神不守舍的丧气样儿就气得不行。她不喜欢玫兰妮,这种醋意的憎恶感一天比一天深。有时玫兰妮谈起阿希礼,或是大声念着他的来信时,不免得意扬扬,眉飞色舞,她就只好突然走出屋子。不过,虽然有这种情况,总的说来,日子也过得够快乐的了。亚特兰大与萨凡纳、查尔斯顿或塔拉庄园相比可有趣得多,这里有这么多新奇的战时工作,她几乎没什么时间去想心事或生闷气。不过,有时,当她吹灭了蜡烛,脑袋枕在枕头上,就不免暗自叹气,心想,“阿希礼要是没结婚该多好啊!要是我用不着在那个要命的医院做看护该多好啊!唉,要是能有几个人向我献殷勤该多好啊!”

她很快就厌倦了护理工作,可她又没法推掉这担子,因为米德太太和梅里韦瑟太太两个人的护理会她都有份。也就是说一星期倒有四天上午要泡在闷热难熬、臭气熏天的医院里,她把头发束起来用块毛巾裹住,用一条热烘烘的围裙从脖子围到脚跟。亚特兰大每个妇女,老老少少都在做看护,而且都是满腔热情地在干,在斯佳丽看来这简直是狂热。她们认为她应该受到她们自己那股爱国热情的感染,要是她们知道她对战争的兴趣多么淡薄,准会大吃一惊的。除了心里老是担心阿希礼可能会送命外,战争和她根本毫不相干,她做看护只是因为不知怎么才能摆脱。

护理工作真的一点都不浪漫。对她来说,无非是跟呻吟、胡话、死亡和臭气打交道。医院里住满了脏乎乎的伤员,他们胡子拉碴,浑身虱子,臭味扑鼻,身上的伤口极其可怕,文明人见了都要恶心。医院里还有一股坏疽的恶臭,还没进门这股恶臭就扑鼻而来,万分难闻的臭味沾在手上和头发上,在她的睡梦里作祟。密密麻麻的苍蝇、蚊子在病房里嗡嗡叫着,盘旋地飞着,把伤员折磨得骂的骂,哭的哭。斯佳丽一边搔着被蚊子叮咬过的痒处,一面替伤员扇着芭蕉扇,扇得两肩酸痛,恨不得这些伤员都死掉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