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感动中国的100位道德榜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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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抗震小英雄——林浩

第七十一章抗震小英雄——林浩

【模范档案】

林浩,男,汉族,四川省汶川县人,少先队员。1998年出生,汶川大地震前在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小学读二年级。

【无上荣誉】

2008年6月27日,被授予“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称号。

2009年9月14日,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高尚人生】

九岁儿童坚强面对灾难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的那一刻,林浩正走在教学楼的走廊里,他被从上面滑落的两名同学砸倒在地。作为班长,在被埋废墟时,他带领同学一起唱歌,给被困的同学递矿泉水,鼓励同学战胜恐惧。爬出废墟后,发现一名昏倒的女同学,他立即把同学背到安全地带,交给校长。紧接着,他又一次返回废墟,救出了另一名受伤的男同学。

因为救同学,林浩头部被砸破,手臂严重拉伤,但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在乎,还镇定地说:“我背得动他们,我开始爬出来的时候,身上没有伤,后来爬进去背他们的时候才受伤的。”爬出废墟后,由于通信的中断,小林浩同在外打工的父母失去了联系,焦急的小林浩同14岁的姐姐和妹妹一起在映秀镇滞留了两天。2008年5月14日,他们三人同其他乡亲一道,经过7个小时的艰难跋涉,走小路逃出了震中映秀镇,转移到了都江堰,其后又来到成都与堂哥会合。

2008年5月19日,小林浩同其姐姐和妹妹一起被安置在了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成都市儿童医院医生给他做了身体检查,除了一些皮外伤外,其他一切都很健康。

他感动了全中国人

2008年5月20日,中央电视台和各大地方电视台播出了《九岁救灾小英雄林浩》的专题采访报道,小林浩那稚嫩的童音、超出年龄的成熟与勇敢以及善良的品格感染了几乎每一个人。当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不自己逃走而是留下来救同学时,他回答说:“我是班长。”很多人深受感动。

2008年6月27日,林浩被授予“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称号,受到了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四部门的联合表彰,并在颁奖晚会上受到了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的亲切接见。

2008年8月8日晚上,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林浩成了唯一一位和旗手姚明走在中国代表队前面的小朋友,小林浩无比兴奋,他的热情感染了每一个人。

好东西就要和别人一起分享

林浩参加完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有个阿姨向林浩要礼物,林浩马上就把手上拿的旗子送了出去,林浩说它知道它很珍贵:“别人喜欢就给别人呗。”很多很珍贵的东西都让林浩送人了。

林妈妈保存的一个箱子里摆满了各种证书和纪念品,有姚明、贝利等大明星签名的T恤,有拍公益电影的剧照,林林总总。妈妈说,这些东西只有放在她的房间,要是放在林浩的房间,早就保不住了。林妈妈希望通过保存这些证书和纪念品为林浩保留下记忆。在她眼里,儿子太不在乎东西了。

【精神传递】

地震中林浩带领同学们用歌声驱散死亡的恐惧;用稚嫩的肩膀将同伴从险境中背起,用行为诠释勇敢;他朴素地行使着责任,心中牢记自己是班长。从他稚气的面庞上,很多人读懂了什么是坚强,而他弱小的肩膀,很多人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希望。林浩所表现的英雄品质激励很多人要活勇敢地面对生活和热心帮助别人。正如林浩在公益MV《自信与坚强》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敌的璀璨阳光,让自己生命散发出光芒;我是宇宙无敌的璀璨星光,闪烁着对生命的极切渴望;我要活出我的自信勇敢与坚强。”